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体结构及双面对称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884076发布日期:2020-05-26 17:22阅读:475来源:国知局
包体结构及双面对称包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创作是关于一种包体结构,特别是关于一种运用错视的手法以产生立体视觉感的包体结构,其亦能因应使用需求而扩大或收合其容纳空间,并且应用该包体结构可进一步衍生另一种双面对称包。



背景技术:

习知包体(例如肩背包、手提包)通常是由前、左侧、右侧这三个特征面(或可称为布块、布面)连同一背面与一底面共同构成可放置物品的一容置空间,并且能依据设计需求增设一掀盖结构。

当架构习知包体的外型轮廓时,通常采用一般大众习惯且容易接受的对称形式,因对称形式会给予人们稳定、平衡的视觉感受。如图1a、图1b所示即为一种习知无掀盖结构的手提包01,其中图1a为手提包01未置物前呈一收合状态下的立体示意图,图1b为手提包01置物后呈一展开状态下的立体示意图。前特征面011与背面012的外型轮廓是相互对称,左侧特征面013及右侧特征面014的外型轮廓也是相互对称。透过这样的对称形式,当观看者自手提包01的左视角度(即yz平面)观之时,由于左侧特征面013会遮挡右侧特征面014,故仅可观看到左侧特征面013(如图1c);当观看者自前视角度(即xy平面)观之,由于前特征面011会遮挡背面012,故仅可观看到前特征面011(如图1d)。换言之,观看者从任何一单一视角(angleofview)来观看手提包01时,都只能够观看到单一个特征面的外观造型且不具深度。

倘若欲同时观看到手提包01两个以上的特征面时,观看者必须相对于手提包01改变其观看位置或角度以包含两个以上的视角,才能达成。举例而言,如图1e所示,若欲同时看到习知手提包01的前特征面011与其左特征面013,则观看者的视角就需相对于手提包01略为偏向左、前、上方角度来观看手提包01。

除此之外,为方便使用者能够依自身使用需求调节包体的容置空间,会形成一种具扩充及收合的结构。具体而言,如图1e所示的手提包01,沿着左侧特征面013、右侧特征面014与底面015的中央处具有一连续的折线017。如此一来,当使用者需要较大的空间收纳物品时,透过折线017可使前特征面011与背面012相对地远离移动,以展开容置空间018(如图1b);当无放置物品或需缩小空间时,亦可透过折线017使前特征面011与背面012相对地靠近移动,以收合容置空间018(如图1a)。

透过上述原理构成的传统包体,设计师虽然可于前特征面装饰着如花纹、几何线条等各式各样造型元素(如图1a、图1b)来吸引人们的目光,然而挂在墙面上、置于橱窗内展示时,或者实际使用的手提、肩背时,观看者从包体的前视角度观之时(如图1d所示xy平面),前特征面只能呈现单调且不具立体深度的平面外观,对用户或消费者的视觉刺激的效果相当有限。

有鉴于此,提供一种跳脱传统设计思维的包体结构,并能同时提供足够的置物的容纳空间,乃为业界待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创作的其中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包体结构,当从包体结构的前视角度观之时,包体结构的外型轮廓可产生一种具物体深度的立体错视(visualillusion)视觉效果,以欺骗视觉的方式让包体结构跳脱传统而更富趣味性,并且透过特殊的结构设计让用户可因应其使用需求来扩大或收合包体结构的容纳空间。

为达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创作的包体结构包含一第一特征面、一第二特征面及一底面。第一特征面定义为包体结构的一第一视面。第二特征面与第一特征面连接以及具有供包体结构展开或收合的一第一折线。底面与第一特征面及第二特征面邻接,并具有供包体结构展开或收合的一第二折线,其中第一折线与第二折线不相连接。

为达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创作的包体结构于其第一实施例中,更包含一非特征面,与第一特征面相对设置且与第二特征面连接。其中沿着第一折线折叠的该第二特征面其一部分界定为一折叠区域,且折叠区域为第一特征面所遮挡,而未被第一特征面遮挡的第二特征面定义为一第二视面,当自第一特征面以一前视角度观之时,第一视面与第二视面适可位于同一视觉平面。

