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直播机的种箱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922953发布日期:2020-06-02 18:10阅读:422来源:国知局
一种直播机的种箱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水稻自动化播种领域,具体来讲是一种直播机的种箱装置。



背景技术:

水稻种植在我国农业种植来说占比很大,相应的种植与收割机械的需求量也很大,水稻直播种植技术较传统种植方法相比省去了育秧、插秧等多道式序,可以省工、省时、省成本、节约能源、种植环保等优点。为了水稻直播生产能达到高效、高产、低成本需求,水稻直播机必须能精确直播,要避免多播漏播,行距株距不均等缺点。

如今直播机种植在市场中推广应用地域范围越来越大,使用数量越来越多,其中也暴露出直播机的一些缺点,最突出的就是精量化播种过程中出现的漏播现象,给用户带来不少抱怨;因此我们也针对现有市场上应用的直播机进行了详细调研和实验,意在实用新型一种直播机能够避免漏播现象的发生,减少用户损失,提高生产效率和作物收成。

直播机播种核心部件由播种器和种箱组成,播种器部件经过多次技术升级后完全能达到精量播种需求,技术很成熟;我们发现种箱的设计结构对精量化播种也有很大影响,传统种箱大部分都设计呈锥型漏斗状,种粒填充后,使用时种粒通过自身重力从底部连接口流入播种器,实施播种。部分种箱中由于种粒积压卡在种箱锥形处,无法顺畅流入播种器中,导致漏播,给用户打来巨大困扰,后期还得补种,费工费时,没有达到自动化精量直播的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市场上直播机种箱内有种粒发生积压卡在种箱中,下流不顺畅,无法正常流入到播种器内现象,以及避免种粒滞留在种箱角部不流出现象,提供一种直播机的种箱装置,直播时能够缓慢挠动种箱内的种粒,使其不发生积压卡在种箱内,使种粒都能排出不遗留在种箱角部。

为达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直播机的种箱装置,包括种箱壳体,该种箱壳体具有进料口和出料口,且种箱壳体的出料口处设置有播种机构,所述种箱壳体内设置有挠动机构,该挠动机构用于挠动种箱壳体内的种粒,使种粒自出料口顺利进入播种机构。

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所述播种机构包括驱动轴和安装在驱动轴上的播种器。

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还包括传动机构,该传动机构用于将驱动轴输出的动力传递至挠动机构。

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所述挠动机构包括设置在种箱壳体内的支撑轴和摆动臂,所述摆动臂转动套装于支撑轴,且摆动臂朝向种箱壳体出料口的一端设置有若干用于挠动种粒的挠动杆,摆动臂的另一端设置有用于连接传动机构的叉口部。

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所述传动机构包括主动链轮和传动轴;所述传动轴设置在种箱壳体内,且传动轴套设有偏心轴承,该偏心轴承的外圈与挠动机构的叉口部连接;所述传动轴的一端穿出种箱壳体并安装有被动链轮;所述主动链轮安装于播种机构的驱动轴,且主动链轮通过链条与被动链轮连接。

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所述支撑轴与种箱壳体的连接处设置有第一支撑板;所述传动轴与种箱壳体的连接处设置有第二支撑板。

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所述种箱壳体为由前挡板、后挡板、底板和两侧板围合形成的上端敞口结构,且前挡板和两侧板靠近底部的位置都具有向内收拢的倾斜段;所述种箱壳体的上端敞口作为进料口,种箱壳体的底板开设有出料口。

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所述种箱壳体的上端敞口处设置有种箱盖。

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所述种箱壳体的外侧壁设置有若干插口部,所述插口部包括两相对设置的耳板,且耳板上设置有定位孔;所述播种器上设置有若干与插口部一一对应的插头部,所述插头部包括用于插入对应两耳板内的卡块,所述卡块上设置有与定位孔相适配的定位槽,且卡块朝向种箱壳体的一侧设置有限位块。

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所述播种器的进口处设置有控制该进口开关的活动插板。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实用新型可以完全避免直播时种粒积压卡在种箱内,不流入播种器内,出现漏播的现象;避免种粒滞留在种箱角部不流出的现象。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种箱装置的立体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种箱装置的正视图;

图3为图2中c-c向的剖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种箱装置的侧视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种箱装置的俯视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种箱装置去除种箱壳体后的立体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种箱装置的爆炸图;

图8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种箱壳体的立体图;

