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于蝇蛆养殖设备技术领域,涉及一种蝇蛆分离机的原料上料机构。
背景技术:
随着肉类食品消费量的增加,畜禽、水产动物养殖对蛋白饲料的需求也随之增加。此外,大量的畜禽粪便垃圾处理困难,带来严重的环境问题。蝇蛆以粪便等有机垃圾为食,具有营养成分高、繁殖能力强、生长周期短、饲养成本低等特点,是目前生产动物蛋白饲料的首选,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其中,蝇蛆与蛆料的分离是蝇蛆养殖过程中的关键技术之一。而传统的蝇蛆分离主要通过人工清扫,筛选蝇蛆。在分离过程中,工人工作环境差,分离效率低。
所以,为了方便蝇蛆的养殖,市场上出现了一种蝇蛆分离机,这种蝇蛆分离设备采用自动清扫装置来代替人工清扫这一繁杂的过程,这种设备需要将粪便运输到自动清扫装置中,这一过程通常需要人工将这些原料移动到清扫装置中,十分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的蝇蛆分离机没有运输原料功能的问题,而提出的一种蝇蛆分离机的原料上料机构。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通过下列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蝇蛆分离机的原料上料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上料电机、上料转轴、上料平台、上料链条和上料带,所述的上料平台包括两片支架板,支架板之间设有连接杆并通过连接杆使两片支架板连接在一起,上料平台倾斜设置且其最低点贴靠地面,粪料经过上料平台被运输至上述蝇蛆分离机构中,上料转轴有两根分别转动设置在两片支架板之间并处于上料平台的顶端和底端,上料电机与其中一根上料转轴连接,上料链条将两根上料转轴联动,上料带紧绷包绕在两根上料转轴上,上料带的外周圈设有若干铲斗形的上料铲,上料平台的顶部与机架转动连接,支架板与机架之间还设有一角度调节机构,该角度调节机构包括调节丝杆和调节装置,所述的调节装置固设在机架上,调节装置内设有能与调节丝杆配合联动的传动件,调节装置外壁穿透开设有一配合孔,调节丝杆穿过该配合孔且其一端与支架板固连,调节丝杆处于调节装置内的部分与传动件连接,调节装置内的传动件还向外引出有一调节手柄。
所述的上料铲包括内铲和外铲,外铲上间隔开设有若干间隔口,外铲的横侧穿透开设有内置槽,内铲有若干片并滑动设置在内置槽内,内铲的宽度比间隔口的宽度大。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机构能自动将粪便原料运输至清扫装置中,实现了自动化。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上料铲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上料电机;2、上料转轴;3、上料带;4、上料铲;5、调节丝杆;6、调节装置;7、调节手柄;8、内铲;9、外铲;10、间隔口。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是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描述,但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这些实施例。
如图1所示,本机构包括上料电机1、上料转轴2、上料平台、上料链条和上料带3,上料平台包括两片支架板,支架板之间设有连接杆并通过连接杆使两片支架板连接在一起,上料平台倾斜设置且其最低点贴靠地面,粪料经过上料平台被运输至上述蝇蛆分离机构中,上料转轴2有两根分别转动设置在两片支架板之间并处于上料平台的顶端和底端,上料电机1与其中一根上料转轴2连接,上料链条将两根上料转轴2联动,上料带3紧绷包绕在两根上料转轴2上,上料带3的外周圈设有若干铲斗形的上料铲4,上料平台的顶部与机架转动连接,支架板与机架之间还设有一角度调节机构,该角度调节机构包括调节丝杆5和调节装置6,调节装置6固设在机架上,调节装置6内设有能与调节丝杆5配合联动的传动件,调节装置6外壁穿透开设有一配合孔,调节丝杆5穿过该配合孔且其一端与支架板固连,调节丝杆5处于调节装置6内的部分与传动件连接,调节装置6内的传动件还向外引出有一调节手柄7。
本机构用于输送积留在地面上的牲畜粪便原料,具体是通过上料带3转动及上料铲4的周期转动,使原料从地面输送到高处,然后掉落在后续的加工设备中,由于地面凹凸不平,上料平台的底部在移动的过程中容易触碰到地面,然后导致机体无法继续前进的问题,所以需要设置,而本机构配备了能够调节上料平台角度的技术方案,通过调节装置6调节上料平台的角度,避免上料平台触碰到地面后被卡住的问题。
如图2所示,上料铲4包括内铲8和外铲9,外铲9上间隔开设有若干间隔口10,外铲9的横侧穿透开设有内置槽,内铲8有若干片并滑动设置在内置槽内,内铲8的宽度比间隔口10的宽度大。从图中可以看出,有一片内铲8移出外铲9的内置槽外成为了有效工作铲面,而有两片内铲8移入了外铲9的内置槽内,这时该处没有铲斗仅有间隔口10。这样设计的目的是因为不同量的原料在上料的过程中所需提供的铲斗上料接触表面不一定要全面,对于原料较多的地方,上料过程中可能会由于原料重量很重而使上料电机1不能提供足够的力带动这些原料运输,所以此时可以将部分内铲8移入内置槽内,这样上料铲4与原料的有效铲动接触面积会减少,铲到的原料也就少了,虽然送料效率降低了但是至少能使原料运输过程不会被阻碍,避免了因原料量太多上料电机1带不动料的问题。
应该理解,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书、说明书中,所有“包括……”均应理解为开放式的含义,也就是其含义等同于“至少含有……”,而不应理解为封闭式的含义,即其含义不应该理解为“仅包含……”。
本文中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精神作举例说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但并不会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者超越所附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