为达上述第一实施例的目的,本实用新型创作的包体结构所具有的第一视面是为一前视面,且第二视面为一左侧视面或一右侧视面。

为达上述第一实施例的目的,本实用新型创作的包体结构所具有的第一特征面、第二特征面以及非特征面构成包体结构的一收纳空间且界定一袋口。

为达上述第一实施例的目的,本实用新型创作的包体结构更包含一限位区段,位于第一折线末端处的折叠区域被缝合成为限位区段。

为达上述第一实施例的目的,本实用新型创作的包体结构更包含与非特征面的一上缘连接的一掀盖结构,其中掀盖结构定义为一第三视面,其为一俯视面。

为达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创作的包体结构于其第二实施例中,更包含一非特征面及一扩充侧面。非特征面与第一特征面相对设置且与第二特征面局部邻接。扩充侧面连接在第二特征面与非特征面之间且具有一第三折线。其中沿着第一折线折叠的第二特征面其一部分界定为一折叠区域,折叠区域为该第一特征面所遮挡,而未被第一特征面遮挡的第二特征面定义为一第二视面,当自第一特征面以一前视角度观之时,第一视面与第二视面适可位于同一视觉平面。

为达上述第二实施例的目的,本实用新型创作的包体结构所具有的第一视面是为一前视面,且第二视面为一左侧视面或一右侧视面。

为达上述第二实施例的目的,本实用新型创作的包体结构所具有的第二特征面的一上缘区段与非特征面连接,第二特征面的一下缘区段与扩充侧面连接,其中非特征面、第一特征面、第二特征面以及扩充侧面共同构成包体结构的一收纳空间,并且第一特征面、第二特征面以及非特征面界定一袋口。

为达上述第二实施例的目的,本实用新型创作的包体结构更包含一限位区段,位于第一折线的一末端的折叠区域被缝合成为限位区段。

为达上述第二实施例的目的,本实用新型创作的包体结构更包含与非特征面的一上缘连接的一掀盖结构,其中掀盖结构定义为一第三视面,其为一俯视面。

本实用新型创作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双面对称包,其双面向均能对视觉产生富趣味性的立体错视的效果,使用者同样能因应其使用需求而扩大或收合双面对称包的容纳空间。

为达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创作的双面对称包其两面向均具有如上所述第一实施例或第二实施例的包体结构,其中双面对称包更包含一中间隔板。中间隔板,为双面对称包的对称中心,且中间隔板的每一表面适可定义为如上述第一实施例或第二实施例中所述的包体结构的非特征面。

为让上述目的、技术特征及优点能更明显易懂,下文是以较佳的实施例配合所附图式进行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图1a为习知手提包未置物前呈一收合状态下的立体示意图;

图1b为习知手提包置物后呈一展开状态下的立体示意图;

图1c为左视视角度观看习知手提包的示意图;

图1d为从前视角度观看习知手提包的示意图;

图1e为从左、前、上方角度观看习知手提包的示意图;

图2为从前、左、俯视角观看呈展开状态下的第一实施例的包体结构,并标示与三维空间的x、y、z坐标与投影几何的相对关系的示意图;

图3a是从“前视角”观看第一实施例的包体结构的示意图;

图3b以虚线与灰色区块示意图3a中被遮挡而无法直接观看到特征;

图3c为第一实施例的包体结构另具有滚边与二提把,且可选择性设有一掀盖结构或无掀盖结构的示意图;

图4a为从仰、左、前视角观看呈展开状态下的第一实施例的包体结构的示意图;

图4b至图4c以虚线与灰色区块表示第一实施例中被遮挡而无法直接观看到呈不被缝合状态下的“有折线”与“无折线”的侧面的示意图;

图5为从俯、前、右视角观看呈展开状态下的第一实施例的包体结构的示意图;

图6a为根据图2以示意限位区段缝合后的局部放大图;

图6b为根据图6a以示意限位区段缝合前的局部放大图;

图7a至图7b从不同的俯、前、左视角观看呈收合状态下的第一实施例的包体结构的示意图;

图8a至图8b以虚线与灰色区块表示第一实施例中被遮挡而无法直接观看到呈缝合状态下的“有折线”与“无折线”的侧面的示意图;

