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实蝇诱捕剂及其应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362661发布日期:2018-12-22 08:15阅读:2825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属于农业科学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果实蝇诱捕剂及其应用。
背景技术
果实蝇是果树的重要害虫,它繁殖能力非常强,并且有迁飞性,分布于除北极和南极地区外世界各地,多数种类集中在热带和亚热带地区。果实蝇尾部有一尾针,即产卵器,其卵经尾针产于吊瓜果皮内,卵块肉眼难以发现。其成虫产卵刺入瓜果内,孵出的幼虫蛀食瓜果肉,造成瓜果局部变黄,而后全瓜果腐烂变臭,造成大量落瓜果,即使不腐烂,刺伤处凝结着流胶,畸形下陷,瓜果皮硬实,瓜果味苦涩,严重影响瓜果的品质和产量,危害梨子、桃、柑桔、番石榴、芒果、杨桃、枇杷等多种经济水果。世界上许多国家为防止果实蝇的传播蔓延,将其列入检疫性有害生物。目前,市场上大多数果实蝇的诱捕剂以甲基丁香酚为原料配制。虽然甲基丁香酚对果实蝇具有较好的引诱效果,但由于成分单一,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对果实蝇的防控效果并不理想。技术实现要素:本发明的一个目的在于提出一种果实蝇诱捕剂。本发明的果实蝇诱捕剂,包括如下重量份数的原料:β-石竹烯20份~30份,甲基庚烯酮5份~10份,石竹素10份~20份,斯巴醇5份~10份和丁香酚乙酸酯40份~50份。本发明的果实蝇诱捕剂,其中β-石竹烯、甲基庚烯酮、石竹素、斯巴醇为天然植物精油中的引诱成分,按一定比列配制后,对果实蝇有很强的引诱力。丁香酚乙酸酯是一种熔融白色结晶固体,在29℃下液化成淡黄色液体,具有柔和的丁香似香气,作为定香剂,与引诱剂混合后,可减缓引诱剂的释放速度,延长引诱剂的作用时间。本发明的果实蝇诱捕剂能够持续、不断地释放出引诱剂气味,可用于诱虫装置中长时间诱捕果实蝇,且对人畜无毒无害,对环境无污染。另外,本发明上述的果实蝇诱捕剂,还可以具有如下附加的技术特征:作为本发明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的果实蝇诱捕剂,包括如下重量份数的原料:β-石竹烯20份,甲基庚烯酮10份,石竹素10份,斯巴醇10份和丁香酚乙酸酯50份。作为本发明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的果实蝇诱捕剂,包括如下重量份数的原料:β-石竹烯30份,甲基庚烯酮10份,石竹素10份,斯巴醇10份和丁香酚乙酸酯40份。作为本发明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的果实蝇诱捕剂,包括如下重量份数的原料:β-石竹烯25份,甲基庚烯酮10份,石竹素10份,斯巴醇10份和丁香酚乙酸酯45份。作为本发明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的果实蝇诱捕剂,包括如下重量份数的原料:β-石竹烯20份,甲基庚烯酮5份,石竹素20份,斯巴醇10份和丁香酚乙酸酯45份。作为本发明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的果实蝇诱捕剂,包括如下重量份数的原料:β-石竹烯20份,甲基庚烯酮5份,石竹素20份,斯巴醇5份和丁香酚乙酸酯50份。作为本发明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的果实蝇诱捕剂,包括如下重量份数的原料:β-石竹烯25份,甲基庚烯酮5份,石竹素10份,斯巴醇10份和丁香酚乙酸酯50份。作为本发明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的果实蝇诱捕剂,包括如下重量份数的原料:β-石竹烯30份,甲基庚烯酮5份,石竹素15份,斯巴醇10份和丁香酚乙酸酯40份。作为本发明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的果实蝇诱捕剂,包括如下重量份数的原料:β-石竹烯30份,甲基庚烯酮5份,石竹素20份,斯巴醇5份和丁香酚乙酸酯40份。本发明的另一个目的在于提出所述的诱捕剂在制备诱捕果实蝇产品中的应用。本发明的附加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给出,部分将从下面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发明的实践了解到。