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小巧型手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61250阅读:290来源:国知局
一种小巧型手包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手包领域,具体是涉及一种小巧型手包。



背景技术:

随着大家生活和消费水准不断地提升,各式各样手包成为人们身边不可或缺饰品。手包是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往往能显示出一个人的品位。手包设计,愈来愈成为商家促进销售的广告载体,也是各个服装品牌打广告的手段之一。手包设计,至少要明确三点:第一,品牌的气质如何表现,简约时尚还是传统古典;第二,品牌LOGO如何体现,广告语、图案与字体设计整合;第三,手包的材料与规格、工艺等。传统的手包在设计时一般不带有装饰性锁,影响了手包的美观,且传统的手包一般不带有移动充电功能,当使用者手机等移动设备没电急于充电时,不能给使用者带来便利,因此需要一种小巧型手包。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小巧型手包。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

一种小巧型手包,包括包体、包带、固定板和蓄电池,所述包体表面上部设置有所述固定板,所述固定板上设置有所述包带,所述包体表面中部设置有安装板,所述安装板上设置有装饰锁扣,所述装饰锁扣上设置有装饰锁体,所述包体内部上面设置有控制主机,所述控制主机上设置有电源开关,所述包体内部底面设置有所述蓄电池,所述蓄电池旁侧设置有USB接头。

上述结构中,所述装饰锁体为装饰品,通过卡扣安装在所述装饰锁扣上,提升了手包的整体美观,当手机等移动设备需要充电时,使用者通过所述电源开关让用电元件通电,通过数据线将手机等移动设备连接至所述USB接头,所述控制主机控制所述蓄电池为手机等移动设备充电。

为了进一步提高小巧型手包的使用功能,所述固定板通过螺钉固定在所述包体上,所述包带通过螺钉固定在所述固定板上。

为了进一步提高小巧型手包的使用功能,所述安装板通过螺钉固定在所述包体上,所述装饰锁扣通过螺钉固定在所述安装板上,所述装饰锁体通过卡扣固定在所述装饰锁扣上。

为了进一步提高小巧型手包的使用功能,所述控制主机通过卡扣固定在所述包体内,所述电源开关通过螺纹固定在所述控制主机上,所述蓄电池通过卡扣固定在所述包体内,所述USB接头通过螺钉固定在所述包体内。

为了进一步提高小巧型手包的使用功能,所述控制主机与所述蓄电池、所述USB接头和所述电源开关通过导线连接。

有益效果在于:本手包设置有装饰锁体,提升了手包的整体美观,且手包内部设置有蓄电池,可为使用者手机等移动设备充电提供便利。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小巧型手包的外部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小巧型手包的内部图。

附图标记说明如下:

1、包带;2、固定板;3、包体;4、安装板;5、装饰锁扣;6、装饰锁体;7、蓄电池;8、USB接头;9、电源开关;10、控制主机。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图2所示,一种小巧型手包,包括包体3、包带1、固定板2和蓄电池7,包体3表面上部设置有固定板2,固定板2用来固定安装包带1,固定板2上设置有包带1,包带1方便使用者手提,包体3表面中部设置有安装板4,安装板4用来安装装饰锁扣5,安装板4上设置有装饰锁扣5,装饰锁扣5用来安装装饰锁体6,装饰锁扣5上设置有装饰锁体6,装饰锁体6是装饰品,用来提升手包的整体美观,包体3内部上面设置有控制主机10,控制主机10用来控制蓄电池7为手机等移动设备充电,控制主机10上设置有电源开关9,电源开关9用来控制用电元件的通电情况,包体3内部底面设置有蓄电池7,蓄电池7用来为手机等移动设备充电提供电能,蓄电池7旁侧设置有USB接头8,USB接头8用来连接手机等移动设备。

上述结构中,装饰锁体6为装饰品,通过卡扣安装在装饰锁扣5上,提升了手包的整体美观,当手机等移动设备需要充电时,使用者通过电源开关9让用电元件通电,通过数据线将手机等移动设备连接至USB接头8,控制主机10控制蓄电池7为手机等移动设备充电。

为了进一步提高小巧型手包的使用功能,固定板2通过螺钉固定在包体3上,包带1通过螺钉固定在固定板2上,安装板4通过螺钉固定在包体3上,装饰锁扣5通过螺钉固定在安装板4上,装饰锁体6通过卡扣固定在装饰锁扣5上,控制主机10通过卡扣固定在包体3内,电源开关9通过螺纹固定在控制主机10上,蓄电池7通过卡扣固定在包体3内,USB接头8通过螺钉固定在包体3内,控制主机10与蓄电池7、USB接头8和电源开关9通过导线连接。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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