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有固体调味剂的吸烟制品用过滤嘴及其制备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31833853发布日期:2022-10-18 20:15阅读:67来源:国知局
含有固体调味剂的吸烟制品用过滤嘴及其制备方法与流程

1.本发明涉及一种含有固体调味剂的吸烟制品用过滤嘴及其制备方法,更具体而言,涉及一种含有使用天然蜡的固体调味剂的吸烟制品用过滤嘴及其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2.正在对从卷烟提供的气溶胶中附加风味的技术进行研究。例如,为了向气溶胶附加香味,在卷烟的制备中采用向构成卷烟的介质部或过滤嘴部喷洒香料的方法等。
3.另一方面,如以往,当将香料溶解于水、乙醇、丙二醇及中链脂肪酸甘油三酯等溶剂中并添加到卷烟的构造中时,卷烟中香味成分的保持性和持久性降低,并且消费者吸烟时香味的表现率不高,还存在烟草味道和香味表现不均匀的缺点。
4.为了克服这些问题,最近,已介绍将如颗粒剂、片剂和胶囊剂等的固体调味剂适用于卷烟的技术,但为了将这种固体调味剂适用于卷烟,需要单独的添加装置,在均匀添加方面存在困难等,其适用方法与液体调味剂的适用方法相比更复杂。


技术实现要素:

5.发明要解决的问题
6.本发明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出的,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含有固体调味剂的吸烟制品用过滤嘴及其制备方法,上述含有固体调味剂的吸烟制品用过滤嘴在向卷烟容易适用调味剂的同时,能够确保调味剂的保持性和均匀性及香味表现持久性。
7.本发明的技术问题并不限定于以上所述的技术问题,通过下述的记载,本领域所属技术人员可以明确地理解未提及的其他技术问题。
8.用于解决问题的手段
9.根据用于解决上述问题的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提供一种吸烟制品用过滤嘴,在常温下呈固态的调味剂均匀地添加于上述吸烟制品用过滤嘴的内部,上述调味剂由至少一种天然蜡和承载于上述至少一种天然蜡中的香味成分组成。
10.在一些实施例中,上述调味剂的熔点可以为30℃至80℃,优选地,可以为20℃至50℃。更优选地,上述至少一种天然蜡的熔点可以为30℃至50℃,上述调味剂的熔点可以为25℃至45℃。
11.上述吸烟制品用过滤嘴中所含的上述调味剂的总重量可以为1mg至25mg,优选地,可以为1mg至15mg,但过滤嘴中所含的上述调味剂的总重量当然可以根据吸烟制品用过滤嘴的物理规格而不同。
12.在一些实施例中,上述吸烟制品用过滤嘴中所含的上述吸烟制品用过滤嘴的每单位体积(mm3)的上述调味剂的重量可以为1ug至30ug。
13.另一方面,上述调味剂中所含的上述至少一种天然蜡的重量可以为上述调味剂的总重量的20%至98%,优选地,可以为上述调味剂的总重量的40%至60%。
14.根据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提供一种吸烟制品,包括:上述吸烟制品用过滤嘴;及
吸烟物质部,位于上述吸烟制品用过滤嘴的上游。
15.在一些实施例中,上述吸烟制品还可包括管状过滤嘴,上述管状过滤嘴位于上述吸烟制品用过滤嘴和上述吸烟物质部之间,在内部具有空腔且均匀地添加有上述调味剂。
16.根据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提供一种吸烟制品的制备方法,上述吸烟制品的制备方法包括如下步骤:准备调味剂,上述调味剂通过将至少一种天然蜡和香味成分混合并熔融而成;将熔融的上述调味剂添加到吸烟制品用滤棒(rod)中;及通过切断上述吸烟制品用滤棒来制备吸烟制品用过滤嘴。
