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过滤嘴以及卷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16656阅读:62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卷烟过滤嘴以及卷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含有一枝香(Vernonia Cinerea(L.)Less)提取物的卷烟过滤嘴以及带有该过滤嘴的卷烟。
背景技术
大多数的吸烟者都有戒烟的愿望。其主要原因包括(1)香烟被普遍认为对健康有害,特别是它具有导致肺癌等症的致癌性。另一方面,(2)香烟的烟雾(二次烟)和气味不仅会给周围的人带来不舒服的感觉,并且据说也对这些人有致癌性。
大多数想要戒烟的人,都曾不止一次地为了戒烟采取过某些行动,虽然他们对戒掉已经成为生活习惯重要部分的嗜好品赋予了相当的热情和努力,但是戒烟成功的人还是寥寥无几。这其中有的人因为戒烟不成功丧失掉了自信,也有的人不但没有减少吸烟的数量,反倒适得其反越吸越多。因此,吸烟者迫不得已,只好购买那些宣称是“淡味的”、“轻量级”的品牌香烟,心理上满足于尼古丁和焦油量的减少感,把吸烟正当化,继续地吸烟。或者,也有人想用尼古丁口香糖和咀嚼香烟来止住烟瘾,但这种做法并不能够帮助他们摆脱尼古丁中毒,随时都有烟瘾重新发作的危险性。而且在戒烟期间,吸烟者被“不能点火”、“烟不能吸,烟瘾不时地袭来”等这样的挫败感所困扰,以至于产生了新的压力。这是由于吸烟的问题并不只在于尼古丁中毒。吸烟者,不论是想吸烟的人还是不想吸烟的人,首先,①“想把手指送到嘴边”,接着②“想用什么东西触碰嘴唇”,然后,③“想给烟点火”,④“点上火后想要吸入美味的烟”,再然后,⑤“尼古丁中毒”。吸烟者通过这样①~⑤的步骤来缓解压力保护自己。
另一方面,吸烟者中有很多人对于不同品牌的香烟所特有的微妙的香气、味道有敏感的反应,并有各自的喜好。因此,那些称为“健康香烟”或“戒烟用香烟”的装着药草的卷烟类似品以及调配成水果香等味道的节烟、戒烟用香烟,由于不能符合各个吸烟者的嗜好而令人感觉“并不美味”,最终,戒烟者又重新开始吸符合自己喜好的原品种的香烟,这样的情况也是确实存在的。
另外,也有人积极地享受吸烟的乐趣,不顾上述(1)、(2)的事实,有意识地排斥戒烟行动。因此,香烟制造商为了迎合他们的喜好,只注重于尽可能地提高香烟的香气和味道,而从不考虑制造、销售那些为了促进戒烟而降低了香气和味道的香烟制品。
因此,对于想要通过节烟、戒烟拥有健康的人来说,可以毫无压力、高效率地实现各自的愿望,而且,对于非吸烟者来说,也能够免除香烟的烟雾和味道带来的不舒适感,这样的新的卷烟过滤嘴以及卷烟的上市目前正显得尤为迫切,但是至今为止,以这样的观点出发所进行的研究从整体上说进展的并不顺利。

发明内容
本发明就是着眼于上述情况而取得的成果。其目的是提供一种新的卷烟过滤嘴以及卷烟,可以通过保持香烟自身本来的风味不变,充分满足吸烟者的吸烟习惯和愿望,由此,在不中断地继续吸烟的同时,又可以以最轻松的方式帮助吸烟者减少吸烟的数量,从而有效地发挥所期望的节烟、戒烟效果。
本发明的卷烟过滤嘴成功地解决了上述课题,其是以含有一枝香的提取物为重要特点的发明。
此外,攻克了上述难题的本发明所研制出的卷烟,其要点是带有卷烟过滤嘴的卷烟。
