一种火鸡养殖自动喂食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55194阅读:47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火鸡养殖设备,具体是一种火鸡养殖自动喂食装置。



背景技术:

火鸡的祖籍在墨西哥,我们现在所养殖的火鸡是由野火鸡逐步培育出来的,我国引进国外的品种很多,但是在实际的养殖过程中,由于近亲配种问题使很多养殖户的致富路越走越窄,最终养殖不成功,2005年,火鸡育种专家们集体研究出来一个火鸡新品种——百草火鸡,很适合在我国养殖,养殖成活率在95%以上,这标志着我国火鸡养殖业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

目前,在火鸡业饲养过程中,给家牲畜喂食时一般都需要工人的向料槽内添加饲料,这种方式需要工人值守,一天内往往要重复多次操作,不仅用工数量多,增加了养殖成本,而且工人劳动强度大,已不能满足现代化畜牧业产业化饲养的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火鸡养殖自动喂食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火鸡养殖自动喂食装置,包括底座和滚轮,所述底座左右两侧对称设有滚轮,底座上方设有安装箱,安装箱上端开口,安装箱下端两侧对称设有导向套,导向套下端设有导向孔,导向孔中滑动设有导向杆,导向杆和导向孔之间为间隙配合,导向套下方的导向杆外侧套设有复位弹簧,复位弹簧上端与导向套下端面固定连接,安装箱内设有喂食内槽,底座上端右侧垂直设有支撑板,支撑板上端转动设有转轴,转轴端部设有储料盘,储料盘上端设有加料口,加料口上端设有盖板,储料盘左侧设有出料口,与出料口相对应的储料盘右侧设有一号连接块,安装箱右上侧设有二号连接块,二号连接块和一号连接块之间设有连杆,连杆通过铰链与两个连接块转动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喂食内槽中间位置设有导料椎体。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滚轮为自锁式滚轮。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喂食内槽可拆卸设置在安装箱中。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盖板通过螺纹连接固定在加料口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转轴所在的支撑板上钳设有固定轴承。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合理,便于搬运,通过喂食内槽中的饲料多少了调节安装箱高度,通过安装箱高度的升降来实现储料盘的加料,进而完成装置的自动喂食,从而降低了人们的劳动强度,而且自动喂料功能是纯机械结构实现的,成本低,便于推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底座1、滚轮2、导向杆3、导向孔4、复位弹簧5、导向套6、安装箱7、喂食内槽8、导料锥体9、支撑板10、储料盘11、出料口12、转轴13、盖板14、加料口15、一号连接块16、连杆17、二号连接块18。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火鸡养殖自动喂食装置,包括底座1和滚轮2,所述底座1左右两侧对称设有方便装置搬运的滚轮2,滚轮2为自锁式滚轮,底座1上方设有安装箱7,安装箱7上端开口,安装箱7下端两侧对称设有导向套6,导向套16下端设有导向孔4,导向孔4中滑动设有导向杆3,导向杆3和导向孔4之间为间隙配合,导向套6下方的导向杆3外侧套设有复位弹簧5,复位弹簧5上端与导向套6下端面固定连接,安装箱7内设有喂食内槽8,喂食内槽8可拆卸设置在安装箱7中,进而方便后期取出清洗,底座1上端右侧垂直设有支撑板10,支撑板10上端转动设有转轴13,转轴13所在的支撑板10上钳设有固定轴承,转轴13端部设有储料盘11,储料盘11上端设有加料口15,加料口15上端设有盖板14,盖板14通过螺纹连接固定在加料口15上,储料盘11左侧设有出料口12,与出料口12相对应的储料盘11右侧设有一号连接块16,安装箱7右上侧设有二号连接块18,二号连接块18和一号连接块16之间设有连杆17,连杆17通过铰链与两个连接块转动连接,为了方便火鸡的进食,喂食内槽8中存放有饲料,随着火鸡的进食,喂食内槽8中的饲料会减少,此时安装箱7整体的重量减轻了,在复位弹簧5的作用下,导向套6会沿着导向杆3向上移动,进而使安装箱7上升,安装箱7上升进而带动连杆17向上运动,在连杆17的作用下储料盘11会发生转动,进而使储料盘11中饲料瞒过出料口12,进而使得饲料从储料盘11中排出,从而实现自动喂食,随着饲料的添加,安装箱7的高度会下降,进而通过连杆7储料盘11反向转动,进而停止加料,为了方便火鸡吃到饲料,喂食内槽8中间位置设有导料椎体9,导料椎体9会将饲料落在喂食内槽8边缘。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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