17.在一些实施例中,将熔融的上述调味剂添加到上述吸烟制品用滤棒中的步骤可以包括通过喷雾型喷嘴(jet nozzle)将熔融的上述调味剂喷射到上述吸烟制品用滤棒的步骤。
18.另一方面,在准备上述调味剂的步骤和喷射上述调味剂的步骤中,熔融的上述调味剂的温度可以为30℃至80℃。优选地,在准备上述调味剂的步骤中熔融的上述调味剂的温度可以为60℃至80℃,在将上述调味剂喷射的步骤中,熔融的上述调味剂的温度可以为50℃至70℃,熔融的上述调味剂的粘度(viscosity)可以为10cp至35cp。
19.例如,上述至少一种天然蜡可以包括可可脂和牛油果脂中的至少一种,上述香味成分可以包括l-薄荷醇。
20.上述调味剂中所含的上述至少一种天然蜡的重量可以为上述调味剂的总重量的20%至98%,优选地,可以为上述调味剂的总重量的40%至60%,此时,上述至少一种天然蜡的熔点可以为30℃至50℃,上述调味剂的熔点可以为25℃至45℃。
21.在一些实施例中,上述至少一种天然蜡可以包括30重量%至70重量%的上述可可脂和30重量%至70重量%的上述牛油果脂。
22.另一方面,上述吸烟制品的制备方法还可包括在上述吸烟制品用过滤嘴的上游末端缠绕结合吸烟物质部的步骤。此时,在准备上述调味剂的步骤和添加上述调味剂的步骤中,熔融的上述调味剂的温度可以为30℃至80℃。优选地,在准备上述调味剂的步骤中熔融的上述调味剂的温度可以为60℃至80℃,在添加上述调味剂的步骤中熔融的上述调味剂的温度可以为50℃至70℃,在上述吸烟制品用过滤嘴缠绕结合上述吸烟物质部的步骤中,固态的上述调味剂的温度可以为15℃至30℃。
23.发明效果
24.如果将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的含有固体调味剂的过滤嘴适用于吸烟制品,则能够提高过滤嘴内的香味成分的保持性,进而,也能够增大吸烟时的香味表现量。
25.进而,适用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制备的固体调味剂的吸烟制品通过最小化在储存期间各段之间的成分转移,从而能够缓解可由于吸烟物质部中所含的保湿剂或过滤嘴中所含的增塑剂等从各段转移到其他段并产生反应而发生的异味问题,或能够用香味成分掩盖这些异味。
26.另外,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的固体调味剂是通过喷嘴将液态的固体调味剂喷射到过滤嘴的方法,从而可以向过滤嘴均匀添加固体调味剂而无需单独的固体调味剂添加装置,因此也可以简化固体调味剂添加工艺并确保经济性。
附图说明
27.图1为示意性示出本发明一些实施例的吸烟制品用过滤嘴的制备方法的流程图。
28.图2为示意性示出采用本发明一些实施例的吸烟制品用过滤嘴的燃烧型吸烟制品的结构的图。
29.图3为示意性示出采用本发明一些实施例的吸烟制品用过滤嘴的非燃烧型吸烟制品的结构的图。
30.图4为为了确认本发明一些实施例的吸烟制品的香味持久性能而示出每个实施例的每次抽吸的薄荷醇转移量变化趋势的图。
31.图5为本发明一些实施例的吸烟制品的感官特性评价结果。
具体实施方式
32.以下,参照附图来详细说明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本发明的优点、特征以及实现它们的方法通过参照附图和后面详细说明的实施例来予以明确。但是,本发明并不局限于下面记载的实施例,可以通过互不相同的各种形态得以实现,本实施例仅用于使本发明能被充分公开,并向本发明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充分告知发明的范畴,本发明的范围通过本发明的权利要求书予以确定。在整个说明书中,相同的附图标记指代相同的构成要素。