图9为第一实施例的另一变化态样呈现具有一第四视面的示意图;

图10a为从前、左、俯视角观看呈展开状态下的第二实施例的包体结构以及局部放大“次限位区段缝合后”的示意图;

图10b为根据图10a以呈现“次限位区段未缝前”的示意图;

图11为从仰、左、前视角观看呈展开状态下的第二实施例的包体结构的示意图;

图12为从俯、前、右视角观看呈展开状态下的第二实施例的包体结构的示意图;

图13为第三实施例的双面对称包的其中一态样的立体示意图,其以第一实施例的结构配置为基础;以及

图14为第三实施例的双面对称包的另一态样的立体示意图,其以第二实施例的结构配置为基础。

【符号说明】

01:手提包

011:前特征面

012:背面

013:左特征面

014:右特征面

015:底面

017:折线

018:容置空间

10、10’:包体结构

11:滚边

12:掀盖结构

20:双面对称包

21:中间隔板

100:第一特征面

101:第一底边

103:第一侧边

110:第一视面

131:左侧边

132:右侧边

200:第二特征面

201:第二底边

202:第二侧边

203:上缘区段

204:下缘区段

210:第一折线

220:第二视面

300:底面

310:第二折线

400:非特征面

401:上缘

440、440*:第三视面

500、500’:侧面

501:侧折线

550:第四视面

600、600’:收纳空间

700、700’:袋口

800:限位区段

900:扩充侧面

901:次限位区段

910:第三折线

a1、a2:面向

a1、a2:表面

d:折叠区域

f:前视角

r:后视角

ls:左视角

rs:右视角

t:俯视角

b:仰视角

g、g’前侧缘

h、h’:后侧缘

α:夹角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具体地描述根据本实用新型创作的具体实施例;惟,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创作的精神下,本实用新型创作尚可以多种不同形式的实施例来实践,不应将本实用新型创作保护范围解释为限于说明书所陈述者。另,上述实用新型创作内容中的各实施态样的技术内容亦可作为实施例的技术内容,或是作为实施例的可能变化态样。此外,以下所述的方位(如前、后、上、下、左、右、两侧、内、外等)是为相对方位,可依据包体结构的观看方位而定义。

为跳脱传统包体结构的“对称形式”的设计思维,本实用新型创作以一种独殊的“非对称形式”架构包体结构,尤其是当一观看者从“前视角”观看包体结构时,视觉会被欺骗而产生一种“立体错视(visualillusion)”的视觉效果,借此观看者看到的包体结构会像是从一幅画或一屏幕画面跳出般而富趣味性。原则上,以“前视角”观看本创作的包体结构可得到最佳错视效果,当然略为偏移前视角的其它角度以远观的方式也能达到相同视觉效果。

本实用新型创作的包体结构包含三种实施例,其均至少包含一第一特征面、一第二特征面、一底面以及一非特征面。原则上,非特征面代表包体的背面,当用户将包体结构背负于背部、肩上或手拿时,非特征面通常贴向身体这一侧(如第一、二实施例)。例外,非特征面具有不同的作用(如第三实施例),稍后会详加说明。

本实用新型创作的中第一特征面与第二特征面是产生“立体错视”视觉效果的主要技术特征,其表面上可具有图样、花纹、色彩等装饰性元素,或者可具有功能性的数个收纳袋,以下各实施例中将省略这些非主要的附加特征。此外,方便后续说明,统一界定方位为:观看者的水平视线垂直于包体结构的第一特征面界定为“前视角(frontview)”,而水平视线相对于前视角向左、右方向偏移90度分别为“左侧视角(leftsideview)”或“右侧视角(rightsideview)”,至于后视角(rearview)、俯视角(topview)与仰视角(bottomview)的方位界定,则依上述规则类推,不再赘述。

于本实用新型创作的第一实施例中,大致上图2、图4a至图4c、图5及图6a至图6b为包体结构呈展开状态下的示意图,而图7a至图7b为包体结构呈收合状态下的示意图。

于第一实施例中,包体结构共包含一第一特征面、一第二特征面、一底面、一非特征面以及侧面,详细技术内容依序说明如下:

