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杀菌功能的化妆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156591发布日期:2018-12-05 19:01阅读:132来源:国知局
一种具有杀菌功能的化妆筒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化妆领域,特别是指一种具有杀菌功能的化妆筒。



背景技术:

化妆筒,一般可以用于盛放化妆品。由于化妆品的使用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在频繁的打开和关闭中,具有杀菌功能的化妆筒中盛放的化妆品难免会沾染外界的细菌,给使用者带来了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杀菌功能的化妆筒。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具有杀菌功能的化妆筒,所述具有杀菌功能的化妆筒包括:筒体件,所述筒体件具有用于收容化妆品的收容空间;杀菌装置,所述杀菌装置安装于所述筒体件以对所述化妆品进行杀菌。

可选地,所述筒体件包括第一筒体和可拆卸地连接于所述第一筒体的第二筒体,所述收容空间设于所述第一筒体和所述第二筒体中的至少一个,所述杀菌装置安装于所述第一筒体。

可选地,所述第一筒体包括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和安装于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之间的支撑板,其中,所述第二筒体可拆卸地连接于所述第二部分,所述收容空间设于所述第一筒体的第二部分和所述第二筒体中的至少一个,所述杀菌装置安装于所述第一筒体的第一部分,所述支撑板用于供所述杀菌装置的杀菌媒介通过以进行杀菌。

可选地,所述支撑板上设有连通所述第一筒体的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一筒体的第二部分的连通孔,所述杀菌装置为紫外线杀菌装置。

可选地,所述第一筒体的第一部分包括本体和盖子,所述本体连接于所述盖子和所述第一筒体的第二部分之间,所述杀菌装置安装于所述盖子。

可选地,所述杀菌装置包括连接件,所述连接件包括连接主体、连接于所述连接主体的两端部的两第一连接部和连接于所述连接主体的一侧的第二连接部;所述盖子上设有两第一固定部和第二固定部;其中,两所述第一连接部固定于两所述第一固定部,所述第二连接部固定于所述第二固定部。

可选地,所述连接主体包括弧形部及连接于所述弧形部的一端并朝向所述弧形部的另一端延伸的波浪部,两所述第一连接部分别连接于所述弧形部的另一端和所述波浪部的靠近所述弧形部的另一端的一端。

可选地,所述盖子上还设有第一连接柱和长于所述第一连接柱的第二连接柱,所述本体上设有第一固定柱和短于所述第一固定柱的第二固定柱,其中,所述第一连接柱固定于所述第一固定柱,所述第二连接柱固定于所述第二固定柱。

可选地,所述第一筒体的第二部分的靠近所述第二筒体的一侧设有凸起,所述第二筒体的靠近所述第一筒体的第二部分的一侧设有凹槽,所述凸起卡入所述凹槽。

可选地,所述具有杀菌功能的化妆筒还包括按钮,所述按钮安装于所述盖子,所述按钮连接于所述杀菌装置,以供按压以启动或者关闭所述杀菌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提供的具有杀菌功能的化妆筒,可以通过安装于筒体的杀菌装置对盛放在筒体件的收容空间内的化妆品进行杀菌,即使化妆筒内的化妆品经历过了一段时间的使用,仍然能保证化妆筒中的化妆品的洁净度。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具有杀菌功能的化妆筒的立体组装图;

图2为图1中的具有杀菌功能的化妆筒的立体分解图;

图3为图1中的具有杀菌功能的化妆筒在另一视角下的立体组装图;

图4为图3中的具有杀菌功能的化妆筒的立体分解图;

图5为图4中的具有杀菌功能的化妆筒的盖子的立体图;

图6为图4中的具有杀菌功能的化妆筒的杀菌装置的立体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和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具有杀菌功能的化妆筒1,可以用于盛放化妆品。其中,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面霜、补水液、唇膏。

请参阅图2及图4,所述具有杀菌功能的化妆筒1包括:筒体件2和杀菌装置5。

所述筒体件2具有用于收容化妆品的收容空间20。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筒体件2大致呈中空的且横截面大致呈圆角三角形的柱体状,可以由两节筒体可拆卸地组成。所述筒体件2的材料可以是塑料或者金属。当然,所述筒体件2的结构、形状和材料不以此为限。

所述杀菌装置5安装于所述筒体件2以对所述化妆品进行杀菌。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杀菌装置5通过发出杀菌媒介到需要被杀菌的化妆品上,以进行杀菌。例如,所述杀菌装置5可以是紫外线杀菌装置,如紫外线灯,对应的,所述杀菌媒介是紫外线。当然,所述杀菌装置5的种类不以此为限。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提供的具有杀菌功能的化妆筒1,可以通过安装于筒体的杀菌装置5对盛放在筒体件2的收容空间20内的化妆品进行杀菌,即使具有杀菌功能的化妆筒1内的化妆品经历过了一段时间的使用,仍然能保证具有杀菌功能的化妆筒1中的化妆品的洁净度。

