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鞋类物品的具有第一和第二鞋中底本体的鞋底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731244发布日期:2019-05-22 02:52阅读:180来源:国知局
用于鞋类物品的具有第一和第二鞋中底本体的鞋底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公开要求2016年10月10日提交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62/406,176的优先权和权益。

本教导总体上包括用于鞋类物品的鞋底结构。更具体地,本公开描述了一种具有鞋底结构的鞋类物品,该鞋底结构帮助穿着者在踏步(stride)期间鞋跟到鞋前部的过渡。

背景

鞋类通常包括鞋底结构,该鞋底结构构造成位于穿着者的脚下,以将脚与地面间隔开。运动鞋类中的鞋底组件构造成提供需要的缓冲、运动控制和弹性。

附图简述

图1是用于穿着者右脚的鞋类物品的内侧侧视图的示意图,该鞋类物品包括鞋面和联接到鞋面的鞋底结构。

图2是沿图1中的线2-2截取的图1的鞋底结构的示意性横截面图。

图3是图1中所示的鞋类物品的仰视图的示意性图。

图4是图1中所示的鞋类物品的俯视图的示意图。

图5是图1中所示的鞋类物品的外侧侧视图的示意图。

图6是用于穿着者左脚的图1中所示鞋类物品的鞋底结构的俯视图的示意图。

图7是沿图6中的线7-7截取的图6的鞋底结构的横截面图的示意图。

图8是图6的鞋底结构的仰视图的示意图,鞋底结构包括覆盖鞋底结构的面向地面的表面的部分的发泡橡胶层(blownrubberlayers)。

详细描述

一种用于鞋类物品的鞋底结构,鞋底结构包括第一鞋中底本体(firstmidsolebody),第一鞋中底本体界定面向地面的表面和与面向地面的表面相反的面向脚的表面。第一鞋中底本体包括第一鞋中底材料,第一鞋中底材料具有第一硬度。鞋底结构还包括第二鞋中底本体,第二鞋中底本体延伸穿过第一鞋中底本体。这样,第二鞋中底本体延伸超过第一鞋中底本体的面向地面的表面。第二鞋中底本体包括第二鞋中底材料,第二鞋中底材料具有第二硬度。第一硬度大于第二硬度。在一个实施方案中,第一硬度在askerc型硬度计标度(askertypecdurometerscale)上比第二硬度大10至15个单位。鞋底结构具有鞋底鞋前部部分、鞋底鞋跟部分和位于鞋底鞋前部部分和鞋底鞋跟部分之间的鞋底鞋中部部分。在一个实施方案中,第二鞋中底本体沿鞋底鞋前部部分、鞋底鞋跟部分和鞋底鞋中部部分具有可变高度。例如,第二鞋中底本体可以在鞋底鞋跟部分处具有最大高度。第二鞋中底本体的可变高度可以朝向鞋底鞋中部部分成锥形。因此,该可变高度从鞋底鞋跟部分朝向鞋底鞋中部部分减小。第二鞋中底本体界定鞋中底内表面(innermidsolesurface)和与鞋中底内表面相反的鞋中底外表面(outermidsolesurface)。在一个实施方案中,第二鞋中底本体的最大突出距离是被界定在鞋底鞋跟部分处的从第一鞋中底本体的面向地面的表面到第二鞋中底本体的鞋中底外表面的距离。在一个实施方案中,作为非限制性示例,最大突出距离可以是约3毫米。

在一个实施方案中,鞋底结构还包括布置在第一鞋中底本体和第二鞋中底本体之上的鞋内底。鞋内底界定鞋内底内表面(innerinsolesurface)和鞋内底外表面(outerinsolesurface)。鞋内底内表面背离第一鞋中底本体。鞋内底外表面面向第一鞋中底本体。在一个实施方案中,鞋内底可以界定延伸穿过鞋内底内表面和鞋内底外表面的多个开口,以部分地暴露第二鞋中底本体。作为非限制性示例,鞋内底可以界定布置在鞋底鞋跟部分的第一开口和布置在鞋底鞋前部部分的第二开口。