33.除非另有定义,否则本说明书中使用的所有术语(包括技术及科学术语)可以作为本发明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共同理解的含义来使用。并且,除非明确定义,否则不得对通常使用的在辞典中有定义的术语进行理想或过度解释。
34.并且,在本说明书中,除非在上下文中特别说明,否则单个形式也包括多个形式。在本说明书中使用的术语“包括(comprises)”和/或“包含(comprising)”指定所阐述的组件、步骤、操作和/或元件的存在,但是不排除一个或多个其他的组件、步骤、操作和/或元件的存在或添加。
35.应该理解,虽然在本说明书中使用的“第一”或“第二”等包括序数的术语可以用于描述各种组件,但是这些组件不应该由这些术语限制。这些术语仅仅用于将一个组件与另一个组件区分开来。
36.在整个说明书中,“吸烟制品”可以指能够产生气溶胶的制品,例如香烟(卷烟)、雪茄等。吸烟制品可包含气溶胶产生物质或气溶胶形成基质。另外,吸烟制品可包括基于烟草原料的固体材料,例如,再造烟草、斗烟丝、重组烟草等。吸烟物质可以包括挥发性化合物。
37.此外,在对吸烟制品的描述中,“上游”或“上游方向”可以是指从吸烟者的口部远离的方向,而“下游”或“下游方向”可以是指靠近吸烟者的口部的方向。例如,在图2所示的吸烟制品100中,吸烟物质部120位于过滤嘴部110的上游或在上游方向上的位置。
38.图1为示意性示出本发明一些实施例的吸烟制品用过滤嘴的制备方法的流程图。
39.参照图1,吸烟制品用过滤嘴的制备方法可以包括如下步骤:制备步骤s10,制备调味剂;熔融步骤s20,熔融所制备的调味剂;添加步骤s30,将熔融的调味剂添加到吸烟制品用滤棒;切断步骤s40,通过切断吸烟制品用滤棒来制备吸烟制品用过滤嘴。
40.在调味剂的制备步骤s10中,可以通过将至少一种天然蜡和香味成分混合并熔融来制备调味剂。
41.上述调味剂可以在约30℃至90℃,优选地,在约60℃至80℃的温度条件下制备。在调味剂制备步骤中,至少一种天然蜡和香味成分都可以是液态。也就是说,上述至少一种天然蜡可以是液态而不是固态,且上述香味成分可以是液态而不是气态。
42.在一些实施例中,上述调味剂可以是在约30℃以下的温度下呈固态且在约50℃以上的温度下呈具有50cp以下的粘度(viscosity)的液态的天然蜡和香味成分的混合物。
43.优选地,上述调味剂可以是在约45℃以下的温度下呈固态,且在50℃至70℃的温度(例如,向滤棒添加的步骤中的调味剂温度)下呈具有10cp至35cp的粘度的液态,且在60℃至80℃的温度(例如,调味剂制备步骤)下呈具有1cp至15cp的粘度的液态的天然蜡和香味成分的混合物。
44.当调味剂具有上述状态条件时,可以在制备步骤s10中更均匀地混合天然蜡和香味成分,且在添加步骤s30中,在没有喷雾型喷嘴堵塞问题的状态下喷射调味剂的同时能够使调味剂均匀地吸收于过滤嘴中,且在利用过滤嘴制备卷烟的后续工艺和制备卷烟后的存储期间,能够有效地将烟草成分保持在卷烟中。
45.另一方面,如后所述,为了确保优选的卷烟保存时的香味保持性和吸烟时的香味表现性,上述调味剂的状态条件应满足在调味剂中含有至少20重量%(优选地,约40%至60%)以上的至少一种天然蜡的状态。此时,上述至少一种天然蜡的熔点可以为约30℃至80℃(优选地,35℃至45℃),上述调味剂的熔点可以为约20℃至80℃(优选地,25℃至40℃)。
46.另一方面,作为在上述调味剂中所含的天然蜡和香味成分,只要能够满足上述调味剂的状态条件,其种类就不受限制。
47.在一些实施例中,上述至少一种天然蜡可以包括长链脂肪酸、脂肪酸酯、脂肪酸二酯及脂肪酸三酯中的至少一种。
