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基于地下水灌溉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第一灌区在预设多个周期中每个周期的时段需水量以及每个周期的地下水可使用量;
基于所述第一灌区的每个周期的地下水可使用量和所述第一灌区的每个周期的时段需水量确定所述第一灌区的每个周期的时段剩余需水量;
基于预设的灌溉保证率和所述第一灌区的每个周期的时段剩余需水量确定所述第一灌区的时段调水量;
对所述第一灌区以所述第一灌区的时段调水量进行灌溉。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第一灌区的每个周期的地下水可使用量和所述第一灌区的每个周期的时段需水量确定所述第一灌区的每个周期的时段剩余需水量的步骤,包括:
基于所述第一灌区的每个周期的地下水可使用量和所述第一灌区的每个周期的时段需水量确定所述第一灌区的每个周期的地下水配置起始量,其中,所述第一灌区的每个周期的时段需水量中位于所述第一灌区的每个周期的地下水配置起始量上方的需水量小于或者等于所述第一灌区的每个周期的地下水可使用量;
将所述第一灌区的每个周期的时段需水量中位于所述第一灌区的每个周期的地下水配置起始量下方的需水量作为所述第一灌区的每个周期的时段剩余需水量。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预设的灌溉保证率和所述第一灌区的每个周期的时段剩余需水量确定所述第一灌区的时段调水量的步骤,包括:
获取所述第一灌区的每个周期的时段剩余需水量中的最大需水量;
基于预设的灌溉保证率对所述第一灌区的每个周期的时段剩余需水量中的最大需水量进行筛选处理得到目标需水量;
将所述目标需水量作为第一灌区时段调水量。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第一灌区在预设多个周期中每个周期的时段需水量的步骤,包括:
获取所述第一灌区在预设多个周期中每个周期的时段原始需水量;
将所述第一灌区的每个周期的时段原始需水量与预设的第一灌区的每个周期的时段地表水量的差值作为所述第一灌区的每个周期的时段需水量。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预设的灌溉保证率和所述第一灌区的每个周期的时段剩余需水量确定所述第一灌区的时段调水量的步骤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获取第二灌区在所述多个周期中每个周期的时段需水量以及每个周期的地下水可使用量;
将所述第二灌区的每个周期的时段需水量与所述第一灌区时段需水量之和作为第二灌区时段需水量;
将所述第二灌区的每个周期的地下水可使用量,与所述第一灌区时段调水量和预设的灌溉入渗补给系数的乘积之和作为目标地下水可使用量;
基于所述目标地下水可使用量和所述第二灌区的每个周期的时段需水量确定所述第二灌区的每个周期的地下水配置起始量,其中,所述第二灌区的每个周期的时段需水量中位于所述第二灌区的每个周期的地下水配置起始量上方的需水量小于或者等于所述目标地下水可使用量,所述第二灌区的每个周期的地下水配置起始量大于或者等于所述第一灌区的时段需水量,将所述第二灌区的每个周期的时段需水量中位于所述第二灌区的每个周期的地下水配置起始量下方的需水量作为所述第二灌区的每个周期的时段剩余需水量;
基于所述灌溉保证率和所述第二灌区的每个周期的时段剩余需水量确定所述第二灌区的时段调水量;
所述对所述第一灌区以所述第一灌区的时段调水量进行灌溉的步骤,包括:
对所述第一灌区以所述第一灌区的时段调水量进行灌溉以及对所述第二灌区以所述第二灌区的时段需水量进行灌溉。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对所述第一灌区以所述第一灌区的时段调水量进行灌溉以及对所述第二灌区以所述第二灌区的时段需水量进行灌溉的步骤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将所述第一灌区的时段调水量与所述第二灌区的时段调水量之和作为渠首调水量;
对预设调水渠道的渠首以所述渠首调水量进行灌溉。
7.一种基于地下水灌溉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第一灌区在预设多个周期中每个周期的时段需水量以及每个周期的地下水可使用量;
第一确定模块,用于基于所述第一灌区的每个周期的地下水可使用量和所述第一灌区的每个周期的时段需水量确定所述第一灌区的每个周期的时段剩余需水量;
第二确定模块,用于基于预设的灌溉保证率和所述第一灌区的每个周期的时段剩余需水量确定所述第一灌区的时段调水量;
第一灌溉模块,用于对所述第一灌区以所述第一灌区的时段调水量进行灌溉。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确定模块包括:
第一确定单元,用于基于所述第一灌区的每个周期的地下水可使用量和所述第一灌区的每个周期的时段需水量确定所述第一灌区的每个周期的地下水配置起始量,其中,所述第一灌区的每个周期的时段需水量中位于所述第一灌区的每个周期的地下水配置起始量上方的需水量小于或者等于所述第一灌区的每个周期的地下水可使用量;
第一设置单元,用于将所述第一灌区的每个周期的时段需水量中位于所述第一灌区的每个周期的地下水配置起始量下方的需水量作为所述第一灌区的每个周期的时段剩余需水量。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确定模块包括:
第一获取单元,用于获取所述第一灌区的每个周期的时段剩余需水量中的最大需水量;
筛选单元,用于基于预设的灌溉保证率对所述第一灌区的每个周期的时段剩余需水量中的最大需水量进行筛选处理得到目标需水量;
第二设置单元,用于将所述目标需水量设置为第一灌区时段调水量。
10.根据权利要求7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获取模块包括:
第二获取单元,用于获取所述第一灌区在预设多个周期中每个周期的时段原始需水量;
计算单元,用于将所述第一灌区的每个周期的时段原始需水量与预设的第一灌区的每个周期的时段地表水量的差值作为所述第一灌区的每个周期的时段需水量。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第二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第二灌区在所述多个周期中每个周期的时段需水量以及每个周期的地下水可使用量;
第一设置模块,用于将所述第二灌区的每个周期的时段需水量与所述第一灌区时段需水量之和作为第二灌区时段需水量;
计算模块,用于将所述第二灌区的每个周期的地下水可使用量,与所述第一灌区时段调水量和预设的灌溉入渗补给系数的乘积之和作为目标地下水可使用量;
第三确定模块,用于基于所述目标地下水可使用量和所述第二灌区的每个周期的时段需水量确定所述第二灌区的每个周期的地下水配置起始量,其中,所述第二灌区的每个周期的时段需水量中位于所述第二灌区的每个周期的地下水配置起始量上方的需水量小于或者等于所述目标地下水可使用量,所述第二灌区的每个周期的地下水配置起始量大于或者等于所述第一灌区的时段需水量,将所述第二灌区的每个周期的时段需水量中位于所述第二灌区的每个周期的地下水配置起始量下方的需水量作为所述第二灌区的每个周期的时段剩余需水量;
第四确定模块,用于基于所述灌溉保证率和所述第二灌区的每个周期的时段剩余需水量确定所述第二灌区的时段调水量;
所述第一灌溉模块用于对所述第一灌区以所述第一灌区的时段调水量进行灌溉以及对所述第二灌区以所述第二灌区的时段需水量进行灌溉。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第二设置模块,用于将所述第一灌区的时段调水量与所述第二灌区的时段调水量之和作为渠首调水量;
第二灌溉模块,用于对预设调水渠道的渠首以所述渠首调水量进行灌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