具体实施例方式
为了提供能够满足上述各条件的节烟、戒烟用香烟,本发明的发明者们对各种可以达到节烟、戒烟效果的物质进行了探索和研究,并试图开发出一种新的卷烟用过滤嘴,使其可以通过在过滤嘴内添加某些有助于促进节烟、戒烟效果的物质来更好地发挥节烟、戒烟作用,同时在确保所添加的这些物质对于香烟的香气和味道不会造成任何不良影响的基础上,达到满足想要戒烟的消费者的不同嗜好的目的。在被研究的这些物质中,发明者们发现在这些物质中一枝香的提取物尤其能够满足上述各条件,并进一步对其进行了研讨。结果表明,发明者们发现在使用含有一枝香提取物的卷烟过滤嘴的情况下可以达到所期望的良好效果,从而完成了本发明。
首先,对于本发明中所使用的一枝香进行以下说明。
一枝香(Vernonia Cinerea(L.)Less)是原产于泰国的一种菊科草本植物,日文名称为紫昔蒿草,别名称为“小铁草”。以往,一枝香主要作为饮食用品为人们所利用,如把整株草放入热水中煮后食用,或者将其干燥后作为茶来饮用。(称为一枝香茶)。另外由于一枝香茶被认为有治疗糖尿病患者的皮肤伤以及降低血糖等功效,也被应用于医药方面。
而且一枝香茶也被认为具有戒烟的作用。据报告显示,如果每天饮用一至三杯此种茶的话,大概在2至3周后将会有80%以上的人可以将其吸烟量减少到原来的一半左右,而且焦躁感也会随之消失。
然而,这种情况下吸烟者必须在吸烟的同时再专门额外饮用一枝香茶。原本每个吸烟者对于诸如咖啡、普通茶、红茶等饮品都有各自独特的喜好,若在这些品种之外,仅仅为了达到戒烟的目的,而不得不再另外饮用其他种类(一枝香茶)的饮品的话,对于戒烟者来说,无疑又产生了新的压力。特别是在很多情况下,吸烟者同时享受着吸烟和饮料的乐趣,对于这样的人来说,以上的做法并不一定符合他们的喜好。因此,若是要求吸烟者在一般的戒烟的行动同时,再饮用有戒烟效力的一枝香茶,这种充满了矛盾的做法,必将会进一步加剧所产生的压力。
基于以上原因,本发明的发明者们改变思路,考虑是否可以尝试把一枝香直接应用于香烟而不是作为茶来饮用的想法。如果一枝香适用于香烟的话,那么便可以不必再强制吸烟者饮用专门的茶饮品,只要像平常一样正常地吸烟(也就是说,不必改变任何生活习惯),即可顺理成章地达到节烟、戒烟效果。此种思路的转变,以往并未被大众所了解,甚至在发明者产生此想法的最初也完全没有预测到其可以像下文介绍的那样将本次的课题圆满地解决。
关于这一点,如果更进一步地进行详细说明的话,发明者们认为,虽然最近一段期间,一枝香茶的戒烟效果被逐渐地认可,但遗憾的是,在以饮用茶的形式作为戒烟手段这一点上并不是很合适,因此很难被普遍的消费者所接受。正如上文多次提到的那样,吸烟的人对于香烟的香气和味道极其地挑剔。在享受吸烟乐趣的同时,他们对于饮用的茶和咖啡的口味也保有自己独特的喜好,而且该口味绝非一枝香茶的口味。而且,大多数人并不会因为戒烟而特地去购买非常用的特殊茶叶,更不会为了提取一枝香而去煮茶。因此,除非人们彻底改变日常的生活方式,否则通过使吸烟者连续的饮用“一枝香茶”来达到戒烟目的的方法,很难长久下去。
本发明是基于上述观点所创造出的、能够克服上述所有问题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发明成果。本发明的技术特征在于以下发现一方面,在将至今为止只被用来作为茶叶饮用而从未应用于香烟方面的一枝香应用于卷烟过滤嘴后,可以获得不亚于每天按照要求持续饮用一枝香茶所获得的节烟、戒烟效果。而且,本发明的香烟不但不会像以往的特殊风味剂那样使香烟的香气丧失,味道改变,反而还具有以往的节烟、戒烟用香烟无论如何也达不到的改善口臭等的作用。
