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复方香茅精油驱蚊剂、制备方法及其应用与流程

文档序号:20670850发布日期:2020-05-08 17:19阅读:2082来源:国知局
一种复方香茅精油驱蚊剂、制备方法及其应用与流程

本发明属于驱蚊剂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复方香茅精油驱蚊剂、制备方法及其应用。



背景技术:

蚊虫能够传播疟疾、登革热、寨卡病毒等多种疾病,在盛发季节更是干扰人们的正常生活和身心健康。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于安全、环保、健康的意识不断加强。市场上驱蚊产品多以化学农药为主,对人体的安全性及对环境是否有影响引发消费者的担忧。

长期以来,化学合成杀虫剂由于驱灭蚊虫的效果好、持续时间长,一直占据主要地位,但长期使用化学合成杀虫剂,不仅可使蚊虫产生抗药性,而且还会造成环境污染。已发现许多植物精油对蚊虫具有一定的毒杀和驱避效果,驱避机理是蚊虫选择避开含有植物精油的信号源或是被植物精油所排斥而减少对人类的侵袭,使人们免遭蚊虫骚扰,减少虫媒疾病的传播。植物精油具有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开发潜力。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复方香茅精油驱蚊剂、制备方法及其应用,目的在于解决现有技术中的一部分问题或至少缓解现有技术中的一部分问题。

本发明是这样实现的,一种复方香茅精油驱蚊剂,包括以下重量百分比组分:1.0%结冷胶,2.0%乳化剂,15.0%香茅精油,30%无水乙醇,余量为水。

进一步地,所述乳化剂为氢化蓖麻油rh-40。

进一步地,还包括色素。

如上所述的一种复方香茅精油驱蚊剂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将乳化剂与香茅油、无水乙醇混合作为组份1待用;再将水与结冷胶混合作为组份2,将组份2加热溶解搅拌均匀后停止加热;待组份2温度降到75℃左右将组份1缓慢加入到组份2中,搅拌均匀后,倒入磨具中让其自然冷却即得所需防蚊固体清新剂。

进一步地,在将组份1缓慢加入到组份2中的过程中,加入色素。

如上所述的一种复方香茅精油驱蚊剂在驱避蚊虫中的应用。

综上所述,本发明的优点及积极效果为:

本发明基于植物挥发油天然安全、驱蚊效果良好等优点,将植物油作为制作固体清新剂的主要活性物质。制作的固体清新剂配方如下:1.0%结冷胶、2.0%rh-40、15.0%香茅精油、30%无水乙醇、少许色素,用蒸馏水补齐到100.0%。通过圆筒法测试驱避率在80.0%左右,具有良好的驱蚊活性。香茅油具有一定的空间驱避效果,可以直接用于皮肤或制成驱蚊贴贴于衣服上。

目前市场中植物精油防蚊固体清新剂的产品很少,是化学驱避剂避蚊胺、驱蚊酯等的良好替代品,并更易为公众接受,具有广阔的开发应用前景。

附图说明

图1是串联圆筒装置;

图2是复方香茅精油防蚊固体清新剂。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各实施例及试验例中所用的设备和试剂如无特殊说明,均可从商业途径得到。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本发明披露了一种复方香茅精油驱蚊剂、制备方法及其应用,本发明涉及的结冷胶、香茅精油、山鸡椒精油、月桂精油、甜罗勒精油、薰衣草精油购买自密香坊fun香芳疗企业店。白纹伊蚊aedesalbopictus从广州威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在本校实验室内[t∶(26±1)℃,rh∶(65±5.0)%,12l∶12d]饲养,试验选取羽化后3~5d整齐一致未吸血的健康雌蚊。

实施例1防蚊固体清新剂制备的单因素实验

先将乳化剂与香茅油、乙醇混合作为组份1待用;再将蒸馏水与结冷胶混合作为组份2;将组份2加热溶解搅拌均匀后停止加热。待组份2温度降到75℃左右将组份1缓慢加入到组份2中,边加边搅拌,可加入适量色素,搅拌均匀后,倒入磨具中让其自然冷却即得所需防蚊固体清新剂。

本实施例中分别选用结冷胶含量、乳化剂、精油含量、无水乙醇含量进行单因素及正交实验。

1.结冷胶用量的确定

结冷胶是成型剂不同含量(质量百分比0.4%、0.6%、0.8%、1.0%、1.2%)的结冷胶,制作出的凝胶效果有所差异。用量在0.8%-1%最适合,低于0.8%成型状态不太理想,高于1%硬度很好,但液体太过粘稠不利于搅拌并增加了成本。

2.乳化剂的选择

在1.0%结冷胶含量下,通过外观、软硬度、成型状态等进行比较,选择出制作固体清新剂合适的乳化剂,制作配方见表1。

按照配方将乳化剂与结冷胶、水进行加热搅拌混合,制作出的凝胶进行比较。3种乳化剂rh-40、t-80、琼脂粉对凝胶的影响都是随着用量的提高,凝胶状态从可流动状态到半凝固状态再到粘稠状态发生改变。其中琼脂粉不同含量制出的都是细腻平整光亮的乳白色凝胶,但静置后渗水严重。而rh-40、t-80制作出来的较透亮,且rh-40的外观、软硬度、成型状态效果最好。

