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备可可风味的袋装口含型无烟气烟草制品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25404阅读:74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具备可可风味的袋装口含型无烟气烟草制品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烟草制品,具体讲是一种具备可可风味的袋装口含型无烟气烟草制品ο
背景技术
袋装口含型无烟气烟草制品与卷烟类制品均可以带给消费者类似的感官感受,而在目前全球控烟的大环境下,其却有着卷烟类制品无法比拟的特有优势——在使用过程中没有燃烧形成的烟雾,不会产生“二手烟”危害,更不会存在火灾等隐患。目前,袋装口含型无烟气烟草制品已在欧洲、美洲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其未来在全球范围内的潜在市场前景也不容忽视。可可(cacao,或cocoa)原产于热带美洲,其果实可可豆为制造可可粉和可可脂的主要原料。可可脂与可可粉主要用作饮料,制造巧克力糖、巧克力糕点及巧克力冰淇淋等食品。可可豆(生豆)中的主要成分有水分、脂肪、含氮物质、可可碱、淀粉、粗纤维、钾、氧化镁等物质。可可中含有在烟草中同样存在的几种重要物质可可碱、咖啡因以及单宁等。目前,卷烟型烟草制品存在有利用食品香精调配的具有奶油风味的产品,但没有将可可应用于卷烟的研究报道,更没有将可可应用于袋装口含型无烟气烟草制品的相关研究或技术资料。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正是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缺乏而专门开展了将袋装口含型无烟气烟草制品赋予可可风味的配方及工艺研究,发明研制的一种具备可可风味的口含型无烟气烟草制品。本发明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
本发明的具备可可风味的口含型无烟气烟草制品,是以烟草材料和可可制品为主要原料,配以调味辅料配制而成,具体成分按重量比如下烟草材料30%-70%,可可制品 10%-40%,可可风味增强剂— 7%,甜味剂1%-8%,香味剂1-10%,清凉剂0%-5%。该无烟气烟草制品的最佳原料配比为烟草材料40%-60%,可可制品20%- 40%,可可风味增强剂3% — 5%,甜味剂3%-7%,香味剂3-6%,清凉剂0%-洲。所述烟草材料是国产烤烟、国产晾晒烟的任意一种或其混合物,其中晾晒烟可以是白肋烟,雪茄烟,香料烟,国产烤烟与国产晾晒烟指国内烟草种植区所产烟叶,包括7个一级区和27个二级区。所述可可制品是碱化可可粉(脂肪含量可以是高、中、低脂)、可可脂,可可白脱或
3者是可可提取物;其可可制品的原料可以是原产于加纳、巴西、尼日利亚、科特迪瓦、厄瓜多尔、多米尼加、马来西亚、台湾和海南等国家和地区。所述可可风味增强剂按以下配方配制可可壳酊45%,可可粉酊45%,可卡醛 0. 5%,香兰素3%,麦芽粉2%,食用乙醇4.5%。所述甜味剂是葡萄糖、果糖、甘露糖、蔗糖、甘草粉、甘草酸钾盐、蜂蜜、木糖醇中的任意一种或两种以上的混合物。所述香味剂是苹果、梅子、杨梅等的果汁提取物中的任意一种或两种以上的混合物。所述清凉剂是薄荷脑、薄荷素油、椒样薄荷油中的任意一种或两种以上的混合物。本发明制备方法简述烟草材料粉碎后筛分出粒度为16目-60目的粉粒,加水和食盐后掺配均勻,85-95 !加热处理7-8小时,放料后室温冷却,加入可可粉等可可制品和泡打粉并掺配均勻,加入甜味剂等需要的添加剂后平衡一段时间,用透湿性小袋包装成具有一定规格的产品,经灭菌处理后即为正品。本发明的口含型无烟气烟草制品是将用上述方法制备的无烟气烟草制品物料装在透湿性小袋中而形成产品,其物料色泽呈深红棕色或棕黑色,油润略有光泽;有醇正可可香,略带烟香或烟香较淡。使用时,放在口腔上唇侧部与牙龈之间,无需咀嚼,成分经唾液溶解后通过口腔粘膜吸收。本发明烟草制品丰富了国产无烟气烟草制品的口味种类,闻香好, 使用能够提供给烟草消费者与传统卷烟产品类似的满足感,劲头适中,口腔刺激较同类普通含烟更低,余味略甜舒适,适合于国内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和口感特征,又不会产生烟雾, 无环境烟气危害。