此外,本发明将一枝香添加到香烟过滤嘴中的原因在于,根据发明者对将一枝香混入烟草叶的做法进行的实验,结果证明此做法根本无法达到所期望的效果。也就是说,在进行了让吸烟者尝试烟叶中搀有一枝香的香烟的吸烟实验后,发明者发现,不仅香烟本身的风味发生了变质,几乎所有的受测者都认为此种香烟“味道不佳”(10名测验者中的10人),而且完全达不到任何戒烟效果(对于10名测验者无一人有戒烟效果),因而发明者未进一步对尿液中的可铁宁(cotinine)含量进行测定。本发明即是以这样的基础实验为前提的。发明者在综合考虑了一系列的实验结论后,认识到只有“把‘一枝香’添加到卷烟过滤嘴中”这一方案最为可行,从而逐渐确定了上述的构成。
总之,想要戒烟却不能如愿的吸烟者唯一愿意的、可以每天不必做出特殊的努力的就是继续照常吸习惯口味的香烟。除此之外强制其做出额外努力的话,则只会给吸烟者造成更大的精神压力,并几乎以失败告终。这正是人性的弱点。确信对于有戒烟愿望却难以实现的吸烟者来说,唯一选择即是使用本发明提供的卷烟。
且迄今为止,市面上也出现了以“在不断满足吸烟者吸烟习惯和吸烟愿望的同时,达到节烟并最终实现戒烟效果”为宣传口号的香烟。例如,有人提出在过滤嘴的内部(以下将这种过滤嘴称为节烟用过滤嘴)加入被认为可以在降低吸烟动机和控制烟瘾方面发挥作用的特殊风味剂等物质。(特开昭60-237981号公报等)。
然而,虽然目前为止出现的这种节烟过滤嘴的出发点是想要保证吸烟者一方面可以继续享受吸烟的乐趣,同时又能自然而然地引导节烟、戒烟,但由于烟草被中途加入了特殊风味剂等物质,香烟本来的风味遭到破坏,因此那些抱有节烟愿望并好不容易下定决心开始使用上述过滤嘴的吸烟者们,也由于其吸烟本身的乐趣被剥夺,而放弃使用这种过滤嘴,最终又回复到了吸原种类的普通过滤嘴香烟的状态,这种情况也是切实存在的。也就是说,这种节烟用过滤嘴的问题在于其最终无法达到戒烟的目的。
与之相对比,本发明所研制出的卷烟过滤嘴由于含有一枝香提取物,可以在保证香烟本身风味毫无损伤的前提下,只要吸烟者采取惯常的吸烟方式,即可以获得所期望的节烟、戒烟效果。在这一点上,本发明实现了划时代的重大突破。
以下,将对配制一枝香提取物的方法进行具体说明。
上述配制方法的梗概是将整株的“一枝香”药草加以利用,以水作为主要的提取溶剂,用热水提取的过程。
如上文所述,一枝香为原产泰国的一种草本植物,但其栽培范围并不仅限于泰国,可以使用在气候水土等栽培环境类似于泰国的亚热带地区(柬埔寨、缅甸、老挝、越南、印度尼西亚、中国、印度等地)种植的一枝香。而且,对于栽培条件也无特别的限制,可以使用按照普通的栽培方法培育出的一枝香草。此外,一枝香的变种或F1杂种,甚至通过基因改良技术获得的变异品种、栽培品种等也同样可以使用。
另外,一枝香使用的部位虽然以使用整株的一枝香草为最佳方式,但对此并无严格的限定,也可以仅使用例如叶、茎、花等部分部位。在使用的过程中,建议将其切成适当的大小,并根据需要进一步对其进行干燥处理,以便于简化提取过程。
在提取溶剂方面,可以使用任何以水作为主要成分的溶剂,可以单独使用水进行提取,但只要在保证不对本发明产生的效果造成任何不良影响的前提下,也可以使用含有1种或2种以上少量有机溶剂(如甲醇和乙醇等低级醇类以及丙酮等不会给反应带来不良影响的常用有机溶剂)的水溶剂。