在一个实施方案中,第二鞋中底本体包括主本体部分、从主本体部分延伸并延伸到第一开口中的第一本体突出部、以及从主本体部分延伸并延伸到第二开口中的第二本体突出部。在一个实施方案中,第一本体突出部和第二本体突出部与鞋内底内表面齐平。第一本体突出部和第二本体突出部中的每一个具有分别经由第一开口和第二开口暴露的顶部突出表面。顶部突出表面可以被纹理化以为穿着者提供触觉反馈。第一本体突出部可以具有与第一开口的形状大体上相似的形状,以允许第一本体突出部由第一开口接纳。第二本体突出部可以具有与第二开口的形状大体上相似的形状,以允许第二本体突出部由第二开口接纳。第一开口的形状可以与第二开口的形状不同。第一鞋中底本体可以界定延伸到面向地面的表面中的多个沟槽。作为非限制性示例,沟槽以交错图案布置。第二鞋中底本体界定最外周界。第二鞋中底本体还可以包括围绕最外周界布置的凹槽。

鞋底结构可以与鞋面组合。鞋面联接到鞋底结构。鞋面包括主鞋面部分、鞋前部外侧部分和鞋前部内侧部分。在一个实施方案中,主鞋面部分将鞋前部外侧部分和鞋前部内侧部分互连。主鞋面部分包括第一鞋面材料。鞋前部外侧部分和鞋前部内侧部分各自包括第二鞋面材料。第一鞋面材料具有第一弹性模量。第二鞋面材料具有第二弹性模量。第二弹性模量可以大于第一弹性模量。

在一个实施方案中,鞋底结构具有鞋底鞋前部部分、鞋底鞋跟部分和位于鞋底鞋前部部分和鞋底鞋跟部分之间的鞋底鞋中部部分。主鞋面部分界定最前(foremost)主端部。主鞋面部分界定与最前主端部相反的最后(rearmost)主端部。主鞋面部分的最前主端部可以固定到鞋底结构的鞋底鞋前部部分。主鞋面部分的最后主端部可以固定到鞋底结构的鞋底鞋跟部分。

在一个实施方案中,鞋面界定最前鞋面端部和与最前鞋面端部相反的最后鞋面端部。在一个实施方案中,鞋底结构包括鞋跟凸起(bump),鞋跟凸起从第一鞋中底本体远离最前鞋面端部延伸,使得鞋跟凸起延伸超过最后鞋面端部。鞋跟凸起界定上部凸起表面、下部凸起表面和顶点(apex),上部凸起表面和下部凸起表面在顶点处会合。在一个实施方案中,鞋底结构还包括至少部分地覆盖面向地面表面的发泡橡胶层。第二鞋中底本体界定鞋中底外表面。第二鞋中底本体界定与鞋中底外表面相反的鞋中底内表面。鞋底结构可以包括部分地覆盖鞋中底外表面的发泡橡胶层。第二鞋中底本体包括鞋中底鞋跟部分、鞋中底鞋前部部分以及在鞋中底鞋跟部分和鞋中底鞋前部部分之间的鞋中底鞋中部部分。鞋中底鞋跟部分可以具有拱起(camber)。第二鞋中底本体可以沿鞋中底鞋中部部分和鞋中底鞋前部部分成锥形,使得第二鞋中底本体的宽度从鞋中底鞋中部部分朝向鞋中底鞋前部部分减小。

本公开还描述了一种鞋类物品。鞋类物品包括鞋面和联接至鞋面的鞋底结构。鞋底结构包括第一鞋中底本体,第一鞋中底本体界定面向地面的表面和与面向地面的表面相反的面向脚的表面。第一鞋中底本体包括第一鞋中底材料,第一鞋中底材料具有第一硬度。鞋底结构还包括第二鞋中底本体,第二鞋中底本体延伸穿过第一鞋中底本体。这样,第二鞋中底本体延伸超过第一鞋中底本体的面向地面的表面。第二鞋中底本体包括第二鞋中底材料,第二鞋中底材料具有第二硬度。第一硬度大于第二硬度。作为非限制性示例,第一硬度在askerc型硬度计标度上比第二硬度大10至15个单位。鞋底结构具有鞋底鞋前部部分、鞋底鞋跟部分和位于鞋底鞋前部部分和鞋底鞋跟部分之间的鞋底鞋中部部分。第二鞋中底本体沿鞋底鞋前部部分、鞋底鞋跟部分和鞋底鞋中部部分具有可变高度。在一个实施方案中,第二鞋中底本体在鞋底鞋跟部分处具有最大高度。第二鞋中底本体的可变高度可以朝向鞋底鞋中部部分成锥形。因此,该可变高度从鞋底鞋跟部分朝向鞋底鞋中部部分减小。第二鞋中底本体界定鞋中底内表面和与鞋中底内表面相反的鞋中底外表面。第二鞋中底本体的最大突出距离是被界定在鞋底鞋跟部分处的从第一鞋中底本体的面向地面的表面到第二鞋中底本体的鞋中底外表面的距离。该最大突出距离可以是约3毫米。

