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外来物种的清除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672461发布日期:2018-10-16 19:35阅读:478来源:国知局
一种外来物种的清除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水产捕捉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外来物种的清除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野外水生外来入侵生物泛滥,覆盖了水体的各个水层,如清道夫,主要入侵在水体的下层水域,危害底层鱼类的栖息地,吞食鱼卵仔鱼,同时没有天敌,严重破坏水域生态平衡。但在外来水生生物清除领域,除了清除外来水生植物的方法,暂无较有效的清除外来水生动物的方法或装置,尤其是底栖型外来入侵生物。

现有的清除外来水生生物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采用拖网收集,包括清除水葫芦、大薸等,采用该方法仅可清除水体中的漂浮类水生植物;另一种是常规性渔业捕捞作业清除,一般采用流刺网、定置网或虾笼进行捕捞清除,其缺点是鱼类选择性不高,且会对非入侵水生生物如原住鱼类造成机械损伤。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外来物种的清除装置,有效捕捉水体底栖型的外来物种。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

一种外来物种的清除装置,包括支撑骨架,所述支撑骨架包括位于底部的底框以及位于两侧的两个侧框,所述底框两侧分别和相应的所述侧框连接,各所述侧框与所述底框的夹角定义为α,所述α∈(0,90°),所述底框和各所述侧框均布置有第一渔网,所述侧框朝向外侧的端面为诱导面,所述底框和两侧的侧框围成一收集槽,该收集槽的一端为诱导端,该收集槽的另一端为收集端,所述收集槽的宽度自所述诱导端朝所述收集端的方向逐渐变小。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底框布置有若干个单向导向网片,各所述单向导向网片与所述底框的夹角定义为β,所述β∈(0,90°),所述β的开口朝向所述收集端。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各所述单向导向网片相互平行,各所述单向导向网片包括导向骨架以及布置在该导向骨架上的第二渔网。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各所述侧框的另一侧连接有内扣导鱼网片,各所述内扣导鱼网片与所述侧框的夹角定义为γ,所述γ的开口朝向所述底框,所述内扣导鱼网片朝向顶部的端面为外来物种的导向面,各所述内扣导鱼网片包括第一内扣骨架以及布置在该第一内扣骨架上的第三渔网。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底框布置有若干个渔网坠子或重力球。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收集槽连接有集鱼网,所述集鱼网位于所述收集端一侧。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收集槽和所述集鱼网之间布置有倒须网,该倒须网设有与所述收集槽连接的入口端以及与所述集鱼网连接的出口端,所述倒须网自所述入口端向所述出口端方向逐渐收窄。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集鱼网包括集鱼骨架以及布置在该集鱼骨架上的第四渔网,所述集鱼网成型有容置腔,所述倒须网的出口端连通该容置腔。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集鱼网呈棱台状或圆台状,所述集鱼网包括底壁和周壁,所述集鱼网顶部成型有用于原住物种逃离的游离口,所述集鱼网位于所述游离口处布置有内扣防逃网片,所述内扣防逃网片包括第二内扣骨架和布置在该第二内扣骨架上的第五渔网,所述内扣防逃网片与所述周壁的夹角定义为δ,所述δ的开口朝向所述底壁。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第四渔网布置有拉链。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通过设计收集槽,底栖型的外来物种直接从底框进入收集槽,或者从诱导面进入收集槽,同时侧框还可防止底栖型的外来物种外逃,最终在收集端收集底栖型的外来物种;另外还在底框布置若干个单向导向网片,可进一步防止底栖型的外来物种外逃,而原住物种可从收集槽的顶部游离。本发明无需外部动力进行拖拽,可大量节省清除外来物种过程中的人力物力,对底栖型外来物种的清除具有针对性,误捕率低,不会对进入装置内的水生生物造成机械损伤,对环境的干扰小,不形成二次污染。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说明。显然,所描述的附图只是本发明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实施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设计方案和附图。

图1是本发明的第一种实施方式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的第二种实施方式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发明的构思、具体结构及产生的技术效果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以充分地理解本发明的目的、特征和效果。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只是本发明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实施例,基于本发明的实施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其他实施例,均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另外,文中所提到的所有联接/连接关系,并非单指构件直接相接,而是指可根据具体实施情况,通过添加或减少联接辅件,来组成更优的联接结构。

图1出示了本发明第一种实施方式的结构示意图,一种外来物种的清除装置,包括支撑骨架,支撑骨架包括位于底部的底框11以及位于两侧的两个侧框12,底框11两侧分别和相应的侧框连接,底框11和各侧框12均布置有第一渔网。各侧框12与底框11的夹角定义为α,α∈(0,90°),侧框12朝向外侧的端面为诱导面,底框11和两侧的侧框12围成一收集槽20,该收集槽20的一端为诱导端,该收集槽20的另一端为收集端,收集槽20的宽度自诱导端朝收集端的方向逐渐变小。底栖型的外来物种,如革胡子鲶、清道夫,本说明书以清道夫为例进行阐述,清道夫可从底框11进入收集槽20中,朝收集端方向移动。底框11布置有若干个渔网坠子15或重力球,本实施方式优选渔网坠子15,各渔网坠子15作为支撑骨架的下纲。

