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清除木本植物的药物,其特征在于:采用草甘膦异丙胺盐水溶液与精异丙甲草胺混合而成,所述草甘膦异丙胺盐水溶液中草甘膦异丙胺盐所占的质量百分比为40%-50%,所述草甘膦异丙胺盐水溶液与精异丙甲草胺的质量比为100:(3-4)。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清除木本植物的药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草甘膦异丙胺盐水溶液中草甘膦异丙胺盐所占的质量百分比为41%。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清除木本植物的药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草甘膦异丙胺盐水溶液与精异丙甲草胺的质量比为100:3.36。
4.一种使用如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的清除木本植物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首先将木本植物的上部从接近地面处截去,然后将该药物分别分布在每棵木本植物的断面上。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清除木本植物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使用刷子将该药物涂抹在每棵木本植物的断面上。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清除木本植物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使用小型喷雾器将该药物喷洒在每棵木本植物的断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