如图2所示,第一特征面100定义为包体结构10的第一视面110,第二特征面200与第一特征面100连接以及具有供包体结构10展开或收合的一第一折线210。如图4a所示,底面300与第一特征面100及第二特征面200邻接,并具有供包体结构10展开或收合的一第二折线310,其中第一折线210与第二折线310不相连接。

如图5所示,第一实例的包体结构10更包含一非特征面400与一侧面500。非特征面400于使用时一般是贴向使用者身体一侧,为视觉不直接看到且少有或没有装饰性元素。非特征面400与第一特征面100相对设置且与第二特征面200、侧面500连接。此外,于图5中所示的非特征面400的一上缘401的位置处依设计需求可选择性连接有一掀盖结构,以构成如图3c的(2)所示的具掀盖结构12的包体结构。

如图5所示,侧面500与第二特征面200大致相对,且侧面500与第一特征面100、非特征面400连接,亦即第二特征面200与侧面500均介于该第一特征面100与非特征面400之间。需说明的是,有异于传统包体的对称设计思维,第二特征面200与侧面500的外型轮廓为不对称、不相同、不平行。另特别说明,第一实施例中的侧面可选择性具有一侧折线或不具侧折线。于上述示例的图2、图3a至图3b、图4a至图4b、图6a至图6b、图7a至图7b中,其意味着侧面500可具有一侧折线501,且侧折线501与第二折线310可相连接(见图4b);而图4c所示,为一侧面500’为不具有侧折线的态样。

综上所述,第一实施例的基本架构为:底面300是与第一特征面100、第二特征面200、非特征面400及侧面500(或侧面500’)共同连接,以形成包体结构10的一收纳空间600;第一特征面100、第二特征面200、非特征面400与侧面500(或侧面500’)的上缘共同界定一袋口700,亦即收纳空间600的上方开口为袋口700。

使用上,因底面300的第二折线310与第二特征面200的第一折线210彼此不相连接,故当展开或收合包体结构10时,第一折线210与第二折线310不会一起作动而是可分开作动。例如:第一阶段:欲放置东西时,先透过第一折线210展开上方袋口700;第二阶段:需增加整个收纳空间600的容量时,则当侧面500为具有侧折线501时(见图4b),第二折线310与侧折线501一起连动,以展开整个收纳空间;当侧面500’不具侧折线时(如图4c),则只需透过第二折线310以展开整个收纳空间。

此外,如果非特征面400的上缘401额外连接有掀盖结构12,则掀盖结构12可覆盖着袋口700,以防止收纳空间600内的物品掉出。

再者,上述两种型式的侧面500,500’(有侧折线或无侧折线)均可选择性“不被缝合”或“缝合”。如图4b至图4c所示为“不缝合的侧面”,使用者可自由地将侧面500,500’展开。如图8a、图8b所示为“缝合的侧面”,即于成品中侧面500,500’的前、后侧边缘的上部已被加以缝合,故侧面500,500’不会完全的展开。

上述侧面可选择性的“不被缝合”或“缝合”,是由生产制造者预先制定,而另一种更具弹性的作法是透过拉链结构。参图4a、图5,沿着底面300以及侧面500更可界定一前侧缘g与一后侧缘h,于前、后侧缘(g,h)之间可增设一拉链结构(图未绘示),借此使用者可以自行决定底面300以及侧面500为展开或不展开。具体而言,如不需要过大的收纳空间或欲收合整个包体结构,用户可将前、后侧缘(g,h)之间的拉链结构拉起闭合,则底面300以及侧面500就不会直接被展开,使用者只能透过第一折线210来展开上方袋口700。相反地,若前、后侧缘(g,h)之间的拉链结构为拉开时,底面300以及侧面500就可自由地被展开来,因此使用者不但能透过第一折线210来展开上方袋口700,也能透过第二折线310及/或侧折线501完全地展开整个收纳空间600。

