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母猪产后饲料配方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00582阅读:563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牲畜养殖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母猪产后饲料配方。



背景技术:

生猪养殖是我国的传统产业,同时猪肉也是我国国民最重要的肉质品以及蛋白质食品。在家猪的培育繁殖过程中,母猪的产后护理是至关重要的环节,不仅关系着仔猪的质量,也关系着母猪的身体健康以及后续的发情繁育。

母猪产后身体虚弱、营养流失较大,同时还要肩负哺育仔猪的任务,因此在产后的喂养及护理过程中不仅需要采取合理的措施补充母猪生产过程中流失的体力和营养,而且还要预防产后炎症等引发的疾病,同时还要保障母猪产乳正常,正常繁育下一代。目前市场上专门针对母猪产后三天内的饲料配方还不完善,养殖户只能在出现产后症状之后采取相应的措施,为了使母猪产后尽快恢复正常,需要制备专门针对母猪产后两到三天的饲料。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母猪产后饲料配方,既能保证母猪产后尽快恢复体力,也能预防产后感染炎症的发生,同时还能增加泌乳量。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母猪产后饲料配方,包括下列重量百分比组分:玉米粉60-62%、麦麸3-4%、豆粕20-22%、红薯粉7-10%、鱼粉2-4%、葡萄糖2-3%、食盐0.7-1%、矿物添加剂0.4-0.5%、抗菌消炎药物0.4-0.5%、氨基酸0.1-0.3%。

上述母猪产后饲料配方,其中,所述矿物添加剂包括下列重量百分比组分:七水硫酸亚铁30%、 一水硫酸锌20%、碱式氯化铜 10%、一水硫酸锰10%、碘化钾 10%、一水亚硒酸钠10%、六水氯化钴10%,所述矿物添加剂可以补充母猪生产过程中流失的矿物营养,尽快恢复到产前的健康状况。

上述母猪产后饲料配方,其中,所述抗菌消炎药物包括氧氟沙星可溶性粉、头孢噻呋钠、普鲁卡因青霉素中的一种,所述抗菌消炎药物可以预防分娩后因为细菌感染引起的疾病。

上述母猪产后饲料配方,其中,所述氨基酸包括色氨酸、赖氨酸、苏氨酸、异亮氨酸,所述氨基酸为母猪补充必须的氨基酸。

本发明提供的一种母猪产后饲料配方的具体配制方法为:(1)将所述玉米粉、麦麸、豆粕、红薯粉、鱼粉混合,加入3倍质量的水,搅拌成糊状;(2)加入所述葡萄糖、食盐、矿物添加剂、抗菌消炎药物、氨基酸搅拌均匀即可。本发明相比现有技术的有益效果为:葡萄糖和食盐可以使得母猪生产之后尽快恢复体力;抗菌消炎药物可以预防分娩后因为细菌感染引起的疾病;鱼粉具有催乳效果,可以增加泌乳量;红薯粉中含有大量粗纤维,可以促进肠胃蠕动,防止母猪产后疲劳引起的消化机能紊乱。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加深对本发明的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发明,以下实施例仅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保护范围的限定。

实施例1

(1)将玉米粉60%、麦麸4%、豆粕20%、红薯粉10%、鱼粉2%混合,加入3倍质量的水,搅拌成糊状;

(2)按下列重量百分比组分配制矿物添加剂:七水硫酸亚铁30%、 一水硫酸锌20%、碱式氯化铜 10%、一水硫酸锰10%、碘化钾 10%、一水亚硒酸钠10%、六水氯化钴10%;将等质量的色氨酸、赖氨酸、苏氨酸、异亮氨酸混合配制氨基酸。

(3)加入葡萄糖2%、食盐0.7%、矿物添加剂0.5%、氧氟沙星可溶性粉0.5%、氨基酸0.3%搅拌均匀即可。

实施例2

(1)将玉米粉60%、麦麸3%、豆粕22%、红薯粉7%、鱼粉4%混合,加入3倍质量的水,搅拌成糊状;

(2)按下列重量百分比组分配制矿物添加剂:七水硫酸亚铁30%、 一水硫酸锌20%、碱式氯化铜 10%、一水硫酸锰10%、碘化钾 10%、一水亚硒酸钠10%、六水氯化钴10%;将等质量的色氨酸、赖氨酸、苏氨酸、异亮氨酸混合配制氨基酸。

(3)加入葡萄糖2%、食盐1%、矿物添加剂0.4%、头孢噻呋钠0.4%、氨基酸0.2%搅拌均匀即可。

实施例3

(1)将玉米粉61%、麦麸3%、豆粕21%、红薯粉8%、鱼粉3%混合,加入3倍质量的水,搅拌成糊状;

(2)按下列重量百分比组分配制矿物添加剂:七水硫酸亚铁30%、 一水硫酸锌20%、碱式氯化铜 10%、一水硫酸锰10%、碘化钾 10%、一水亚硒酸钠10%、六水氯化钴10%;将等质量的色氨酸、赖氨酸、苏氨酸、异亮氨酸混合配制氨基酸。

(3)加入葡萄糖2%、食盐0.8%、矿物添加剂0.5%、普鲁卡因青霉素0.4、氨基酸0.3%搅拌均匀即可。

本发明相比现有技术的有益效果为:(1)葡萄糖和食盐可以使得母猪生产之后尽快恢复体力;(2)抗菌消炎药物可以预防分娩后因为细菌感染引起的疾病;(3)鱼粉具有催乳效果,可以增加泌乳量;(4)红薯粉中含有大量粗纤维,可以促进肠胃蠕动,防止母猪产后疲劳引起的消化机能紊乱。

应该理解的是,本发明的实施例仅仅是用于说明本发明,而不是对本发明的限制,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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