可选地,请继续参阅图2及图4,所述筒体件2包括第一筒体21和可拆卸地连接于所述第一筒体21的第二筒体22,所述收容空间20设于所述第一筒体21和所述第二筒体22中的至少一个,所述杀菌装置5安装于所述第一筒体21。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筒体21可以大致呈底部开口的且横截面为圆角三角形的柱体状,所述第二筒体22可以大致呈顶部开口的且横截面为圆角三角形的柱体状,所述第二筒体22的外侧可以设置凸起或者凹陷的装饰220,这样,所述装饰220可以增加握持时的摩擦力,便于打开所述第一筒体21。所述收容空间20可以由所述第一筒体21和所述第二筒体22共同形成,也可以仅设在所述第一筒体21上或者仅设在所述第二筒体22上。当然,所述第一筒体21和所述第二筒体22的形状不以此为限。这样,可以方便从具有杀菌功能的化妆筒1中取出化妆品。

可选地,请参阅图3,所述第一筒体21包括第一部分211、第二部分212和安装于所述第一部分211和所述第二部分212之间的支撑板213,其中,所述第二筒体22可拆卸地连接于所述第二部分212,所述收容空间20设于所述第一筒体21的第二部分212和所述第二筒体22中的至少一个,所述杀菌装置5安装于所述第一筒体21的第一部分211,所述支撑板213用于供所述杀菌装置5的杀菌媒介通过以进行杀菌。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部分211和所述第二部分212均大致呈底部开口的且横截面为圆角三角形的柱体状。所述第二部分212的靠近所述第二筒体22的一侧设有凸起215,所述第二筒体22的靠近所述第一筒体21的第二部分212的一侧设有凹槽225,所述凸起215卡入所述凹槽225。当然,所述第一部分211和所述第二部分212的形状,以及所述第二筒体22可拆卸地连接于所述第二部分212的方式,均不以此为限。这样,杀菌装置5既可以对化妆品进行杀菌,又不会妨碍到化妆品的取出。

可选地,所述支撑板213上设有连通所述第一筒体21的第一部分211和所述第一筒体21的第二部分212的连通孔(图未示),所述杀菌装置5为紫外线杀菌装置。这样,杀菌装置5发出的紫外线可以通过连通孔对化妆品进行杀菌。

可选地,请一并参阅图2和图4,所述第一筒体21的第一部分211包括本体216和盖子217,所述本体216连接于所述盖子217和所述第一筒体21的第二部分212之间,所述杀菌装置5安装于所述盖子217。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本体216和第一筒体21的第二部分212一体成型,所述本体216大致呈底部开口的且横截面为圆角三角形的柱体状。当然,所述本体216的形状,以及与所述第一筒体21的第二部分212的连接方式,均不以此为限。

可选地,请一并参阅图4至图6,所述杀菌装置5包括连接件50,所述连接件50包括连接主体500、连接于所述连接主体500的两端部的两第一连接部501和连接于所述连接主体500的一侧的第二连接部502;所述盖子217上设有两第一固定部213和第二固定部214;其中,两所述第一连接部501固定于两所述第一固定部213,所述第二连接部502固定于所述第二固定部214。可选地,所述第一连接部501和/所述第二连接部502可以通过螺钉可拆卸地固定于所述第一固定部213和/或所述第二固定部214,所述第一连接部501和/所述第二连接部502也可以通过胶水不可拆卸地固定于所述第一固定部213和/或所述第二固定部214。

可选地,请参阅图6,所述连接主体500包括弧形部503及连接于所述弧形部503的一端并朝向所述弧形部503的另一端延伸的波浪部504,两所述第一连接部501分别连接于所述弧形部503的另一端和所述波浪部504的靠近所述弧形部503的另一端的一端。这样,能保证所述杀菌装置5安装在所述盖子217上的稳定性。

可选地,请参阅图2及图5,所述盖子217上还设有第一连接柱218和长于所述第一连接柱218的第二连接柱219,所述本体216上设有第一固定柱261和短于所述第一固定柱261的第二固定柱262,其中,所述第一连接柱218固定于所述第一固定柱261,所述第二连接柱219固定于所述第二固定柱262。可选地,所述第一连接柱218和/所述第二连接柱219可以通过插入所述第一固定柱261和/或所述第二固定柱262以可拆卸地固定于所述第一固定柱261和/或所述第二固定柱262,所述第一连接柱218和/所述第二连接柱219也可以通过胶水不可拆卸地固定于所述第一固定柱261和/或所述第二固定柱262。这样,可以保证所述盖子217和所述本体216的连接的稳定性。

可选地,所述具有杀菌功能的化妆筒1还包括按钮(图未示意),所述按钮安装于所述盖子217的安装孔271,所述按钮连接于所述杀菌装置5,以供按压以启动或者关闭所述杀菌装置5。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按钮可以被按压以在第一状态和第二状态之间切换,当所述按钮处于第一状态时,所述杀菌装置5处于启动状态而进行杀菌,当所述按钮处于第二状态时,所述杀菌装置5处于关闭状态而停止杀菌。这样,可以根据需要对杀菌装置5进行控制,十分方便。

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行了描述,但是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仅是示意性的,而不是限制性的,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启示下,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宗旨和权利要求所保护的范围情况下,还可做出很多形式,这些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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