在一个实施方案中,鞋底结构还包括布置在第一鞋中底本体和第二鞋中底本体之上的鞋内底。鞋内底界定鞋内底内表面和鞋内底外表面。鞋内底内表面背离第一鞋中底本体。鞋内底外表面面向第一鞋中底本体。鞋内底可以界定延伸穿过鞋内底内表面和鞋内底外表面的多个开口,以部分地暴露第二鞋中底本体。作为非限制性示例,鞋内底界定布置在鞋底鞋跟部分的第一开口和布置在鞋底鞋前部部分的第二开口。

在一个实施方案中,第二鞋中底本体包括主本体部分、从主本体部分延伸并延伸到第一开口中的第一本体突出部、以及从主本体部分延伸并延伸到第二开口中的第二本体突出部。在一个实施方案中,第一本体突出部和第二本体突出部与鞋内底内表面齐平。第一本体突出部和第二本体突出部中的每一个具有分别经由第一开口和第二开口暴露的顶部突出表面。顶部突出表面可以被纹理化以为穿着者提供触觉反馈。第一本体突出部可以具有与第一开口的形状大体上相似的形状,以允许第一本体突出部由第一开口接纳。第二本体突出部可以具有与第二开口的形状大体上相似的形状,以允许第二本体突出部由第二开口接纳。第一开口的形状可以与第二开口的形状不同。在一个实施方案中,第一鞋中底本体界定延伸到面向地面的表面中的多个沟槽。作为非限制性示例,沟槽以交错图案布置。第二鞋中底本体界定最外周界。第二鞋中底本体还可以包括围绕最外周界布置的凹槽。

在一个实施方案中,鞋面联接到鞋底结构,并包括主鞋面部分、鞋前部外侧部分和鞋前部内侧部分。主鞋面部分将鞋前部外侧部分和鞋前部内侧部分互连。主鞋面部分包括第一鞋面材料。鞋前部外侧部分和鞋前部内侧部分各自包括第二鞋面材料。第一鞋面材料具有第一弹性模量,并且第二鞋面材料具有第二弹性模量。第二弹性模量可以大于第一弹性模量。

在一个实施方案中,鞋底结构具有鞋底鞋前部部分、鞋底鞋跟部分和位于鞋底鞋前部部分和鞋底鞋跟部分之间的鞋底鞋中部部分。主鞋面部分界定最前主端部和与最前主端部相反的最后主端部。主鞋面部分的最前主端部可以固定到鞋底结构的鞋底鞋前部部分。主鞋面部分的最后主端部可以固定到鞋底结构的鞋底鞋跟部分。鞋面界定最前鞋面端部和与最前鞋面端部相反的最后鞋面端部。

在一个实施方案中,鞋底结构包括鞋跟凸起,鞋跟凸起从第一鞋中底本体远离最前鞋面端部延伸,使得鞋跟凸起延伸超过最后鞋面端部。鞋跟凸起界定上部凸起表面、下部凸起表面和顶点,上部凸起表面和下凸起表面在顶点处会合。在一个实施方案中,鞋类物品可以包括至少部分地覆盖面向地面的表面的发泡橡胶层。

在一个实施方案中,第二鞋中底本体界定鞋中底外表面和与鞋中底外表面相反的鞋中底内表面。鞋底结构还包括部分地覆盖鞋中底外表面的发泡橡胶层。第二鞋中底本体包括鞋中底鞋跟部分、鞋中底鞋前部部分以及鞋中底鞋跟部分和鞋中底鞋前部部分之间的鞋中底鞋中部部分。在一个实施方案中,鞋中底鞋跟部分具有拱起。第二鞋中底本体可以沿鞋中底鞋中部部分和鞋中底鞋前部部分成锥形,使得第二鞋中底本体的宽度从鞋中底鞋中部部分朝向鞋中底鞋前部部分减小。

