侧开口检查裤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13045阅读:91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护理服装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侧开口检查裤。



背景技术:

肠镜检查是一种发现肠道肿瘤及癌前病变最直接、最安全、最有效的方法。患者在做肠镜检查时需要将臀部暴露在外面以方便检查。传统的病号裤在做肠镜检查时,由于需要将臀部暴露在外面以供检查,患者需要脱掉病号裤,此时患者隐私部位也随之暴露,此时患者会感到尴尬或不雅。另外,冬天患者将病号裤脱掉,将臀部暴露在外面也容易导致患者感冒。

为了克服传统病号裤在做肠镜检查中,患者隐私部位暴露的问题,我院设计了裙装检查裤。裙装检查裤是在传统病号裤的臀部开一个检查孔,然后在检查孔处粘贴一块遮光布。遮光布与病号裤通过魔术贴、暗扣或拉链连接在一起,患者在做肠镜检查时,将遮光布撩起,此时,患者不必担心做检查的过程中,隐私部位暴露的问题。

裙装检查裤对于女性患者而言不会存在形象问题,然而,对于男性患者而言,穿裙装检查裤去做肠镜检查会感觉有一些尴尬,特别是对于一些VIP客户而言,他们非常重视检查裤的形象问题。另外,体检人员通常做完肠镜检查紧接着需要做磁共振检查,由于磁共振检查过程中,不能有金属物品出现在检查区域内,则需要患者所穿戴的衣物不能含有任何金属制品,故对检查裤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基于目前裙装检查裤存在的问题,现需要设计一种能确保患者在肠镜检查过程中,隐私部位不会暴露,且男性、女性通用,另外还能方便患者做后序的磁共振等检查。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避免患者在肠镜检查过程中隐私部位暴露,且方便患者后序磁共振检查的侧开口检查裤。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基础方案为:侧开口检查裤,包括裤腰、裤臀和裤腿,所述裤腿从上至下依次为大腿段和小腿段,所述裤腰的右腿侧开设有贯穿裤腰和裤臀并延伸至大腿段的侧开口;所述侧开口处设有若干用于扣合侧开口的塑料纽扣。

本方案的优点在于:患者在做肠镜检查时,只需要患者侧卧于检查床上,将检查裤右侧侧开口处的塑料纽扣解开,此时患者的臀部即暴露在外面,而患者的隐私部位却能得到很好的遮挡。当患者做完肠镜检查,需要做后序的磁共振检查时,患者无需更换其他检查裤,直接去做磁共振检查,因为本侧开口检查裤完全没有任何金属制品。

优选方案一:作为基础方案的优选方案,相邻塑料纽扣间距为8cm-15cm,塑料纽扣相对的侧开口边上设有裤条,该裤条位于检查裤内侧,所述裤条上开有与塑料纽扣相匹配的扣眼。

本方案的优点在于:相邻塑料纽扣间距为8cm-15cm,此为更加合理的尺寸区间,相邻塑料纽扣间距太短,则在使用时不太方便;相邻塑料纽扣间距太长,则患者穿着该侧开口检查裤在走路的过程中侧开口处容易漏风和“见肉”。

优选方案二:作为优选方案一的优选方案:所述侧开口的下端至检查裤的裤裆最低处距离25cm-35cm。本方案中的尺寸更加合理,当侧开口的下端至检查裤的裤裆最低处距离较短时,患者在肠镜检查过程中,臀部部位暴露不够充分,不方便检查;当侧开口的下端至检查裤的裤裆最低处距离较长时,比较浪费材料。

优选方案三:作为优选方案二的优选方案:所述裤条的厚度与裤腿的布料厚度相同,在加工制作时,可使裤条与裤腿采用同一批布料,提高边角料的利用率。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侧开口检查裤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说明书附图中的附图标记包括:裤腰10、裤臀20、裤腿30、大腿段31、小腿段32、侧开口40、塑料纽扣41、裤条50。

实施例基本如附图1所示:侧开口40检查裤,包括裤腰10、裤臀20和裤腿30,裤腿30从上至下依次为大腿段31和小腿段32。裤腰10的右腿侧开设有贯穿裤腰10和裤臀20并延伸至大腿段31的侧开口40,侧开口40处缝有若干用于扣合侧开口40的塑料纽扣41。相邻塑料纽扣41间距为10cm左右,塑料纽扣41相对的侧开口40边上缝有裤条,该裤条位于检查裤内侧,且裤条上开有与塑料纽扣41相匹配的扣眼。

侧开口40的下端至检查裤的裤裆最低处距离30cm左右,裤条的厚度与裤腿30的布料厚度相同。

患者在做肠镜检查时,只需要患者左侧卧于检查床上,将检查裤右腿侧侧开口40处的塑料纽扣41解开,此时患者的臀部即暴露在外面,而患者的隐私部位却能得到很好的遮挡。当患者做完肠镜检查,需要做后序的磁共振检查时,患者无需更换其他检查裤,直接去做磁共振,因为本侧开口40检查裤完全没有任何金属制品。

该侧开口40检查裤可在传统的病号裤上面进行二次修改,将传统的病号裤在右侧开一条侧开口40,并在侧开口40上缝上塑料纽扣41和裤条即可,制作难度低,可操作性强。

以上所述的仅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方案中公知的具体结构及特性等常识在此未作过多描述。应当指出,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结构的前提下,还可以作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也应该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这些都不会影响本实用新型实施的效果和专利的实用性。本申请要求的保护范围应当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中的具体实施方式等记载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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