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梯形水培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194024阅读:22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水培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梯形水培装置。



背景技术:

水培是一种使用营养液培育的栽培技术,相对于土壤栽培而言,因其能加速作物生育进程,产品质量好,无污染,生产环境洁净卫生,病虫害少等诸多优点而备受青睐。现有的水培装置有利用管道作为栽培主体的,多由多根种植管道拼接而成,结构不够稳定牢靠,移动不方便,放置区域受限制,还有的水培装置不能倚靠墙体放置,导致放置不平稳,营养液不能循环使用,增加了种植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种可倚靠墙体放置、营养液可循环使用的梯形水培装置。

一种梯形水培装置,包括支架、储液箱和种植管;

所述支架包括底部框架、第一立柱、第二立柱和横梁,所述底部框架内设有所述储液箱;所述第一立柱的数量为两根,两根所述第一立柱的下端分别与所述底部框架后侧的两个角落垂直连接,上端分别与所述横梁两端的后侧连接,所述第一立柱垂直于所述底部框架;所述第二立柱的数量为两根,两根所述第二立柱的下端分别与所述底部框架前侧的两个角落垂直连接,两根所述第二立柱的中部分别向所述横梁方向倾斜,所述第二立柱的上端与所述第一立柱平行,两根所述第二立柱的上端分别与所述横梁两端的前侧连接;

所述第二立柱的倾斜边上设有与其垂直连接且向外侧延伸的数个托杆,沿着所述横梁方向且处于同一水平面的托杆上放置有所述种植管,所述种植管上开设有多个种植篮,每根所述种植管与所述横梁平行,每根所述种植管的首尾端通过连接管连接且整体呈S型分布,位于最顶端的一根所述种植管的闲置端连接有进水管,位于最底端的一根所述种植管的闲置端连接有一回流管,所述回流管的端部插入所述储液箱中,所述储液箱内设有水泵,所述水泵通过一软管与所述进水管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立柱、所述第二立柱与所述底部框架通过三通方管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立柱、所述第二立柱与所述横梁通过螺母和螺栓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立柱、所述第二立柱下端各安装有一个万向脚垫。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采用水培方法,解决了土壤环境不宜生长植物的问题;营养液可循环使用,降低种植成本;结构稳定牢靠,方便移动,可依靠墙体放置,提高稳定性,放置区域不受限制,例如可放置于阳台、温室内部、露天庭院等。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梯形水培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中,1-支架、11-底部框架、12-第一立柱、13-第二立柱、14-横梁、15-三通方管、16-万向脚垫、2-储液箱、3-种植管、31-种植篮、4-托杆、5-连接管、6-进水管、7-回流管、8-水泵、9-软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请参阅图1,一种梯形水培装置,包括支架1、储液箱2和种植管3;

支架1包括底部框架11、第一立柱12、第二立柱13和横梁14,底部框架11内设有储液箱2;第一立柱12的数量为两根,两根第一立柱12的下端分别与底部框架11后侧的两个角落垂直连接,上端分别与横梁14两端的后侧连接,第一立柱12垂直于底部框架11;第二立柱13的数量为两根,两根第二立柱13的下端分别与底部框架11前侧的两个角落垂直连接,两根第二立柱13的中部分别向横梁14方向倾斜,第二立柱13的上端与第一立柱12平行,两根第二立柱13的上端分别与横梁14两端的前侧连接;

第二立柱13的倾斜边上设有与其垂直连接且向外侧延伸的数个托杆4,沿着横梁14方向且处于同一水平面的托杆4上放置有种植管3,种植管3上开设有多个种植篮31,每根种植管3与横梁14平行,每根种植管3的首尾端通过连接管5连接且整体呈S型分布,位于最顶端的一根种植管3的闲置端连接有进水管6,位于最底端的一根种植管3的闲置端连接有一回流管7,回流管7的端部插入储液箱2中,储液箱2内设有水泵8,水泵8通过一软管9与进水管6连接。

第一立柱12、第二立柱13与底部框架11通过三通方管15连接。

第一立柱12、第二立柱13与横梁14通过螺母和螺栓连接。

第一立柱12、第二立柱13下端各安装有一个万向脚垫16。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过程为:将手工调配的营养液注入到储液箱2中,接通电源打开开关,水泵8开始工作,水泵8将营养液通过软管9引至进水管6,进入最顶层的种植管3中,并沿S型分布的种植管3路线向下流动,最后营养液仍然流入到储液箱2中,达到营养液的循环利用,在放置本实用新型时,可将第二立柱12一方抵靠墙体,使放置更加平稳,不易摔倒。

上述梯形水培装置,采用水培方法,解决了土壤环境不宜生长植物的问题;营养液可循环使用,降低种植成本;结构稳定牢靠,方便移动,可依靠墙体放置,提高稳定性,放置区域不受限制,例如可放置于阳台、温室内部、露天庭院等。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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