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葬用装饰品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02077阅读:728来源:国知局
陪葬用装饰品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在人或宠物等的火葬时用于装饰该火葬前的遗体、遗骸的陪葬用装饰品。



背景技术:

在日本的国内法中规定,死亡的人的葬礼应以火葬方式进行,此时,存在与死者的遗体一起入殓、火葬的陪葬品。作为陪葬品的例子,可以列举眼镜、高尔夫球杆等死者的常用物品、相关物品等。

另一方面,近年来,为了减轻伴随着焚烧而产生的二恶英等的有害气体的产生对环境的影响或对焚烧炉的负担,陪葬品的类别已被限制,例如禁止将包含以金属、玻璃作为材料的物品作为陪葬品与遗体一起入殓。

鉴于这样的问题,例如在专利文献1中公开了一种技术,将利用作为可燃性材料的生物降解性热塑性树脂仿制眼镜或高尔夫球杆之类的死者的常用物品的替代品作为陪葬品而制成。根据该专利文献1的技术,即使焚烧也不产生有害气体,此外,对遗体也没有损伤,对于死者家属而言,也能够安心地送别死者。

现有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00-116734号公报



技术实现要素:

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然而,在上述专利文献1那样的以往的陪葬品中,存在以下这样的技术问题。即,近年来,伴随着生活方式的多样化,在葬礼中基于死者家属或死者的遗愿的仪式也变得被重视起来,不仅使遗体穿着一般的白衣,而且使遗体穿着死者常穿的衣服等也变得越来越常见。本发明人发现尤其是死者为女性的情况下,经常是在生前就常用除了衣服以外的项链或戒指等的随身饰品,要求在死后也想用这样的随身饰品装饰遗体。

与之相对,上述以往的技术中的陪葬品仅是与遗体一同入殓的物品而已,不能说已充分地反映死者的遗愿或死者家属的意愿而装饰遗体。

本发明鉴于上述问题而提出,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陪葬用装饰品,能够容易且美丽地装饰火葬前的遗体。

用于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手段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第1方案为陪葬用装饰品,固定在火葬的对象物上而装饰所述对象物,并且由易燃性材料或可燃性材料形成。

本发明的第2方案,在本发明的第1方案的陪葬用装饰品中,具备:装饰主体部,具有对被载置状态下的所述对象物的能够目视的部分进行装饰的装饰面;固定部,将所述装饰主体部固定在所述对象物上;所述装饰主体部在被载置状态下的所述对象物的能够目视的部分处固定在所述对象物上。

本发明的第3方案,在本发明的第2方案的陪葬用装饰品中,至少所述固定部卡合、卡止、嵌合或嵌接在被载置状态下的所述对象物的所述能够目视的部分上、或者挟持所述对象物的所述能够目视的部分,由此使得所述装饰主体部被固定在所述对象物上。

本发明的第4方案,在本发明的第2或第3方案的陪葬用装饰品中,至少所述固定部接合或粘接在被载置状态下的所述对象物的所述部分上,由此使得所述装饰主体部被固定在所述对象物上。

本发明的第5方案,在本发明的第2至第4中的任一方案的陪葬用装饰品中,所述装饰主体部以及所述固定部的至少任一方具有弧状的外形,所述弧状的外形是仿制佩戴时具有环状的形状的装饰品的所述环状的形状的一部分而成的。

本发明的第6方案,在本发明的第2至第5中的任一方案的陪葬用装饰品中,所述装饰主体部以及所述固定部的至少任一方具有与被载置状态下的所述对象物的所述能够目视的部分接触的接触面,所述接触面具有与被载置状态下的所述对象物的所述能够目视的部分的外形相对应的形状。

本发明的第7方案,在本发明的第1至第6中的任一方案的陪葬用装饰品中,所述对象物为人的遗体,所述陪葬用装饰品具有仿制所述遗体的所述人在生前希望佩戴的随身饰品的形状。

发明效果

以上那样的本发明起到能够容易且美丽地装饰火葬前的遗体这样的效果。

附图说明

图1是示出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的陪葬用装饰品的构成的主视图。

图2是示出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的陪葬用装饰品的构成的仰视图。

图3是示出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的陪葬用装饰品的构成的侧视图。

图4(a)是图1的A-A剖视图,图4(b)是图1的B-B剖视图。

图5是示出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的陪葬用装饰品的遗体装饰状态的主视图。

图6是示出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的陪葬用装饰品的遗体装饰状态的后视图。

图7是用于说明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的陪葬用装饰品的遗体装饰状态的示意俯视图。

