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水库养殖用喂料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306326阅读:190来源:国知局
一种水库养殖用喂料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水产养殖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水库养殖用喂料装置。



背景技术:

水产养殖是人为控制下繁殖、培育和收获水生动植物的生产活动。一般包括在人工饲养管理下从苗种养成水产品的全过程。广义上也可包括水产资源增殖。水产养殖有粗养、精养和高密度精养等方式。粗养是在中、小型天然水域中投放苗种,完全靠天然饵料养成水产品,如湖泊水库养鱼和浅海养贝等。精养是在较小水体中用投饵、施肥方法养成水产品,如池塘养鱼、网箱养鱼和围栏养殖等。高密度精养采用流水、控温、增氧和投喂优质饵料等方法,在小水体中进行高密度养殖,从而获得高产,如流水高密度养鱼、虾等。

而水库养殖用喂料装置是一种在水库养殖时使用的喂料装置,然而传统的喂料装置大多结构简单,功能单一,且使用起来较为费力,无法满足人们的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水库养殖用喂料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水库养殖用喂料装置,包括主体外壳,所述主体外壳底部通过减震弹簧连接有固定支架,同时主体外壳的一侧通过连接杆与固定支架连接,所述主体外壳内部底面通过固定座固定有电机,所述电机顶部中心处设置有转轴,所述转轴外壁焊接有搅拌叶片,所述主体外壳内部设置有隔板,所述隔板的一端设置有投放口,且隔板内部卡接有封口板,所述封口板的一端焊接有连接板,所述连接板下方设置有卡板,且卡板内卡接有滚珠,所述连接板的一端焊接有连接横板,所述连接横板的一端设置有手柄。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固定支架为L形结构。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减震弹簧共设置有两个,且两个减震弹簧关于主体外壳竖直中心线相互对称。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主体外壳顶部设置有料斗。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转轴与隔板连接处设置有轴承。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连接板共设置有两个,且两个连接板关于封口板中心线相互对称。

本实用新型中,首先,隔板内部开设有卡槽,且卡槽位置与连接板位置相对应,通过在连接板底部设置有卡板,且卡板内卡接有滚珠,使封口板开合更为方便,从而使该装置投料更为省力,其次,该装置通过在装置内设置有搅拌叶片,可以使该装置具备将多种饲料进行均匀混合的功能,从而增加了该装置的实用性,再有,该装置通过在主体外壳底部设置有减震弹簧,使该装置的减震效果更好,降低了该装置运行时的震动,增加了该装置的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水库养殖用喂料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下搅拌叶片与扫刷连接结构示意图。

图例说明:

1-固定支架、2-减震弹簧、3-固定座、4-电机、5-主体外壳、6-连接杆、7-料斗、8-转轴、9-搅拌叶片、10-轴承、11-隔板、12-封口板、13-投放口、14-连接板、15-卡板、16-滚珠、17-连接横板、18-手柄。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水库养殖用喂料装置,包括主体外壳5,主体外壳5底部通过减震弹簧2连接有固定支架1,同时主体外壳5的一侧通过连接杆6与固定支架1连接,主体外壳5内部底面通过固定座3固定有电机4,电机4顶部中心处设置有转轴8,转轴8外壁焊接有搅拌叶片9,主体外壳5内部设置有隔板11,隔板11的一端设置有投放口13,且隔板11内部卡接有封口板12,封口板12的一端焊接有连接板14,连接板14下方设置有卡板15,且卡板15内卡接有滚珠16,连接板14的一端焊接有连接横板17,连接横板17的一端设置有手柄18。

固定支架1为L形结构,减震弹簧2共设置有两个,且两个减震弹簧2关于主体外壳5竖直中心线相互对称,主体外壳5顶部设置有料斗7,转轴8与隔板11连接处设置有轴承10,连接板14共设置有两个,且两个连接板14关于封口板12中心线相互对称。

隔板11内部开设有卡槽,且卡槽位置与连接板14位置相对应,通过在连接板14底部设置有卡板15,且卡板15内卡接有滚珠16,使封口板12开合更为方便,从而使该装置投料更为省力。

工作原理:使用时,首先通过连接杆6将主体外壳5固定在固定支架1上,且固定支架1安装在喂料船边缘,再通过料斗7向主体外壳5内加入多种养殖饲料,连接电源,打开电源开关,电机4运行,带动转轴8和搅拌叶片9转动,对装置内的多种饲料进行搅拌混合,混合完成后拉动手柄18,使封口板12移动至隔板11内部,装置内饲料从投放口13投入水库中。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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