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林业害虫嗅觉行为测试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2208443发布日期:2020-09-15 18:24阅读:145来源:国知局
一种林业害虫嗅觉行为测试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昆虫行为检测仪器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林业害虫嗅觉行为测试装置。



背景技术:

森林环境具有高度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嗅觉行为对于林业害虫实现寻找食物、繁殖交配和趋利避害等行为具有重要意义;基于嗅觉的林业害虫趋性行为是昆虫学研究的重要内容,是绿色、科学有效控制林业害虫灾害的重要基础。

嗅觉行为测试仪是研究林业害虫趋性行为的关键仪器,现有的昆虫嗅觉行为测试仪在实验中需要人为的向嗅觉行为测试仪中,逐个投放待试昆虫,无法高效的进行大量重复实验,同时现有的嗅觉行为测试仪处理通量比较有限,难以同时设置多个对照组和实验组处理组,存在试验效率低下和结果重复性差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针对上述问题提供了一种林业害虫嗅觉行为测试装置。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林业害虫嗅觉行为测试装置,包括行为分选系统、空气流动系统、释放系统和收集系统;所述释放系统用于向行为分选系统中释放昆虫,所述空气流动系统用于向行为分选系统中释放不同的气味,所述行为分选系统作为过渡容器,为昆虫提供做出嗅觉行为的场所,所述收集系统用于收集经所述行为分选系统诱导、分选后的昆虫;

所述行为分选系统包括壳体和顶板,所述壳体为上方开口的正多边体,在所述顶板设置在壳体的上方,在所述顶板的中部设置有释放孔,在所述释放孔的周围呈环形设置有多个排气口,在所述壳体内部的每个角上均设置有导流板,在所述壳体每个侧壁的中部均设置有空气接入口,在所述空气接入口的外侧设置有接头,在每相邻的两个导流板之间均设置有陷阱孔,且陷阱孔的孔径与相邻两个导流板之间的距离相等,所述陷阱孔开设在壳体的底板上,在所述壳体、导流板和顶板上开设有相应的固定孔,在所述固定孔内设置有螺栓,以实现壳体和顶板的固定;

所述空气流动系统包括气泵、过滤瓶、洗气瓶、加湿瓶、分支器、气味瓶和气流计,所述气泵的输出端通过管路与过滤瓶的输入端连接,所述过滤瓶的输出端通过管路与洗气瓶的输入端连接,所述洗气瓶的输出端通过管路与加湿瓶的输入端连接,所述加湿瓶的输出端通过管路与分支器的输入端连接,所述分支器的多个输出端通过管路分别连接一个气味瓶,每个气味瓶的输出端均通过管路连接有一个气流计,每个气流计的输出端通过管路分别与接头连接;

所述释放系统包括盖子、盒体和释放管,所述盖子盖合在盒体的上方,所述释放管的两端分别与释放孔和盒体连通,所述盒体的底部沿释放管的四周向上突起设置,以在释放管的四周形成斜坡,在所述释放管的内部镶嵌设置有引诱环;

所述收集系统包括有一对一的安装在陷阱孔(8)下方的陷阱管(22),在每个陷阱管的下方均设置有一个收集瓶。

进一步,在所述空气接入口的内侧设置有过滤网,以防止昆虫越过陷阱孔钻入空气接入口。

再进一步,所述接头为宝塔接头,以方便空气连接管路的连接。

更进一步,所述释放管为倒圆锥形的透明光滑玻璃管,以方便引诱环的更换。

更进一步,在所述陷阱管的下部设置有向外延伸的凸出部,在所述凸出部上设置有支架,在所述支架上铰接有挡板,所述挡板与支架呈跷跷板式连接,,并且所述挡板位于陷阱管出口端的部分重量小于另一端。保证当无昆虫落在挡板上时,挡板的另一端靠重力压下,挡板的陷阱管出口端则挡住陷阱管的出口,当陷阱管内有昆虫落下时,挡板的陷阱管出口端在昆虫的重力下下降,陷阱管的出口随即打开,如此在昆虫落下时打开,无昆虫落下时关闭,以防止从空气接入口进入的空气会从收集瓶漏出,同时防止收集瓶内的昆虫气味通过陷阱管进入行为分选系统导致实验误差。

更进一步,在所述陷阱管的外壁上设置有光电计数器,以方便对掉入收集瓶内的昆虫进行计数。

更进一步,所述过滤瓶、洗气瓶、加湿瓶的瓶体均为孟氏洗瓶,使得气体从输入端出来时可以分散开,以增强过滤、洗气以及加湿效果。

更进一步,所述过滤瓶由孟氏洗瓶和绑在孟氏洗瓶内输入端以及输出端上的活性炭纤维棉组成。

更进一步,在所述加湿瓶与分支器之间的管路上还设置有卸压阀,以防止在分支器输出端上的阀门多数关闭或者全关闭时导致管路内气压太大,所述卸压阀包括有阀体以及设置在阀体内的滚珠和弹簧,且阀体与滚珠接触的部位为锥形。

更进一步,在所述壳体和顶板之间设置有密封垫。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

1、本实用新型设置了释放系统,在盒体中可以预放一定数量的昆虫,使昆虫经引诱环的诱导,跌入行为分选系统,避免了人工重复大量的投放昆虫,另一方面本实用新型将盒体底部设置成爬坡形状,以供昆虫攀爬,可以有效避免昆虫一次性大量的掉入行为分选系统;