在质量百分比10%含量下,rh-40制成的凝胶成型状态、透亮度较理想、t-80制成的凝胶有少量泛黄现象,琼脂粉凝胶状态不稳定,表面不完整。总体上从外观透亮度及用量稳定性判断,这3种乳化剂比较,rh-40更适合制作凝胶。

表1不同乳化剂制作配比

3.植物精油含量的确定

在以上基础上选择出较理想的用量并与精油进行复配:10.0%rh-40,30.0%无水乙醇,1.0%结冷胶,在分别与5.0%、10.0%、15.0%、20.0%的精油复配,用蒸馏水补齐到100.0%。通过制作后进行对比,在乳化剂用量相同情况下,随着油的含量提高凝胶的透亮度降低,外观及表面平整度都有所变差,低于10.0%气味过于清淡,高于15.0%影响外观成型状态,经过对比,精油含量在10.0%~15.0%最理想。

实施例2防蚊固体清新剂制备的多因素实验

1.正交试验优选处方

根据处方前研究的工作及结合预试验结果选复合植物精油类型(a)、rh-40(b)、精油含量(c)为三个因素,各选5个水平,用正交设计对复方香茅精油防蚊固体清新剂处方进行优化,正交设计表见表2。

表2复方香茅精油防蚊固体清新剂处方配比优选正交试验因素水平

2.串联圆筒法避蚊实验,具体如下:将3个直径21cm,长度43cm,两个直径为21cm,长度为17cm的透明圆筒串联,3个长圆筒间用挡板隔开并且两端用沙网挡住,放蚊虫一端加入一个用挡板挡住的密闭圆筒(图1)。其中2号圆筒内放入30只雌蚊,待蚊虫稳定后,同时抽开3个挡板,拉到中心直径为5cm小洞处。然后将待测药放入1号圆筒中开始计时,分别记录30、60、90、120min每个圆筒中蚊虫数量。未放药的作为空白对照,计算放药前后对圆筒中蚊数驱避的影响。重复,清洗装置。

驱避率计算公式:pr=(nc-nt)/(30-nd)×100%

注:nc代表放药后3~5号圆筒中蚊虫数之和;nt代表放药前3~5号圆筒中蚊虫数之和;nd代表放药后2号圆筒中蚊虫数。

以固体清新剂驱避效果为考察指标,进行正交实验,确定复方香茅精油防蚊固体清新剂的最佳处方。由直观分析表可知,因素a是影响固体清新剂驱避效果的主要因素,其次是因素b,影响最小是c因素,由综合平均值确定最佳处方为,即见(表3)。对各因素进行方差分析,结果见(表4),根据方差分析表可知,因素a具有显著影响,b和c因素对固体清新剂驱避效果的影响不显著。

通过试验结果可以看出,对白纹伊蚊的空间驱避率达到80.0%左右,有很好的驱蚊效果。

表3直观分析表(串联圆筒法)

表4方差分析1

3.攻击力试验

蚊笼内放入300只试虫,试验人员手背暴露40mm×40mm皮肤面积,其余部分严密遮避。将手臂伸入蚊笼内放置2min,观察发现蚊虫停落,在其口器将刺入皮肤前抖动手臂将其驱离,记为1只试虫停落。前来停落的试虫多于30只的测试人员和试虫为攻击力合格,此人及此笼蚊虫可进行驱避试验。以此方法考察蚊虫攻击力是否合格,合格继续实验,不合格更换合格蚊虫进行实验。

4.蚊笼叮咬

蚊笼叮咬法1:采用国家标准中检测驱避剂药效gb/t13917.9-2009的类似方法。将手背露出4cm×4cm的面积,其余部位严密包裹,将驱蚊贴贴于距裸露皮肤边缘0.1~0.5cm处,位于手腕端,将手伸入装有50~100只白纹伊蚊的蚊笼中,观察2min内停落在露出皮肤上进行吸血的蚊虫个数。将另一只手同样处理,但不涂复方香茅精油防蚊固体清新剂做空白试验,结果用驱避率表示。

蚊笼叮咬法2:采用国家标准中检测驱避剂药效gb/t13917.9-2009的类似方法[2]。将整只手裸露、手腕及以上部分严密包裹,将驱蚊贴贴于手背靠近手腕端,伸入装有约100只白纹伊蚊的蚊笼中,观察2min内停落于露出皮肤上进行吸血的蚊虫个数。将另一只手同样处理,但不涂复方香茅精油防蚊固体清新剂做空白试验,结果用驱避率表示。

表5固体驱蚊剂对白纹伊蚊aedesalbopictus的驱避效果

5.挥发度的测试方法

将制作好的防蚊固体清新剂放置于室温25~27℃的环境中让其自由挥发,每间隔24h进行称重测重,即计为每天的挥发(挥发量=前一次测重-本次测重)。

以自制的复方香茅精油防蚊固体清新剂为a,市场买到的固体清新剂为b,在室温下进行为期一个星期的挥发度测试,每天记录固体清新剂减少的重量(挥发量),进行比较,结果(表6)。

表6a与b挥发量

经正交实验筛选出的最终处方,1.0%结冷胶、2.0%rh-40、15.0%香茅精油、30%无水乙醇、少许色素,用蒸馏水补齐到100.0%,得到清新剂如图2所示。在蚊笼叮咬法1、2中所测得驱避率均在80%以上,具有良好的驱蚊效果。通过与市场购买固体清新剂对比进行的挥发度实验,自制的复方香茅精油防蚊固体清新剂挥发较慢,并且留香持久,增长驱蚊时效。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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