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农作物用除草杀虫剂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486127发布日期:2018-09-21 19:50阅读:805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农药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农作物用除草杀虫剂。



背景技术:

杂草是指生长在有害于人类生存和活动场地的植物,它们会吸收土壤养分,与农作物争抢阳光、雨水、空间等生长条件;病虫害会使农作物的正常新陈代谢受到干扰,严重时会导致农作物死亡;因此,杂草和病虫害对农作物的生长及产量影响极大。在实际操作中,通常采用施加化学农药来实现除草和防治病虫害的目的,但由于化学农药中含有大量的有毒物质,大量或长期使用给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日益加重,并且杂草和病虫害的耐药性不断增强,最终影响除草和防治病虫害效果。因此,为解决上述问题,特提供一种新的技术方案。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背景技术存在的技术问题,本发明提出了一种农作物用除草杀虫剂,具有杀草谱和杀虫谱广,除草效果好,有效防治病虫害,不易产生耐药性,同时对环境危害小,适于农业物使用。

本发明提出的一种农作物用除草杀虫剂,其原料按重量份包括:中草药提取剂120-180份、表面活性剂0.8-1.5份、丁草胺1.5-3份、氟磺唑草胺1-2份、异丙甲草胺1-2份、竹醋液10-15份、硫磺6-10份。

具体实施方式中,中草药提取剂的重量份还可以为130、140、150、160、170份,表面活性剂的重量份还可以为0.9、1、1.1、1.2、1.3、1.4份,丁草胺的重量份还可以为1.8、2、2.2、2.5、2.8份,氟磺唑草胺的重量份还可以为1.2、1.4、1.5、1.6、1.8份,异丙甲草胺的重量份还可以为1.2、1.4、1.5、1.6、1.8份,竹醋液的重量份还可以为11、12、12.5、13、14份,硫磺的重量份还可以为7、8、8.5、9、9.5份。

优选地,中草药提取剂的原料按重量份包括:除虫菊40-65份、蛇头草15-25份、土茯苓15-30份、柴胡15-30份、大黄10-20份、丹皮8-15份、天南星8-15份、蛇目菊5-10份、升麻5-10份、石蒜2-5份、虎杖4-8份、半夏4-8份。

优选地,表面活性剂由脂肪酸甘油酯、蔗糖酯、吐温80中至少一种组成。

优选地,还包括0.2-0.5份植物精油。

优选地,植物精油由柠檬精油、罗勒精油、广藿香精油按重量比为4-6:2-4:2-5组成。

优选地,农作物用除草杀虫剂适于除去各种阔叶杂草和部分禾本科杂草。

本发明制品采用常规制备工艺制得。

本发明中以中草药提取剂为主料,绿色环保,对农作物及环境无害,其富含对防除杂草和病虫害有益的酚类、黄酮类、生物碱、甾类、甙类和多糖类等物质,同时降低丁草胺、氟磺唑草胺和异丙甲草胺三者的含量,再配合植物精油、竹醋液、硫磺,在保证药性的同时提高了产品的使用安全性,同时各组分配合,具有明显的增效作用,提高了除草和杀虫速效性,延长了除草杀虫的有效时间,降低了药剂使用量及生产成本,能有效防除各种阔叶杂草和部分禾本科杂草,除草效果好且除草谱广,杂草不易产生耐药性,还对真菌性病害、细菌性病害及螨类、蜗牛等虫害具有良好的防除效果,本发明制品对农作物安全无影响,保证了食品安全,长期使用亦不会给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说明。

实施例1

本发明提出的一种农作物用除草杀虫剂,其原料按重量份包括:中草药提取剂120份、表面活性剂0.8份、丁草胺3份、氟磺唑草胺1份、异丙甲草胺1份、竹醋液15份、硫磺6份。

实施例2

本发明提出的一种农作物用除草杀虫剂,其原料按重量份包括:中草药提取剂180份、表面活性剂1.5份、丁草胺1.5份、氟磺唑草胺2份、异丙甲草胺2份、竹醋液10份、硫磺10份、植物精油0.2份。

其中,中草药提取剂的原料按重量份包括:除虫菊40份、蛇头草25份、土茯苓15份、柴胡15份、大黄20份、丹皮15份、天南星8份、蛇目菊5份、升麻10份、石蒜2份、虎杖8份、半夏4份;

表面活性剂为蔗糖酯;

植物精油由柠檬精油、罗勒精油、广藿香精油按重量比为4:2:2组成。

实施例3

本发明提出的一种农作物用除草杀虫剂,其原料按重量份包括:中草药提取剂150份、表面活性剂1.2份、丁草胺2.2份、氟磺唑草胺1.5份、异丙甲草胺1.5份、竹醋液12份、硫磺8份、植物精油0.4份。

其中,中草药提取剂的原料按重量份包括:除虫菊52份、蛇头草20份、土茯苓22份、柴胡22份、大黄15份、丹皮12份、天南星12份、蛇目菊8份、升麻8份、石蒜4份、虎杖6份、半夏6份;

表面活性剂由蔗糖酯、吐温80按重量比为1:2组成;

植物精油由柠檬精油、罗勒精油、广藿香精油按重量比为5:3:4组成。

实施例4

本发明提出的一种农作物用除草杀虫剂,其原料按重量份包括:中草药提取剂140份、表面活性剂1份、丁草胺2份、氟磺唑草胺1.2份、异丙甲草胺1.8份、竹醋液12份、硫磺8.5份、植物精油0.3份。

其中,中草药提取剂的原料按重量份包括:除虫菊65份、蛇头草15份、土茯苓30份、柴胡30份、大黄10份、丹皮8份、天南星15份、蛇目菊10份、升麻5份、石蒜5份、虎杖4份、半夏8份;

表面活性剂由脂肪酸甘油酯、蔗糖酯、吐温80按重量比为2:1:2组成;

植物精油由柠檬精油、罗勒精油、广藿香精油按重量比为6:4:5组成。

实施例5

本发明提出的一种农作物用除草杀虫剂,其原料按重量份包括:中草药提取剂165份、表面活性剂1.3份、丁草胺2.6份、氟磺唑草胺1.8份、异丙甲草胺1.3份、竹醋液14份、硫磺6.5份、植物精油0.4份。

其中,中草药提取剂的原料按重量份包括:除虫菊55份、蛇头草18份、土茯苓26份、柴胡25份、大黄18份、丹皮10份、天南星10份、蛇目菊6.5份、升麻6份、石蒜4份、虎杖5份、半夏5份;

表面活性剂由脂肪酸甘油酯、蔗糖酯混合组成;

植物精油由柠檬精油、罗勒精油、广藿香精油按重量比为5:2:3组成。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及其发明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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