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鞋的安全鞋头、鞋底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04368阅读:38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工作鞋的安全鞋头、鞋底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工作鞋的安全鞋头、鞋底制作方法,特别是涉及一种选择强化玻璃纤维以及强化纤维编织物作为基材同时内含强化热塑性树脂,以三明治叠层或切股短纤维高压成板状的方式加热至软化,最后加压成型的工作鞋的安全鞋头或是安全鞋底制作方法。
2.传统以玻璃纤维等长纤维为基材,然而单一方向的补强材料补强方式并不适合制做安全鞋头,因为基材的方向性会影响整个强度。
3.传统以碳纤维编织物作为补强材料其强度与方向性是好的,但是却失去延伸性,所以成型时弯曲部分会有折痕与皱纹产生,无法制做成高强度的安全鞋头。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工作鞋的安全鞋头、鞋底制作方法,以克服现有技术中所存在的上述缺陷。
本发明的上述目的是这样实现的一种工作鞋的安全鞋头、鞋底制作方法,依次包括以下工艺过程首先,选择一种内含强化玻璃短纤维或者强化纤维编织物的强化热塑性树脂的成型材料;然后,将成型材料加热至软化;最后,再将软化后的成型材料放入模具中高压成型。
上述工艺过程中所述的成型材料最好是采用内含强化玻璃短纤维的强化热塑性树脂或是内含强化纤维编织物的强化热塑性树脂的成型材料中的其中一种作为中心层,而另一种成型材料做为表面层,以三明治夹层或以切股短纤维高压成板状的方式来形成。
上述工艺过程中所述的成型模具中的公模与母模配合时,最好在上方周边预留0.05~0.10公分的间隙。
所述的强化纤维编织物可以包括斜纹织布、绫形织布、平织布,但最好为斜纹织布,其经丝为2丝、纬丝为1丝;或者其经丝为1丝、纬丝为2丝;而其强化纤维的含有量(重量比)可以控制在30%~70%的范围,最好控制在50%~65%的范围。
所述的强化玻璃短纤维细切状的纱束长度一般可以为0.5英寸~4英寸,强化纤维含有量(重量比)可以控制在30%~50%的范围,最好为40%。
所述的热塑性树脂可以采用尼龙、聚丙烯、聚碳酸酯树脂或聚丁烯对苯二甲酸脂中的任意一种,热塑性树脂的含有量(重量比)可以控制在40%~50%的范围。
由此可见,本发明所提供的工作鞋的安全鞋头、鞋底制作方法,主要是涉及制作工作鞋的安全鞋头及鞋底时成型所需的材料、模具设备及制作过程,它是以三明治夹层或以切股短纤维高压成板状的方式,选择一种强化玻璃短纤维内含强化热塑性树脂或是强化纤维布(或强化纤维编织物)内含强化热塑性树脂的成型材料作为中心层,而另一种成型材料则作为表面层,将成型材料加热至软化之后再放入模具中高压成型。
或者也可单独使用一种强化玻璃短纤维内含强化热塑性树脂或是一种强化纤维布(或强化纤维编织物)内含强化热塑性树脂作为成型材料。
下面结合实施例并配合附图
,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上述可供成型用复合材料的强化纤维的织布是指强化纤维含有量的比率(重量比)是30%~70%(最佳的适用量是50%~65%),编织方式是以斜纹织布、绫形织布、平织布等,而以斜纹织布(经丝(或纬丝)2丝、纬丝(或经丝)1丝)的流动性较佳。
上述可供成型用复合材料的强化玻璃短纤维细切状的纱束长度是0.5英寸~4英寸长,强化纤维含有量在30%~50%(最佳的含量是40%左右)。另外热塑性树脂的主要材料可为尼龙、聚丙烯、聚碳酸酯树脂、聚丁烯对苯二甲酸脂……等,树脂含有量低时,硬度相对提高而弹性减低变脆,所以树脂的含有量最好在40%~50%,通常中心层与表面层是使用同一种树脂,如果有反应结合而且更能增加强度时,才考虑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混合树脂使用。成型时选择一种强化玻璃短纤维内含强化热塑性树脂或是强化纤维布及编织物内含强化热塑性树脂作为中心层,另外一种则作为表面层,是以三明治夹层的方式,将成型材料加热至软化之后,再放入模具中高压成型。
敬请参阅图4所示其是本发明制做安全鞋头的模具设备示意图。以及图5所示其是本发明制做安全鞋底的模具设备示意图。其中,公模40配合母模50配合时,公模40上方的周边必须预留0.05公分~0.10公分的空气排出间隙,让空气在压制时可以随着过剩的成型材料与树脂溢出形成簿簿的飞边,等到成品固化、脱模之后再清除,图6、图7即为本发明完成的安全鞋头与安全鞋底。