2、本实用新型采用正多边体的壳体,且在每条边上均设置空气接入口,可以方便同时进行多组实验的对比,实验效率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行为分选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行为分选系统无顶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收集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卸压阀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壳体—1、顶板—2、释放孔—3、排气口—4、导流板—5、空气接入口—6、接头—7、陷阱孔—8、固定孔—9、过滤网—10、气泵—11、过滤瓶—12、洗气瓶—13、加湿瓶—14、分支器—15、气味瓶—16、气流计—17、盖子—18、盒体—19、释放管—20、引诱环—21、陷阱管—22、收集瓶—23、光电计数器—24、凸出部—25、支架—26、挡板—27、卸压阀—28、活性炭纤维棉—29、密封垫—30、阀体—281、滚珠—282、弹簧—283。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通过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说明。

如图1至图5所示,一种林业害虫嗅觉行为测试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行为分选系统、空气流动系统、释放系统和收集系统;所述空气流动系统用于向行为分选系统中释放不同的气味,所述释放系统用于向行为分选系统中释放昆虫,所述行为分选系统作为过渡容器,为昆虫提供做出嗅觉行为的场所,所述收集系统用于收集被诱导的昆虫;

所述行为分选系统包括壳体1和顶板2,所述壳体1为上方开口的正多边体,在所述顶板2设置在壳体1的上方,在所述顶板2的中部设置有释放孔3,在所述释放孔3的周围呈环形设置有多个排气口4,在所述壳体1内部的每个角上均设置有导流板5,在所述壳体1每个侧壁的中部均设置有空气接入口6,在所述空气接入口6的外侧设置有宝塔接头7,在所述空气接入口6的内侧设置有过滤网10,在每相邻的两个导流板5之间均设置有陷阱孔8,且陷阱孔8的孔径与相邻两个导流板5之间的距离相等,所述陷阱孔8开设在壳体1的底板上,在所述壳体1、导流板5和顶板2上开设有相应的固定孔9,在所述固定孔9内设置有螺栓,以实现壳体1和顶板2的固定,在所述壳体1和顶板2之间设置有密封垫30,壳体1、顶板2和导流板5均为透明有机玻璃;

所述空气流动系统包括气泵11、过滤瓶12、洗气瓶13、加湿瓶14、分支器15、气味瓶16和气流计17,所述气泵11的输出端通过管路与过滤瓶12的输入端连接,所述过滤瓶12的输出端通过管路与洗气瓶13的输入端连接,所述洗气瓶13的输出端通过管路与加湿瓶14的输入端连接,所述加湿瓶14的输出端通过管路与分支器15的输入端连接,所述分支器15的多个输出端通过管路分别连接一个气味瓶16,每个气味瓶16的输出端均通过管路连接有一个气流计17,每个气流计17的输出端通过管路分别连接一个空气接入口6处的宝塔接头7;所述过滤瓶12、洗气瓶13、加湿瓶14的瓶体均为孟氏洗瓶。且所述过滤瓶12由孟氏洗瓶和绑在孟氏洗瓶内输入端以及输出端上的活性炭纤维棉29组成。在所述加湿瓶14与分支器15之间的管路上还设置有卸压阀28,以防止在分支器15输出端上的阀门多数关闭或者全关闭时导致管路内气压太大,所述卸压阀28由阀体281、滚珠282和弹簧283组成,所述滚珠282和弹簧283设置在阀体281内,所述滚珠282与弹簧283设置在阀体281内,且滚珠282与阀体281的接触面为锥形。

所述释放系统包括盖子18、盒体19和释放管20,所述盖子18盖合在盒体19的上方,所述释放管20的两端分别与释放孔3和盒体19连通,所述盒体19的底部沿释放管20的四周向上突起设置,以在释放管20的四周形成斜坡,在所述释放管20的内部镶嵌设置有引诱环21,引诱环21为胡萝卜、草料等食物,所述释放管20为倒圆锥形的透明光滑玻璃管;

所述收集系统包括陷阱管22和收集瓶23,所述陷阱管22一对一的安装在陷阱孔8的下方,在每个陷阱管22的下方均设置有一个收集瓶23。在所述陷阱管22的下部设置有向外延伸的凸出部25,在所述凸出部25上设置有支架26,在所述支架26上铰接有挡板27,所述挡板27与支架26呈跷跷板式连接,且能保证当无昆虫落在挡板27上时,挡板27的一端靠重力压下,另一端则挡住陷阱管22的出口,当陷阱管22内有昆虫落下时,陷阱管22下方的挡板27在昆虫的重力下下降,陷阱管22的出口随即打开。在所述陷阱管22的外壁上设置有光电计数器24,以方便对掉入收集瓶内的昆虫进行计数。

工作原理:在释放系统中的盒体19内放入一定数量的昆虫,昆虫在引诱环21的诱惑下从释放管20跌落到壳体1内,气泵11抽取的空气依次经过滤瓶12过滤,洗气瓶13洗气,加湿瓶14加湿、分支器15分支后进入不同的气味瓶16,再经过气流计17调节输出量后,从不同的空气接入口6进入壳体1,壳体1内的昆虫根据嗅觉偏好做出行为趋性运动,最终通过陷阱孔8时跌入陷阱管22内,在昆虫自身重力的作用下,陷阱管22下方的挡板27打开,昆虫跌入收集瓶23内。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特征和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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