图8是用于说明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的陪葬用装饰品的遗体装饰状态的示意侧视图。

图9是示出本发明的其他实施方式的陪葬用装饰品的构成的主视图。

图10(a)是示出本发明的其他实施方式的陪葬用装饰品的要部的构成的侧视图,图10(b)是示出本发明的其他实施方式的陪葬用装饰品的要部的构成的后视图。

图11是示出本发明的其他实施方式的陪葬用装饰品的遗体装饰状态的仰视图。

图12是示出本发明的其他实施方式的陪葬用装饰品的装饰状态的立体图。

图13(a)是示出本发明的其他实施方式的陪葬用装饰品的构成例的图,图13(b)是示出本发明的其他实施方式的陪葬用装饰品的构成例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参照附图对本发明的实施方式进行说明。

图1是示出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的仿制挂坠的陪葬用装饰品的构成的主视图,图2是仰视图,图3是侧视图。另外,定义各图的方向基于图中所示的X轴、Y轴、Z轴,图2是从沿着图1的Y轴方向的方向看到的图,图3是从沿着图1的X轴方向的方向看到的图。此外,X-Y平面与利用陪葬用装饰品装饰的后述的遗体的正面以及背面相对应,X-Z平面与遗体的上表面(平面)相对应,Y-Z平面与遗体的侧面相对应。

如图1~图3所示,陪葬用装饰品1具备珠宝部10和分别设置在珠宝部10的两端的固定部20作为主要的构成。

如图2以及3所示,珠宝部10是仿制挂坠的吊坠部分而制成的部件,具备露出外部的装饰面11和作为装饰面11的背面而与遗体接触的接触面12。

进而,珠宝部10如图4(a)即图1的A-A剖视图以及图4(b)即图1的B-B剖视图所示,装饰面11以及接触面12形成为利用注塑成型或者切削加工等公知技术手段一体成型地构成的基材表面的起伏。装饰面11利用与作为吊坠中的珠宝饰品的主体部分即宝石等相对应的色彩着色,从而具有与通常的吊坠类似的外观。但是,珠宝部10也可以构成为通过组合多个零件而形成装饰面11以及/或者接触面12。

固定部20是仿制将作为陪葬用装饰品1的仿制源的挂坠的链条部分的佩戴时形成的外形L1的一部分切出的外形而制成的部件,是将珠宝部10定位并固定在遗体的胸部上的装置。固定部20具有没有挠性的带状的外形,由此在保持定型性的状态下将其固定在遗体上的规定位置。

进而,如图2以及图3所示,固定部20具备从珠宝部10向X-Y平面、X-Z平面以及Y-Z平面内分别弯曲的固定主体部21和从固定主体部21屈曲而与Z轴相互平行地延伸的卡止端部22。固定部20也与珠宝部10的装饰面11同样利用与通常的挂坠链条的材质相对应的色彩着色而具有与其类似的外观。进而,虽然固定部20在图中示出了具有带状的外形,但也可以是仿制皮带、链条、线等的任意的外形以及细节的物品。

另外,珠宝部10以及固定部20都由易燃性材料或可燃性材料制成,作为具体例,除了能够使用木材、布、线、蜡、粘土、MAPKA(注册商标)、LACTY(注册商标)等的生物降解性树脂以外,还能够使用有色或无色透明的材料。此外,在装饰面11的色彩中,优选是使用水彩颜料、丙烯颜料等的环境负荷较小的材料。总之,陪葬用装饰品1只要是能够在火葬场作为陪葬品而入殓的物品中使用的易燃性材料或可燃性材料,无论形成的具体的方法如何,就能够使用任意的材料形成。

在以上的构成中,陪葬用装饰品1对应于本发明的陪葬用装饰品1,珠宝部10对应于本发明的装饰主体部,固定部20对应于本发明的固定部。

具有这样的构成的本实施方式的陪葬用装饰品1,其特征在于,珠宝部10以及固定部20与遗体的表面形状相对应,并且具备能够在该遗体上容易地从正面佩戴并固定的形状。

以下,再参照图5以及图6进一步进行说明。其中,图5是示出陪葬用装饰品1的主视图,该陪葬用装饰品1佩戴在与图1相对应并与图中X-Y平面成平行的棺内或床位等的载置面上载置的遗体上,图6是透视载置面地示出的后视图。

如图5所示,在载置面上仰面载置的遗体30通常通过穿着白衣等的衣服(图示省略)而使得肩部33的一部分、躯干部34和胸部35以及背部36被覆盖,处于从外部不能目视的状态。另一方面,陪葬用装饰品1在露出区域30x内固定在遗体正面上,所述露出区域30x为由图中直线X与衣服划分开而露出外部的能够目视的区域、即包含颈部32以及肩部33的一部分的区域。

