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具有伪装性的便携式防身匕首梳具。
背景技术:
:
目前,对于弱势群体来说,尤其是对于处于弱势的女性群体来说,在外出遭遇危险时,很容易受到欲犯罪者的人身侵犯,如果欲犯罪者看到该弱势女性携带有防身武器,那就意味着在实现犯罪行为不是很容易的,在一定程度上必然会提高犯罪行为的实施难度,为很可能制止犯罪行为的发生创造了条件。
技术实现要素:
:
本发明之目的:
就是为了在危机的情况下解决上述“很可能”的问题。
为了实现本发明上述目的,拟采用以下的技术:
本发明包括:由梳齿、梳头和梳柄组合而成的梳体;
其特征在于:
一、让上述的梳头能够插入刀刃,使得梳头同时能够作为刀壳来使用;
二、让梳柄穿过刀托与刀刃相连,并作为刀柄来使用;
三、由刀刃、刀托与梳柄组合而成的匕首与上述的梳体是处于可分离状态的;
所述的刀刃与梳头的内壁尺寸是相吻合的,并且,在将刀刃插入梳头之后,两者是处于紧配合状态,该紧配合状态的要求是:
当手握梳体垂向晃动时,构成匕首的刀刃不会从构成梳体的梳头中垂向滑出;
当另一只手再握构成匕首的梳柄并向外抽拉时,整个匕首就会被轻而易举地与梳体分离。
所述的梳柄使用从外表观察与梳头相同颜色或/和相同条纹的软性材料制取,并且,又以环绕刀刃后部的结构形式让两者处于贴合(通过强力胶或/和铆钉来完成)成型状态。
本发明的特点:
由于采用了具有上述结构特征的梳具,这就为弱势群体,尤其是女性外出遭遇危险时,在欲犯罪者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及时亮出防身匕首,这就必然会使得欲犯罪者(一般实施侮辱女性一类的犯罪者是不会携带武器的)考虑,用自己被匕首的伤害(哪怕伤害程度不大)来换取对女方侮辱的这种行为是否值得;即便欲犯罪者也随身携带了匕首,然而,在相互搏斗中尽管欲犯罪者可能取胜,但自己也难免会受伤,因此,在上述两种情况下,就会使得欲犯罪者在利弊掂量之后,很可能会迫使欲犯罪者放弃原来计划的犯罪行为创造了条件。
附图说明:
图1示意了本发明的一种结构实例。
1:梳齿;2:梳头;3:梳柄;A:梳体;4:刀托;5:刀刃;B:匕首。
具体实施方式:
本发明的结构特点如下:
它是由梳齿1、梳头2和梳柄3组合而成的梳体A,刀刃5、刀托4和梳柄3组合而成的匕首B构成的。——刀刃5长度可取10-15厘米,宽取1.5厘米,厚取0.2厘米;或者,刀刃5的具体尺寸根据不同情况的需要来设定。
本发明从其外表上看,属于一种用于梳妆头发的梳具,但是,构成本发明的梳体A主体部分的梳头2就构成了本发明匕首B中的刀壳。
显然,本发明唯一与普通梳具不同的是其梳柄3,即刀柄是可以从梳体A中抽出来的,当刀刃5全部插入刀壳中时,本发明就可以成为名副其实的梳具了。
本发明的两用方法如下:
使用者可以将本发明便携在身,当梳体A和匕首B合拢为一体时,用来梳妆,但当遭遇危险时,将匕首B与梳体A分离,使用者就能手握梳柄3做出以武力的抗拒姿态。
在绝大部分时间中,本发明是作为名副其实的便于携带的梳具来使用的,显然,此时构成匕首B的刀刃5藏于梳体A的梳头2内,使用者手握梳柄3,使用梳齿1进行梳妆是很方便的;若遭遇袭击,弱势群体,尤其是女性可利用本发明具有的伪装性,可以利用梳具梳头或/和抓痒等借口取出本发明,然后,突然将匕首B从梳体A,即梳头2中抽出,做出抗拒姿态;即使在搏斗中,女性也可握住梳柄3借助刀托4施力,就能对犯罪者构成一定的伤害。
一般情况下,女性都是可以将本发明便携在身(放在衣服口袋或手包中),平时就作为普通的梳具来使用,一旦发生危险时(其概率一般是极低的),女性即可快速将本发明的梳体A和匕首B分离,并手握梳柄3,做出欲抗拒的姿态。一旦女性携带了本发明并突然做出抗拒的姿态,就会迫使欲犯罪者考虑:是否要通过以自身受伤来换取对女性的侮辱。——通常情况下,欲犯罪者在不会付出任何代价的情况下,就可以达到自己的目的,由于使用了本发明,就会使得该“通常情况”发生了质的变化,对欲犯罪者起到了意想不到的威慑作用。
本发明对于处于弱势状态下的男性也会具有一定的防身或/和威慑作用,同时,本发明也适用于安全部门的在职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