本创作至少由第一、二特征面产生一种具物体深度的“立体错视”的视觉效果。关于第一实施例如何产生“立体错视”,具体配置于下面继续说明。

图2及图3b中以“灰色区块”示意出第一实施例的折叠区域的大致范围,沿着第一折线210折叠的第二特征面200其一部分界定为一折叠区域d。具体而言,第一折线210将第二特征面200不等分地划分成两个区域,沿着第一折线210折叠第二特征面200,其中第二特征面200的一部分会局部重叠可界定为一折叠区域d,且折叠区域d位于第一特征面100后面而被第一特征面100遮挡。如此一来,当包体结构于收合状态下(如图7a至图7b),任何角度都无法直接观看到折叠区域d;当包体结构于展开状态下,从前视角f(如图3a-3b)是无法直接观看到折叠区域d,但从略偏移前视角的其他角度(如图2、图4a)是可以看到折叠区域d。在此特别说明,因从图3a中的前视角f实际上是无法完全看到被第一特征面100遮挡的第一折线210以及折叠区域d,故于图3b中另以“虚线”以及“灰色区块”分别示意被遮挡而无法直接观看到的第一折线210以及折叠区域d。

参图3a、图7a至图7b,至于未被第一特征面100遮挡的第二特征面200则定义为一第二视面220,其在任何状态下均为视觉所及。特别是,不论包体结构10是展开或收合状态下,自第一特征面100以“前视角f”观之时,第一视面110与第二视面220适可位于同一视觉平面,即观看者同时可看到第一特征面100与部分的第二特征面200的外型轮廓。换言之,同一视觉平面上的第一视面110与第二视面220会对视觉产生一种立体错视的视觉效果。

参图3b与图6a至图6b,包体结构10更包含一限位区段800,位于第一折线210末端处的折叠区域d会被缝合成为限位区段800。具体而言,参图6b的限位区段缝合前的状态,第二特征面200的一第二底边201位于折叠区域d的范围将缝合一起。如此一来,因第二特征面200的下部无法自由地开展(见图6a),第一特征面100不会随着第二特征面200连动而过度地移位,进而造成包体结构变形。是故,第一视面110与第二视面220会随时保持在最佳的错视效果。

除此之外,如图3a所示,第一特征面100的一第一底边101以及第二特征面200的第二底边201各自朝外延伸构成一夹角α,其呈锐角较佳地介于15度至75度之间。进言之,第二特征面200的第二底边201相对于第一特征面100的第一底边101是向上翘,故包体结构放置地面或桌面上,第二底边201实际上不会碰触到地面或桌面。

再者,第一特征面100的一第一侧边103(即与第二特征面200连接的一边)与第二特征面200的一第二侧边202(即与非特征面400连接的一边)彼此不平行。若以透视学来解释,第一侧边103及第二侧边202各自朝上延伸会于一虚拟的消失点(vanishpoint,v.p.)交集。借此,“同一视觉平面”中的整体第二视面220对视觉会塑造出物体侧面的深度,故从前视角f观看包体结构时,观看者的视觉所感受是一种丰富且具立体透视感的景像(如图3a),而非一种无深度、单调的平面景像(如图1d)。

为使本实施例的包体结构10整体更具立体透视感,除了上述的第一、二底边101、201以及第一、二侧边103、202的结构配置外,更可配合一第三视面,亦即第一视面、第二视面以及第三视面这三视面一起出现于同一视觉平面上,借此包体结构10的整体产生更符合透视学的视觉效果。

图3a为“无掀盖结构”的一示例,非特征面400的高度尺寸可略为大于第一特征面100,故非特征面400的上方局部会些微突出于第一特征面100,使得非特征面400朝内的上方局部内表面为视觉可及并可界定为一第三视面440。亦即,从前视角f观之时,第一视面110、第二视面220以及第三视面440一起出现于同一视觉平面上。

图3c的(2)为“有掀盖结构”的另一示例,掀盖结构12是覆盖局部于第一特征面100上且可界定为一第三视面440*,亦即从前视角f观之时,第一视面110、第二视面220以及第三视面440*一起出现于同一视觉平面上。此外,也可观察到掀盖结构12的左、右两侧边131、132有向上沿伸交集于虚拟的消失点,整体更能产生如2点透视的视觉效果。

特别说明,上述所谓的“同一视觉平面”亦可用投影几何学来理解。具体来说,从“前视角f”观看包体结构10时,第一特征面100、局部的第二特征面200连同局部的非特征面400(或掀盖结构12)的外型轮廓相当于一起投射在一假想的“前投影平面”上,亦即“前投影平面”对应显示出第一视面100、第二视面220或第三视面440,440*。是故,观看者不需站在多个视角(如图2、图4a至图4c或图5),只需从前视角f就能看到包体结构产生出一丰富且具立体透视感的景像(如图3a)。