此时,陪葬用装饰品1的固定部20变为在露出区域30x的前表面仅能够目视固定主体部21的状态,如图6所示,一对卡止端部22在遗体30的肩部33上与Z轴方向、即与垂直于图中X-Y平面的方向一致,并且在遗体30的背面上夹着遗体30的颈部32而以前端正对载置面的方式配置。

换而言之,固定部20中的固定主体部21的弯曲形态与在遗体30的前表面上从衣服露出的体表部分的形状相对应。此外,卡止端部22的屈曲形态为:连结遗体30的前表面与背面,并且与载置面的垂线相对应。

进而,固定部20中的固定主体部21与卡止端部22的边界是基于在遗体30的夹着颈部32之间的一对的肩部33上通过的、图1中的基准线S1而确定的。

进而,珠宝部10的正对遗体30的体表的接触面12也与固定主体部21同样具有与体表部分相对应的形状,在胸部35之间面接触。

通过具有以上那样的构成,在将珠宝部10以及固定部20做成一体而较好地迎合遗体30的体表部分的形状的状态下配置陪葬用装饰品1,并且固定部20的卡止端部22通过卡止在遗体30的肩部33上而被固定在遗体30上。由此,即使在遗体30的移动或者棺木输送等时也不会发生位置偏移,能够与在人体上装饰通常的挂坠同样美丽地装饰遗体30。

进而,本实施方式的陪葬用装饰品1,其特征在于能够容易地进行在遗体30上的佩戴、固定。即,如图1所示,固定部20的平面形状通过将作为陪葬用装饰品1的仿制源的挂坠链条的外形L1的一部分切出而被确定,并且,如图2所示,通过具备沿着遗体30的前后方向而平行地延伸的一对卡止端部22,该陪葬用装饰品1具有相对于遗体30的前表面开放的弧状的外形。

由此,如图7的俯视图以及图8的侧视图中分别示意地所示,陪葬用装饰品1在遗体30上的佩戴通过如下的方式进行:以使一对卡止端部22夹着遗体30的颈部32的方式配置,并且如图中箭头D所示那样地、仅沿着遗体30的前后方向插入。

即,通常的挂坠的佩戴通过将具有挠性的挂坠链条与铭牌和拉环组合而在脖子的后侧(背面)拆装自如地结合,为了使遗体30佩戴上挂坠,尤其是在将已载置于棺内的遗体30作为对象的情况下,有必要进行将手从遗体30的前表面转动至背面的操作和将链条缠绕在颈部32周围等作业。

然而,因为该作业伴随着使遗体30的头部31、颈部32等移动的操作,所以很有可能导致遗体的损伤、污损等,实际上可以说是不能执行的操作。

对此,对于载置面S2上载置的状态的遗体30,本实施方式的陪葬用装饰品1能够完全不动头部31以外的各部而进行佩戴,能够不造成损伤、污损等而容易地装饰遗体30。

进而,因为陪葬用装饰品1在穿着了衣服后的遗体30中的露出区域30x内处于固定位置,所以无论在衣服的穿着时间的前后都能够进行佩戴。因此,能够在守夜时或入殓前等的任意时机装饰遗体30,特别是在死者不希望的情况等时,能够配合反映基于死者家属自发意愿的仪式。

另外,如图2所示,固定部20中的一对卡止端部22的间隔W优选是取比死者生前的肩部33的尺寸更大或更小。这是鉴于由于遗体30在长时间的被载置的状态下身体死后僵直、松弛等的原因而处于沿着图中X方向变形的状态,防止与颈部32或肩部33的干涉,起到更容易完成佩戴的效果。

此外,在上述的说明中,虽然陪葬用装饰品1构成为具备具有无挠性的带状的外形的固定部20,但本发明也可以是具有使用具有挠性的部件固定在遗体30上的构成。

图9所示的本实施方式的陪葬用装饰品2具备与陪葬用装饰品1相同的珠宝部10、以及一对模拟链条23。模拟链条23为如下的链状部件:对应于本发明的固定部,并且与固定部20同样由可燃性材料制成,仿制将作为陪葬用装饰品1的仿制源的挂坠链条部分的、佩戴时形成的外形L1的一部分切出的外形而制成。模拟链条23具有端部大致稍微越过基准线S1的程度的全长,该端部上设置有佩戴部24,所述基准线S1通过遗体30的、将颈部32夹于其间的一对肩部33上。

