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请实施例涉及加热不燃烧烟具,尤其涉及一种用于气雾生成装置的加热器及气雾生成装置。
背景技术:
1、烟制品(例如,香烟、雪茄等)在使用过程中燃烧烟草以产生烟草烟雾。人们试图通过制造在不燃烧的情况下释放化合物的产品来替代这些燃烧烟草的制品。
2、此类产品的示例为加热装置,其通过加热而不是燃烧材料来释放化合物。例如,该材料可为烟草或其他非烟草产品,这些非烟草产品可包含或可不包含尼古丁。已知的加热装置采用感应发热的针或管,加热烟草或其他非烟草产品。
技术实现思路
1、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提供本申请的又一个实施例还提出一种气雾生成装置,被配置为加热气溶胶生成制品以生成气溶胶;包括:
2、腔室,用于接收气溶胶生成制品;
3、磁场发生器,被配置为产生变化的磁场;
4、加热器,至少部分于所述腔室内延伸或围绕所述腔室,并被配置为加热气溶胶生成制品;所述加热器包括:
5、基体,沿所述加热器的长度方向延伸;
6、感受体,被配置为被变化的磁场穿透而发热;所述感受体被造成结合于所述基体上并围绕所述基体。
7、优选的实施中,所述基体的外表面上设置有与所述感受体适配的凹槽,所述感受体被容纳或保持于所述凹槽内。
8、优选的实施中,所述感受体容纳于所述凹槽内时,所述感受体的外表面不显著地相对于与所述基体的外表面呈凸出或凹陷。
9、优选的实施中,所述基体是刚性的。
10、优选的实施中,所述感受体被构造成是围绕所述基体的螺旋线圈的形式。
11、优选的实施中,所述感受体具有沿轴向相背的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感受体包括:
12、靠近所述第一端的第一感受部分、靠近所述第二端的第二感受部分、以及位于所述第一感受部分与第二感受部分之间的第三感受部分;其中,
13、沿所述感受体的轴向方向,所述第三感受部分中每单位长度的匝数小于所述第一感受部分和第二感受部分中的一者或两者中每单位长度的匝数。
14、优选的实施中,所述感受体包括沿轴向方向布置的第一感受部分和第二感受部分;其中,
15、沿所述感受体的轴向方向,所述第一感受部分中每单位长度的匝数小于所述第二感受部分中每单位长度的匝数。
16、优选的实施中,所述感受体被构造成是围绕所述基体的管状。
17、优选的实施中,所述感受体上设置有若干缺口或镂空。
18、优选的实施中,所述若干缺口或镂空是不连续的。
19、优选的实施中,所述缺口或镂空呈矩形的形状,以使所述感受体形成网格图案。
20、优选的实施中,所述缺口或镂空被构造成沿所述感受体周向延伸的尺寸大于沿轴向延伸的尺寸。
21、优选的实施中,所述缺口或镂空具有至少两种以上的不同形状。
22、优选的实施中,所述感受体包括沿所述基体的轴向依次布置的第一感受体、第二感受体和第三感受体;其中,
23、所述第一感受体和所述第三感受体的磁导率大于所述第二感受体等磁导率。
24、优选的实施中,所述感受体包括沿所述基体的轴向依次布置的第一感受体和第二感受体;所述第一感受体和第二感受体具有不同的磁导率。
25、优选的实施中,所述感受体包括沿所述基体的轴向依次布置的第一感受体和第二感受体;所述第一感受体和第二感受体被构造成是彼此独立的或可分离的。
26、优选的实施中,所述加热器还包括形成于所述基体和感受体外表面的涂层。
27、优选的实施中,所述涂层的热导率大于50w/mk。
28、优选的实施中,还包括:
29、温度传感器,以用于感测所述加热器的温度。
30、优选的实施中,所述基体内具有沿轴向延伸的中空;所述温度传感器部分位于所述中空内。
31、优选的实施中,所述温度传感器被保持于所述基体内或被保持于所述基体与感受体之间。
32、优选的实施中,所述基体具有沿长度方向依次布置的第一区段和第二区段;
33、其中,所述感受体结合于所述第一区段并避开所述第二区段;
34、安装座或法兰,结合于所述第二区段;所述气雾生成装置通过保持所述基座或法兰进而对所述加热器提供支撑。
35、优选的实施中,所述基体具有相对的自由前端和末端;所述安装座或法兰比所述感受体更靠近所述末端。
36、优选的实施中,所述基体被构造成是销钉或针状或棒状或杆状或管状。
37、优选的实施中,所述基体是非感受性的。
38、本申请的又一个实施例还提出一种用于气雾生成装置的加热器,包括:
39、基体,沿所述加热器的长度方向延伸;
40、感受体,被配置为被变化的磁场穿透而发热;所述感受体被造成结合于所述基体上并围绕所述基体。
41、以上用于气雾生成装置的加热器,通过结合于基体上并围绕基体的感受体在磁场下发热;对于通过基体提供感受体的支撑和装配是有利的。
1.一种气雾生成装置,被配置为加热气溶胶生成制品以生成气溶胶;其特征在于,包括: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雾生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体的外表面上设置有与所述感受体适配的凹槽,所述感受体被容纳或保持于所述凹槽内。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气雾生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感受体容纳或保持于所述凹槽内时,所述感受体的外表面不显著地相对于与所述基体的外表面呈凸出或凹陷。
4.如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气雾生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体是刚性的。
5.如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气雾生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感受体被构造成是围绕所述基体的螺旋线圈的形式。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气雾生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感受体具有沿轴向相背的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感受体包括: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气雾生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感受体包括沿轴向方向布置的第一感受部分和第二感受部分;其中,
8.如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气雾生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感受体被构造成是围绕所述基体的管状。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气雾生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感受体上设置有若干缺口或镂空。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气雾生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若干缺口或镂空是不连续的。
11.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气雾生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缺口或镂空呈矩形的形状,以使所述感受体形成网格图案。
12.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气雾生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缺口或镂空被构造成沿所述感受体周向延伸的尺寸大于沿轴向延伸的尺寸。
13.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气雾生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缺口或镂空具有至少两种以上的不同形状。
14.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气雾生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感受体包括沿所述基体的轴向依次布置的第一感受体、第二感受体和第三感受体;其中,
15.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气雾生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感受体包括沿所述基体的轴向布置的第一感受体和第二感受体;所述第一感受体和第二感受体具有不同的磁导率。
16.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气雾生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感受体包括沿所述基体的轴向布置的第一感受体和第二感受体;所述第一感受体和第二感受体被构造成是彼此独立的或可分离的。
17.如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气雾生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热器还包括形成于所述基体和感受体外表面的涂层。
18.如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气雾生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涂层的热导率大于50w/mk。
19.如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气雾生成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20.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气雾生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体内具有沿轴向延伸的中空;所述温度传感器部分位于所述中空内。
21.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气雾生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温度传感器被保持于所述基体内或被保持于所述基体与感受体之间。
22.如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气雾生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体具有沿长度方向依次布置的第一区段和第二区段;
23.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气雾生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体具有相对的自由前端和末端;所述安装座或法兰比所述感受体更靠近所述末端。
24.如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气雾生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体被构造成是销钉或针状或棒状或杆状或管状。
25.如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气雾生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体是非感受性的。
26.一种用于气雾生成装置的加热器,其特征在于,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