当结合附图理解时,根据以下对实施本教导的模式的详细描述,本教导的上述特征和优点以及其它特征和优点将变得明显。

“一个(a)”、“一个(an)”、“该(the)”、“至少一个”和“一个或更多个”可互换使用,以指示存在项中的至少一个项。除非上下文清楚地指出,否则可以存在多个这样的项。除非在上下文中明确或清楚地指出,否则在本说明书(包括所附权利要求书)中的参数(例如,量或条件)的所有数值应当被理解为在所有情况下均由术语“约”修饰,不管“约”是否实际出现在该数值之前。“约”表示所述的数值允许一些轻微的不精确性(有些靠近该值的准确性;大约或适度地接近于该值;几乎)。如果“约”所提供的不精确性在本领域中没有以这种普通含义被理解,那么本文所用的“约”至少表示可能由测量和使用这些参数的普通方法引起的变化。另外,范围的公开应当被理解为具体公开了该范围内的所有值和进一步划分的范围。

术语“包括(comprising)”、“包含(including)”和“具有(having)”是包含性的,并且因此指定所陈述的特征、步骤、操作、元件或部件的存在,但是不排除一个或更多个其它特征、步骤、操作、元件或部件的存在或添加。步骤、工艺和操作的顺序可以在可能的时候被改变,并且可以采用另外的或可选择的步骤。如在本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或”包括相关的所列项的任何一个和所有的组合。术语“任何”被理解为包括所引用项的任何可能组合,包括所引用项的“任何一个”。术语“任何”被理解为包括所附权利要求的所引用权利要求的任何可能组合,包括所引用权利要求的“任何一个”。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将认识到诸如“上方”、“下方”、“向上”、“向下”、“顶部”、“底部”等术语相对于附图描述性地被使用,并且不代表对权利要求所界定的本发明范围的限制。本文示例性地公开的本发明可以在没有本文中未具体公开的任何元件的情况下实施。

为了一致性和方便起见,在对应于图示的实施方案的全部的本详细描述中使用了方向性形容词。如在全部的本详细描述中以及在权利要求中使用的术语“纵向”是指延伸部件(例如,鞋面或鞋底结构)的长度的方向。在一些情况下,纵向方向可以从部件的鞋前部部分延伸至鞋跟部分。此外,如在整个本详细描述中和在权利要求中使用的术语“横向”是指沿部件的宽度延伸的方向。换言之,横向方向可以在部件的内侧面和外侧面之间延伸。此外,如在整个本详细描述中和在权利要求中使用的术语“竖直”是指大致垂直于横向方向和纵向方向的方向。例如,在物品平放在地表面上的情况下,竖直方向可以从地表面向上延伸。另外地,术语“内”是指物品的更靠近物品的内部或在物品被穿着时更靠近脚而设置的部分。同样,术语“外”是指物品的更远离物品的内部或脚而设置的部分。因此,例如,部件的内表面布置成比部件的外表面更靠近物品的内部。本详细描述利用这些方向形容词来描述物品和物品的各个部件,包括鞋面、鞋中底结构和/或外鞋底结构。

参考附图,其中在所有视图中相同的参考编号表示相同的部件,图1-6示出了用于鞋类物品11的鞋底结构10。如下面所讨论的,鞋底结构10的部件的几何形状促进在穿着者的踏步期间从鞋跟到鞋前部的适当过渡。鞋底结构10提供附着摩擦力、赋予稳定性并限制各种脚运动,并且包括第一鞋中底本体12,其界定面向地面的表面14和与面向地面的表面14相反的面向脚的表面16。在一个实施方案中,鞋底结构10可以包括附着摩擦力元件15。附着摩擦力元件15可以整体形成为第一鞋中底本体12的一部分,或者可以附接到第一鞋中底本体12,或者可以与第一鞋中底本体12下方的另一板一起形成或者附接到第一鞋中底本体12下方的另一板。附着摩擦力元件15在第一鞋中底本体12的面向地面的表面14下方突出。在一个实施方案中,附着摩擦力元件可以包括防滑钉或鞋钉。