如图10(a)以及10(b)所示,佩戴部24由与珠宝部10相同的可燃性材料作成,具有涂布了粘接剂的平面即粘接面24a。

如图11的后视图所示,具备这样的构成的陪葬用装饰品2,在遗体30的背面侧的露出区域30y中将佩戴部24的粘接面24a粘贴在肩部33上,由此被固定在遗体30上。模拟链条23与通常的挂坠链条部分同样通过自如地变形而迎合遗体30的体表形状,从而形成美感。进而,通过佩戴部24的粘接面24a的粘贴固定,陪葬用装饰品2位置不偏移而被固定在遗体30上。另外,珠宝部10的接触面12上也可以设置有粘接材料,珠宝部10也以粘贴在遗体30上的方式固定,进而难以引起位置偏移,能够美丽地装饰遗体30。

进而,在遗体30的从外部能够目视的露出区域30x以及30y中,能够利用越过肩部33的操作进行模拟链条23的固定,并且不干涉颈部32,能够防止遗体的损伤、污损等而安全且简易地进行模拟链条23的固定。

如上所述,根据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的陪葬用装饰品1或2,珠宝部10以及固定部20或模拟链条23具备能够容易地从正面佩戴固定在该遗体上的形状,由此能够起到容易且美丽地装饰火葬前的遗体这样的效果。进而通过反映死者的遗愿或死者家属的意愿而容易且美丽地装饰遗体,能够提高葬礼的仪式效果,能够提高对所谓的“告别活动”的意识。

然而,本发明并不限定于上述实施方式。

在上述的说明中,虽然陪葬用装饰品1以及2都具有仿制挂坠的形态,但本发明的陪葬用装饰品只要是通过固定而装饰遗体的物品,可以是具有仿制任意的随身饰品、装饰品的形态的物品。

以下,作为本发明的其他实施方式,在图12中示出佩戴固定在遗体30的手的手指37上的仿制戒指的陪葬用装饰品3和佩戴固定在手腕38上的仿制手表的陪葬用装饰品4。

如图13(a)的与手指37的延伸方向垂直的剖视图所示,陪葬用装饰品3具备:石座部300,仿制戒指的石座的形状;臂部301,仿制戒指的臂,与石座部300接合并且佩戴固定在手指37上。但是,臂部301具有仅仿制通常的戒指的臂的轮廓的一部分形状的弧状的外形,并且具备:臂主体301a,将在石座部300直接固定;嵌合端301b,作为臂主体301a的端部,延伸至与手指37的长径相对应的基准线S3的下方。

在该陪葬用装饰品3中,石座部300的正面与陪葬用装饰品1的珠宝部10同样地、形成与通常的戒指的石座形状相同且施加了色彩的装饰面302,并且臂部301的内周面303构成与接触面12同样的接触面。由此,通过沿着图中箭头D方向的、从手指37的正面侧的插入操作,能够完全不动遗体30的各部而容易地佩戴固定臂部301,并且美丽地装饰遗体30。另外,石座部300对应于本发明的装饰主体部,臂部301对应于本发明的固定部。

此外,如图13(b)的与手腕38的延伸方向垂直的剖视图所示,陪葬用装饰品4具备:表壳部400,仿制手表的表壳的形状;表带部401,仿制手表的表带,与表壳部400接合并且佩戴固定在手腕38上。但是,表带部401具有仅仿制通常的手表的表带的轮廓的一部分形状的弧状的外形,并且具备:表带主体401a,固定在表壳部400上;嵌合端401b,作为表带401a的端部,延伸至与手腕38的长径相对应的基准线S4的下方。

该陪葬用装饰品4也与陪葬用装饰品4同样地,表壳部400的正面形成为形状与通常的表的表面、表圈等的装饰相对应且施加了色彩的装饰面402,并且表壳部400的背面403以及表带部401的内周侧构成与接触面12同样的接触面。由此,通过沿着图中箭头D方向的、从手腕38的正面侧的插入操作,能够完全不动遗体30的各部而容易地佩戴固定表带部401,并且美丽地装饰遗体30。另外,表壳部400对应于本发明的装饰主体部,表带部401对应于本发明的固定部。

另外,陪葬用装饰品3以及4中的臂部301的嵌合端301b以及表带部401的嵌合端401b虽然迎合遗体30的从生前形状的变形,并且使臂部301或表带部401嵌合手指37或手腕38而防止位置偏移,但是也可以构成为将其省略而仅由臂主体301a以及表带主体401a构成。此外,臂部301的内周面303、表壳部400的背面403和表带部401的内周侧也可以做成为通过粘接在遗体30的表面上而固定的构成。