具体实施例方式本发明以下结合实施例作进一步描述,但并不是限制本发明,在本发明权利要求1 所限定的原料组成范围,均可达到本发明的目的。
实施例1
a、按重量比取烟草粉料(由烤烟与晾烟按重量比1:4组成的混合物)50%,低脂可可粉 25%,可可白脱7%,可可风味增强剂5%,精细蔗糖4%,果糖1. 5%,甘草粉1. 5%,苹果汁3%,梅子汁3%。可可风味增强剂按以下配方配制可可壳酊45%,可可粉酊45%,可卡醛0.5%, 香兰素3%,麦芽粉2%,食用乙醇4.5%。b、将烟草材料按叶组配方进行混配,然后粉碎筛分出粒度为20目的粉粒,将烟草粉粒、适量水和食用盐掺配均勻,经87°C湿热处理后,放料,室温晾凉,将各个辅料用酒精溶解后逐个均勻喷在物料上,连续搅拌至无明显结块,加入可可粉复配,连续搅拌均勻,密封平衡M小时。C、平衡后,待包物料呈深棕色,无结块,粉粒均勻细致,不粘手,略油润,光泽不明显,可可香与烟香协调。经用透湿性小袋在包装机上进行规格包装,再经灭菌处理后即为袋装无烟气烟草制品。使用时,可可味先于烟味感受到,劲头适中,口腔刺激轻,微甜稍有苦味,余味舒适。
实施例2
a、按重量比取烟草粉料(由烤烟与晾烟按重量比1:1组成的混合物)65%,中脂可可粉 15%,可可风味增强剂3. 5% (其配制同实施例1),精细蔗糖5%,葡萄糖2%,苹果汁3%,梅子汁1. 5%,杨梅汁4%,蜂蜜0. 8%,安赛蜜0. 2%。b、将烟草材料按叶组配方进行混配,然后粉碎筛分出粒度为20-40目的粉粒,将烟草粉粒、适量水和食用盐掺配均勻,经85°C湿热处理后,放料,室温晾凉,将各个辅料用酒精溶解后逐个均勻喷在物料上,连续搅拌至无明显结块,加入可可粉复配,连续搅拌均勻, 密封平衡M小时。C、平衡后,待包物料呈深红棕色,无结块,粉粒均勻细致,不粘手,略带光泽,可可香与烟香协调。经用透湿性小袋在包装机上进行规格包装,再经灭菌处理后即为袋装无烟气烟草制品。使用时,可可味淡雅,劲头适中,口腔刺激轻,略带甜味,余味舒适。
实施例3
a、按重量比取烟草粉料(由烤烟与晾烟按重量比1:9组成的混合物)45%,高脂可可粉 15%,可可提取物18. 5%,可可脂5%,可可风味增强剂1 (其配制同实施例1),蜂蜜5%,果糖 2. 3%,梅子汁5%,甜菊糖0. 2%,椒样薄荷油0. 5%,薄荷脑1. 5%。b、将烟草材料按叶组配方进行混配,然后粉碎筛分出粒度20目的粉粒,将烟草粉粒、适量水和食用盐掺配均勻,经90°C湿热处理后,放料,室温晾凉,将各个辅料用酒精溶解后逐个均勻喷在物料上,连续搅拌至无明显结块,加入可可粉复配,连续搅拌均勻,密封平衡对小时。C、平衡后,待包物料呈深棕黑色,无结块,粉粒均勻细致,不粘手,油润有光泽,可可香丰富,与烟香协调,略带清凉感。经用透湿性小袋在包装机上进行规格包装,再经灭菌处理后即为袋装无烟气烟草制品。使用时,带有清凉感的可可味先于烟味感受到,劲头适中,口腔刺激较轻,略带苦味,余味舒适。
实施例4
a、按重量比取烟草粉料(由烤烟与晾烟按重量比8:1组成的混合物)60%,低脂可可粉 8%,可可提取物7. 5%,可可白脱5%,可可风味增强剂6. 5% (其配制同实施例1),精细蔗糖 3%,甘露糖2%,木糖醇1%,甘草酸钾盐0. 5%,梅子汁2. 5%,苹果汁2. 5%,薄荷素油1. 5%。b、将烟草材料按叶组配方进行混配,然后粉碎筛分出粒度为20-40目的粉粒,将烟草粉粒、适量水和食用盐掺配均勻,经80°C湿热处理后,放料,室温晾凉,将各个辅料用酒精溶解后逐个均勻喷在物料上,连续搅拌至无明显结块,加入可可粉复配,连续搅拌均勻, 密封平衡M小时。C、平衡后,待包物料呈深红棕色,无结块,粉粒均勻细致,不粘手,较油润略带光泽,可可香与烟香协调。经用透湿性小袋在包装机上进行规格包装,再经灭菌处理后即为袋装无烟气烟草制品。使用时,可可味先于烟味感受到,劲头适中,口腔刺激轻,略带甜味,余味舒适。
权利要求