综上所述,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工作鞋的安全鞋头、鞋底制作方法,利用该方法制做出来的成品表面光滑不会产生皱折,同时又能获得较佳的结构强度,作为工作鞋的安全鞋头或是安全鞋底,均能有效保护脚部免于落物重击以及尖物刺穿,受重压变形后恢复率达95%以上,同时符合当前规范的环保材质的要求,相对于钢制品则具有重量轻以及弹性变形达到利于行走的优点。
权利要求
1.一种工作鞋的安全鞋头、鞋底制作方法,依次包括以下工艺过程首先,选择一种内含强化玻璃短纤维或者强化纤维编织物的强化热塑性树脂的成型材料;然后,将成型材料加热至软化;最后,再将软化后的成型材料放入模具中高压成型。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作鞋的安全鞋头、鞋底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上述工艺过程中所述的成型材料是采用内含强化玻璃短纤维的强化热塑性树脂或是内含强化纤维编织物的强化热塑性树脂的成型材料中的其中一种作为中心层,而另一种成型材料做为表面层,以三明治夹层或以切股短纤维高压成板状的方式来形成。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工作鞋的安全鞋头、鞋底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上述工艺过程中所述的成型模具中的公模与母模配合时,上方周边预留0.05~0.10公分的间隙。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工作鞋的安全鞋头、鞋底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强化纤维编织物包括斜纹织布、绫形织布、平织布;其强化纤维的含有量(重量比)为30%~70%。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工作鞋的安全鞋头、鞋底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其强化纤维的含有量(重量比)为50%~65%。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工作鞋的安全鞋头、鞋底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强化纤维编织物为斜纹织布,其经丝为2丝、纬丝为1丝;或者其经丝为1丝、纬丝为2丝。
7.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工作鞋的安全鞋头、鞋底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强化玻璃短纤维的纱束长度为0.5英寸~4英寸,强化纤维含有量(重量比)为30%~50%。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工作鞋的安全鞋头、鞋底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强化纤维含有量(重量比)为40%。
9.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工作鞋的安全鞋头、鞋底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热塑性树脂为尼龙、聚丙烯、聚碳酸酯树脂或聚丁烯对苯二甲酸脂,热塑性树脂的含有量(重量比)为40%~50%。
全文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工作鞋的安全鞋头、鞋底制作方法,包括以下工艺过程选择一种内含强化玻璃短纤维或者强化纤维编织物的强化热塑性树脂的成型材料;将成型材料加热至软化;再将软化后的成型材料放入模具中高压成型。所述成型材料采用内含强化玻璃短纤维的强化热塑性树脂或是内含强化纤维编织物的强化热塑性树脂的成型材料中的其中一种作为中心层,而另一种成型材料做为表面层,以三明治夹层或以切股短纤维高压成板状的方式来形成。制做出来的成品表面光滑不会产生皱折,能获得较佳的结构强度,同时符合当前环保的要求,相对于钢制品则具有重量轻以及弹性变形达到利于行走的优点。
文档编号A43B13/02GK1413535SQ0113674
公开日2003年4月30日 申请日期2001年10月23日 优先权日2001年10月23日
发明者沈荣富 申请人:利合泰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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