提取溶剂的浓度为每100毫升提取溶剂对应使用1~15克一枝香,优选将使用量控制在3克以上(最优选不少于6克)、12克以下。与一般的一枝香茶的浓度(每150毫升水对应1.5克一枝香)相比,这一提取浓度大致被调整的更高一些。正因为如此才可以确保获得能够发挥所期望效果的提取物。另外,提取时间因所使用的溶剂以及一枝香的差异而有所不同。但一般说来,建议的提取时间为将一枝香放入100毫升的提取溶剂中,待溶液开始沸腾,直到溶液量减少至原来总量的二分之一左右程度时,即可停止提取(约30至40分钟)。只有保证上述操作的顺利完成,才能够获得可以充分发挥预期效果的提取物。
并且在提取的过程中,可以等提取溶剂沸腾后再加入一枝香,或者也可以先在溶液中加入一枝香再将其加热至沸腾。这两种方法采取任何一种均可,但是实验证明,采取第一种方法可以获得更好的效果。
按照上述方法热水提取一枝香后,可以根据需要将提取溶液进行过滤,然后放置冷却至室温,得到所期望的一枝香提取物。除此之外,也可以采用冷水提取法以及高压提取法等方式。
下面对采用把上述方法得到的一枝香提取物添加到卷烟过滤嘴中的方法进行说明。为了保证本发明可以充分发挥所期望的效果,必须使一枝香提取物完全浸润到卷烟过滤嘴的整个横截面中。因此,虽然添加到卷烟过滤嘴中的一枝香提取物的量根据所使用的过滤嘴的大小、材质等的不同而有所变化,但大致上每一只过滤嘴应添加0.05至0.5毫升的提取物(优选约0.1至0.2毫升),并建议在具体操作中对添加量进行调整,以使一枝香提取物能够完全浸润卷烟过滤嘴的整个横截面。
本发明的含有一枝香提取物的卷烟过滤嘴可以应用于目前市场上出售的带过滤嘴卷烟以及卷烟专用的过滤嘴,或在医生等的指导下,针对不同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使用。但以后者为例,若提高一枝香提取物溶液中的固体成分浓度和/或加入到卷烟过滤嘴之中的一枝香提取物的添加量的话,节烟、戒烟效果也将得到提高,但是上述做法应在综合考虑吸烟者状态(所使用的卷烟类别、吸烟量、吸烟史、年龄、性别、健康状况、想要戒烟的强烈程度等)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酌情、适当的调整。当然,也可以在观察吸烟者吸烟后的具体情况的同时,酌情增减一枝香提取物溶液中的固体成分浓度和/或加入到卷烟过滤嘴中的一枝香提取物的添加量。具体来说,即应该采取定期检测吸烟者的吸烟支数/尿液中的可铁宁(即尼古丁的代谢产物。可铁宁含量被证明是在科学上和医学上衡量尼古丁摄取量的一个重要参数。)含量等措施。若发现吸烟者所期望达到的节烟、戒烟效果相对迟缓时,建议相应增加一枝香的添加量。因此,对于本发明来说,其具有可以根据吸烟者的具体状态,逐步且轻而易举地设计、变更为达到所期望效果而制定的最为合适的吸烟时间安排这样的优点。
当以一般的吸烟者为对象时,烟草制造商可参考上述因素自由选择将卷烟过滤嘴制成划分为不同等级的过滤嘴制品,也可以将其制成含有平均有效的一枝香提取物量的过滤嘴制品。此外,本发明所研制出的卷烟过滤嘴对于有较强节烟、戒烟欲望的吸烟者来说,不但显示出其所期望的节烟、戒烟效果,同时又可发挥出进一步降低尿液中的可铁宁含量这样的健康效果,这一点在下文介绍的实验中已被明显证明。另一方面对于毫无节烟、戒烟要求的吸烟者来说,由于香烟本身的香气和味道未发生任何改变,他们可以保持同以往一致的水平继续地吸烟,并且不会感觉到任何节烟、戒烟的反应。结果不论吸烟者节烟、戒烟欲望的大小、有无,都可适用于市面上销售的普通香烟制品,并在不对吸烟者的吸烟乐趣造成任何阻害这一点上极其有效。