第一鞋中底本体12的面向脚的表面16直接地支撑脚或通过覆盖的鞋内底层间接地支撑脚。第一鞋中底本体12包括第一鞋中底材料。换句话说,第一鞋中底本体12全部或部分由第一鞋中底材料制成。该第一鞋中底材料可以是例如聚合物泡沫或其它适当耐用的材料,例如热塑性塑料。作为非限制性实例,该第一鞋中底材料可至少部分地包括乙烯乙酸乙烯酯(eva)。作为非限制性示例,该第一鞋中底材料可以是60%eva和40%橡胶,以最小化第一鞋中底本体12的重量。在一个实施方案中,第一鞋中底材料是以商标出售的聚合物泡沫。与所使用的特定材料无关,第一鞋中底材料具有特定硬度,在本公开中,该硬度被称为第一硬度。在本公开中,术语“硬度”是指当向固体物质施加压缩力时,该固体物质对各种永久形状变化的抵抗力的量度。本公开中提到的材料是用askerc型硬度计标度测量的。

在所示的实施方案中,第一鞋中底本体12是单个整体部件,但是在其它实施方案中可以是多个互连部件。例如,面向脚的表面16和相反的面向地面的表面14可以在模制或以其它方式形成时预先形成有一定量的曲率和厚度变化,以便提供成形的鞋床和/或增加的厚度,以用于在需要的区域中加强。例如,第一鞋中底本体12可以具有弯曲的(curved)或异形(contoured)的几何形状,其可以类似于脚的下部轮廓。例如,第一鞋中底本体12可具有朝向任何覆盖层(例如,鞋面30)向上倾斜的异形的周界。

鞋底结构10还包括延伸穿过第一鞋中底本体12的第二鞋中底本体18。这样,第二鞋中底本体延伸超过第一鞋中底本体12的面向地面的表面14。第二鞋中底本体18包括第二鞋中底材料。换句话说,第二鞋中底本体18全部或部分地由第二鞋中底材料制成。该第二鞋中底可以是聚合物泡沫材料,聚合物泡沫材料在行走、跑步及其它步行活动期间减弱地面反作用力(即,提供缓冲)。第二鞋中底材料可以是注射的聚氨酯泡沫。作为非限制性示例,该第二鞋中底材料可以是热塑性聚氨酯泡沫,其在行走、跑步和其它步行活动期间减弱鞋跟着地的影响,并帮助穿着者将其重量从脚跟转移到跖骨球和脚趾上以用于蹬离。该第二鞋中底材料具有第二硬度,第二硬度小于第一鞋中底材料的第一硬度(上面描述的)。换句话说,第一鞋中底材料的第一硬度大于第二鞋中底材料的第二硬度,以便在行走、跑步和其它步行活动期间提高和/或校正穿着者的踏步(包括从鞋跟着地过渡到鞋前部着地)。特别地,在askerc型硬度计标度上第一硬度比第二硬度大10至15个单位,以便增强和/或校正鞋类物品11的穿着者的踏步。此外,在一个或更多个实施方案中,在askerc型硬度计标度上第一硬度可以比第二硬度大15至25个单位,以便增强和/或校正鞋类物品11的穿着者的踏步。

鞋底结构10可分为鞋底鞋前部部分20、鞋底鞋中部部分22和鞋底鞋跟部分24。鞋底鞋中部部分位于鞋底鞋跟部分24和鞋底鞋前部部分20之间。鞋底鞋前部部分20可以大致上与脚趾和将跖骨与趾骨连接在一起的关节相关联。鞋底鞋中部部分22可以大致上与脚的脚弓相关联。鞋底鞋跟部分24可以大致上与脚的包括跟骨的脚跟相关联。此外,鞋底结构10可以包括鞋底外侧面26和鞋底内侧面28。特别地,鞋底外侧面26和鞋底内侧面28可以是鞋底结构10的相反的侧面。此外,鞋底外侧面26和鞋底内侧面28二者可以延伸经过鞋底鞋前部部分20、鞋底鞋中部部分22和鞋底鞋跟部分24。如本文中所使用的,鞋类物品11的部件的外侧面(lateralside),包括鞋底外侧面26,是与人的脚的外侧区域(outsidearea)相对应的侧面(即,更靠近穿着者第五脚趾的侧面)。第五个脚趾通常被称为小脚趾。用于鞋类物品的部件的内侧面(medialside),包括鞋底内侧面28,是与人脚的内侧区域(insidearea)相对应的侧面(即,更靠近穿着者脚的拇趾的侧面)。拇趾通常被称为大脚趾。鞋底外侧面26和鞋底内侧面28两者从鞋底结构10的外围的最前扩展部25延伸到最后扩展部27。

