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农业种植技术,尤其涉及一种一种红薯的种植方法。
背景技术:
红薯是我国人们比较喜爱的食物,且富含蛋白质、淀粉、果胶、纤维素、氨基酸、维生素及多种矿物质,有"长寿食品"之誉。含糖量达到15%-20%。有抗癌、保护心脏、预防肺气肿、糖尿病、减肥等功效。现有技术中,关于红薯的栽培或者种植方法,主要是采用穴栽红薯苗或坑埋红薯块根的方法,栽种的密度不合理,导致种植面积较广,但产量较低,并且在种植过程中,需要大量的劳动力来进行红薯基地的管理,造成种植成本较高。
鉴于此,现有技术中有大量的研究者对红薯种植或者栽培过程进行了研究和探索,有的红薯种植过程,主要集中在对基地如何建立,以方便红薯的养分供给合理,红薯苗株对阳光等的吸收率进行改善;尽管如此,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并不能使得红薯的产量得到大幅度的提高,而且在种植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的劳动力来对红薯基地进行除草处理,并且在种植过程中需要对红薯进行防疫防病虫害处理,使得红薯的种植成本较高;而且种植过程中营养供给不合理,尤其是难以实现红薯不同周期的营养供给,使得红薯在各个生长周期的优良态势难以准确的体现,增大了红薯种植成本。
基于此,本研究着结合长期的探索实践,将红薯种植过程中的基地进行处理,并将相应的营养在基地中进行合理的设置,使得红薯在生长的各个周期能够迅速的吸收到相应的营养物质,促进红薯的快速生长,提高了红薯的产量,为红薯种植领域带来了一种新思路。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针对上述产量较低,使用多种话化肥,污染大等问题,提出一种红薯的种植方法,以实现绿色高产的红薯种植方法。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红薯的种植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育种:选择无虫害、无损害的红薯种,在苗床排种育苗,苗床加盖塑料薄膜;其中,床土由疏松、肥沃的沙质壤土、腐熟粪肥、草炭土配置而成,然后施入农家肥;
(2)选地:选择土质肥沃、土层深厚、排水良好的土地,然后在土地中施肥,使用联合整地机耕地至土壤松软、平整,后喷施除草剂;
(3)起垄:对深耕后的土地进行起垄,起高0.2-0.5m左右、宽0.3-0.5m的垄,相邻垄之间的间距为0.5m-0.7m;在地垄上刨坑;
(4)移栽:红薯苗培育成功后进行移栽,选择长势良好的红薯苗栽入步骤(3)的土地中,然后土壤,最后使用薄膜封地;
(5)管理:在红薯苗成长过程中要进行除草、杀虫和施肥等管理,当红薯藤长茂密以后开始翻藤,每次翻藤后根据情况进行施肥;
(6)收取:红薯在10月中旬进行收取。
进一步地,所述步骤(2)中土地施肥,每亩施肥量为:猪粪600-800kg,氨基酸15-20kg,尿素10-20kg。
进一步地,所述步骤(3)中,在地垄上刨坑间距为0.15m-0.2m。
进一步地,所述步骤(5)中施肥使用鸡粪、牛粪或猪粪。
进一步地,所述追肥包括:
a、种植15天后,施苗肥,每亩施苗肥量为:人粪尿15-20kg,尿素15-20kg,复合肥15-20kg;
b、种植45天后,施壮薯肥,每亩施壮薯肥量为:尿素15-20kg,氯化钾20-30kg,草木灰100-150kg。
使用上述方法的红薯种植方法,使用有机化肥比较少,产生的污染小,生产的红薯绿色健康,且使用上述方法的红薯种植方法,产量较高。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进一步说明:
一种红薯的种植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育种:选择无虫害、无损害的红薯种,在苗床排种育苗,苗床加盖塑料薄膜;其中,床土由疏松、肥沃的沙质壤土、腐熟粪肥、草炭土配置而成,然后施入农家肥;
(2)选地:选择土质肥沃、土层深厚、排水良好的土地,然后在土地中施肥,使用联合整地机耕地至土壤松软、平整,后喷施除草剂;每亩施肥量为:猪粪600-800kg,氨基酸15-20kg,尿素10-20kg。
(3)起垄:对深耕后的土地进行起垄,起高0.2-0.5m左右、宽0.3-0.5m的垄,相邻垄之间的间距为0.5m-0.7m;在地垄上刨坑;在地垄上刨坑间距为0.15m-0.2m。
(4)移栽:红薯苗培育成功后进行移栽,选择长势良好的红薯苗栽入步骤(3)的土地中,然后土壤,最后使用薄膜封地;
(5)管理:在红薯苗成长过程中要进行除草、杀虫和施肥等管理;
当红薯藤长茂密以后开始翻藤,红薯成长期间,翻藤3-4次每次翻藤后根据情况进行施肥,施肥可以是鸡粪、牛粪或猪粪。
a、种植15天后,施苗肥,每亩施苗肥量为:人粪尿15-20kg,尿素15-20kg,复合肥15-20kg;
b、种植45天后,施壮薯肥,每亩施壮薯肥量为:尿素15-20kg,氯化钾20-30kg,草木灰100-150kg。
(6)收取:红薯在10月中旬进行收取。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发明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