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白芽奇兰茶初焙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381550发布日期:2019-08-09 20:47阅读:374来源:国知局
一种白芽奇兰茶初焙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茶叶处理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白芽奇兰茶初焙装置。



背景技术:

白芽奇兰是主产于福建漳州平和县的乌龙茶,白芽奇兰茶外形紧结匀整,色泽翠绿油润,香气清高持久,兰花香味浓郁,滋味醇厚,鲜爽回甘,汤色杏黄清澈明亮,叶底肥软。制作白芽奇兰茶需经过鲜叶采摘→晒表→揉惗→初焙与初包揉→复焙与复包揉→烘干→筛分→风选→拣剔→烘焙→包装、成品等工序。

其中初焙,即通过高温短时间的走掉刚刚揉捻茶中的水分,用高温破坏茶叶中残余的酶使其不再进行发酵反应,而高温促使茶叶内的物质的变化以及化合反应又形成了新的香味。可以去除茶内的苦涩以及不醇和的东西。采用传统工艺对白芽奇兰茶进行初焙费时费力,且白芽奇兰茶的产量将会受到熟练初焙工序的技术人员的数量的限制。而采用机械自动化的手段对该工序进行处理时,又会因为初焙无需完全干燥而难以掌握其火候。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克服上述情况不足,旨在提供一种能解决上述问题的技术方案。

一种白芽奇兰茶初焙装置,包括进料口、初焙室、微波发生器、控制器、红外水分仪、出料口、翻料辊、海绵垫、显示屏和控制按钮,所述初焙室的上方设有进料口,在初焙室的下方设有出料口,在初焙室的两侧均安装有微波发生器,且微波发生器的输出端位于初焙室的内部,所述初焙室的正面安装有一个控制器和若干红外水分仪,且红外水分仪等间距分布在初焙室上,红外水分仪的连线垂直于初焙室底面,所述红外水分仪的检测端位于初焙室内部。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初焙室由不锈钢板制成,在初焙室内分布有若干翻料辊,且在翻料辊的外侧包裹有海绵垫。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海绵垫的外表面上包覆有铝箔。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控制器包括显示屏和控制按钮,其中控制按钮位于显示屏的下方,所述控制按钮包括功能按钮和输入按钮两种。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红外水分仪通过导线连接在控制器的输入端,且控制器的输出端通过导线连接微波发生器和翻料辊。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能够通过红外水分仪的实时监测,及时把握初焙时茶叶的含水量变化,并以此来调整初焙时的加热和翻料的相关步骤,能够准确快速的对茶叶进行初焙处理。

本实用新型的附加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给出,部分将从下面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实用新型的实践了解到。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中初焙室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进料口1、初焙室2、微波发生器3、控制器4、红外水分仪5、出料口6、翻料辊21、海绵垫22、显示屏41和控制按钮42。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白芽奇兰茶初焙装置,包括进料口1、初焙室2、微波发生器3、控制器4、红外水分仪5、出料口6、翻料辊21、海绵垫22、显示屏41和控制按钮42,所述初焙室2的上方设有进料口1,在初焙室2的下方设有出料口6,在初焙室2的两侧均安装有微波发生器3,且微波发生器3的输出端位于初焙室2的内部,所述初焙室2的正面安装有一个控制器4和若干红外水分仪5,且红外水分仪5等间距分布在初焙室2上,红外水分仪5的连线垂直于初焙室2底面,所述红外水分仪5的检测端位于初焙室2内部。

所述初焙室2由不锈钢板制成,在初焙室2内分布有若干翻料辊21,且在翻料辊21的外侧包裹有海绵垫22。

所述海绵垫22的外表面上包覆有铝箔。

所述控制器4包括显示屏41和控制按钮42,其中控制按钮42位于显示屏41的下方,所述控制按钮4包括功能按钮和输入按钮两种。

所述红外水分仪5通过导线连接在控制器4的输入端,且控制器4的输出端通过导线连接微波发生器3和翻料辊21。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

本实用新型通过翻料辊21对茶叶进行翻料,在翻料的同时微波发生器3加热茶叶,对茶叶进行初焙处理。在初焙的过程中,红外水分仪5实时监控茶叶含水量的变化。若茶叶含水量变化不符合初焙的标准,通过控制器改变翻料辊21的速度以及微波发生器3的功率来进行调整。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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