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属于农业领域,尤其是一种植物农药泡腾片剂。
背景技术:
农药广义的定义是指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是指在农业生产中,为保障、促进植物和农作物的成长,所施用的杀虫、杀菌、杀灭有害动物(或杂草)的一类药物统称。特指在农业上用于防治病虫以及调节植物生长、除草等药剂。
传统农药多数为化学制剂,气味浓烈难闻,且容易危及人畜安全,严重影响了环境卫生和安全,从绿色、环保、生态来说,都非常不利。
泡腾片剂技术最初是应用在医药制药中,到了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期日本开始将泡腾片剂技术应用到农药剂型加工中。我国近年来也开始有这方面的研究,现在市场上也开始有几个品种的农药泡腾片出售,如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18%苄·二氯泡腾片剂除草剂,安徽化工研究院生产的20%吡嘧磺隆泡腾片剂。但是目前的泡腾片剂品种单一,有的品种还存在杀草谱窄,对水稻不安全,不适宜在南方稻区使用的缺点。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不足,本发明旨在提供一种以植物原料为主料,所用原料配比简单,绿色环保,成本低廉的植物农药泡腾片剂。
为了实现上述技术效果,本发明提供的技术方案是这样的:一种植物农药,由60%农药有效成分和40%助剂配制而成;
其中,所述农药有效成分包括以下重量份组分:川楝子提取物10-20份,黄芪1-5份,大蒜油0.5-2份,苦参碱2-6份,淀粉1-5份,圆葱4-30份,花椒籽提取液1-15份,茱萸籽提取液2-6份;
所述的助剂包括固体酸、二氧化碳源、润湿分散剂、助流剂、粘结剂、干燥剂和填料中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混合物。
优选地,所述农药有效成分包括以下重量份组分:川楝子提取物10份,黄芪5份,大蒜油2份,苦参碱5份,淀粉4份,圆葱30份,花椒籽提取液11份,茱萸籽提取液6份。
优选地,所述农药有效成分包括以下重量份组分:川楝子提取物14份,黄芪3份,大蒜油1.5份,苦参碱6份,淀粉5份,圆葱30份,花椒籽提取液15份,茱萸籽提取液6份。
优选地,所述农药有效成分包括以下重量份组分:川楝子提取物18份,黄芪3份,大蒜油2份,苦参碱3份,淀粉3份,圆葱7份,花椒籽提取液13份,茱萸籽提取液5份。
优选地,所述农药有效成分包括以下重量份组分:川楝子提取物18份,黄芪4份,大蒜油2份,苦参碱5份,淀粉5份,圆葱7份,花椒籽提取液13份,茱萸籽提取液5份
本发明植物农药泡腾片剂可直接用到瓜、果、叶、豆类蔬菜、茶叶、中药材、花卉、水果、油菜、棉花、烟草等植物、水果或蔬菜。使用后的蔬菜、水果可以直接食用,并无残留农药危害。
本发明提供一种植物农药泡腾片剂,以植物源材料为主料,所用原料配比简单,绿色环保,成本低廉,无化学药剂,污染程度小,使用方便,对人和作物无害,杀灭害虫的效果显著,用植物农药代替化学农药,具广阔市场前景。
本发明植物农药泡腾片剂以川楝子提取物作为主要活性成分,具有无毒无害性,且具有良好的挥发性,能够克服农药残留增加、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的缺点。而且尽管现在生物农药成本比化学农药稍高,但因为社会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因而从长远看具有颇多优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的权利要求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但不构成对本发明的任何限制,任何在本发明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内所做的有限次修改,仍在本发明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内。
实施例1
一种植物农药,由如下重量份的原料组成:川楝子提取物10份,黄芪5份,大蒜油0.5份,苦参碱6份,淀粉1份,圆葱30份,花椒籽提取液1份,茱萸籽提取液6份。
实施例2
一种植物农药,由如下重量份的原料组成:川楝子提取物10份,黄芪5份,大蒜油2份,苦参碱5份,淀粉4份,圆葱30份,花椒籽提取液11份,茱萸籽提取液6份。
实施例3
一种植物农药,由如下重量份的原料组成:川楝子提取物14份,黄芪3份,大蒜油1.5份,苦参碱6份,淀粉5份,圆葱30份,花椒籽提取液15份,茱萸籽提取液6份。
实施例4
一种植物农药,由如下重量份的原料组成:川楝子提取物18份,黄芪3份,大蒜油2份,苦参碱3份,淀粉3份,圆葱7份,花椒籽提取液13份,茱萸籽提取液5份。
实施例5
一种植物农药,由如下重量份的原料组成:川楝子提取物18份,黄芪4份,大蒜油2份,苦参碱5份,淀粉5份,圆葱7份,花椒籽提取液13份,茱萸籽提取液5份。
实施例1-5所制得的植物农药,均与由助剂按照60:40的比例混合,制成植物农药泡腾片剂。
以上所述的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范围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