而且,本发明对所使用的过滤嘴的形状并无特殊的限制,对于普通卷烟上的过滤嘴或专门用于卷烟的专用过滤嘴中的任何一种均可适用。
采用本发明对有戒烟欲望的吸烟者可以发挥极好的节烟、戒烟效果。具体来说,由于没有改变香烟自身本来的风味,在充分满足“想要点只烟来吸”这样的吸烟者的吸烟愿望和吸烟习惯的同时,又可以消除其精神上对于香烟的依赖,无需吸烟者付出任何努力,便可以毫无痛苦地达到所期望的效果,在这一方面,本发明极其地有效。特别是正如下文的实例所介绍的那样,如果使用本发明所研制出的香烟的话,吸烟者所散发出“吸烟者特有的令人厌恶的臭气”也会明显地随之消失。尤其是与上文所提及的加入了特殊风味剂的卷烟相比,含有特殊风味剂的卷烟仍然残存着香烟固有的令人不舒服的臭气,因此事实上常常使非吸烟者对其敬而远之,而本发明所研制出的卷烟一并解决了上述问题,在克服这一点上非常地有效。
虽然在本发明中将一枝香提取物添加到卷烟过滤嘴后,为什么可以获得如此神奇的节烟、戒烟效果,其详细原因并不明确,但发明者认为,由于在一枝香提取物所含有的成分,连同卷烟的烟被同时吸入鼻粘膜和肺内时属于直接吸收,并不是像直接饮用那样要通过胃和小肠的分解才发生作用,因此,与饮用的方式相比,本发明只要摄取极少量的一枝香提取物就可以发挥出与之相同的效果。并且,发明者认为节烟、戒烟的效果的获得并不在于每天需多次饮用像一枝香茶那样的饮品,真正起作用的是并无需每天多次吸入的一枝香提取物。在下文介绍的实例中被证实的本发明所引起的各种效果,在现在的科学技术条件下很难找到确凿的依据,可以称得上是非常离奇。另外,本发明的作用被认为并不仅限于节烟、戒烟方面,将来也有被应用于治疗对大麻等有精神依赖的麻药中毒患者和酒精依赖症等方面的可能性。
实施例下面用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详细的阐述。须指出的是,下文所述的实施例并不对本发明构成限制,只要在不脱离本文前后所记述的主旨的范围内,各种对本实施方法的修改均包含在本发明的技术范畴内。
在以下的实验中,发明者邀请了共计49名受测者参与合作共同完成实验,这些受测者事先完全不了解实验的目的,特别是其在实验进行时未处于戒烟状态。
“关于本发明组”从上述所有受测者中抽出烟龄在4至53年的24名吸烟者,让其选择至今为止同自己日常所吸品牌相同的香烟,并将一枝香提取物浸透到该香烟的过滤嘴中,而后令这些受测者连续吸食此种香烟两个月。通过用下述方法随时测定此期间内受测者所吸的香烟支数以及尿液中的可铁宁含量,以调查本发明所引起的节烟、戒烟效果。
在本实施例中使用的香烟的配制方法如下。
首先,将一枝香的碎片30克加入到1000毫升水中并将其加热,待煮沸至水量减少到约原来的一半后,将其过滤从而获得一枝香提取物。在各受测者习惯吸的卷烟过滤嘴部分上滴2滴(约0.1毫升)所得到的提取物,并使之完全浸透,在待其自然干燥后便可获得本发明所使用的香烟。表1中示出了用于本实施例的香烟的全部品牌以及该香烟所具有的焦油含量和尼古丁含量。
使受测者连续吸食以此种方法配制出的香烟一个月,而后从第2个月开始,使其改吸以不同于上述的方法配制出的香烟。具体来说,使用的香烟是在香烟过滤嘴上滴3滴一枝香浓度为原来两倍(即在1000毫升水中加入60克一枝香碎片,通过热水提取而获得)的提取物,然后自然干燥。