48.例如,上述至少一种天然蜡可以包括可可脂、牛油果脂、蜂蜡、白蜡、羊毛脂、虫胶、鲸蜡、棕榈油、棕榈仁油、芒果油、大豆油、棉籽油、椰子油、卡努巴蜡、小烛树蜡、杨梅蜡、甘蔗蜡、蓖麻蜡、西班牙草蜡、木蜡、荷荷巴蜡、小冠椰子蜡、米糠蜡、大豆蜡、微晶蜡、褐煤蜡、地蜡、泥炭蜡及其组合。
49.例如,上述香味成分可以包括薄荷醇、甘草、蔗糖、果糖糖浆、异糖、可可、薰衣草、肉桂、豆蔻、芹菜、胡芦巴、卡斯卡利亚、檀香、佛手柑、天竺葵、蜂蜜香精、玫瑰油、香草、柠檬油、橙油、薄荷油、肉桂、香菜、干邑、茉莉、洋甘菊、肉桂、伊兰伊兰、丹参、留兰香、生姜、芫荽、咖啡及其组合。
50.优选地,上述至少一种天然蜡可以包括可可脂和牛油果脂中的至少一种,上述香味成分可以包括l-薄荷醇。作为更具体的示例,上述至少一种天然蜡可以包括30重量%至70重量%的上述可可脂和30重量%至70重量%的上述牛油果脂,上述调味剂可以包括20重量%至98重量%(优选地,40重量%至60重量%)的上述至少一种天然蜡和40重量%至60重量%的上述香味成分。
51.在熔融所制备的调味剂的熔融步骤s20中,可以将为了后述向过滤嘴添加调味剂而在常温下储存并以固态存在的调味剂熔融而制成液态。
52.另一方面,在本说明书中,调味剂的制备步骤s10和熔融步骤s20被描述为单独的工艺,但与此不同地,调味剂的制备步骤s10和熔融步骤s20可以实质上通过一个工序执行。即,可以将调味剂的制备步骤s10中的液态调味剂添加到滤棒(rod)中(添加步骤s30),而无
需在制备之后进行固化的中间过程。
53.通过将调味剂添加到吸烟制品用滤棒的添加步骤s30,可以将调味剂均匀地添加到吸烟制品用滤棒的内部。
54.调味剂的添加步骤s30可以以多种方式进行,例如,使调味剂自由地落到滤棒上后渗透,或使用喷雾型喷嘴(jet nozzle)将调味剂喷射到滤棒上等。
55.优选地,调味剂可以通过喷雾型喷嘴喷射到滤棒上。为了用喷雾型喷嘴喷射在常温下呈固态的调味剂,可以将在调味剂的添加步骤s30中的调味剂加热到熔点以上的温度以成为液态。
56.在一些实施例中,调味剂的制备步骤s10和调味剂添加步骤s30中的调味剂温度可为约30℃至80℃。或者,调味剂添加步骤s30中的调味剂的温度可以高于上述调味剂的熔点的同时,低于调味剂的制备步骤s10中的调味剂的温度。例如,在制备步骤s10中的调味剂的温度可以为约60℃至80℃,在添加步骤s30中的调味剂的温度可以为50℃至70℃。
57.在调味剂的添加步骤s30中,沿滤棒延伸方向的每单位长度(mm)的调味剂添加量可以为约50ug至1,000ug。例如,当一根滤棒总长为80mm时,添加到一根滤棒中的调味剂可以为约4mg至135mg。例如,当一个过滤嘴的长度为15mm时,添加到一个过滤嘴中的调味剂可以为约0.75mg至25mg。
58.在一些实施例中,滤棒的每单位体积(mm3)的调味剂添加量可以为约1ug至30ug。
59.添加调味剂的滤棒可通过切断工艺制备为吸烟制品用过滤嘴s40。
60.在一些实施例中,在调味剂添加步骤s30和滤棒制备步骤s40之间,可以进一步执行用包装纸(wrapper)缠绕滤棒的步骤,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进一步防止在卷烟制备后续工艺中可能发生的吸收到滤棒中的调味剂的损失。
61.在吸烟制品用过滤嘴的制备步骤s40之后,通过进一步执行将填充有如斗烟丝和再造烟叶等的气溶胶生成物质的吸烟物质部结合到所制备的过滤嘴的步骤等,从而可以制备包括本发明的吸烟制品用过滤嘴的吸烟制品。上述过滤嘴和上述吸烟物质部的结合可以通过接装纸(tipping wrapper)等缠绕上述过滤嘴和上述吸烟物质部的至少一部分区域来执行。