图9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播种机构的立体图;

图10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挠动机构的立体图;

图1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传动机构的立体图。

附图标记:

1-种箱壳体;11-后挡板;12-前挡板;13-侧板;14-种箱盖;15-底板;16-定位孔;17-耳板;

2-播种机构;21-播种器;22-驱动轴;23-活动插板;24-卡块;25-定位槽;26-限位块;

3-挠动机构;31-摆动臂;32-挠动杆;33-叉口部;34-支撑轴;35-第一支撑板;

4-传动机构;41-主动链轮;42-传动轴;43-被动链轮;44-链条;45-偏心轴承;46-第二支撑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的实施例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对于方位词,如有术语“中心”,“横向(x)”、“纵向(y)”、“竖向(z)”、“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等指示方位和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叙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方位构造和操作,不能理解为限制本实用新型的具体保护范围。

此外,如有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隐含指明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包括一个或者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描述中,“数个”、“若干”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下面结合说明书的附图,通过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的描述,使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确。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参见图1~图6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直播机的种箱装置,包括种箱壳体1,该种箱壳体1具有进料口和出料口,且种箱壳体1的出料口处设置有播种机构2,种箱壳体1内设置有挠动机构3,该挠动机构3用于挠动种箱壳体1内的种粒,使种粒自出料口顺利进入播种机构2。

参见图7和图8所示,种箱壳体1为由前挡板12、后挡板11、底板15和两侧板13围合形成的上端敞口结构,且前挡板12和两侧板13靠近底部的位置都具有向内收拢的倾斜段,本实施例中,摆动臂31的挠动杆32是在该倾斜段处进行挠动,便于种粒快速进入播种机构2;种箱壳体1的上端敞口作为进料口,种箱壳体1的底板15开设有出料口。具体的,种箱壳体1的上端敞口处设置有种箱盖14。

参见图9所示,播种机构2包括驱动轴22和安装在驱动轴22上的播种器21。本实施例中,驱动轴22为六方驱动轴。具体的,播种器21的进口处设置有控制该进口开关的活动插板23。参见图8和图9所示,种箱壳体1的外侧壁设置有若干插口部,本实施例中,设有两个插口部,对称设置在种箱壳体1的两侧板13靠近底部的位置;插口部包括两相对设置的耳板17,且耳板17上设置有定位孔16;播种器21上设置有两个与插口部一一对应的插头部,插头部包括用于插入对应两耳板17内的卡块24,卡块24上设置有与定位孔16相适配的定位槽25,且卡块24朝向种箱壳体1的一侧设置有限位块26。利用定位销插入对应的定位槽25的定位孔16内,配合限位块26即可实现播种器21和种箱壳体1的固定连接。

参见图6所示,种箱装置还包括传动机构4,该传动机构4用于将驱动轴22输出的动力传递至挠动机构3。参见图11所示,传动机构4包括主动链轮41和传动轴42;传动轴42设置在种箱壳体1内,且传动轴42套设有偏心轴承45,该偏心轴承45的外圈与挠动机构3的叉口部33连接,即偏心轴承45的外圈卡入摆动臂31的叉口部33;传动轴42的一端穿出种箱壳体1并安装有被动链轮43;主动链轮41安装于播种机构2的驱动轴22,且主动链轮41通过链条44与被动链轮43连接并张紧。具体的,传动轴42与种箱壳体1的连接处设置有第二支撑板46。

参见图10所示,挠动机构3包括设置在种箱壳体1内的支撑轴34和摆动臂31,摆动臂31转动套装于支撑轴34,且摆动臂31朝向种箱壳体1出料口的一端设置有若干用于挠动种粒的挠动杆32,本实施例中,设置有两根挠动杆32;摆动臂31的另一端设置有用于连接传动机构4的叉口部33。具体的,支撑轴34与种箱壳体1的连接处设置有第一支撑板35。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为:

主动链轮随播种器的驱动轴转动,通过链条带动被动链轮转动,传动轴随之慢速转动,偏心轴承转动使摆动臂来回摆动,扰动种箱内的种粒,使种粒顺利流入播种器,不会因为积压卡在种箱口部位置;同时还能抑制种粒遗留在种箱角部。

在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优选地”、“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于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者示例中以合适方式结合。

通过上述的结构和原理的描述,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采用本领域公知技术的改进和替代均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由各权利要求限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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