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短袖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35509阅读:1190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短袖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服装领域,特别是指一种既穿着凉爽且具有保健功效的短袖。



背景技术:

短袖做为休闲服出现在世界各个角落,由于其穿着舒适、款式简单大方而且容易搭配,因此深受大众欢迎。

现有的短袖一般是整体由一种材质的布料成型的,布料一般采用棉质布料以提高柔软性,从而实现穿着的舒适感。但是现有的短袖很容易沾染上人体的汗液,尤其是后背部,汗液在短袖上不能很快的排干,容易使得短袖和人体皮肤粘合在一起,且排汗过程中人体很容易产生很多异味物质,造成细菌繁殖,特别是在腋下部位。

另外,人体脊柱是神经的中枢,很多病变都是从这里诱发的,比如坐骨神经痛、腰椎键盘突出等,甚至久坐的年轻人的肩膀酸痛的情况也与脊柱有一定关系。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解决现有技术中的问题,提出一种穿着舒适且具有保健功效的短袖。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新型短袖,包括短袖本体,该短袖本体包括短袖部,所述短袖对应于人体脊柱处设有长条形的药材层,该药材层通过纺织品胶涂覆于短袖的背部;所述短袖部上均匀分布有网孔,该网孔的孔径为1mm-2mm。

进一步的,所述药材层由白芥子甙、电气石粉和香兰基丁醚混合而成。

更进一步的,按重量组分比,所述药材层由14-44份白芥子甙、55-85份电气石粉以及1-2份香兰基丁醚组成。

进一步的,所述短袖本体还包括长袖部,所述短袖部和长袖部之间通过魔术贴或者拉链连接,且所述长袖部上也均匀分布有网孔,且该网孔的孔径也为1mm-2mm。长袖部可拆卸,根据天气变化,其既可以当短袖穿着又可以作为长袖进行穿着,延长了适宜穿着的时间,较为经济实用。

进一步的,所述短袖本体包括对应人体的的腋下部,该腋下部上设有一除臭抗菌布,该除臭抗菌布位于短袖本体的内侧。除臭抗菌布不仅可以吸附臭味而且能有效抑制细菌滋生。

更进一步的,所述除臭抗菌布通过魔术贴连接于腋下部内侧。

再进一步的,所述除臭抗菌布为竹炭纤维布。

由上述对本实用新型的描述可知,和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优点:短袖的背部对应人体脊柱处设有药材层,该药材层内含有白芥子甙、电气石粉和香兰基丁醚,以上三种药材共同作用于脊柱后,可改善局部血液循环,增加新陈代谢,达到理想的保健效果。另外,短袖部上设有网孔,穿着较为凉爽。

附图说明

图1为实施例一背部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实施例二背部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参照附图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一

参照图1,一种新型短袖,包括短袖本体1,该短袖本体1包括短袖部11和对应人体的后背部,穿着时,该后背部的中心对应于人体的脊柱,从图中可看出,脊柱处设有长条形的药材层2,该药材层2通过纺织品胶涂覆于短袖本体1的内表面;所述药材层2由白芥子甙、电气石粉和香兰基丁醚混合而成。按重量组分比,该药材层2由40份白芥子甙、59份电气石粉以及1份香兰基丁醚组成。白芥子甙遇人体汗液可有效刺激皮肤出现温热甚至火辣辣的感觉,局部皮肤可充血;电气石粉具有特殊的热电性和压电性,在受压及人体体温激发时都会产生电荷,发射对人体有益的远红外线,并能释放出大量的负离子,从而改善局部血液循环,增加新陈代谢;香兰基丁醚能在皮肤上产生强烈的热感,具有活血化瘀、祛风除湿、杀菌止痒和温通人体经络等功效。以上三种药材共同作用于脊柱后,可对人体达到以下几方面的作用:(1)、对呼吸系统疾病具有明显的调节作用;(2)、调节脊柱的各种疾病:包括各种原因引起的颈、背、腰、骶部的疼痛不适;(3)、调节内脏器官功能;(4)、温补阳气,提高人体的抗病能力。

继续参照图1,为了获得良好的舒适感,所述短袖部11上均匀分布有网孔111,该网孔111的孔径为1mm-2mm。

优选的,继续参照图1,所述短袖本体1的腋下部3上设有一除臭抗菌布4,该除臭抗菌布4位于短袖本体1的内侧,除臭抗菌布4通过魔术贴的形式连接于腋下部3的内侧,当然除臭抗菌布4的连接方式并不局限于此,除臭抗菌布4也可采用缝制的方式或者子母扣的形式固定。由于腋下部3的除臭抗菌布4通常不与人体皮肤直接接触,因此上述各种连接方式均可。在实际生产中,所述除臭抗菌布4经常为竹炭纤维布。除臭抗菌布4不仅可以吸附臭味而且能有效抑制细菌滋生。

实施例二

参照图2,本实施例和上述实施例一的结构基本相同,其主要区别在于:所述药材层2由14份白芥子甙、84份电气石粉以及2份香兰基丁醚组成。所述短袖本体1还设有长袖部5,该长袖部5通过拉链连接于短袖部11,当然也可通过魔术贴或者其他方式拆卸连接。从图中可看出,长袖部上也设有网孔51,该网孔51与短袖部11上的网孔111孔径相同。

上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设计构思并不局限于此,凡利用此构思对本实用新型进行非实质性的改动,均属于侵犯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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