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树根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3669869发布日期:2023-03-29 13:59阅读:84来源:国知局
一种树根机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农业用具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树根机。


背景技术:

2.目前,对于伐木或树木倒伏后等残留的树桩及树根,一般使用的方式是使用人力进行挖掘,将树根挖出,此种方式效率低下且人员劳动强度很大;现有技术中,也有采用机械化设备,利用机械控制夹持片或机械爪夹持树根,从而将树根拔出,此种方式对于较小的树根或树桩,勉强能够达到拔出效果,而对于较大较粗的树根或树桩,却无法快速有效拔出,而且还易造成设备损坏。
3.本技术人发现现有技术至少存在以下技术问题:现有技术中树桩或树根的清除效率低下。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树根机,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树桩或树根的清除效率低下的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诸多技术方案中的优选技术方案所能产生的诸多技术效果详见下文阐述。
5.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以下技术方案:
6.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树根机,包括行走装置和切割装置,所述切割装置包括动臂、切割机构、第一驱动机构及第二驱动机构,所述动臂的第一端铰接于所述行走装置,所述第一驱动机构设置在所述行走装置上,所述第一驱动机构的输出端与所述动臂连接,用以驱动所述动臂沿所述动臂与所述行走装置的铰接轴转动;所述动臂的第二端铰接于所述切割机构,所述动臂与所述切割机构的铰接轴与所述动臂与所述行走装置的铰接轴呈垂直分布,所述第二驱动机构用以驱动所述切割机构沿所述动臂与所述切割机构的铰接轴转动。
7.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切割机构包括切割支架、切割刀盘、切割刀头及切割驱动机构,所述切割支架与所述动臂铰接,所述切割刀盘通过刀盘轴转动连接在所述切割支架上,所述切割刀头均匀分布在所述切割刀盘上,所述切割驱动机构用以驱动所述切割刀盘转动。
8.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所述切割支架底部设置有木屑罩,所述木屑罩包括顶罩板、后挡胶板、左侧挡胶板和右侧挡胶板,所述顶罩板的边缘呈等腰梯形结构,所述后挡胶板、左侧挡胶板和右侧挡胶板分别连接在所述顶罩板的下底及两个腰上。
9.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动臂与所述行走装置的铰接轴水平设置,所述动臂与所述切割机构的铰接轴竖直设置。
10.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行走装置包括车架、履带行走机构及行走驱动系统,所述履带行走机构设置在所述车架底部,所述行走驱动系统设置在所述车架上,所述行走驱动系统为所述履带行走机构提供动力。
11.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所述车架上设置有站立操作平台。
12.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所述车架上还设置有控制系统,所述行走驱动系统、所述第一驱动机构、所述第二驱动机构、所述切割机构均与所述控制系统连接。
13.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行走驱动系统、所述第一驱动机构、所述第二驱动机构、所述切割机构均采用液压驱动马达驱动。
14.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树根机,包括行走装置和切割装置,切割装置连接在行走装置上,行走装置用以驱动切割装置移动,切割装置包括动臂、切割机构、第一驱动机构及第二驱动机构,动臂连接在行走装置及切割机构之间,第一驱动机构和第二驱动机构分别用于驱动切割机构在两个垂直的方向转动,从而实现切割机构切割位置任意调节;采用本实用新型的树根机进行树根清除时,通过第一驱动机构和第二驱动机构能够随意调整树根切割位置,将树根切割成木屑,以实现高效快速的清除树根,大大提高了树根清除效率。
15.行走装置包括车架、履带行走机构及行走驱动系统,行走装置采用履带行走机构,便于在地势不佳的山林或平原地区行走,确保运行平稳,具备较强的跨越障碍物及爬坡越沟的能力。车架上设置站立操作平台,便于操作人员跟随行走装置同时行进,在站立操作平台上完成树根清除作业,降低劳动强度,提高树根清除效率。
附图说明
16.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17.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18.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左视图。
19.图中100、行走装置;200、切割装置;300、控制系统;110、车架;111、站立操作平台;120、履带行走机构;130、行走驱动系统;210、动臂;220、切割机构;221、切割支架;222、切割刀盘;223、切割刀头;224、刀盘轴;225、木屑罩;226、切割驱动机构;230、第一驱动机构;240、第二驱动机构;2251、顶罩板;2252、后挡胶板;2253、左侧挡胶板;2254、右侧挡胶板。
具体实施方式
20.下面可以参照附图图1-图2以及文字内容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以及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之间的区别点。下文通过附图以及列举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可选实施例的方式,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包括优选技术方案)做进一步的详细描述。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中的任何技术特征、任何技术方案均是多种可选的技术特征或可选的技术方案中的一种或几种,为了描述简洁的需要本文件中无法穷举本实用新型的所有可替代的技术特征以及可替代的技术方案,也不便于每个技术特征的实施方式均强调其为可选的多种实施方式之一,所以本领域技术人员应该知晓:可以将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任一技术手段进行替换或将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任意两个或更多个技术手段或技术特征互相进行组合而得到新的技术方案。本实施例内的任何技术特征以及任何技术方案均不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包括本领域技术人员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所能想到的任何替代
技术方案以及本领域技术人员将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任意两个或更多个技术手段或技术特征互相进行组合而得到的新的技术方案。
21.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说明,

