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化妆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592056阅读:331来源:国知局
一种化妆灯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是提供一种化妆灯组成,主要是对用在辅助室内照明光源存有的明暗对比过大的化妆灯在作为化妆的光源照明使用,可藉结合在化妆灯周边的预设形态LED灯来辅助光源的照明问题,一并使化妆灯亦可作为拍摄人物(如:彩妆模特儿特写、或较小物件…)时的补光应用,以提升化妆灯的机动用途。



背景技术:

目前用在化妆时为获有明暗对比不会过大、且具备充足补光的灯具通常会在化妆台(或预设物)的周边个别架设数道预设高度的LED灯具,以利使用者在化妆时可开启LED灯具来辅助室内既有的照明灯源存有的明暗对比问题,而这种具有补光功能的辅助灯具在相关业界一直积极研发改良并提出有效的产品,以利使用者依所须途径作合宜的选择。

在此列举一相关业者提出申请并公开在2016.05.11的证书号:I533074「摄影灯」发明案,这种灯具是包含一发光装置、及一与前述发光装置具有拆离与组合的遮光装置;发光装置是包括一内置有一光源的灯箱、及在灯箱的一侧形成第一接合单元,另与发光装置作衔接的遮光装置是包括一基座、及间隔枢接在基座一侧的多数遮光板,以作为控制前述发光装置引出的光源照射范围,及在基座朝向发光装置的一侧是形成第二接合单元、以利与前述的第一接合单元作拆离或组合;使得藉前述的遮光装置是呈模组化设计,提升二者具备快速、轻易的拆离或组合,一并使遮光装置能与发光装置呈转动,作为改变光线照射的方向及角度。

上述这种摄影灯在使用确实具有预期的辅助拍摄物件时的适时限制光源的投射范围,而本创作在此是针对应用在化妆时可辅助室内既有照明光源存有的过大明暗对比作解决,以利使用者在进行化妆的光源照明可藉结合在化妆灯周边的预设形态LED灯来辅助存有的照明问题,而这种化妆灯亦可作为拍摄人物(如:彩妆模特儿特写、或较小物件…)时的补光应用,以提升化妆灯的机动用途。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化妆灯。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化妆灯,包括预设形态的灯具基座,且灯具基座朝前一侧是凹设呈连续或非连续的容纳区域,以允许相符形态的灯具引入,及在灯具基座的靠前一侧是配合一预设形态的透光板体抵靠、并使方位限制,一并沿着前述容纳区域在邻近引入灯具的朝外一侧是允许一镜面的置入,及藉灯具基座与相邻透光板体在预设段落结合的定位单元作适切的方位限制。

进一步的,所述灯具基座与相邻透光板体在预设段落结合的定位单元包括:沿着灯具基座和透光板体的靠上相应部位凹设一容纳区,以允许一螺固元件朝前述的容纳区贯穿并引入一弹簧及与一夹持件作旋锁,而弹簧与夹持件是被限制在容纳区作活动位移,以对置入的镜面周边形成一夹持;另在透光板体的靠下周边是设至少一凸部,以对置入的镜面相应周边作方位限制。

进一步的,所述灯具基座与相邻透光板体之间的方位牵制是藉沿着前述透光板体朝内一侧预设部位延伸的多道凸部,来配合切入前述灯具基座在相应方位凹入的凹部,即可使二构件保持确切限制。

进一步的,所述灯具基座与相邻透光板体位在两外侧的预设范围是凹设一截凹入区,及在灯具基座的二凹入区朝后周边是形成一阻挡段,以利一支撑架可配合抵靠入前述灯具基座与透光板体的凹入区,及藉二杆段贯穿支撑架和相应的灯具基座凹入孔,使支撑架和相应二构件保持枢接状。

进一步的,所述灯具基座朝前一侧凹入的容纳区域引入的灯具,是以LED灯作为实施。

进一步的,所述容纳区域以允许灯具引入的灯具基座位在靠下周边重心部位是形成一内螺纹段,以作为摄影时的三脚架上端延伸螺杆段的卸接。

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和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化妆灯,主要是对用在辅助室内照明光源存有的明暗对比过大的化妆灯在作为化妆的光源照明使用,可藉结合在化妆灯周边的预设形态LED灯来辅助光源的照明问题,一并使化妆灯亦可作为拍摄人物(如:彩妆模特儿特写、或较小物件…)时的补光应用,以提升化妆灯的机动用途。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化妆灯相关构件的分解立体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化妆灯相关构件完成组设的前视图。

