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农业施肥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110539阅读:176来源:国知局
一种农业施肥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农业机械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农业施肥装置。



背景技术:

农业为通过培育动植物生产食品及工业原料的产业,农业属于第一产业,农业的劳动对象是有生命的动植物,获得的产品是动植物本身,我们把利用动物植物等生物的生长发育规律,通过人工培育来获得产品的各部门的认可,统称为农业,农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建设与发展的基础产品,我国农业种植具有悠久的历史,在农业种植中常常会对种植物进行施肥以促进种植物的生长,但现在的施肥装置存在着施肥面积不可调节,施肥不均匀的问题,同时对于多种肥料的施肥多采用人工混合,导致肥料混合不均匀,不利于种植物的生长,且施肥劳动强度大,故而我们提出了一种新型农业种植施肥装置,来解决以上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背景技术中所提出的问题,而提出的一种农业施肥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设计一种农业施肥装置,包括底板,所述底板的下方设有驱动装置,所述底板的四个拐角处设有支撑杆,所述支撑杆的顶部连接有顶板,所述顶板上设有储料桶,所述储料桶的顶部设有入料口,所述储料桶的底部设有漏斗状的出料口,所述出料口位于顶板的下方,所述底板与顶板之间设有隔板,所述隔板中部设有转动柱,所述转动柱的顶部位于出料口的正下方,所述底板的中部设有第一电机,所述第一电机的输出轴与转动柱连接,所述转动柱的顶部开有条形槽,并且所述条形槽内连接有两个对称设置的滑道,所述滑道通过销轴与转动柱连接,每个所述滑道的侧面设有固定杆,所述固定杆的一端与滑道转动连接,另一端通过螺栓与转动柱连接,所述转动柱上不同高度设有与固定杆上的螺栓对应的螺纹孔。

优选的,所述转动柱的顶部条形槽两侧设有环形的挡板,所述滑道远离转动柱的一端设有喇叭形的开口端。

优选的,所述两个滑道靠近的一端之间设有间隙,并且间隙上方设有弹性布,所述弹性布的两端分别安装在两个不同的滑道上。

优选的,所述顶板的底面设有振动电机,所述振动电机连接有敲杆,所述敲杆的另一端与出料口的外表面接触。

优选的,所述储料桶内设有搅拌机构。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农业施肥装置,有益效果在于:该农业施肥装置设置了可以旋转的滑道,在离心力的作用下,滑道内的肥料均匀的洒向田地,并且滑道的角度可以调节,从而滑道抛洒肥料的末端高度发生变化,这样施肥的面积也发生变化,本装置可以均匀的施肥,并且施肥面积可调,使用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农业施肥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农业施肥装置的转动柱顶部俯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农业施肥装置的转动柱的侧视图。

图中:底板1、隔板2、支撑杆3、销轴4、振动电机5、入料口6、搅拌机构7、储料桶8、顶板9、出料口10、敲杆11、转动柱12、滑道13、开口端14、固定杆15、第一电机16、驱动装置17、挡板18、弹性布19、螺纹孔20。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一种农业施肥装置,包括底板1,底板1的下方设有驱动装置17,底板1的四个拐角处设有支撑杆3,支撑杆3的顶部连接有顶板9,顶板9上设有储料桶8,储料桶8的顶部设有入料口6,储料桶8的底部设有漏斗状的出料口10,出料口10位于顶板9的下方,底板1与顶板9之间设有隔板2,隔板2中部设有转动柱12,转动柱12的顶部位于出料口10的正下方,底板1的中部设有第一电机16,第一电机16的输出轴与转动柱12连接,转动柱12的顶部开有条形槽,并且条形槽内连接有两个对称设置的滑道13,滑道13通过销轴4与转动柱12连接,每个滑道13的侧面设有固定杆15,固定杆15的一端与滑道13转动连接,另一端通过螺栓与转动柱12连接,转动柱12上不同高度设有与固定杆15上的螺栓对应的螺纹孔20。

转动柱12的顶部条形槽两侧设有环形的挡板18,滑道13远离转动柱12的一端设有喇叭形的开口端14,两个滑道13靠近的一端之间设有间隙,并且间隙上方设有弹性布19,弹性布19的两端分别安装在两个不同的滑道13上,顶板9的底面设有振动电机5,振动电机5连接有敲杆11,敲杆11的另一端与出料口10的外表面接触,储料桶8内设有搅拌机构7。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肥料经出料口10落入到滑道13的顶端,滑道13在第一电机16的带动下旋转,产生离心力,使得肥料沿着滑道13到达开口端14,最终均匀的洒向地面,并且滑道13的角度可以调节,这样开口端14的高度就随之变化,从而根据抛物线远离,肥料可以洒的更远或更近。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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