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带U型开口的病员裤。
背景技术:
现有的病员裤为一体结构,裆部位置处于封闭状态,宫颈癌患者在中子刀治疗时需要将病员裤向下脱掉才能满足会阴部手术需要,存在的问题是:患者在冬天脱裤时由于天气较冷而不适,另外由于脱裤动作较不文雅,部分患者心理会有短暂的抵触心理。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带U型开口的病员裤,患者无需脱裤就能满足会阴冲洗、会阴护理及中子刀手术治疗。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带U型开口的病员裤,包括裤体,所述裤体的正面裆部位置开有U型口,所述裤体上对应U型口的外侧设有将U型口遮住的U型襟布,所述U型襟布可向上被揭开以将U型口打开。
进一步地,所述U型襟布的周边与裤体之间通过粘扣粘合,且U型襟布顶边与裤体之间的粘合力大于U型襟布除顶边外的其他周边与裤体之间的粘合力。
进一步地,所述U型襟布的底部正面和裤体上对应U型襟布的上方设有可粘合的粘扣。
进一步地,还包括位于U型襟布顶边中部的压紧机构,所述压紧机构包括凸缘、导柱、压环、弹簧和螺套,所述凸缘位于裤体正面内侧,所述导柱一端连接在凸缘上、另一端穿过裤体正面及U型襟布,所述压环位于U型襟布外侧并可滑动的套于导柱外,所述螺套与导柱外端螺纹配合,所述弹簧位于压环与螺套之间并使压环压在U型襟布上。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的带U型开口的病员裤,中子刀手术治疗时,只需将U型襟布向上揭开就可以使U型口露出以满足中子刀手术,患者无需脱裤,提高了患者身体和心理的舒适度;
2、本实用新型的带U型开口的病员裤,在U型襟布可灵活更换的前提下,压下机构可以将U型襟布牢靠的连接在裤体上,能够防止因为外力较大将U型襟布从裤体上撕下。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带U型开口的病员裤的正面示意图;
图2为图1中A-A的放大视图;
图3为图2中B部放大视图;
附图标记:1-裤体、2-U型口、3-U型襟布、4-粘扣、5-压紧机构、51-凸缘、52-导柱、53-压环、54-弹簧、55-螺套。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3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带U型开口的病员裤,包括裤体1,裤体1的正面裆部位置开有U型口2,U型口2的位置与中子刀手术位置相对应,即通过U型口2就可完成中子刀手术,裤体1上对应U型口2的外侧设有将U型口2遮住的U型襟布3,非手术时,U型襟布3将U型口2遮住,手术时,可向上将U型襟布3揭开从而将U型口2打开。
为了满足能够向上揭开U型襟布3,U型襟布3顶边可以与裤体1之间通过线缝合,U型襟布3除顶边的其他周边则与裤体之间通过粘扣粘合,向上揭开U型襟布时U型襟布的顶边始终与裤体连接在一起,避免U型襟布3彻底脱离裤体1。另外也可以采用另一种方式将U型襟布3与裤体连接,具体是:将U型襟布3的整个周边与裤体1之间通过粘扣4粘合,且U型襟布3顶边与裤体1之间的粘合力大于U型襟布3除顶边外的其他周边与裤体1之间的粘合力,向上揭U型襟布3时由于其顶边与裤体的粘接力较大,因此能够保证U型襟布的顶边始终与裤体1连接。与顶边与裤体缝合相比,顶边与裤体粘合可以使U型襟布能够更换,即对U型襟布施加更大的外力就可以使U型襟布的顶边脱离与裤体的粘接,在U型襟布收到污染时,可以方便的将U型襟布从裤体上拆下以对U型襟布进行清洗和更换。
为了防止U型襟布在手术时妨碍手术,U型襟布3的底部正面和裤体1上对应U型襟布3的上方设有可粘合的粘扣4。图2中的双点划线部分为向上被揭开后的U型襟布,U型襟布向上揭开后,U型襟布的底部变为其顶部,U型襟布粘接裤体上方的粘扣上,从而可以防止U型襟布在手术时影响医护人员的操作。
为了防止揭开U型襟布3时由于用力过猛而将U型襟布3彻底从裤体上脱离,本实用新型还包括位于U型襟布3顶边中部的压紧机构5,如图3所示,压紧机构5包括凸缘51、导柱52、压环53、弹簧54和螺套55,凸缘51位于裤体1正面内侧,导柱52一端连接在凸缘51上、另一端穿过裤体1正面及U型襟布3,压环53位于U型襟布3外侧并可滑动的套于导柱52外,螺套55与导柱52外端螺纹配合,弹簧54位于压环53与螺套55之间并使压环53压在U型襟布3上。在弹簧54作用下压环53将U型襟布3和裤体1压紧,从而可以防止揭开U型襟布3时由于用力过猛而将U型襟布3彻底从裤体上脱离。另外,由于螺套55在导柱上的轴向位置可以改变,弹簧54的压缩程度可以调整,因此压环53对U型襟布3和裤体1压紧力可以调整。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