鞋类物品11还包括鞋面30,鞋面30联接到鞋底结构10。特别地,鞋面30可以具有任何设计、形状、大小和/或颜色。例如,在鞋类物品11是篮球鞋的实施方案中,鞋面30可以是被成形为在脚踝上提供高支撑的高帮鞋面(hightopupper)。在鞋类物品11是跑步鞋或高尔夫鞋的实施方案中,鞋面30可以是低帮鞋面(lowtopupper)。在一些实施方案中,鞋面30包括踝部开口31,该踝部开口31为脚进入鞋面30的内部腔提供入口。在一些实施方案中,鞋面30还可以包括鞋舌33,该鞋舌33横跨脚的脚背提供缓冲和支撑。一些实施方案可以包括紧固设置,紧固设置包括但不限于:鞋带、缆线、条带、纽扣、拉链以及本领域已知的用于紧固物品的任何其它设置。在一些实施方案中,鞋带35可以应用于鞋面30的紧固区域。

一些实施方案可以包括在脚下方延伸从而在脚的一些区处提供360度覆盖的鞋面30。然而,其它实施方案不必包括在脚下方延伸的鞋面。在其它实施方案中,例如,鞋面30可具有与鞋底结构和/或斯创贝尔(strobel)或鞋内衬垫(sockliner)连结在一起的下周界。

具体参考图1、图4和图5,鞋面30包括主鞋面部分32、鞋前部外侧部分34和鞋前部内侧部分36。主鞋面部分32将鞋前部外侧部分34和鞋前部内侧部分36互连。主鞋面部分32包括第一鞋面材料。换句话说,主鞋面部分32全部或部分地由第一鞋面材料制成。第一鞋面材料可以是具有有限的(或几乎没有)弹性的熔融聚合物材料。鞋前部外侧部分34和鞋前部内侧部分36各自包括第二鞋面材料。换句话说,鞋前部外侧部分34和鞋前部内侧部分36各自全部或部分地由第二鞋面材料制成。第二鞋面材料是能够为鞋面30提供弹性的聚合物网状材料。作为非限制性实例,第二鞋面材料可以是编结结构、针织(例如经编)结构或编织结构。不管采用何种特定材料,第一鞋面材料具有第一弹性模量,并且第二鞋面材料具有小于第一弹性模量的第二弹性模量。换句话说,第一鞋面材料的第一弹性模量大于第二鞋面材料的第二弹性模量,以便最大化沿鞋类物品11的纵向方向的刚度,同时允许沿外侧-内侧方向的柔性,从而增强穿着者在行走、跑步和其它步行活动期间的踏步。鞋底结构10的纵向方向沿鞋底结构10的长度延伸,例如,从鞋底结构10的鞋底鞋前部部分20延伸到鞋底鞋跟部分24。术语“向前”用于指从鞋底鞋跟部分24朝向鞋底鞋前部部分20的大致方向,并且术语“向后”用于指相反的方向,即从鞋底鞋前部部分20朝向鞋底鞋跟部分24的方向。

继续参考图1、图4和图5,主鞋面部分32界定最前主端部38和与最前主端部38相反的最后主端部40。主鞋面部分32的最前主端部38固定至鞋底结构10的鞋底鞋前部部分20,并且主鞋面部分32的最后主端部40固定至鞋底结构10的鞋底鞋跟部分24,以便形成具有有限弹性或没有弹性的锁定(lockout)鞋面部分。该锁定鞋面部分是非拉伸区域,而鞋前部外侧部分34和鞋前部内侧部分36是拉伸区域,拉伸区域为鞋底结构10的外侧-内侧方向提供需要程度的弹性、支撑和/或舒适度。鞋前部外侧部分34、鞋前部内侧部分36和主鞋面部分32可提供尺寸变化(例如,厚度)和/或透过性(例如,透气性)特性。