具体实施方式下面详细描述本发明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发明,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实施例1实施例1提出了一种果实蝇诱捕剂,包括如下重量份数的原料:β-石竹烯20份,甲基庚烯酮10份,石竹素10份,斯巴醇10份和丁香酚乙酸酯50份。实施例2实施例2提出了一种果实蝇诱捕剂,包括如下重量份数的原料:β-石竹烯30份,甲基庚烯酮10份,石竹素10份,斯巴醇10份和丁香酚乙酸酯40份。实施例3实施例3提出了一种果实蝇诱捕剂,包括如下重量份数的原料:β-石竹烯25份,甲基庚烯酮10份,石竹素10份,斯巴醇10份和丁香酚乙酸酯45份。实施例4实施例4提出了一种果实蝇诱捕剂,包括如下重量份数的原料:β-石竹烯20份,甲基庚烯酮5份,石竹素15份,斯巴醇10份和丁香酚乙酸酯50份。实施例5实施例5提出了一种果实蝇诱捕剂,包括如下重量份数的原料:β-石竹烯20份,甲基庚烯酮5份,石竹素20份,斯巴醇10份和丁香酚乙酸酯45份。实施例6实施例6提出了一种果实蝇诱捕剂,包括如下重量份数的原料:β-石竹烯25份,甲基庚烯酮5份,石竹素20份,斯巴醇5份和丁香酚乙酸酯50份。实施例7实施例7提出了一种果实蝇诱捕剂,包括如下重量份数的原料:β-石竹烯25份,甲基庚烯酮5份,石竹素10份,斯巴醇10份和丁香酚乙酸酯50份。实施例8实施例8提出了一种果实蝇诱捕剂,包括如下重量份数的原料:β-石竹烯25份,甲基庚烯酮10份,石竹素10份,斯巴醇5份和丁香酚乙酸酯50份。实施例9实施例9提出了一种果实蝇诱捕剂,包括如下重量份数的原料:β-石竹烯30份,甲基庚烯酮5份,石竹素15份,斯巴醇10份和丁香酚乙酸酯40份。实施例10实施例10提出了一种果实蝇诱捕剂,包括如下重量份数的原料:β-石竹烯30份,甲基庚烯酮5份,石竹素20份,斯巴醇5份和丁香酚乙酸酯40份。将实施例1-10的果实蝇诱捕剂置入透明塑料诱虫瓶中,盖上瓶盖,将诱虫瓶挂到果树树枝上,诱虫瓶悬挂在果树离地1.0~1.5m的果树树枝上,每亩果园内悬挂诱捕瓶5~8个,相邻的诱捕瓶间隔10~50m。将市场上购得的某引诱剂为对照组,分别在2天、4天、7天后,观察诱虫瓶中果实蝇数量,并清空诱瓶,重复3次,取平均值,以判定诱捕效果,结果见表1。表1:诱捕效果结果药剂2天/只4天/只7天/只总数/只实施例185.387.088.0260.3实施例290.789.788.3268.7实施例385.386.785.7257.7实施例486.388.090.0264.3实施例587.788.386.0262.0实施例690.087.788.7266.4实施例790.791.389.7271.7实施例888.389.095.3272.6实施例990.786.792.7270.1实施例1089.096.797.7283.4对照组79.372.763.0215.0上述试验结果表明:在第2天,本发明实施例诱捕效果与对照组相差较小,第4天、第7天对果实蝇诱捕效果明显优于对照组,且诱捕数量下降不明显,7天总诱捕明显优于对照组,说明本发明的果实蝇诱捕剂技术上的先进性,是一种值得推广应用的果实蝇诱捕剂。综上,本发明的果实蝇诱捕剂,其中β-石竹烯、甲基庚烯酮、石竹素、斯巴醇为天然植物精油中的引诱成分,按一定比列配制后,对果实蝇有很强的引诱力。丁香酚乙酸酯是一种熔融白色结晶固体,在29℃下液化成淡黄色液体,具有柔和的丁香似香气,作为定香剂,与引诱剂混合后,可减缓引诱剂的释放速度,延长引诱剂的作用时间。本发明的果实蝇诱捕剂能够持续、不断地释放出引诱剂气味,可用于诱虫装置中长时间诱捕果实蝇,且对人畜无毒无害,对环境无污染。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发明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须针对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况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将本说明书中描述的不同实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实施例或示例的特征进行结合和组合。尽管上面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发明的范围内可以对上述实施例进行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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