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气溶胶发生装置的加热仓温度检测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909683发布日期:2019-10-19 02:40阅读:285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气溶胶发生装置的加热仓温度检测设备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烟草吸食辅助器具测试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气溶胶发生装置的加热仓温度检测设备。



背景技术: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直接抽吸香烟的危害已广为人所知。目前市场上出现了加热烘烤香烟后在吸嘴上抽烟的香烟抽吸辅助器具。香烟抽吸辅助器具就是一种气溶胶发生装置,其加热仓对应为加热管。这种烟草抽吸辅助器具一般采用加热管烘烤香烟,再通过烟道供吸嘴抽吸。因没有燃烧香烟,因此能够大为减少燃烧香烟带来的细小颗粒物危害。并且,现有的烟草抽吸辅助器具的加热管为加热均匀,一般采用环形加热器、或更进一步地采用多个环热器,使香烟分段加热、烘烤受热均匀。在加热管内一般也安装有温度传感器,控制加热温度和时间。

不过,目前市场上现有产品在出厂检验时,一般都采用设备上电运行一下,并不会放入真烟进行加热测试,免得被客户认为是二手产品。这样,出厂的烟草抽吸辅助器具产品自身上电数据没有经外部标定仪器的检测,并不一定准确,同时,加热管内也没有内容物,也与实际应用环境相差较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用于气溶胶发生装置的加热仓温度检测设备,具有插入烟草抽吸辅助器具加热管的模拟香烟,能够检测加热管的上电加热情况,也能够模拟长短不同的香烟,可以为烟草抽吸辅助器具加热效果起到很好的验证作用。

本实用新型的具体技术方案是一种用于气溶胶发生装置的加热仓温度检测设备,包括控制器、温度传感器、管体和导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管体为中空的结构,并且其的长度方向上的管壁上均匀地开有多个温度传感器安装通孔,管体与气溶胶发生装置的加热仓的内腔形状相配合,能够插入该加热仓的内腔,每个温度传感器安装通孔内安装有一个所述的温度传感器,各温度传感器分别通过导线与所述的控制器连接。

更进一步地,还包括垫座,所述的垫座的下端具有螺纹柱,所述的管体的上端具有与垫座的螺纹柱配合的螺纹孔。

更进一步地,所述的控制器具有显示装置,在进行热仓温度检测时,能够实时显示每个温度传感器的测量温度。

更进一步地,所述的管体和垫座的材料为陶瓷。

更进一步地,所述的温度传感器的数量为4个。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1)本实用新型的用于气溶胶发生装置的加热仓温度检测设备采用模拟香烟检测烟草抽吸辅助器具加热管的发热温度情况,为产品出厂合格提供依据;2)模拟香烟管体采用中空的陶瓷材料,耐高温,从比热容和导热性能上能够很好地模拟实际的香烟;3)模拟香烟管体长度方向上均匀布置温度传感器,能够准确检测加热管各深度的加热温度,温度传感器连接的控制器带有显示装置,能够对每个温度传感器的测量温度进行实时显示;4)模拟香烟管体的上端部带有螺纹连接的垫座,通过更换不同长度的垫座,模拟不同长度的香烟,使不同长度的香烟在加热管内定位准确。

附图说明

图1本实用新型的用于气溶胶发生装置的加热仓温度检测设备的结构简图,

其中,1控制器,2温度传感器,3管体,4导线,5垫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构说明书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技术方案作进一步地描述。

如附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用于气溶胶发生装置的加热仓温度检测设备,包括控制器1、温度传感器2、管体3、导线4和垫座5,在本实施例中,气溶胶发生装置对应于烟草抽吸辅助器具,管体3用于模拟香烟形状。所述的管体3为中空的结构,并且其的长度方向上的管壁上均匀地开有多个温度传感器安装通孔,管体3与气溶胶发生装置的加热仓的内腔形状相配合,能够插入该加热仓的内腔,每个温度传感器安装通孔内安装有一个所述的温度传感器2,各温度传感器2分别通过导线4与所述的控制器1连接。所述的温度传感器2的数量为4个。所述的控制器1具有显示装置,在进行热仓温度检测时,能够实时显示每个温度传感器2的测量温度。

所述的垫座5的下端具有螺纹柱,所述的管体3的上端具有与垫座5的螺纹柱配合的螺纹孔。在进行烟草抽吸辅助器具加热管温度检测时,可检测模拟不同长度的香烟,而无需对管体3结构进行改动。通过螺纹配合安装不同长度的垫座5,就可模拟不同长度的香烟的插入状态。在真实香烟插入时,因香烟本身的膨松性,插入加热管后可停留在加热管内的任意位置而不掉落,但对于陶瓷的管体3,如果没有垫座5的存在,管体3与加热管的相对位置就无法固定,造成无法准确测量加热管内的温度。

所述的管体3和垫座5的材料为陶瓷。因为陶瓷材料的比热容小于构成香烟的纸张和烟叶,因此,中空的陶瓷管体3能够更好地模拟香烟吸收的热量。还有,因陶瓷的导热率远大于成香烟的纸张和烟叶,因此更薄的管体3的陶瓷管壁是必要的。

虽然本实用新型已经以较佳实施例公开如上,但实施例并不是用来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之精神和范围内,所做的任何等效变化或润饰,同样属于本实用新型之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以本申请的权利要求所界定的内容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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