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两用功能的新型休闲鞋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781058发布日期:2018-10-30 21:33阅读:39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两用鞋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具有两用功能的新型休闲鞋。



背景技术:

鞋,是人们不可缺少的生活用品,由于鞋的制作材料、式样、用途越来越多,鞋的种类也开始丰富起来。每种鞋都有其各自的功能,但功能用途单一,无法满足现代人群对使用便捷性和高性价比的要求,因此越来越多的两用鞋或多用鞋出现。

目前市场上所存在的对于室内室外两用鞋,目前还没有,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从室外进入室内后,为了保持室内的清洁,只能将鞋子脱掉换上室内用的鞋,这样做日复一日,使人感觉十分麻烦、非常不方便。

为了解决目前市场上所存在的缺点,急需改善两用鞋的技术,能够更好的进行室内室外行走,促进制鞋行业的发展。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两用功能的新型休闲鞋,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为了保持室内的清洁,只能将鞋子脱掉换上室内用的鞋,这样做日复一日,使人感觉十分麻烦、非常不方便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具有两用功能的新型休闲鞋,包括凉鞋外壳和休闲内鞋胆,所述凉鞋外壳内部安装有休闲内鞋胆,所述凉鞋外壳下方设置有凉鞋鞋底,且凉鞋鞋底底部固定有防滑槽,所述凉鞋鞋底上方前端固定有鞋头罩体,且凉鞋鞋底中部后方固定有连接带,所述凉鞋鞋底中部前方固定有固定带,且固定带上方外侧固定有卡头,所述凉鞋鞋底内部开设有与休闲内鞋胆相匹配的固定内槽。

优选的,所述凉鞋外壳和内部设置的休闲内鞋胆为可拆分结构。

优选的,所述凉鞋鞋底中部固定的连接带与固定带相匹配,同时连接带前端均匀开设有与卡头相匹配的固定孔。

优选的,所述凉鞋外壳底部设置的凉鞋鞋底和鞋头罩体为发泡塑料整体注塑而成,且凉鞋鞋底中部固定的连接带和固定带为透明橡胶材质。

优选的,所述休闲内鞋胆底部设置休闲鞋底与固定内槽相匹配,且休闲鞋底前端结构与凉鞋外壳前端设置的鞋头罩体结构相对应。

优选的,所述休闲内鞋胆由休闲鞋面和休闲鞋底共同组成,且休闲鞋面为保温软布材质构成,并且休闲内鞋胆下方设置的休闲鞋底为发泡塑料材质构成。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休闲凉鞋两用鞋,结构设置合理,采用凉鞋和休闲鞋进行可拆分或合并使用,不需要脱下鞋子就可进行室内室外运动,相互不影响,保持室内的清洁,同时采用可拆卸的连接带进行休闲鞋的固定,安装不容易脱落,能够更好的进行室内室外行走,促进制鞋行业的发展。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安装透视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结构休闲内鞋胆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结构凉鞋外壳示意图。

图中:1、凉鞋外壳,2、休闲内鞋胆,3、休闲鞋面,4、休闲鞋底,5、固定内槽,6、连接带,7、固定孔,8、鞋头罩体,9、凉鞋鞋底,10、卡头,11、固定带,12、防滑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具有两用功能的新型休闲鞋,包括凉鞋外壳1和休闲内鞋胆2,凉鞋外壳1内部安装有休闲内鞋胆2,凉鞋外壳1和内部设置的休闲内鞋胆2为可拆分结构,凉鞋鞋底9中部固定的连接带6与固定带11相匹配,同时连接带6前端均匀开设有与卡头10相匹配的固定孔7,凉鞋外壳1 底部设置的凉鞋鞋底9和鞋头罩体8为发泡塑料整体注塑而成,且凉鞋鞋底9中部固定的连接带6和固定带11为透明橡胶材质,凉鞋外壳1下方设置有凉鞋鞋底9,且凉鞋鞋底9底部固定有防滑槽12,凉鞋鞋底9上方前端固定有鞋头罩体8,且凉鞋鞋底9中部后方固定有连接带6,凉鞋鞋底9中部前方固定有固定带11,且固定带11上方外侧固定有卡头10,凉鞋鞋底9内部开设有与休闲内鞋胆2相匹配的固定内槽5,休闲内鞋胆2底部设置休闲鞋底4与固定内槽5相匹配,且休闲鞋底4前端结构与凉鞋外壳1前端设置的鞋头罩体8结构相对应,休闲内鞋胆2由休闲鞋面3和休闲鞋底4共同组成,且休闲鞋面3为保温软布材质构成,并且休闲内鞋胆2下方设置的休闲鞋底 4为发泡塑料材质构成。

工作原理:在使用该休闲凉鞋两用鞋时,首先在家里进行穿鞋使用,在室内时,将休闲内鞋胆2穿在脚上在室内进行运动,当需要到室外进行运动时,直接将休闲内鞋胆2装在凉鞋外壳1内部,将连接带6通过固定孔7扣在固定带11上端的卡头10,或直接将凉鞋外壳 1出当做沙滩鞋或凉拖使用,结构简单,加工方便,而具经济实用性,这就是该休闲凉鞋两用鞋工作的整个过程。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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