62.在一些实施例中,调味剂的制备步骤s10中的调味剂温度为约60℃至80℃,调味剂的添加步骤s20中的调味剂温度可以为约50℃至70℃,在过滤嘴和吸烟物质部的结合步骤中的调味剂温度可以为约15℃至30℃。由此,可以更均匀地混合天然蜡和香味成分,在没有喷雾型喷嘴堵塞问题的状态下喷射调味剂的同时能够使调味剂均匀地吸收于过滤嘴,在卷烟制备后续工艺或卷烟储存期间能够有效地增强香味成分的保持性。
63.图2为示意性示出采用本发明一些实施例的吸烟制品用过滤嘴的燃烧型吸烟制品的结构的图。
64.参照图2,吸烟制品100可以包括:过滤嘴部110,由过滤嘴包装纸110a包裹;吸烟物质部120,由吸烟物质包装纸120a包裹;及接装纸130,结合上述过滤嘴部110和吸烟物质部120。
65.过滤嘴部110可以设置在吸烟物质部120的下游,是在吸烟物质部120中产生的气溶胶物质被用户吸入之前经过的区域。
66.过滤嘴部110可以由各种材料形成,例如,过滤嘴部110可以是乙酸纤维素过滤嘴。
67.在一些实施例中,过滤嘴部110可以是在内部包括空腔的管状构件。另外,过滤嘴部110可以通过在内部(例如,空腔)插入相同或不同材料的膜、管等的构件来制成。
68.尽管本实施例的过滤嘴部110被图示为由单个过滤嘴构成的单过滤嘴,但本发明不限于此。例如,过滤嘴部110当然可以被设置为具备两个乙酸盐过滤嘴的双重过滤嘴或三重过滤嘴等,以提高过滤效率。
69.进而,虽然图中未示出,在过滤嘴部110的内部可以包含可压碎的胶囊(图中未示出),上述胶囊具有用膜包围包含香料的内容物溶液的结构。
70.上述过滤嘴部110设置在吸烟物质部120的下游,以起到在用户吸入吸烟物质部120中产生的气溶胶物质之前经过的过滤嘴的作用。
71.另一方面,上述过滤嘴部110可以为通过在上面参照图1描述的方法加香处理的过滤嘴。即,在过滤部110的内部均匀地添加有在常温下呈固态的调味剂,上述调味剂由至少一种天然蜡和承载于上述至少一种天然蜡中的香味成分组成。在上述过滤嘴部110中所含的上述调味剂的总重量可以为约1mg至25mg,优选地,可以为约1mg至15mg,更优选地,可以为约2mg至3mg。此外,上述过滤嘴部110的每单位体积(mm3)的上述调味剂的重量可以为约1ug至30ug,优选地,可以为2ug至10ug。
72.上述过滤嘴部110可以由过滤嘴包装纸110a包装。过滤嘴包装纸110a可以由具有耐油性的卷纸制成,过滤嘴包装纸110a的内侧面可以进一步包括铝箔。
73.吸烟物质部120可以用原料烟叶、再造烟叶或将烟叶和再造烟叶混合的混合物填充。上述混合物可以以薄片状或斗烟丝状填充在吸烟物质部120中。吸烟物质部120可以具有长长地延伸的棒状,且其长度、周长及直径可以变化。
74.并且,吸烟物质部120可包括甘油、丙二醇、乙二醇、二丙二醇、二甘醇、三甘醇、四甘醇及油醇中的至少一种气溶胶生成物质。并且,吸烟物质部120可以包含如调味剂、润湿剂和/或乙酸盐化合物等的其他添加物质。
75.吸烟物质部120可以由吸烟物质包装纸120a包装。虽然图中未示出,但吸烟物质包装纸120a可以具有双重卷纸结构,进而,吸烟物质包装纸120a可以是形成有一个以上的低引燃倾向性(low ignition propensity,lip)带(图中未示出)的低引燃倾向性卷烟纸。
76.由过滤嘴包装纸110a包装的过滤嘴部110和由吸烟物质包装纸120a包装的吸烟物质部120可以由接装纸130结合包装。
77.图3为示意性示出采用本发明一些实施例的吸烟制品用过滤嘴的非燃烧型吸烟制品的结构的图。
78.参照图3,吸烟制品200可包括吸烟物质部210、支撑结构体220、冷却结构体230、烟嘴部240及包装纸250。尽管图中未示出,吸烟物质部210、支撑结构体220、冷却结构体230及烟嘴部240中的至少一个在被上述包装纸250包装之前分别可以被单独的包装纸包装。例如,吸烟物质部210由吸烟物质包装纸(图中未示出)包装,而支撑结构体220、冷却结构体230及烟嘴部240中的至少一个可以由过滤嘴包装纸(图中未示出)包装。