“关于对比组”此外为了进行对比,发明者另外选取了24名烟龄在1至56年的受测者,在不对其说明实验目的的前提下,使其吸食用乌龙茶代替一枝香提取物浸透的香烟,并同样地按时间对吸烟者的吸烟支数以及尿液中的可铁宁含量进行测定。
“关于参照组”在作参考,选择一名受测者,(下述表2中的No.25)使其继续按照习惯吸普通的香烟,同时每天饮用一枝香茶,而后同样按时间对此名受测者的吸烟支数以及尿液中的可铁宁含量进行测定。具体来说,即在150毫升热水中加入含有1.5克一枝香的茶袋,并使其在两个月的时间里每天1至2次连续饮用通过此方法获得的一枝香茶。另外,所使用的一枝香茶是和用于卷烟过滤嘴上的一枝香相同的产品,都是BELNOKI.有限公司(泰国·曼谷)的产品。
吸烟支数的测定方法在实验开始前(前一天)、实验开始起的第一个月后、以及实验开始起的第二个月后分别对上述各天中各个受测者每一天的吸烟支数进行测定。
尿液中可铁宁含量的测定方法在实验开始前(前一天)、实验开始起的第一个月后、以及实验开始起的第二个月后分别对上述各天中各个受测者每一天清晨的首次尿液进行采集,并通过气相色谱法对尿液中的可铁宁含量进行测定,这种气相色谱法采用对可铁宁的微量测定非常有效的碱性火焰离子化检测器(AFDI)(日立073 GCFTD)。
把以上结果一并记入到表2及表3中。并且,为了便于观察各个受测者之间的可铁宁量以及吸烟支数的数值差,以下述标准为基础,对受测者的吸烟后所产生的效果作出客观的评价。
○ …{(a-b)/b}×100(%)≥10× …{(a-b)/b}×100(%)<10a实验开始前的可铁宁含量或吸烟支数b实验开始起二个月后的可铁宁含量或吸烟支数也就是说,“○”是指可以将吸烟后的效果客观地评定为“具有节烟、戒烟效果”,因为与实验开始前相比,可铁宁含量或吸烟支数减少了10%以上。并且,在表2和表3中,只有可铁宁含量和吸烟支数都被评定为“○”的受测者,其综合结果才可以被评定为“○”。


表2

表中的“-”代表未进行测定的例子。
表3

表中的“-”代表未进行测定的例子。
“△”表示由于可铁宁含量低于灵敏度,因此无法作出客观评价的例子。
以上表2表示使用本发明香烟的受测者的测验结果(本发明组),以及饮用一枝香茶的受测者的测验结果(参照组),表3表示吸食添加了乌龙茶的香烟的受测者的测验结果(对比组)。根据上表,可以作以下考察如表2所示,根据本实施例的吸烟方式,在实验开始起的第二个月后,24名受测者中有18人(75%)的吸烟支数减少了10%以上,可铁宁含量降低了10%以上的吸烟者在24名受测者中有16人(约66.7%),吸烟支数和可铁宁含量均减少了10%以上的吸烟者在24名受测者中有15人(62.5%),由此可以看出本发明可以取得极其显著的节烟、戒烟效果。另外,上述结果,与表2中的受测者No.25的结果相同,即同每天按照要求饮用一枝香茶的受测者所获得的结果处于同等程度。
其中No.21的受测者烟龄为25年,每天的平均吸烟支数有20根之多,是长久以来,想要戒烟却一直未能如愿的吸烟者的典型,但通过用本发明所研制出的香烟来代替以往所吸的香烟,在吸烟后仅仅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就可以完全实现戒烟,并且在中断吸烟以后再未出现重新吸烟的情况。
与之相反,如表3所示,在对比组的受测者中,吸烟支数减少了10%以上的吸烟者在24名受测者中仅占1人(约4.2%),而可铁宁量降低了10%以上的吸烟者在24名吸烟者中也仅有2人(约8.3%),且无一人吸烟支数和可铁宁含量同时减少10%以上。
