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牲畜养殖装置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牛养殖用围栏。
背景技术:
现有的牛养殖厂在养殖的过程中,常采用围栏将牛进行圈养,方便喂食和观察牲畜生活情况,当圈养的牛数量发生变化时,则需要对围栏范围进行扩大,现有的围栏安装方式较为麻烦,拆卸和重新组装的过程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同时,围栏本身并不牢固,在牛的活动过程中可能撞破围栏,或是人为故意破坏围栏,使得围栏出现断口,将导致围栏中的牛逃出,若无法及时发现围栏出现断口的情况,则无法及时将牛赶回围栏中,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存在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牛养殖用围栏,以解决现有牛养殖用围栏存在拆卸重组难度大以及难以发现断口情况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牛养殖用围栏拆装方便,同时在围栏出现断裂处时能够及时发现并报警,降低损失。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牛养殖用围栏,包括主控单元和多个护栏单元,多个所述护栏单元的左右两侧首尾相接以形成有围栏,所述围栏的左侧和右侧分别与所述主控单元连接以形成环形封闭结构,所述护栏单元的一侧设置有第一连接筒,所述护栏单元的另一侧设置有第二连接筒,所述第一连接筒和所述第二连接筒在竖直方向上相互错位,所述护栏单元中间穿设有连接导线,所述第一连接筒和所述第二连接筒由所述连接导线相互电连接;
相邻的两个护栏单元上,位于左侧的护栏单元的第一连接筒与位于右侧的护栏单元的第二连接筒之间穿设有固定栓以形成电连接固定;
所述主控单元上设置有报警器、控制装置、电源和断路检测装置,所述电源和所述断路检测装置串联于左右两个护栏单元的第一连接筒和第二连接筒之间,所述控制装置分别与所述报警器和所述断路检测装置电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连接导线上串联有照明灯。
进一步的,所述护栏单元上设置有支撑结构。
本牛养殖用围栏通过在所述护栏单元的左右两侧分别设置有第一连接筒和第二连接筒,在进行所述牛养殖用围栏的组装时,只需将各个护栏单元首尾相接,插入固定栓即可完成各个护栏单元的连接,且围栏范围可任意调节,可根据不同的养殖数量进行围栏大小的调节;另一方面,通过所述主控单元上的电源和断路检测装置与各个护栏单元之间形成串联电路,当围栏出现断裂处的时候,由所述控制装置接收到所述断路检测装置检测到的断路信号,控制所述报警器进行报警,从而能够及时发现围栏出现断口,减少牲畜损失。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一种牛养殖用围栏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牛养殖用围栏,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牛养殖用围栏拆装方便,同时在围栏出现断裂处时能够及时发现并报警,降低损失。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参见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牛养殖用围栏,包括主控单元2和多个护栏单元1,多个所述护栏单元1的左右两侧首尾相接以形成有围栏,所述围栏的左侧和右侧分别与所述主控单元2连接以形成环形封闭结构,所述护栏单元1的一侧设置有第一连接筒5,所述护栏单元1的另一侧设置有第二连接筒4,所述第一连接筒5和所述第二连接筒4在竖直方向上相互错位,所述护栏单元1中间穿设有连接导线3,所述第一连接筒5和所述第二连接筒4由所述连接导线3相互电连接;
相邻的两个护栏单元1上,位于左侧的护栏单元1的第一连接筒5与位于右侧的护栏单元1的第二连接筒4之间穿设有固定栓7以形成电连接固定;
所述主控单元2上设置有报警器11、控制装置8、电源9和断路检测装置10,所述电源9和所述断路检测装置10串联于左右两个护栏单元1的第一连接筒5和第二连接筒4之间,所述控制装置8分别与所述报警器11和所述断路检测装置10电连接。
所述连接导线3上串联有照明灯6。
所述护栏单元1上设置有支撑结构(未图示),所述支撑结构用于加强所述护栏单元的稳定性。
本牛养殖用围栏通过在所述护栏单元的左右两侧分别设置有第一连接筒和第二连接筒,在进行所述牛养殖用围栏的组装时,只需将各个护栏单元首尾相接,插入固定栓即可完成各个护栏单元的连接,且围栏范围可任意调节,可根据不同的养殖数量进行围栏大小的调节;另一方面,通过所述主控单元上的电源和断路检测装置与各个护栏单元之间形成串联电路,当围栏出现断裂处的时候,由所述控制装置接收到所述断路检测装置检测到的断路信号,控制所述报警器进行报警,从而能够及时发现围栏出现断口,减少牲畜损失。
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优选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推演或替换,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