79.吸烟物质部210可以包括气溶胶生成材料。例如,气溶胶生成材料可包括甘油、丙二醇、乙二醇、二丙二醇、二甘醇、三甘醇、四甘醇及油醇中的至少一种,但不限于此。
80.在一些实施例中,吸烟物质部210可以填充有再造烟叶片。在一些其他实施例中,吸烟物质部210可以填充有将再造烟叶片细切而成的多根烟草丝。例如,吸烟物质部210可
以通过沿相同方向(平行)或随机组合多根烟草丝而形成。
81.支撑结构体220可以为在内部包括空腔220h的管状构件。另外,支撑结构体220可以通过在内部(即,空腔220h)插入相同或不同材料的膜、管等的构件来制成。
82.支撑结构体220可以使用乙酸纤维素制备。从而,可以防止在插入加热器2300的情况下吸烟物质部210的内部物质向后方(即,向下游方向)挤压的现象,并且还可以产生气溶胶的冷却效果。
83.冷却结构体230可以用作冷却构件,其用于对由于与吸烟制品200一起使用的气溶胶生成装置的加热器(图中未示出)加热吸烟物质部210而生成的气溶胶进行冷却。因此,用户可以吸入冷却到适当温度的气溶胶。
84.上述冷却结构体230可以具有各种结构,例如,编织聚乳酸(pla)等的聚合物纤维的构件、缠绕多孔纸片的构件、内部具有空腔的管状乙酸纤维素构件、或内部形成有空腔的纸质的纸管等。
85.烟嘴部240位于吸烟制品200的下游末端,以用作将从上游传递的气溶胶最终传到用户的过滤嘴。在一些实施例中,烟嘴部240可以为乙酸纤维素过滤嘴。尽管图中未示出,但是烟嘴部240可以由凹陷过滤嘴制成,且烟嘴部240可以包括含有香味成分的至少一个可压碎胶囊(图中未示出)。
86.包装纸250可以防止吸烟制品200燃烧的现象。此外,包装纸250可以防止气溶胶生成装置(图中未示出)的保持器被吸烟制品200中产生的物质污染。
87.另一方面,尽管图中未示出,吸烟制品200还可以包括前端过滤段,上述前端过滤段在吸烟物质部210的上游与吸烟物质部210相接且具有气溶胶通道(在这种情况下,支撑结构体220和冷却结构体230中的至少一个结构可被省略)。前端过滤段可以防止吸烟物质部210向吸烟制品300的外部脱离,还可防止从吸烟物质部210液化的气溶胶在吸烟过程中流到吸烟制品的外部。
88.另一方面,上述支撑结构体220、冷却结构体230、烟嘴部240及前端过滤段中的至少一个可以为通过参照图1所述的方式进行加香处理的过滤嘴。即,在支撑结构体220、冷却结构体230、烟嘴部240或前端过滤段的内部均匀地添加有调味剂,上述调味剂由至少一种天然蜡和承载于上述至少一种天然蜡中的香味成分组成且在常温下呈固态。在一些实施例中,每个段的每单位体积(mm3)的上述调味剂的重量可以为约1ug至30ug,优选地,可以为2ug至10ug。
89.如上所述,当本发明的固体调味剂适用于吸烟制品200的至少一部分段时,可以确保添加的香味成分的保持性,尤其,当将本发明的固体调味剂适用于支撑结构体220和/或冷却结构体230时,支撑结构体220和/或冷却结构体230可以进一步用作防止吸烟物质部210和烟嘴部240之间的成分转移的阻挡层。
90.在下文中,将通过实施例和比较例更详细地说明本发明的结构及其效果。然而,本实施例仅用于更具体地说明本发明,而本发明的范围不受这些实施例的限制。
91.实施例1
92.将为了实施例以实验为目的制备的普通卷烟的过滤嘴部去除,并且将添加有固体调味剂的过滤嘴与介质部结合以制备具有与如图2所示的吸烟制品100相同的结构的卷烟。具体而言,在上述过滤嘴中,添加约3mg的调味剂,上述调味剂由约50重量%的天然蜡和约
50重量%的l-薄荷醇组成,并使用了通过将约50重量%的可可脂和约50重量%的牛油果脂混合而成天然蜡。在约70℃的温度下制备调味剂后,在约60℃的温度下以转换喷嘴系统(transfer jet nozzle system,tjns)方式将其添加到滤棒中。所制备的过滤嘴在常温下储存约2天,然后组装成卷烟。