图3为图2中的A-A部位截面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化妆灯在与镜子结合之前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化妆灯在结合入镜子的立体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化妆灯在结合入镜子的前视图。

图7我图6中的B-B部位截面图。

图8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化妆灯作为化妆镜使用实施的侧视示意。

图9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化妆灯作为化妆镜使用实施的步骤一示意。

图10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化妆灯作为化妆镜使用实施的步骤二示意。

图1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化妆灯作为摄影补光使用实施的示意图。

图中标记如下:

1 灯具基座

11 容纳区域

12、31 容纳区

13 凹部

14、34 凹入区

15 阻挡段

16 孔

16 内螺纹段

2 灯具

3 透光板体

32、33 凸部

4 镜面

5 定位单元

51 螺固元件

52 弹簧

53 夹持件

6 支撑架

61 杆段

7 化妆灯

8 三脚架

81 螺杆段

9 相机

10 物件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通常在此处附图中描述和示出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组件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配置来布置和设计。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实用新型的选定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还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置”、“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下面将参照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如图1至图11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化妆灯,如图1,主要是对作为化妆时照明的辅助灯具为获有更简便及快速结合或取出镜面的实施,包括灯具基座1、预设形态的灯具基座1朝前一侧是凹设呈连续或非连续的容纳区域11,以允许相符形态的灯具2引入,及在灯具基座1的靠前一侧是配合一预设形态的透光板体3抵靠、并使方位限制,一并沿着前述容纳区域11在邻近引入灯具2的朝外一侧是允许一镜面4的置入,如图4,及藉灯具基座1与相邻透光板体3在预设段落结合的定位单元5作适切的方位限制,以构成一具有辅助室内既有照明光源存有的过度明暗对比情况的化妆灯7,如图5,并使这种辅助灯亦可作为拍摄人物或物件的补光运用,如图11,以提升化妆灯7的广泛用途。

沿续前述,对灯具基座1与相邻透光板体3在预设段落结合的定位单元5是含括,如图1:沿着灯具基座1和透光板体3的靠上相应部位凹设一容纳区12、31,以允许一螺固元件51朝前述的容纳区12、31贯穿并引入一弹簧52及与一夹持件53作旋锁,如图2、图3,而弹簧52与夹持件53是被限制在容纳区12、31作活动位移,以对置入的镜面4周边形成一迫紧夹持,如图6、图7;另在透光板体3的靠下周边是设至少一凸部32,以对置入的镜面4相应周边作方位限制。

另对灯具基座1与相邻透光板体3之间的方位牵制是藉沿着前述透光板体3朝内一侧预设部位延伸的多道凸部33,如图1,来配合切入前述灯具基座1在相应方位凹入的凹部13,即可使二构件保持确切限制,如图2;在沿着前述灯具基座1与相邻透光板体3位在两外侧的预设范围是凹设一截凹入区14、34,如图1,及在灯具基座1的二凹入区14朝后周边是形成一阻挡段15,以利一支撑架6可配合抵靠入前述灯具基座1与透光板体3的凹入区14、34,如图4,及藉二杆段61贯穿支撑架6和相应的灯具基座1凹入孔16,使支撑架6和相应二构件(即灯具基座1与透光板体3)保持枢接状;及该灯具基座1朝前一侧凹入的容纳区域11引入的灯具2,在此是以LED灯作为实施;一并在朝前一侧凹入容纳区域11以允许灯具2引入的灯具基座1位在靠下周边重心部位是形成一内螺纹段17,如图1,以作为摄影时的三脚架8上端延伸螺杆段81的卸接,如图11。

对上述组成的化妆灯7在作为辅助室内照明光源存有的过大明暗对比的使用实施,如图5、图8,是将靠下一端枢接的支撑架6朝后拨出,如图9、及使整个化妆灯7呈后倾状的架设,如图10,如此,在开启其间置入的灯具2电源呈ON状态即可藉周边的辅助光源朝透光板体3的引出,有利使用者在进行化妆时的室内光源补光应用(这种化妆灯7即相当专业化妆室的化妆台),而方便应用的人能随身外出携带。

另这种化妆灯7亦可视拍摄彩妆模特儿的特写或较小物件的随时补光应用,如图11,使用时只须将置入其间的镜面4取出、并使枢接在灯具基座1与透光板体3靠下一侧的支撑架6朝后位移,以允许三脚架8上端的螺杆段81作卸接,如此,摄影师即可使相机9镜头对著化妆灯7另一侧的欲拍摄彩妆模特儿或物件10进行具有适切补光功能的拍摄。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的各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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