1.一种具备可可风味的口含型无烟气烟草制品,其特征在于是以烟草材料和可可制品为主要原料,配以调味辅料配制而成,具体成分按重量比如下烟草材料30%-70%,可可制品10%-40%,可可风味增强剂1% — 7%,甜味剂1%-8%,香味剂1_10%,清凉剂0%_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备可可风味的口含型无烟气烟草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烟草材料是国产烤烟、国产晾晒烟的任意一种或其混合物,其中晾晒烟可以是白肋烟,雪茄烟,香料烟。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备可可风味的口含型无烟气烟草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可制品是碱化可可粉、可可脂,或者是去除或未去除咖啡因、可可碱的可可提取物。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备可可风味的口含型无烟气烟草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可制品的原料可以是原产于加纳、巴西、尼日利亚、科特迪瓦、厄瓜多尔、多米尼加、马来西亚、台湾和海南等国家和地区。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备可可风味的口含型无烟气烟草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可风味增强剂按以下配方配制可可壳酊45 %,可可粉酊45 %,可卡醛0.5%,香兰素 3%,麦芽粉2%,食用乙醇4. 5%。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备可可风味的口含型无烟气烟草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甜味剂是葡萄糖、果糖、甘露糖、蔗糖、甘草粉、甘草酸钾盐、蜂蜜、木糖醇中的任意一种或两种以上的混合物。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备可可风味的口含型无烟气烟草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香味剂是苹果、梅子、杨梅等的果汁提取物中的任意一种或两种以上的混合物。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备可可风味的口含型无烟气烟草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清凉剂是薄荷脑、薄荷素油、椒样薄荷油中的任意一种或两种以上的混合物。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备可可风味的口含型无烟气烟草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口含型无烟气烟草制品是装在透湿性小袋中的产品。
全文摘要
一种具备可可风味的口含型无烟气烟草制品,其特征在于是以烟草材料和可可制品为主要原料,配以调味辅料配制而成,具体成分按重量比如下烟草材料30%-70%,可可制品10%-40%,可可风味增强剂1%-7%,甜味剂1%-8%,香味剂1-10%,清凉剂0%-5%。本发明制品有醇正可可香,略带烟香或烟香较淡。使用时,放在口腔上唇侧部与牙龈之间,无需咀嚼,成分经唾液溶解后通过口腔粘膜吸收。本发明丰富了国产无烟气烟草制品的口味种类,闻香好,使用能够提供给烟草消费者与传统卷烟产品类似的满足感,劲头适中,口腔刺激较同类普通含烟更低,余味略甜舒适,适合于国内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和口感特征,又不会产生烟雾,无环境烟气危害。
文档编号A24B15/16GK102423121SQ201110305849
公开日2012年4月25日 申请日期2011年10月11日 优先权日2011年10月11日
发明者何保江, 宗永立, 屈展, 李鹏, 杨春强, 毛健, 谢剑平 申请人: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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