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形成有气流孔的可燃性热源的吸烟制品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5962028发布日期:2023-11-09 00:43阅读:69来源:国知局
包括形成有气流孔的可燃性热源的吸烟制品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包括形成有气流孔的可燃性热源的吸烟制品。


背景技术:

1、相比燃烧吸烟制品的方式,出现了多种形式的加热式吸烟制品。与现有卷烟不同,非燃烧式吸烟制品是吸食加热吸烟制品介质生成的气溶胶,而不是燃烧吸烟制品介质。使用可燃性碳热源的吸烟制品就是此类加热式吸烟制品中的一种。

2、采用上述可燃性碳热源的吸烟制品是将热从可燃性碳热源传递至可燃性碳热源下游的吸烟制品介质来生成气溶胶。

3、采用可燃性碳热源的吸烟制品,与通常的加热式电子烟制品需要使用专用设备不同,具有与传统卷烟制品类似的吸烟形式,因此其需求正在不断增加。

4、现有技术文献

5、专利文献

6、专利文献1wo2009/022232(2009.02.19)


技术实现思路

1、发明要解决的问题

2、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包括可燃性热源的吸烟制品,其在可燃性热源上形成气流孔来提高燃烧持续性。

3、用于解决问题的手段

4、本发明提供一种包括可燃性热源的吸烟制品100,包括:第一部分110,包括可燃性热源;第二部分120,包括香烟物质;气流孔210,从所述第一部分110的下游末端延伸至所述可燃性热源的上游;以及缓冲空间220,位于所述第一部分110与第二部分120之间,并与所述气流孔210连接,所述气流孔不贯穿所述可燃性热源。

5、根据本发明的一实施例,所述气流孔的直径d2可以是可燃性热源直径d1的5%至60%,所述气流孔的深度l2可以是可燃性热源长度l1的10%至80%。

6、根据本发明的另一实施例,所述可燃性热源的直径d1可以是6mm至12mm,所述气流孔的直径d2可以是1mm至5mm。

7、根据本发明的又一实施例,所述可燃性热源的长度l1可以是10mm至16mm,所述气流孔的深度l2可以是1mm至12mm。

8、根据本发明的又一实施例,所述缓冲空间220的长度可以是0.5mm至3mm。

9、根据本发明的又一实施例,与所述缓冲空间220接触的所述第二部分120末端可以形成有金属屏障300。

10、根据本发明的又一实施例,可以包括包裹所述第一部分110与第二部分120的导热包装材料160。

11、根据本发明的又一实施例,所述导热包装材料160的外周面可以包括至少一个穿孔161。

12、根据本发明的又一实施例,所述吸烟制品可以包括外卷烟纸150,外卷烟纸150用于包裹包括可燃性热源的吸烟制品。

13、根据本发明的又一实施例,所述导热包装材料160与外卷烟纸150的外周面可以包括至少一个穿孔161、151。

14、根据本发明的又一实施例,所述穿孔的大小可以是0.5mm以下。

15、根据本发明的又一实施例,包括所述可燃性热源的吸烟制品100还可以包括:第三部分130,包括冷却材料;以及第四部分140,包括过滤材料。

16、发明效果

17、本发明的包括可燃性热源的吸烟制品的特点是使用具有气流孔的可燃性热源来实现优秀的燃烧持续性。



技术特征:

1.一种包括可燃性热源的吸烟制品,其特征在于,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包括可燃性热源的吸烟制品,其特征在于,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包括可燃性热源的吸烟制品,其特征在于,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包括可燃性热源的吸烟制品,其特征在于,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包括可燃性热源的吸烟制品,其特征在于,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包括可燃性热源的吸烟制品,其特征在于,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包括可燃性热源的吸烟制品,其特征在于,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包括可燃性热源的吸烟制品,其特征在于,

9.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包括可燃性热源的吸烟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导热包装材料与外卷烟纸的外周面包括一个以上的穿孔。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包括可燃性热源的吸烟制品,其特征在于,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包括可燃性热源的吸烟制品,其特征在于,


技术总结
本发明提供一种包括可燃性热源的吸烟制品,包括:第一部分,包括可燃性热源,第二部分,包括香烟物质,气流孔,从所述第一部分的下游末端延伸至所述可燃性热源的上游,以及缓冲空间,位于所述第一部分以及第二部分之间,并与所述气流孔连接;所述气流孔不贯穿所述可燃性热源,所述吸烟制品通过使用包括气流孔的可燃性热源而具有提高燃烧持续性的效果。

技术研发人员:郑恩米,金文源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韩国烟草人参公社
技术研发日:
技术公布日:202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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