各侧框12的另一侧连接有内扣导鱼网片13,各内扣导鱼网片13与侧框12的夹角定义为γ,γ的开口朝向底框11,内扣导鱼网片13朝向顶部的端面为外来物种的导向面,各内扣导鱼网片13包括第一内扣骨架以及布置在该第一内扣骨架上的第三渔网。清道夫游向侧框12的诱导面后,可从内扣导鱼网片13进入收集槽20。支撑骨架呈凹型,第一渔网缝合布置在支撑骨架上,支撑骨架和内扣导鱼网片13缝合后呈漏斗状。由于γ的开口朝向底框11,清道夫游到侧框12内端面后,难以游向内扣导鱼网片13,因此,底栖型的外来物种是难以逃离出收集槽20,而其它原住物种的鱼类可以上下游动,游出收集槽20,从而降低本发明清除装置的误捕几率。本实施方式中,α优选45°,γ也优选45°,当然如果底框摆放不水平,两侧的侧框12和底框11的夹角α可以相应修改。

另外,底框11布置有若干个单向导向网片14,各单向导向网片14与底框11的夹角定义为β,β∈(0,90°),β的开口朝向收集端,相邻两个单向导向网片之间的区域为外来物种的防逃区。各单向导向网片14相互平行,各单向导向网片14包括导向骨架以及布置在该导向骨架上的第二渔网。清道夫具体是从诱导端游向收集端,在游动过程中,清道夫容易跨过单向导向网片14,但逆游时,单向导向网片14的下端面就会限制其游动,最终,进入收集槽20的底栖型外来物种会全部游向收集端。同样在本实施方式中,β优选45°。

收集槽20连接有集鱼网31,集鱼网31位于收集端一侧。收集槽20和集鱼网31之间布置有倒须网41,该倒须网41设有与收集槽20连接的入口端以及与集鱼网31连接的出口端,倒须网41自入口端向出口端方向逐渐收窄。集鱼网31包括集鱼骨架以及布置在该集鱼骨架上的第四渔网,集鱼网31成型有容置腔,倒须网41的出口端连通该容置腔。清道夫从诱导端游向收集端,再通过倒须网41进入容置腔内。

如图1所示,集鱼网31呈棱台状集鱼网包括底壁和周壁,集鱼网31顶部成型有用于原住物种逃离的游离口32,部分原住物种未在收集槽20逃离而进入容置腔内,亦可通过上下游动,从游离口32离开集鱼网31,如此可达到二次筛选的效果。本领域技术人员还可以将集鱼网31设计呈圆台状,或其它可成型有容纳腔的形状。

同时,集鱼网位于游离口32处布置有内扣防逃网片33,内扣防逃网片33包括第二内扣骨架和布置在该第二内扣骨架上的第五渔网,内扣防逃网片33与周壁的夹角定义为δ,δ的开口朝向底壁,如果清道夫从侧壁游至周壁上沿,内扣防逃网片33会限制其游动,如此可防止底栖型外来物种逃离集鱼网31。

本发明外来物种的清除装置,布设在清道夫分布较多、水深较浅的湖泊、池塘、河涌效果显著,收集槽20布设在1-2m水深区域、集鱼网31布设在水深0.5-1m水深区域,所捕清道夫占总渔获物的95%。

若在室内进行实验,采用鲫鱼、草鱼、鲤鱼、鲮鱼和清道夫进行对比试验,其中,鱼池水深1m。监测24h结果显示,鲫鱼、草鱼、鲤鱼、鲮鱼的逃逸率分别为90.3%、95.7%、75.6%、80.5%,而清道夫的逃逸率仅为1.3%。本发明对清道夫这类底栖生物的选择性效果显著。

使用者通过本发明外来物种的清除装置,有效采集捕捞清道夫等底栖型的外来物种,为保护该水域生态环境具有良好的效果。同时,对环境干扰较小、误捕几率小,同时有效地避免误捕鱼类的机械损伤,不会对某些敏感区域如自然保护区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环境造成影响。

图2出示了本发明第二种实施方式的结构示意图,与第一种实施方式最大的不同在于集鱼网31的结构。图2所示的集鱼网31呈房屋状,未设游离口,未设内扣防逃网片。另外,第四渔网布置有拉链34,使用者可以拉开拉链,取出捕捉物。若使用在深水区域,即原住物种较少,主要是底栖型的外来物种,此时可以选用第二种实施方式的外来物种的清除装置,无需在集鱼网31增设游离口。

图1和图2中,支撑骨架中间采用折断来省略长度表示,使用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相应的长度值。另外,单向导向网片14的数量亦可根据使用情况进行选择,但至少为两个,以形成外来物种的防逃区。

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实施方式作了详细说明,但是本发明不限于上述实施方式,在所述技术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所具备的知识范围内,还可以在不脱离本发明宗旨的前提下作出各种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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