93.比较例1
94.除了使用由约50重量%的中链脂肪酸甘油三酯(medium chain fatty acid triglyceride,mctg)和约50重量%的l-薄荷醇组成的调味剂之外,其余以与实施例1相同的方式制备过滤嘴和卷烟。
95.比较例2
96.除了使用由约30重量%的实施例1的天然蜡和约70重量%的l-薄荷醇组成的调味剂之外,其余以与实施例1相同的方式制备过滤嘴和卷烟。
97.比较例3
98.除了使用由约70重量%的实施例1的天然蜡和约30重量%的l-薄荷醇组成的调味剂之外,其余以与实施例1相同的方式制备过滤嘴和卷烟。
99.比较例4
100.除了使用由约50重量%的由蜂蜡(beeswax)组成的天然蜡和约50重量%的l-薄荷醇组成的调味剂之外,其余以与实施例1相同的方式制备过滤嘴和卷烟。
101.实验例1:过滤嘴中薄荷醇残留量和烟雾成分中薄荷醇量的分析
102.为了评价过滤嘴内香味保持性和吸烟时的香味表现程度,对根据实施例1和比较例1至4的每个卷烟的过滤嘴内成分和烟雾成分进行分析,其结果如表1所示,每次抽吸的薄荷醇转移量变化趋势如图4所示。每个样品捕集3次烟雾,每次以10次抽吸为基准反复执行,计算3次捕集结果的平均值。在温度约20℃且湿度约62.5%的吸烟室内,使用自动吸烟装置根据加拿大卫生部(health canada,hc)吸烟条件对卷烟进行测试。在表1中,第一蜡表示由约50重量%的可可脂和约50重量%的牛油果脂组成的天然蜡,第二蜡表示由100重量%的蜂蜡组成的天然蜡。
103.表1
[0104][0105]
如表1所示,在实施例和比较例之间,在卷烟刚制备后过滤嘴中的l-薄荷醇成分的
残留量没有显著差异,但在实施例和比较例之间,在制备后经过4周的卷烟的过滤嘴中的l-薄荷醇残留量和主流烟雾中的l-薄荷醇成分量存在显著差异。具体而言,与使用mctg作为溶剂的比较例1相比,使用天然蜡作为溶剂的实施例1和比较例2至4的香味保持率明显更高,由此可以确认使用由天然蜡和香味成分组成的调味剂在香味保持性方面是有利的。由实施例1和比较例2至4的结果可知,随着调味剂中的天然蜡成分量的增加,香味残留率也增加。参照主流烟雾中的l-薄荷醇表现量,第一蜡构成调味剂的50重量%的实施例1的香味表现量显著高于其他比较例的香味表现量。具体而言,可以确认与比较例3或4相比,实施例1的在制备后经过4周后的香味残留率更低,但其香味表现率更高,由此可知香味保持性和香味表现特性实质上不成比例关系。
[0106]
由上述结果可知,当调味剂中含有35重量%至65重量%的第一蜡时,香味保持性和表现特性均优异。
[0107]
另一方面,参照表1中的l-薄荷醇表现率,存在比添加量表现更多量(即,超过100%)的l-薄荷醇的情况,但据推测,这是因为除了在过滤嘴部中添加l-薄荷醇作为调味剂之外,由于在介质部工艺上壳体(casing)处理、包装纸的加香处理等而在卷烟中添加的额外薄荷醇成分。
[0108]
此外,参照图4可以确认,在比较例1的情况下,在最初的1至3次抽吸中薄荷醇转移量高,但在4次抽吸后薄荷醇转移量急剧减少,与此不同地,在实施例1的情况下,可知从最初抽吸到最后抽吸转移实质上相似水平的薄荷醇。即,可以确认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的吸烟制品不仅具有上述香味保持性的优异性,在香味持久性方面也具有有利效果。
[0109]
另一方面,针对参照图2说明的燃烧型卷烟进行了本实验,但是在参照图3说明的非燃烧型卷烟的情况下,预计在香味表现特性方面会出现更大的差异。具体而言,与实施例1相比,比较例3和4中的薄荷醇的表现量(残留量)更小的原因是天然蜡的相变及由此负载在天然蜡中的香味成分的表现与实施例1相比进行得更慢。更具体而言,在天然蜡的量比实施例1更高的比较例3和使用熔点比实施例1的可可脂和牛油果脂更高的蜂蜡的比较例4的情况下,在香味表现特性方面比实施例1更不利,因为这种差异在主流烟雾温度低于燃烧型卷烟的主流烟雾温度的非燃烧型卷烟中会更加明显。