具体参考图1、图2、图4和图5,第二鞋中底本体18界定鞋中底内表面42和与鞋中底内表面42相反的鞋中底外表面44。第二鞋中底本体18沿鞋底鞋前部部分20、鞋底鞋跟部分24和鞋底鞋中部部分22具有可变高度sh(图2)。可变高度sh是从鞋中底内表面42到鞋中底外表面44的距离。第二鞋中底本体18在鞋底鞋跟部分24处具有最大高度mh。第二鞋中底本体18的可变高度sh朝向鞋底鞋中部部分22成锥形。这样,该可变高度sh从鞋底鞋跟部分24朝向鞋底鞋中部部分22减小。第二鞋中底本体18的最大突出距离pd(图1)是被界定在鞋底鞋跟部分24处的从第一鞋中底本体12的面向地面的表面14到第二鞋中底本体18的鞋中底外表面44的距离。在所示的实施方案中,该最大突出距离pd是约3毫米,以便减弱行走、跑步和其它步行活动期间鞋跟着地的影响。在其它实施方案中,最大突出距离可以与3毫米不同。

参考图2,鞋底结构10还包括布置在第一鞋中底本体12和第二鞋中底本体18上的鞋内底46。为了将鞋底结构10固定到鞋面30,鞋内底46可以连结(例如,缝合或胶合)到鞋面30的下部分。可选地,鞋内底46可以是插入式的(drop-in)、可选择性地移除的部件。鞋面30也可以缝合或结合到第一鞋中底本体16。鞋内底46界定鞋内底内表面48和与鞋内底内表面48相反的鞋内底外表面50。鞋内底内表面48背离第一鞋中底本体12。鞋内底外表面50面向第一鞋中底本体12。鞋内底46界定多个开口52a、52b,该多个开口52a、52b延伸穿过鞋内底内表面48和鞋内底外表面50,以部分地暴露第二鞋中底本体18。作为非限制性示例,鞋内底46界定布置在鞋底鞋跟部分24处的第一开口52a和布置在鞋底鞋前部部分20处的第二开口52b。

具体参考图2和图6,第二鞋中底本体18包括主本体部分54、从主本体部分54延伸并延伸进入第一开口52a的第一本体突出部56、以及从主本体部分54延伸并延伸进入第二开口52b的第二本体突出部58。应当理解,图6-8示出了与图1-5所示的鞋底结构(鞋底结构20用于右脚)相比,用于另一只脚(左脚)的鞋底结构。然而,用于每只脚的鞋类物品是彼此的镜像,并且相同的部件用相同的参考编号标识。在所示的实施方案中,第一本体突出部56和第二本体突出部58与鞋内底内表面48齐平,以最大化舒适度。在本公开中,术语“齐平”是指当没有载荷施加到鞋底结构10并考虑到制造容差时,鞋内底内表面48与第一本体突出部56和第二本体突出部58大体上齐平。因此,第一本体突出部56和第二本体突出部58不一定与鞋内底内表面48完全齐平。在本教导范围内的其它实施方案中,第一本体突出部56和第二本体突出部58不需要与鞋内底内表面48齐平,而是可以在鞋内底内表面48上方延伸。

第一本体突出部56和第二本体突出部58中的每一个具有分别经由第一开口52a和第二开口52b暴露的顶部突出表面60。顶部突出表面60被纹理化以为穿着者提供触觉反馈。作为非限制性示例,第一本体突出部56和第二本体突出部58的每个顶部突出表面60的纹理包括凸起部分62和波纹状通道64。第一本体突出部56具有与第一开口52a的形状大体相似的形状,以允许第一本体突出部56由第一开口52a接纳。第二本体突出部58具有与第二开口52b的形状大体相似的形状,以允许第二本体突出部58由第二开口52b接纳。此外,第一开口52c的形状不同于第二开口52b的形状,以在鞋跟着地和鞋前部着地期间为穿着者提供不同的触觉反馈。第一开口52a和第二开口52b的形状以及第一本体突出部56和第二本体突出部58的对应的形状一起大致上对应于脚踏步期间脚的相对高载荷的区域。