多个

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术语

























前端



后端



头部



尾部

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

第一



第二



第三

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22.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还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

安装



相连



连接

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视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23.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树根清除效率更高的树根机。
24.下面结合图1~图2对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进行更为详细的阐述。
25.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树根机,包括行走装置100、切割装置200和控制系统300,所述切割装置200连接在所述行走装置100上,所述行走装置100带动所述切割装置200移动,所述行走装置100和所述切割装置200均与所述控制系统300电连接。
26.所述行走装置100包括车架110、履带行走机构120及行走驱动系统130,所述履带行走机构120设置在所述车架110底部,所述行走驱动系统130和所述控制系统均设置在所述车架110上,所述行走驱动系统130为所述履带行走机构120提供动力,所述控制系统用以控制所述履带行走机构120的速度和方向。
27.进一步地,在所述车架110上设置有站立操作平台111。
28.所述切割装置200包括动臂210、切割机构220、第一驱动机构230及第二驱动机构240,所述动臂210的第一端铰接于所述车架110,所述第一驱动机构230设置在所述车架110上,所述第一驱动机构230的输出端与所述动臂210连接,用以驱动所述动臂210沿所述动臂210与所述车架110的铰接轴转动;所述动臂210的第二端铰接于所述切割机构220,所述动臂210与所述切割机构220的铰接轴与所述动臂210与所述车架110的铰接轴呈垂直分布,所述第二驱动机构240用以驱动所述切割机构220沿所述动臂210与所述切割机构220的铰接轴转动。
29.具体地,所述动臂210与所述车架110的铰接轴水平设置,所述动臂210与所述切割机构220的铰接轴竖直设置。可以理解的是,所述动臂210与车架110的铰接轴水平设置,即所述动臂210的自由端能沿着该铰接轴在竖直平面内升降移动,从而实现切割机构220的升降运动;所述切割机构220与动臂210的铰接轴竖直设置,即所述切割机构220能够相对于动臂210在水平平面内往复移动,实现切割机构220的横向移动。
30.进一步地,所述切割机构220包括切割支架221、切割刀盘222、切割刀头223及切割驱动机构226,所述切割支架221与所述动臂210铰接,所述切割刀盘222通过刀盘轴224转动连接在所述切割支架221上,所述切割刀头223均匀分布在所述切割刀盘222上,所述切割驱动机构226用以驱动所述切割刀盘222转动。
31.优选地,在所述切割支架221底部设置有木屑罩225,所述木屑罩225包括顶罩板2251、后挡胶板2252、左侧挡胶板2253和右侧挡胶板2254,所述顶罩板2251的边缘呈等腰梯形结构,所述后挡胶板2252、左侧挡胶板2253和右侧挡胶板2254分别连接在所述顶罩板2251的下底及两个腰上。
32.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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