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包装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679030发布日期:2021-04-13 21:54阅读:59来源:国知局
化妆品包装瓶的制作方法

1.本申请涉及化妆品包装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化妆品包装瓶。


背景技术:

2.传统的唇彩包装瓶使用的内塞一般都是一整个面与刷杆贴合用来刮料,这种设计在使用过程中刮料效果最好,但是由于两个面配合得比较紧导致刷杆在插入瓶体的过程中压缩瓶体内的空气,会出现瓶体内部气压大于大气气压,从而使刷杆出现反弹出瓶体的现象。
3.另一种设计是在普通内塞与刷杆配合处打孔,以保证刷杆在插入时排气顺畅,从而解决刷杆的反弹现象。但是这种设计的包装瓶,其内塞上的孔会影响刷杆的刮料效果,导致在刷杆上残留与打孔部位相应的线状膏体,刮料效果不佳。


技术实现要素:

4.针对内塞上的孔会影响刷杆的刮料效果,导致在刷杆上与打孔部位相应的线状膏体,刮料效果不佳的问题,本申请提供一种化妆品包装瓶,通过在开设有避让孔的内塞内壁设置带有排气通道的刮料部,既能通过排气通道解决刷杆在装入和拔出时的排气问题,又能刮干净刷杆上残留的膏体,刮料效果更好。
5.本申请提供一种化妆品包装瓶,包括相互配合的瓶体和外盖,在瓶体内且邻近瓶口的部位安装有内塞,所述内塞带有避让孔,所述外盖的内侧安装有经由所述避让孔向瓶体内延伸的刷杆,所述刷杆在伸入瓶体内的一端安装有刷头,所述避让孔的内壁设有与所述刷杆的外周滑动接触配合的刮料部,所述刮料部带有排气通道,所述排气通道将所述刮料部的轴向两侧连通。
6.以下还提供了若干可选方式,但并不作为对上述总体方案的额外限定,仅仅是进一步的增补或优选,在没有技术或逻辑矛盾的前提下,各可选方式可单独针对上述总体方案进行组合,还可以是多个可选方式之间进行组合。
7.可选的,所述刮料部分布于避让孔周向的任意位置。
8.可选的,所述内塞为筒状结构,筒状结构轴向的一端带有外翻边且搭置在瓶口顶沿,筒状结构的轴向的另一端带有收口段,所述刮料部处在所述收口段的内壁。
9.可选的,所述筒状结构的外壁与所述瓶体的内壁之间设有相互配合的轴向限位结构。
10.可选的,述轴向限位结构包括:
11.环形凸台,分布在所述筒状结构的外壁或所述瓶体的内壁;
12.环形卡槽,与所述环形凸台相配合,分布在所述瓶体的内壁或所述筒状结构的外壁。
13.可选的,所述刮料部呈螺旋结构绕置于所述避让孔的内壁,螺旋结构的间隙构成所述排气通道。
14.可选的,螺旋结构的同一圈连续分布,且所述螺旋结构绕置至少一圈。
15.可选的,所述螺旋结构绕置1.2~1.6圈。
16.可选的,所述螺旋结构的同一圈间隔分布,且间隔部位在轴向上被其他圈所遮挡。
17.可选的,所述刮料部包括至少两个刮条,各刮条相对于避让孔的圆心角小于360度,任一刮条在圆周上的间断部位均被其他刮条错位遮挡,使得所有刮条分布于避让孔周向的任意位置;
18.沿所述避让孔的轴向,相邻两刮条的间隙,以及任一刮条在圆周上的间断部位,相互连通构成所述排气通道。
19.上述化妆品包装瓶,通过在开设有避让孔的内塞内壁设置带有排气通道的刮料部,既能通过排气通道解决刷杆在装入和拔出时的排气问题,又能刮干净刷杆上残留的膏体,刮料效果更好。
附图说明
20.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化妆品包装瓶的示意图;
21.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化妆品包装瓶的剖面图;
22.图3为图2中a部分放大后的结构示意图;
23.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化妆品包装瓶的内塞的立体图;
24.图5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化妆品包装瓶的内塞的剖面图;
25.图6为图5中b部分放大后的结构示意图。
26.图中附图标记说明如下:
27.1、瓶体;11、环形卡槽;2、外盖;3、内塞;31、避让孔;32、刮料部; 33、排气通道;34、外翻边;35、收口段;36环形凸台;4、刷杆。
具体实施方式
28.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申请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29.需要说明的是,当组件被称为与另一个组件“连接”时,它可以直接与另一个组件连接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组件。当一个组件被认为是“设置于”另一个组件,它可以是直接设置在另一个组件上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组件。
30.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申请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申请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在于限制本申请。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和/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31.本申请一实施例提供一种化妆品包装瓶,化妆品包装瓶包括相互配合的瓶体1和外盖2,在瓶体1内且邻近瓶口的部位安装有内塞3,内塞3带有避让孔 31,外盖2的内侧安装有经由避让孔31向瓶体1内延伸的刷杆4,刷杆4在伸入瓶体1内的一端安装有刷头,避让孔31的内壁设有与刷杆4的外周滑动接触配合的刮料部32,刮料部32带有排气通道33,排气通