具体参考图3,第一鞋中底本体12界定多个沟槽66,该多个沟槽66延伸到面向地面的表面14中,以为第一鞋中底本体12提供柔性。在本公开中,术语“沟槽”是指能够在穿着者的踏步期间改变形状(例如,扩大)以为第一鞋中底本体12提供柔性的凹槽或通道。由沟槽66提供的增强的柔性有助于穿着者在通过鞋前部的运动期间的踏步。沟槽66以交错图案布置,但不必彼此连接。然而,可设想的是,界定交错图案的沟槽66可以彼此连接。沟槽66的交错图案也使第一鞋中底本体12的柔性最大化。此外,第二鞋中底本体18界定最外周界68,并且包括沿最外周界6布置的凹槽70。凹槽70在第一鞋中底本体12和第二鞋中底本体18之间提供柔性,从而更好地实现通过第二鞋中底本体18为脚反馈地面反作用力。

具体参考图2、图3和图6,第二鞋中底本体18包括鞋中底鞋跟部分76、鞋中底鞋前部部分78以及鞋中底鞋跟部分76和鞋中底鞋前部部分78之间的鞋中底鞋中部部分80。鞋中底鞋跟部分76具有拱起。如本文中所使用的,术语“拱起(camber)”表示凸形形状。这样,第二鞋中底本体18的鞋中底外表面44在鞋中底鞋跟部分76处在纵向方向和横向方向上都具有凸形形状。如上面所讨论的,第二鞋中底本体18在鞋中底鞋跟部分76处界定从第一鞋中底本体12的面向地面的表面14到第二鞋中底本体18的鞋中底外表面44的最大突出距离pd。约3毫米的最大突出距离pd和鞋中底鞋跟部分76处的第二鞋中底本体18的拱起减弱了穿着者踏步期间鞋跟着地的影响。此外,第二鞋中底本体18沿鞋中底鞋中部部分80和鞋中底鞋前部部分78成锥形,使得第二鞋中底本体18的宽度mw从鞋中底鞋中部部分80朝向鞋中底鞋前部部分78减小,以帮助穿着者在脚朝向跖骨球和大脚趾过渡以用于最终蹬离时从较窄的支撑结构过渡到较宽的支撑结构。因此,第二鞋中底本体18的几何形状(相对于第一鞋中底本体12布置)促进在穿着者的踏步期间从鞋跟到鞋前部的适当过渡。第二鞋中底本体18在鞋前部部分中的鞋中底外表面44处也是凸形的,并且在鞋跟部分和鞋前部部分中在横向方向上是凸形的,所有这些提高了触觉反馈和脚位置的感知。

参考图1、图2和图5,鞋底结构10包括从第一鞋中底本体12远离最前主端部38延伸的鞋跟凸起82。这样,鞋跟凸起82延伸超过最后主端部40,以允许使用者通过凭借鞋跟凸起82向下推动鞋底结构10(例如通过用另一只脚上的鞋类物品或者用另一只脚本身推动鞋跟凸起82)来从脚上移除鞋类物品11。鞋跟凸起82界定上部凸形表面84、下部凸形表面86和顶点88,上部凸形表面84和下部凸形表面86在顶点88处会合。顶点88可以是鞋底结构10的最后扩展部27。

参考图8,可以在第一鞋中底本体12的高磨损区域中添加一个或更多个发泡橡胶层98。具体地,一个或更多个发泡橡胶层98可以全部或部分地覆盖第一鞋中底本体12的面向地面的表面14,以便最大化鞋底结构10的使用寿命。作为非限制性示例,仅第一鞋中底本体12的面向地面的表面14的高磨损区域可以覆盖有发泡橡胶层98。发泡橡胶层98可以全部或部分地由碳橡胶制成。碳橡胶是添加了碳的合成橡胶。不管使用何种特定材料,发泡橡胶层98可以由具有相对较高橡胶含量的材料和/或其它添加剂形成,以增加这些材料的硬度和耐磨性。一个或更多个发泡橡胶层98可以全部或部分地覆盖第二鞋中底本体18的鞋中底外表面72。例如,仅鞋中底外表面72的高磨损区域可以覆盖发泡橡胶层98。

虽然已经详细描述了用于实施本教导的许多方面的数种模式,但是熟悉这些教导所涉及的领域的技术人员将认识到在所附权利要求的范围内实施本教导的各种可选方面。意图是,在以上描述中包含的或在附图中示出的所有内容应仅视为说明性的而非限制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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