反观,一样从“前视角f”观看传统包体(如图1d),只有前布块(或称前布面)会投射在前投影面上,而左、右侧面布块或上、下布块却不会出现前投影面,故传统包体的前投影面只会呈现出前布块的无深度的单一平面景像。

于本创作中,第一视面为一前视面,第二视面可选择性为一左侧视面或一右侧视面,第三视面为一俯视面。如第一实施例的图3a所示,第一特征面100的第一视面110为前视面,第二特征面200是相对位于第一特征面100的“左侧”,故第二特征面200的第二视面220成为一左侧视面,即“同一视觉平面”上由前视面、左侧视面以及俯视面共同对视觉塑造出一立体透视的景像。另一方面,若第二特征面设计成相对位于第一特征面的“右侧”,则第二特征面200的第二视面成为右侧视面,故“同一视觉平面”上由前视面、右侧视面以及俯视面共同对视觉塑造出一立体透视的景像,与图3a所示的情况对称,就不另外以图式赘述。简言之,第一实施例基于说明的方便性,是将第二特征面200相对设置第一特征面100的左侧,而侧面500,500’相对设置第一特征面100的右侧,但不以图式揭露为限制。若将第二特征面200与侧面500,500’的布局位置相互对调,同样能产生上述的“立体错视”的视觉效果。

于第一实施例的另一变化态样中,可另增加一第四视面。如图9所示,原来右侧的侧面500可参照上述第二特征面200的结构配置,使局部侧面500也超于第一特征面100之外,故局部侧面500定义为具右侧视面的一第四视面550。因此,于前视角f观看时,“同一视觉平面”可由由前视面、左侧视面、右侧视面以及俯视面共同对视觉塑造出一立体透视的景像。

最后,如图3c所示,视觉可及的第一特征面100、第二特征面200、非特征面400、侧面500与掀盖结构12的外缘周围更可装饰有滚边11,滚边11较佳地为黑色或深色是且其该宽度较佳地介于0.1~6公分之间,以加强包体结构10的外型轮廓的视觉特点。借此,自前视角f观看包体结构10时,更加突显第一视面、第二视面、第三视面所造成的立体视觉感受,因而包体结构看起来更像是从一幅画或一屏幕画面中跳出般而富趣味性。

本创作的包体结构更具有一第二实施例,其中图10a至图10b与图11至图12为第二实施例的包体结构呈展开状态下的立体示意图。若第二实施例与第一实施例具有相同的结构特征,第二实施例中将直接引用第一实施例的组件符号;而两者的差异特征,于第二实施例中将以不同组件符号区分。第二实施例具体说明如下:

第一实施例的包体结构10相同,第二实施例的包体结构10’一样具有一第一特征面100、一第二特征面200、一底面300、一非特征面400以及一侧面500。简言之,参图10a、图11至图12,第一特征面100定义为第一视面110;第二特征面200具有第一折线210,且定义一折叠区域d与一第二视面220;底面300具有一第二折线310,其与第一折线210不相连接;非特征面400与第一特征面100相对设置,且非特征面400的一上缘可选择性连接有一掀盖结构;侧面500是与第二特征面200相对,且与第一特征面100、非特征面400连接;以及,位于第一折线210末端的折叠区域d被缝合成为一限位区段800。

相较于第一实施例,第二实施例的包体结构10’更具有一扩充侧面900及一第三折线910,其具体差异分述如下:

第一点差异:参图10a,第二特征面200的侧边邻近非特征面400可区分为一上缘区段203与一下缘区段204,其中上缘区段203与非特征面400局部邻接,下缘区段204与一扩充侧面900邻接。进而,由第一特征面100、第二特征面200的上部、非特征面400以及侧面500界定一袋口700。于本实例中,上缘区段203的长度较佳地短于与下缘区段204。