进而,作为本发明的陪葬用装饰品,除此以外,还能够应用于项链、耳环、耳钉、手镯、脚镯、胸针、头饰等的头发饰品以及其他随身饰品。进而,也可以应用于眼镜、太阳眼镜、头套、假发等、甚至是腰包等的固定在身体上使用的任意物品。

另外,在这些随身饰品等中实施本发明的情况下,如陪葬用装饰品1~4那样,既可以是本发明的装饰主体部与固定部分离的构成,也可以是如项链或胸针等的情况那样,将装饰主体部与固定部处理成一体化的形态而固定在遗体上的构成。此外,在上述的说明中,虽然作为本发明的装饰主体部的珠宝部10经由接触面12接触在遗体30的表面上,但只要是利用固定部固定,也可以从遗体的表面隔离地配置装饰主体部。

总之,本发明的陪葬用装饰品只要是具有通过固定在遗体上而将其装饰的功能,就不限定于作为装饰的模仿对象物的物品的具体的构成或目的。此外,既可以是仿制遗体30的死者生前常用的随身饰品,也可以是根据与遗体30的死者相关的人的希望而仿制的随身饰品。

进而,也可以是基于考虑在葬礼中展示给出席者等的情况而意识到的、仿制遗体30的死者在生前不使用而仅在死后使用的随身饰品。由此,特别是能够在本发明中使用“告别活动”中特殊化的饰品,进而通过营造这样的意识而起到减轻对死亡的恐惧的效果。

此外,在上述的说明中,虽然陪葬用装饰品1通过利用固定部20插入肩部33而使卡止端部22卡止在肩部33上,从而固定在遗体30上,但本发明只要被固定在作为对象物的遗体上即可,除了卡止以外,固定部的构成也可以做成实现卡合在遗体的体表上的突起、钩等的构成。特别是在将陪葬用装饰品作为头发饰品而实现的情况下,上述构成为遗体30的头部31上的佩戴固定的优选方式。进而,本发明的固定部也可以做成通过挟持遗体而固定的构成,例如在陪葬用装饰品1中,卡止端部22或固定主体部21也可以做成挟持颈部32的构成。

此外,在上述说明中,虽然固定部20做成具有仅仿制作为陪葬用装饰品的仿制对象物的挂坠等的随身饰品的的一部分形状的弧状的外形,但本发明的固定部也可以是通过嵌合或嵌接于遗体的体表而固定的构成。因此,也可以做成具有仿制随身饰品或装饰品的整体形状的环状的外形。

进而,固定部20也可以做成与图9的陪葬用装饰品2的佩戴部24同样地通过粘接而固定在遗体30上的构成。此外,除了粘接剂的粘接以外,也可以做成利用接合剂的接合而固定的构成。

进而,在上述的说明中,虽然对陪葬用装饰品1等固定在遗体30的未被衣服覆盖的体表上的情况进行了说明,但本发明的火葬的对象物只要是能够固定陪葬用装饰品即可,并不限定于该对象物的表面状态。因此,本发明的陪葬用装饰品也可以做成从遗体穿着的衣服上固定在该遗体上的构成。但是,更优选是:将载置的遗体上能够目视的部分作为对象,能够降低遗体的损伤或污损等的风险。

进而,在上述的说明中,虽然对将人体作为遗体30的例子进行了说明,但本发明只要是固定在火葬的对象物上并将其装饰的物品即可。因此,本发明的对象物除了人以外,也可以包含狗、猫等的宠物,特别能够起到降低所谓失去宠物的负担的效果。

总之,只要是在不脱离本发明主旨的范围内,也可以在包含以上说明的上述实施方式中加上各种的变更而实施本发明。

工业实用性

以上那样的本发明能够起到容易且美丽地装饰火葬前的遗体这样的效果,有助于例如告别活动这样的生前的葬礼等的准备。

附图标记说明

1、2、3、4 陪葬用装饰品

10 珠宝部

11、302、402 装饰面

12 接触面

20 固定部

21 固定主体部

22 卡止端部

23 模拟链条

24 佩戴部

24a 粘接面

30 遗体

30x、30y 露出区域

31 头部

32 颈部

33 肩部

34 躯干部

35 胸部

36 背部

37 手指

38 手腕

300 石座部

301 臂部

301a 臂主体

301b、401b 嵌合端

303 内周面

400 表壳部

401 表带部

401a 表带主体

403 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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