道33将刮料部32的轴向两侧连通。
32.在本实施例中,轴向即为刷杆4的长度方向,排气通道33将刮料部32两侧空间连通,以便排气。
33.可以理解的,刮料部32与刷杆4外周滑动接触,可以刮干净刷杆4上残留的化妆品膏体,排气通道33可以在刷杆4插入与拔出时进行排气,避免刷杆4 反弹出瓶体1的情况。
34.上述化妆品包装瓶,通过在开设有避让孔31的内塞3内壁设置带有排气通道33的刮料部32,既能通过排气通道33解决刷杆4在装入和拔出时的排气问题,又能刮干净刷杆4上残留的膏体,刮料效果更好。
35.另一实施例中,刮料部32分布于避让孔31周向的任意位置。可以理解的,刮料部32相对于避让孔31的具体轴向位置不做限定,只需全面覆盖内盖的整个圆周,可保证刮料部32将刷杆4上残留的化妆品膏体刮净即可。
36.另一实施例中,内塞3为筒状结构,筒状结构轴向的一端带有外翻边34且搭置在瓶口顶沿,筒状结构的轴向的另一端带有收口段35,刮料部32处在收口段35的内壁。
37.另一实施例中,筒状结构的外壁与瓶体1的内壁之间设有相互配合的轴向限位结构。可以理解的,内塞3通过轴向限位结构安装在瓶体1中。
38.另一实施例中,轴向限位结构包括:
39.环形凸台36,分布在筒状结构的外壁或瓶体1的内壁;
40.环形卡槽11,与环形凸台36相配合,分布在瓶体1的内壁或筒状结构的外壁。
41.可以理解的,当环形凸台36分布在筒状结构的外壁时,与环形凸台36相配合的环形卡槽11分布在瓶体1的内壁;当环形凸台36分布在瓶体1的内壁时,与环形凸台36相配合的环形卡槽11分布在筒状结构的外壁。具体地,内塞3通过环形凸台36与环形卡槽11的配合安装在瓶体1中。在其他实施例中,轴向限位结构还可以采用其他结构,例如螺纹等,只需达到使内塞3限位安装在瓶体1中的效果即可。
42.另一实施例中,刮料部32呈螺旋结构绕置于避让孔31的内壁,螺旋结构的间隙构成排气通道33。可以理解的,螺旋结构仅为刮料部32的一种设置方式,刮料部32可以采用其他形式,只需达到刮除刷杆4上残留的化妆品膏体的效果即可。
43.另一实施例中,螺旋结构的同一圈连续分布,且螺旋结构绕置至少一圈。可以理解的,螺旋结构绕置至少一圈可保证刮料部32将刷杆4上残留的化妆品膏体刮净。具体地,螺旋结构相对于避让孔31形成的圆心角为360度时,认为螺旋结构绕置一圈。
44.另一实施例中,螺旋结构绕置1~2圈。可以理解的,若螺旋结构绕置圈数过多,则螺旋结构间间距较密,形成的排气通道33较小,易导致刷杆4插入及拔出瓶体1时排气不畅。
45.另一实施例中,螺旋结构绕置1.2~1.6圈。可以理解的,螺旋结构相对于避让孔31形成的圆心角为432度~576度。
46.另一实施例中,螺旋结构的同一圈间隔分布,且间隔部位在轴向上被其他圈所遮挡。可以理解的,螺旋结构绕置不连续,且在轴向上部分重合,重合部分形成排气通道33。
47.另一实施例中,刮料部32包括至少两个刮条,各刮条相对于避让孔31的圆心角小于360度,任一刮条在圆周上的间断部位均被其他刮条错位遮挡,使得所有刮条分布于避让孔31周向的任意位置;
48.以及沿避让孔31的轴向,相邻两刮条的间隙,以及任一刮条在圆周上的间断部位,
相互连通构成排气通道33。
49.可以理解的,所有刮条分布于避让孔31周向的任意位置即可全面覆盖内盖的整个圆周,可保证刮料部32将刷杆4上残留的化妆品膏体刮净。具体地,任一刮条在圆周上的间断部位均被其他刮条错位遮挡,相邻两刮条间隙的遮挡部位可形成排气通道33,在刷杆4插入与拔出时进行排气。示例性地,刮料部32 可以包括两个圆环形,且轴向错位、周向交叠的刮条,两刮条相对于避让孔31 的圆心角均大于180度且小于360度。在其它实施例中,刮条的数量与大小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设置,不做具体限定。
50.另一实施例中,刮料部32可以有多种设置方式,只需在周向上全面覆盖内盖的整个圆周,保证刮料部32将刷杆4上残留的化妆品膏体刮净,并且有一定间隔,形成将刮料部32的两侧连通的排气通道33即可。因此,刮条的形状与角度不需具体限定,例如,可以将刮板间隔或连续地设置为s形,或将隔板斜切地设置在内塞3的内壁上。可以理解的,只要不将刮条沿轴向竖直设置在内壁上,即可达到将刷杆4上残留的化妆品膏体刮净,并保障排气的效果。
51.上述化妆品包装瓶,通过在开设有避让孔31的内塞3内壁设置带有排气通道33的刮料部32,既能通过排气通道33解决刷杆4在装入和拔出时的排气问题,又能刮干净刷杆4上残留的膏体,刮料效果更好。
52.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不同实施例中的技术特征体现在同一附图中时,可视为该附图也同时披露了所涉及的各个实施例的组合例。
53.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申请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申请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申请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申请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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