第二点差异:参图12,第二特征面200与扩充侧面900位于同一侧且大致上与侧面500相对设置,且扩充侧面900相对位于第二特征面200之后,底面300同时与第二特征面200及扩充侧面900邻接。进而,由第一特征面100、第二特征面200、扩充侧面900、非特征面400、侧面500及底面300共同构成包体结构10’的一收纳空间600’;由第一特征面100、第二特征面200、扩充侧面900、非特征面400、侧面500的上缘共同构成包体结构10’的袋口700’。

第三点差异:参图11,扩充侧面900具有一第三折线910,其与底面300的一第二折线310相连接。更详细而言,如同第一实施例,第二实施例的侧面也可选择性具有一侧折线或不具侧折线。但不同于第一实施例,当第二实施例中的侧面500具有侧折线501(如图10a),则侧折线501、第二折线310与第三折线910是可相连接;当第二实施例的侧面不具有侧折线时,只有第二折线310与第三折线910相连接。至于第二实施例中“有侧折线”或“无侧折线”的侧面的构成方式,与图4b、图4c的第一实施例的构成类似,故于第二实施例中不另外以图式表示。

承上,展开方式上,包体结构10’的两阶段为:于第一阶段中,透过第一折线210以展开包体结构10’的上方袋口700’与收纳空间600’的上部。于第二阶段中,若侧面500具有侧折线501,则透过相连接的第二折线310、第三折线910以及侧折线501,以展开扩大包体结构10’的收纳空间600’的下部;若无侧折线,则只需透过相连接的第二折线310、第三折线910就能展开扩大收纳空间600’的下部。因此,经由扩充侧面900的设置,第二实施例的收纳空间600’便可较第一实施例的收纳空间600有更大的容量。

第四点差异:参图10a,扩充侧面900的上端可选择性与非特征面400缝合,以形成一次限位区段901,其与限位区段800的作用相同,都是避免包体结构10’的变形。于本第二实施例中,收纳空间600’的容量大小可依据扩充侧面900的面积大小来制定,倘若扩充侧面900尺寸过大,一但扩充侧面900过度开展就会一并连动第二特征面200位移(如图10b未缝“次限位区段”),进而造成包体结构10’的变形,是故包体结构10’较佳地需具有次限位区段901。如此一来,第一特征面100的第一视面110与第二特征面200的第二视面220能有效处于同一视觉平面上。

另特别说明,如同第一实施例段落(具体实施方式第13段)所述,第二实施例的两种型式的侧面(有侧折线或无侧折线)亦可选择性“不被缝合”、或“缝合”。举例来说,第二实施例的侧面为“不缝合”时(如图10a、图12),使用者可自由地将侧面500展开;若侧面为“缝合”时(未绘图式),即于成品中侧面的前、后侧边缘的上部已被加以缝合,故侧面不会完全的展开。至于第二实施例“不缝合”或“缝合”的侧面的构成方式,与图4b、图4c、图8a、图8b的第一实施例的构成类似,故第二实施例中不再另外绘图表示。

承上述,如同第一实施例段落(具体实施方式第14段)所述,第二实施例同样可设有拉链结构。但与第一实施例略为不同在于,如第二实施例的图11、图12所示,沿着扩充侧面900、底面300以及侧面500更可界定一前侧缘g’与一后侧缘h’,于前、后侧缘(g’,h’)之间可增设有一拉链结构(图未绘示),借此使用者可以自行决定扩充侧面900、底面300以及侧面500为展开或不展开。具体而言,如不需要过大的收纳空间或欲收合整个包体结构,用户可将前、后侧缘(g’,h’)之间的拉链结构拉起闭合,则扩充侧面900、底面300以及侧面500就不会直接被展开,使用者只能透过第一折线210来展开上方袋口700’。相反地,若前、后侧缘(g,h)之间的拉链结构为拉开时,扩充侧面900、底面300以及侧面500就可自由地被展开来,因此使用者不但能透过第一折线210来展开上方袋口700’,也能透过第二折线310及/或侧折线501完全地展开整个收纳空间600’。

透过上述差异特征,第二实施例能更具弹性,制定收纳空间600’的容量,但主要目的仍不跳脱于:自第一特征面100以“前视角f”观看包体结构10’时,第一特征面100与部分的第二特征面200同时为视觉可及,因而第一视面110与第二视面220适可位于同一视觉平面上。亦即,第二实施例与第一实施例均以同样的原理,以产生一种具物体深度的“立体错视”的视觉效果。

