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换漂尾、漂脚的电子浮漂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306322发布日期:2019-07-31 19:54阅读:3849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换漂尾、漂脚的电子浮漂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钓具技术领域,特别涉及电子漂的漂尾、漂脚连接结构。



背景技术:

电子漂因为自带LED灯,在晚上也清晰可见,已成为夜钓不可缺少的装置之一。为了适应不同的色彩需求或者漂尾损坏,目前出现了很多可以更换漂尾的电子漂,如授权公告号为CN203538167U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公开了一种可更换漂尾的电子浮漂。但是,与现有所有电子浮漂相同,其漂脚与浮漂主体固定连接,不可更换,因漂脚为受力部件,其与浮漂主体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在深浅不同的水域夜钓,需要的电子浮漂的漂脚长度也不同,目前只能通过更换漂脚长度不同的电子浮漂来实现。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针对背景技术中存在的缺点和问题加以改进和创新,提供一种漂尾、漂脚都可更换的电子浮漂。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构造一种可换漂尾、漂脚的电子浮漂,包括从上到下依次连接的光纤漂尾、发光单元、漂身和漂脚,所述发光单元内部设置有LED,LED下方设置有底部开口的第一电池仓,第一电池仓的下部外侧设置有外螺纹,LED上方为上部开口的光纤插孔,所述光纤漂尾通过上下贯通的第一橡胶套连接发光单元,第一橡胶套的下半部分套设在发光单元的上部,上半部分的通孔小于光纤漂尾的直径,光纤漂尾穿过第一橡胶套插入光纤插孔并接触LED,所述漂身上部设置有第二电池仓和与外螺纹相配合的内螺纹,漂身底部设置有部分伸入漂身的导管,所述漂脚通过上下贯通的第二橡胶套连接漂身,所述第二橡胶套下半部分的通孔小于漂脚的直径。

更优地,所述漂脚的顶部设置有尖头。

所述发光单元的外螺纹与漂身的内螺纹连接处还可设置有橡胶密封圈。

所述的光纤涂装成有黑色间隔二种颜色。

所述的二种颜色为黄色和橙色,所述LED的发光颜色为绿色。

所述发光单元的外表面设置有防滑凹槽。

本发明的优点和有益效果:相对于现有电子漂,本发明还设置有可拆卸的漂脚及相应的紧固结构,方便在不同应用场景下快速更换漂脚,比现有电子漂具有更广的应用场合,通用性更强。

附图说明

图1是实施例的爆炸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理解本发明,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发明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发明的首选实施例。但是,本发明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例的目的是使对本发明的公开内容更加透彻全面。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认为是“设置”在另一个元件上,它可以是直接设置或连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中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本发明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目的,不是旨在限制本发明。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一种可换漂尾、漂脚的电子浮漂,包括从上到下依次连接的光纤漂尾1、发光单元2、漂身3和漂脚4,所述发光单元2内部设置有LED(5),LED(5)下方设置有底部开口的第一电池仓6,第一电池仓6的下部外侧设置有外螺纹7,LED(5)上方为上部开口的光纤插孔8,所述光纤漂尾1通过上下贯通的第一橡胶套9连接发光单元2,第一橡胶套9的下半部分套设在发光单元2的上部,上半部分的通孔小于光纤漂尾1的直径,光纤漂尾1穿过第一橡胶套9插入光纤插孔8并接触LED(5),所述漂身3上部设置有第二电池仓10和与外螺纹7相配合的内螺纹11,漂身3底部设置有部分伸入漂身3的导管12,所述漂脚4通过上下贯通的第二橡胶套13连接漂身3,所述第二橡胶套13下半部分的通孔小于漂脚4的直径。第一、二橡胶套既起固定作用,又起密封作用。

为了方便漂脚4的插入,漂脚4的顶部设置有尖头。

为了加强密封,所述发光单元2的外螺纹7与漂身3的内螺纹11连接处还设置有橡胶密封圈。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漂身的材质允许有内螺丝,则可以直接在漂身内部设置内螺纹;如果漂身材质不允许存在内螺纹,则可以在漂身该处粘结或其他方式固定设置带有所需内螺纹的其他材质(如硬塑料等)的制成的中间元件。

所述的光纤涂装成有黑色间隔开的黄色和橙色,所述LED的发光颜色为绿色。显然,也可以根据需要保持透明,或者涂装成其他一种或多种颜色,或者改变LED的发光颜色。

所述发光单元2的外表面设置有防滑凹槽14。

本发明的工作原理是:本发明使用时,把发光单元从漂身上取下,将一针管电池从第一电池仓底部插入至与LED实现电气连接,LED发光,漂尾导光,再将发光单元通过螺纹连接漂身,针管电池的下半部分容纳在第二电池仓内,连接好即可进行钓鱼操作了。需要更换漂尾或漂脚时,只需将漂尾或漂脚从第一(二)橡胶套内拔出,更换上所需漂尾或漂脚即可。

本发明所述的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进行的描述,并非对本发明构思和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发明设计思想的前提下,本领域中工程技术人员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做出的各种变型和改进,均应落入本发明的保护范围,本发明请求保护的技术内容,已经全部记载在权利要求书中。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