如上文所述,如果使用本发明所研制出的香烟的话,在仅仅两个月的时间里,便对60%以上的原来抱有戒烟欲望的受测者显示出节烟、戒烟效果,在这些受测者中,更有一些吸烟者完全实现了戒烟等愿望,获得了极其显著的节烟、戒烟效果。并且通过对所有受测者的观察,发明者没有发现任何由于吸食本发明所研制出的香烟而引起的味道上的不舒适感(味觉的变化)。因此,对于受测者来说,本发明不会给其带来任何伴随着节烟、戒烟而产生的痛苦(压力),其只需按照习惯正常吸烟,便可获得如上文所述那样的极其显著的节烟、戒烟效果,在这一点上,本发明非常地有效。
此外,若进一步对本实施实例的测验结果进行细致研究的话,可以得到极其有趣的认识,即对于那些原本并无任何节烟、戒烟要求的受测者来说,即使吸食本发明所研制出的香烟,也不会感到有任何节烟、戒烟引起的反应。也就是说,在7名原本无意节烟、戒烟的受测者中,无一人的吸烟支数以及尿液中的可铁宁含量同时减少10%以上。由此可得出以下结论,本发明所研制出的香烟,只对于那些有节烟、戒烟愿望的吸烟者(有想要停止吸烟的强烈愿望,但是苦于由尼古丁引起的对香烟的精神依赖,无论如何也无法实现成功戒烟的吸烟者)有效,而不具有改变吸烟者意愿的作用。也可以说,通过使吸烟者吸食本发明所研制出的香烟,可以使具有不同意愿的吸烟者获得符合自己意愿的效果。具体来说,本发明①对于想要戒烟的吸烟者来说,在满足其吸烟习惯和吸烟愿望的同时,可以使其获得所期望的戒烟效果,另一方面,②对于无任何戒烟愿望的吸烟者来说,也可以无限制地继续吸食与其日常所吸香烟的口味无任何区别的香烟。本发明所研制出的香烟,在可以满足吸烟者选择的自由这一方面具有极其深刻的意义。换句话说,由于本发明减轻了香烟本身的负面作用,从而进一步使香烟成为一种更具魅力的商品。
此外,根据本实施实例也可以发现,如果增加添加到卷烟过滤嘴中的一枝香的量的话,便可以获得更加显著的戒烟效果。如上文所述,在本实施实例中,分别在实验开始后的第一个月以及第一个月至第二个月期间对加入到卷烟过滤嘴中的一枝香添加量进行不同的设定,使后者的一枝香添加量高于前者。依据本实验结果,在实验开始起一个月后,吸烟支数和尿液中的可铁宁含量得以同时减少的受测者人数,在使用本发明所研制的香烟的20名测验者中,仅不过有三人(15%),但在实验开始起的第二个月里,由于受测者所吸的香烟中含有的一枝香添加量被提高,同时减少了吸烟支数和尿液中的可铁宁含量的受测者人数显著地增加,因此可以确认,随着香烟中一枝香添加量的提高,戒烟效果也会随之增强。
另一方面,本发明所研制出的香烟,不仅为吸烟者带来了益处,也对烟草公司解决其所存在的问题助了一臂之力。在美国有吸烟者以“由于烟草公司刻意隐瞒实情,致使其在不了解吸烟对健康有危害的情况下成为吸烟者并患上癌症”为理由对烟草制造商提起诉讼,且其中不乏胜诉的案例。在审判过程中,虽然吸烟者的“戒烟意愿”成为争论的焦点,但由于烟草公司并无验证“戒烟意愿”的方法而最终败诉。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如上文所述,使用本发明所研制出的香烟可获得明显的戒烟效果,这被认为是不仅反映了吸烟者自身强烈的戒烟愿望,同时,由于本发明不会起到任何改变吸烟者意愿的作用,因此也没有产生任何疑义的可能性,从而降低了烟草公司被冠以获取不正当利益这样的罪名的危险。这意味着,本发明为烟草公司提供了使吸烟者自身的责任发挥实效的有利武器,对于烟草公司来说,可以依照吸烟者的戒烟愿望,通过有选择地销售那些可能具有节烟、戒烟效果的香烟,来帮助吸烟者达到预防肺癌的目的,同时也使吸烟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是继续吸烟还是想要节烟、戒烟。从这一点上来讲,本发明使烟草公司在诉讼中为自己辩护成为可能。