如同第一实施例段落(具体实施方式第26段)所述,第二实施例的第二特征面200与扩充侧面900皆相对设置于第一特征面100的左侧,而侧面500相对设置第一特征面100的右侧,但不以图式揭露为限。若将第二特征面200与扩充侧面900对调至右侧,而侧面500对调至左侧,同样能产生上述的“立体错视”的视觉效果。

由于第二实施例产生“立体错视”视觉效果是与第一实施例(参具体实施方式第15至28段)运用相同的操作原理,故相同的叙述不再于第二实施例中重述。惟此特别说明,第二实施例的扩充侧面900即便展开到最大时,扩充侧面900的轮廓造型也不会向外超过第二特征面200的上缘区段203与下缘区段204,即从前视面角f观看时,扩充侧面900位于第二视面220之后且被第二视面220遮挡。因此,由前视角f观之时,第二实施例的包体结构10’也会产生如图3a的视觉效果。

上述第一、二实施例的包体结构可适用于常见的侧背包、手提包或肩背包等种类,并可依其种类具有提把(如图3c)以供使用者侧背、手提,或具有背带以供使用者肩背,其中通常由非特征面贴向身体这一侧。

依据上述第一、二实施例的包体结构的结构组成,本创作更可衍生出一第三实施例,其为一种双面对称包的形式。于第三实施例中,双面对称包的两面向具有如第一实施例或第二实施例所述的包体结构,借此双面对称包没有限定那一面向必需朝向身体侧,故使用上没有方向上的限制,且使用者不论从那一面向提拿,观看者从任何一面向都能看到“立体错视”的视觉效果。

参阅图13,为第三实施例的双面对称包的其中一态样的立体示意图,其以第一实施例的包体结构10的结构配置为基础,以下将以此态样说明第三实施例的具体方式。第三实施例的双面对称包与第一实施例的间具相同的结构特征请参照上述第一实施例的相关说明段落(如具体实施方式第5至28段),以下仅就有别于双面对称包的结构特征进行说明。

由图13中可见,双面对称包20的两个面向a1,a2均具有如第一实施例的包体结构10的结构特征,且双面对称包20具有一中间隔板21作为双面对称包20的对称中心,其中中间隔板21具有两个表面a1,a2,两表面a1,a2均可定义为非特征面400。

如此一来,当双面对称包20的面向a2朝向使用者时,观看者可观看面向a1的外观特征。亦即,当观看者的水平视线(即前视角f)看着面向a1上的第一特征面100时,面向a1上的第一特征面100与部分的第二特征面200同时为视觉可及,因而第一视面110与第二视面220适可位于同一视觉平面上(如图3a),故双面对称包20的面向a1同样能对视觉产生一具物体深度的“立体错视”视觉效果。反之,若面向a1朝向使用者时,观看者同理能看到面向a2上第一特征面100的第一视面110与第二特征面200的第二视面220所产生的“立体错视”视觉效果。

再者,双面对称包亦能以第二实施例的包体结构10’的结构配置为基础,呈现如图14所示的配置方式。至于以包体结构10’为架构的双面对称包,其结构配置可依据第14图以及参考上述说明段落(参具体实施方式第29至41段以及第45至46段)后类推,故于此不再另外赘述。

与第一、二实施例略为不同在于,第三实施例的双面对称包为无使用方向的限制,使得第三实施例的双面对称包没有适合人体背部承靠的平坦表面,故原则上不适用于肩背包,而较适用于不用直接贴靠使用者的侧背包或手提包。但第一、二及三实施例本质上都是产生一种具深度的“立体错视”的视觉效果为主要目的,故相同的“立体错视”的操作原理(参照具体实施方式第15至28段)不再于第三实施例中重述。

上述的实施例仅用来例举本实用新型创作的实施态样,以及阐释本实用新型创作的技术特征,并非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创作的保护范畴。任何熟悉此技术者可轻易完成的改变或均等性的安排均属于本实用新型创作所主张的范围,本实用新型创作的权利保护范围应以申请专利范围为准。

当前第1页1 2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