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杀酵装置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天然蜂蜜生产用灭菌杀酵装置。
背景技术:
蜜蜂从植物的花中采取含水量约为75%的花蜜或分泌物,存入自己第二个胃中,在体内多种转化的作用下,经过15天左右反复酝酿各种维生素、矿物质和氨基酸丰富到一定的数值时,同时把花蜜中的多糖转变成人体可直接吸收的单糖葡萄糖、果糖。蜂蜜杀酵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水煮,另一种是采用高温高压蒸汽。高压蒸汽杀酵在不损失太多水分的前提下就可实现有效杀酵,杀酵的目的不但是为了灭菌,而且能够提高蜂蜜的单糖葡萄糖和果糖的含量。现有技术的天然蜂蜜生产用灭菌杀酵装置在杀酵过程中,沉积在底部的蜂蜜容易凝结,导致出料不顺畅,而且蒸汽供热方式太单一,不能够均匀且充分地传热。
技术实现要素:
(1)技术方案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天然蜂蜜生产用灭菌杀酵装置,包括杀酵罐、蒸汽进管、蒸汽出管、进料管、出料管和脚座,所述杀酵罐的左侧面设有所述蒸汽进管,所述杀酵罐的右侧面设有所述蒸汽出管,所述杀酵罐的顶部封头处设有所述进料管,所述杀酵罐的底部封头中心处设有所述出料管,所述杀酵罐的顶部封头中心位置设有电机,所述电机的输出轴连接中心转轴,所述中心转轴的下端固定连接搅拌底板,所述搅拌底板的顶部设有第一直角叶片和第二直角叶片,而且所述第一直角叶片和所述第二直角叶片分别位于所述搅拌底板顶部的两侧,所述蒸汽进管和所述蒸汽出管以轴对称方式固定在所述杀酵罐的侧面,并且所述蒸汽进管和所述蒸汽出管的内端口连接传热空心圆盘,所述传热空心圆盘的中心位置设有盘孔,所述传热空心圆盘的底部还设有传热U型管,并且所述传热U型管的两端开口与所述传热空心圆盘相连通。
进一步地,所述杀酵罐的顶部封头处设有泄压管,所述泄压管上设有泄压阀。
进一步地,所述杀酵罐的底部封头内侧面设有碳纤维发热机构,所述碳纤维发热机构通过电控器控制发热功率。
进一步地,所述传热U型管采用金属铜材料制备。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首先将待杀酵的蜂蜜从进料管通入,启动杀酵罐顶部封头中心位置的电机,然后从杀酵罐左侧面设有的蒸汽进管通入蒸汽,由于蒸汽进管和蒸汽出管的内端口连接传热空心圆盘,并且传热空心圆盘的底部还设有传热U型管,能够充分地供热杀酵,而且杀酵罐的底部封头内侧面可以设置碳纤维发热机构,防止沉积在底部的蜂蜜凝结。
(2)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相比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通过蒸汽进管和蒸汽出管的内端口连接传热空心圆盘,并且传热空心圆盘的底部还设有传热U型管,能够充分地供热杀酵,而且杀酵罐的底部封头内侧面可以设置碳纤维发热机构,防止沉积在底部的蜂蜜凝结,解决了现有技术的天然蜂蜜生产用灭菌杀酵装置在杀酵过程中,沉积在底部的蜂蜜容易凝结,导致出料不顺畅,而且蒸汽供热方式太单一,不能够均匀且充分地传热的技术问题。
附图说明
图1是天然蜂蜜生产用灭菌杀酵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传热空心圆盘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实施例一
如图1~2所示,本实施案例提供一种天然蜂蜜生产用灭菌杀酵装置,包括杀酵罐1、蒸汽进管11、蒸汽出管12、进料管13、出料管14和脚座19,所述杀酵罐1的左侧面设有所述蒸汽进管11,所述杀酵罐1的右侧面设有所述蒸汽出管12,所述杀酵罐1的顶部封头处设有所述进料管13,所述杀酵罐1的底部封头中心处设有所述出料管14,所述杀酵罐1的顶部封头中心位置设有电机2,所述电机2的输出轴连接中心转轴21,所述中心转轴21的下端固定连接搅拌底板22,所述搅拌底板22的顶部设有第一直角叶片23和第二直角叶片24,而且所述第一直角叶片23和所述第二直角叶片24分别位于所述搅拌底板22顶部的两侧,所述蒸汽进管11和所述蒸汽出管12以轴对称方式固定在所述杀酵罐1的侧面,并且所述蒸汽进管11和所述蒸汽出管12的内端口连接传热空心圆盘3,所述传热空心圆盘3的中心位置设有盘孔31,所述传热空心圆盘3的底部还设有传热U型管32,并且所述传热U型管32的两端开口与所述传热空心圆盘3相连通。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杀酵罐1的顶部封头处设有泄压管15,所述泄压管15上设有泄压阀16,所述杀酵罐1的底部封头内侧面设有碳纤维发热机构17,所述碳纤维发热机构17通过电控器18控制发热功率,所述传热U型管32采用金属铜材料制备。本实用新型的工作方法:首先将待杀酵的蜂蜜从进料管13通入,启动杀酵罐1顶部封头中心位置的电机2,然后从杀酵罐1左侧面设有的蒸汽进管11通入蒸汽,由于蒸汽进管11和蒸汽出管12的内端口连接传热空心圆盘3,并且传热空心圆盘3的底部还设有传热U型管32,能够充分地供热杀酵,而且杀酵罐1的底部封头内侧面可以设置碳纤维发热机构17,防止沉积在底部的蜂蜜凝结。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改进及替代,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