[0110]
实验例2:卷烟储存中薄荷醇转移规律分析
[0111]
为了确认卷烟存储保管中香味成分的转移规律,通过分离在制备后经过4周的卷烟的每个段,来对每个段的薄荷醇含量进行分析。
[0112]
表2
[0113][0114]
如表2所示,考虑到在实施例和比较例之间在介质部和包装纸的构造上没有差异,可以确认在第一蜡占调味剂的50重量%的实施例1中,在过滤嘴中香味成分向另一段的移动最少。具体而言,在比较例1的情况下,不仅过滤嘴部的香味损失量大,而且向其他段的香味转移量也较多,在比较例2的情况下,香味损失量和转移量与比较例1相比相对较少,但与实施例1相比略有增加。由此,预计在实施例1中由香味成分转移到其他段引起的吸味感降低问题和异味产生问题等最少。
[0115]
比较例5
[0116]
将为了实施例以实验为目的制备的普通卷烟的吸烟物质部去除,并且将添加有固体调味剂的吸烟物质部与过滤嘴部结合以制备具有与如图2所示的吸烟制品100相同的结构的卷烟。
[0117]
具体而言,在上述吸烟物质部中,添加约3mg的调味剂,上述调味剂由约50重量%的天然蜡和约50重量%的l-薄荷醇组成,并使用了通过将约50重量%的可可脂和约50重量%的牛油果脂混合而成的天然蜡。
[0118]
实验例3:吸烟感官特性评价
[0119]
对将含有50重量%的第一蜡(可可脂、牛油果脂)的调味剂添加到过滤嘴部内部的实施例1、将含有50重量%的第二蜡(蜂蜡)的调味剂添加到过滤嘴部内部的比较例4及在将含有50重量%的第一蜡的调味剂添加到介质部内部的比较例5中的外香强度、吸烟中香味强度、香味满意度、香味持久性、吸味强度、调和味及整体烟草味道进行感官评价,其结果如图5所示。使用在制备后经过4周后的每个实施例的卷烟来针对总共20名评价小组成员进行感官特性评价,以7分满分为基准计分。
[0120]
图5为本发明一些实施例的吸烟制品的感官特性评价结果。
[0121]
如图5所示,与比较例4、5相比,实施例1的吸烟中香味强度、香味满意度、香味持久性和调和味更优异,由此可知将含有50重量%的第一蜡的调味剂添加到过滤嘴部内部的实施例1具有最优异的感官特性。
[0122]
另一方面,在比较例5的情况下,与实施例1及比较例4相比,吸烟前的卷烟的外香强度显著大,但实质上在吸烟中传到用户的香味特性(吸烟中香味强度、香味满足度及香味持久性)相对差,由此可知与相同的调味剂适用于介质部的情况相比,适用于过滤嘴部的情况更有利于感官特性。
[0123]
在比较例4的情况下,可知由于外香强度最低而香味保持特性优于实施例1和比较例5的香味保持特性,但也可知过滤嘴部内添加的香味成分在吸烟时的表现特性与实施例1相比不利。
[0124]
由上述结果可知,当将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的添加有固体调味剂的过滤嘴适用于卷烟时,整体上能够提高烟草固有的满意度和香味满意度。
[0125]
本实施例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将能够理解,在不脱离本发明的本质特征的情况下,本发明可以以修改的形式实现。因此,所公开的实施例不应从限制性观点考虑,而应从说明性观点考虑。本发明的范围不是在上述说明中限定,而是在权利要求中限定,并且应该解释为在与其等效的范围内的所有差异都包括在本发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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