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生活用品,特别是涉及一种防滑减震鞋垫。
背景技术:
鞋垫放置于鞋子内,用于吸汗、隔热等,目前市场上鞋垫的种类很多,所用材质也各不相同,但是大部分鞋垫的制作工艺简单,防水、吸汗、止滑性能不好,人体工程学结合程度不高,对足跟的保护能力存在不足的现象。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进行改进,提供一种鞋垫,其防滑、柔软透气、防水吸汗,能缓解足跟压力,具有平衡作用,减震的同时保护双脚不受伤害。
一种防滑减震鞋垫,具有鞋垫本体,所述鞋垫本体包括相粘合的超纤绒布面层、EVA发泡中间层、围边和EVA发泡底层;所述超纤绒布面层和EVA发泡中间层的形状相同且边缘对齐粘合。所述围边包括围边底部和围缘部,围边底部粘合于EVA发泡中间层之下,从鞋垫本体的后跟部延伸至鞋垫本体的鞋腰和前掌部之间,围缘部沿着围边底部的边缘向上延伸;所述EVA发泡底层位于围边底部的下方,从鞋垫本体的后跟部延伸至鞋垫本体的鞋腰处,EVA发泡底层和EVA发泡中间层的后半部分别与围边底部的上、下表面的边缘对齐粘合。
进一步地,本实用新型所述超纤绒布面层为超细纤维短纤制成的三维结构无纺布。所述三维结构网络的无纺布采用湿法加工工艺、PU树脂含浸工艺、碱减量工艺和磨皮染整工艺制成。
进一步地,本实用新型所述超纤绒布面层上设有透气孔。
进一步地,本实用新型所述透气孔位于鞋垫本体的前掌部,透气孔将EVA发泡中间层贯通。
进一步地,本实用新型所述围边的围缘部在鞋垫本体的后跟部最高,所述围缘部从鞋垫本体的后跟部至鞋腰部逐渐降低高度,直至与EVA发泡中间层底部齐平。
进一步地,本实用新型所述EVA发泡底层的厚度从后跟部向前端逐渐减少。
进一步地,本实用新型所述EVA发泡中间层和EVA发泡底层的厚度为1~4mm。
超纤绒布面层和EVA发泡中间层的形状相同且边缘对齐粘合。围边包括围边底部和围缘部,围边底部粘合于EVA发泡中间层之下,从鞋垫本体的后跟部延伸至鞋垫本体的鞋腰和前掌部之间,围缘部沿着围边底部的边缘向上延伸。EVA发泡底层位于围边底部的下方,从鞋垫本体的后跟部延伸至鞋垫本体的鞋腰处,EVA发泡底层和EVA发泡中间层的后半部分别与围边底部的上、下表面的边缘对齐粘合。本实用新型鞋垫超纤绒布面层防滑、柔软透气、防水吸汗,均匀布满透气小孔,围边贴合鞋型,EVA发泡层底层缓解足跟压力。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防滑、柔软透气、防水吸汗,避免鞋垫松动不适,具有平衡作用,EVA发泡层减震的同时保护双脚不受伤害。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立面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底面示意图。
附图中,1表示超纤绒布层;2表示EVA发泡中间层;3表示围边;31表示围缘部;32表示围边底部;4表示EVA发泡底层。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实施例进行详细的描述。以下实施例仅用于更加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因此只作为示例,而不能以此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立面示意图,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底面示意图;鞋垫本体包括相粘合的超纤绒布面层1、EVA发泡中间层2、围边3、围缘部31、围边底部32和EVA发泡底层4;所述超纤绒布面层1和EVA发泡中间层2的形状相同且边缘对齐粘合。所述超纤绒布面层1为超细纤维短纤制成三维结构无纺布,采用湿法加工工艺、PU树脂含浸工艺、碱减量工艺和磨皮染整工艺制作,超纤绒布面层1上设有透气孔,透气孔位于鞋垫本体的前掌部,透气孔将EVA发泡中间层贯通,超纤绒布层1防滑、柔软透气、防水吸汗。所述围边3包括围边底部32和围缘部31,围边底部32粘合于EVA发泡中间层2之下,从鞋垫本体的后跟部延伸至鞋垫本体的鞋腰和前掌部之间,围缘部31沿着围边底部32的边缘向上延伸,在鞋垫本体的后跟部最高,围缘部31从鞋垫本体的后跟部至鞋腰部逐渐降低高度,直至与EVA发泡中间层2底部齐平。围边3的围缘部31将鞋垫形成“U”形后半垫,围边3贴合鞋型,具有平衡作用,依据人体工程学设计,使鞋垫更加贴合足部,避免鞋垫松动不适。所述EVA发泡底层4位于围边底部32的下方,从鞋垫本体的后跟部延伸至鞋垫本体的鞋腰处,EVA发泡底层4和EVA发泡中间层2的后半部分别与围边底部32的上、下表面的边缘对齐粘合,EVA发泡底层4的厚度从后跟部向前端逐渐减少,EVA发泡中间层和EVA发泡底层的厚度为1~4mm,EVA发泡底层4属加厚层,缓解了足跟压力,减震的同时保护双脚不受伤害。
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和说明书的范围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