而且,发明者收到了许多来自于受测者家属的反馈报告,这些报告显示在受测者改吸本发明所研制出的香烟后,房间里由于香烟所引起的令人厌恶的臭气也随之消失。对于非吸烟者来说,其最为厌恶的就是吸烟者在吸烟后所散发出的臭气(由于吸烟而被吐出的呼气中所含有的臭味),但通过使用本发明所研制出的香烟,不但吸烟者吸烟后所散发出的令人不舒服的臭气随之消失,与此同时,吸烟者的口臭也得到了改善。这正是以往添加有特殊风味剂的卷烟也无法解决的课题之一,同时也是本发明所研制出的香烟的一大优点。
此外许多受测者也表示,在改吸本发明所研制出的香烟后,不仅起床时的疲劳感得到了减轻,而且整个身体都变的精力焕发,牙龈由黑色变回了粉红色,痰和咳嗽得到减轻,令人不舒服的口臭也随之消失等,本发明在改善吸烟者的身体状况方面发挥了极大的作用。这也可以说是本发明的众多优点之一。
须指出的是,本实施例中的内容是在同时就本发明对吸烟者一方引起的效果(在科学上被证实的有助于节烟、戒烟的效果、可以满足吸烟者不同嗜好的效果以及有关于改善吸烟者体质的效果)和对非吸烟者一方引起的效果(去除由吸烟引起的令人不舒服的臭气等效果)进行了仔细、具体的调查后所作出的判断,它作为一种重要的实验数据,在从多角度确认本发明所研制出的香烟具有的效果这一点上,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产业化的可能性由于本发明所研制出的卷烟中的过滤嘴含有一枝香的提取物,因此①对于有节烟、戒烟愿望的吸烟者来说,由于香烟自身本来的风味未被改变,因此其想要点火吸烟这样的吸烟愿望和吸烟习惯可以得到充分满足。因而,这使其在不中断地继续吸烟的同时,又可以以最为轻松的方式减少吸烟支数。除此之外,与上述效果相辅相成,本发明还具有诸如消除疲劳、改善牙龈、去痰止咳等显著改善体质的功效;②对于诸如吸烟者的家属等吸烟者周围的非吸烟者来说,本发明在实现消除吸烟者在吸烟后所散发出的令人不舒服的气味,帮助吸烟者从精神痛苦中获得解脱等各个方面的效果这一点上极其地有效。
权利要求
1.一种卷烟过滤嘴,其特征在于,含有一枝香提取物。
2.一种卷烟,其特征在于,带有权利要求1所述的过滤嘴。
全文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新的卷烟过滤嘴以及卷烟,所述烟卷过滤嘴含有一枝香提取物,根据本发明的烟卷过滤嘴,可以通过保持香烟自身本来的风味不变,充分满足吸烟者的吸烟习惯和愿望,在不中断地继续吸烟的同时,可以以最轻松的方式使吸烟者减少吸烟的数量,从而有效地发挥所期望的节烟、戒烟效果。
文档编号A24D3/04GK1622767SQ0282856
公开日2005年6月1日 申请日期2002年5月15日 优先权日2002年3月22日
发明者山下弘道 申请人:山下弘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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