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机收纳座以及耳机充电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620980发布日期:2021-06-25 16:23阅读:92来源:国知局
耳机收纳座以及耳机充电盒的制作方法

本申请属于耳机收纳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耳机收纳座以及耳机充电盒。



背景技术:

耳机收纳座上通常开设有两个耳机收纳槽,以收纳一对无线耳机。为提高无线耳机的拿取便利性,相关行业内通常会于各耳机收纳槽的周侧开设多个相互错位设置且布置路径均延伸至耳机收纳槽的取放槽,以利于使用者将其手指探入取放槽以抓取无线耳机。然而,取放槽的开设势必需占用一定的空间,如此难免会扩大化耳机收纳座的整体尺寸,不利于耳机收纳座的小型化设计,甚至会对耳机收纳座的携带便利性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技术实现要素:

本申请实施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耳机收纳座,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取放槽的开设扩大化了耳机收纳座的整体尺寸,不利于耳机收纳座的小型化设计,甚至会对耳机收纳座的携带便利性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的技术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申请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耳机收纳座,用于收纳一对无线耳机,所述无线耳机包括耳机主体及与所述耳机主体连接的耳塞,所述耳机收纳座于其一侧开设有第一主体收纳槽及与所述第一主体收纳槽左右间隔设置的第二主体收纳槽,所述第一主体收纳槽和所述第二主体收纳槽均用于收纳所述耳机主体,所述耳机收纳座还于所述第一主体收纳槽和所述第二主体收纳槽之间开设有连通所述第一主体收纳槽和所述第二主体收纳槽的取放槽,所述取放槽于前后方向上的长度小于所述第一主体收纳槽于前后方向上的长度,且小于所述第二主体收纳槽于前后方向上的长度。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取放槽沿左右方向延伸设置。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耳机收纳座于所述取放槽的后侧开设有与所述取放槽、所述第一主体收纳槽和所述第二主体收纳槽均连通设置的助拿槽,所述助拿槽的后槽壁呈弧状设置。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取放槽的槽深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一主体收纳槽的槽深,且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二主体收纳槽的槽深。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耳机收纳座于所述第一主体收纳槽的槽底开设有第一耳塞收纳槽,且于所述第二主体收纳槽的槽底开设有第二耳塞收纳槽,所述第一耳塞收纳槽和所述第二耳塞收纳槽均用于收纳所述耳塞,其中,所述第一耳塞收纳槽设于所述第一主体收纳槽背离所述取放槽的一侧,所述第二耳塞收纳槽设于所述第二主体收纳槽背离所述取放槽的一侧。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耳机收纳座包括设于所述第一主体收纳槽的槽底的第一盒侧磁性件以及设于所述第二主体收纳槽的槽底的第二盒侧磁性件;所述耳机收纳座还设有与所述第一盒侧磁性件相适配且用于限位收纳所述第一盒侧磁性件的第一限位结构,以及与所述第二盒侧磁性件相适配且用于限位收纳所述第二盒侧磁性件的第二限位结构。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盒侧磁性件于其左侧或右侧凸设有至少一个第一定位结构;所述第二盒侧磁性件于其左侧或右侧凸设有至少一个第二定位结构。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盒侧磁性件于其设有所述第一定位结构的同一侧凸设有至少一个与所述第一定位结构前后间隔设置的第三定位结构;所述第二盒侧磁性件于其设有所述第二定位结构的同一侧凸设有至少一个与所述第二定位结构前后间隔设置的第四定位结构。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定位结构的尺寸与所述第三定位结构的尺寸不同,所述第二定位结构与所述第四定位结构的尺寸不同。

本申请实施例的目的还在于提供一种耳机充电盒,用于收纳一对无线耳机,并对各所述无线耳机进行充电,包括所述耳机收纳座以及能够盖合所述耳机收纳座的耳机收纳盖,所述耳机收纳座于其面向所述耳机收纳盖的一侧开设有所述第一主体收纳槽、所述第二主体收纳槽和所述取放槽。

本申请提供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耳机收纳座可通过第一主体收纳槽和第二主体收纳槽分别收纳一无线耳机的耳机主体,且还于第一主体收纳槽和第二主体收纳槽之间设有取放槽,并将取放槽的宽度小于第一主体收纳槽和第二主体收纳槽在前后方向上的长度设置,以避免取放槽对第一主体收纳槽和第二主体收纳槽对耳机主体的收纳效果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基于此,在使用者欲拿取无线耳机时,使用者可将其手指探入取放槽中并轻松抓取无线耳机,从而可有效提高从耳机收纳座拿取无线耳机的拿取便利性,且由于取放槽占用的是第一主体收纳槽和第二主体收纳槽之间的既有空间,并不会大幅扩大化耳机收纳座的整体尺寸,从而可利于耳机收纳座的小型化设计,在一定程度上可保障甚至提高耳机收纳座的携带便利性。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耳机充电盒和无线耳机的配合示意图;

图2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耳机收纳座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2提供的耳机收纳座的爆炸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图3提供的耳机收纳座的部分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第一盒侧磁性件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6为现有技术提供的无线耳机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其中,图中各附图标记:

100’-无线耳机,110’-耳机主体,120’-耳塞;

100-耳机收纳座,101-第一主体收纳槽,102-第二主体收纳槽,103-取放槽,104-助拿槽,105-第一耳塞收纳槽,106-第二耳塞收纳槽,107-第一限位结构,108-第二限位结构;110-第一盒侧磁性件,111-第一定位结构,112-第三定位结构,120-第二盒侧磁性件;200-耳机收纳盖。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申请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及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申请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申请,并不用于限定本申请。

在本申请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长度”、“宽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申请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申请的限制。

还需要说明的是,本申请实施例中,按照图1中所建立的xyz直角坐标系定义:位于x轴正方向的一侧定义为前方,位于x轴负方向的一侧定义为后方;位于y轴正方向的一侧定义为左方,位于y轴负方向的一侧定义为右方;位于z轴正方向的一侧定义为上方,位于z轴负方向的一侧定义为下方。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申请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在本申请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申请中的具体含义。

以下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申请的具体实现进行更加详细的描述:

请参阅图1、图2、图6,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耳机收纳座100,用于收纳一对无线耳机100’,无线耳机100’包括耳机主体110’及与耳机主体110’连接的耳塞120’。

其中,耳机收纳座100于其一侧开设有第一主体收纳槽101及与第一主体收纳槽101左右间隔设置的第二主体收纳槽102,第一主体收纳槽101和第二主体收纳槽102均用于收纳耳机主体110’,耳机收纳座100还于第一主体收纳槽101和第二主体收纳槽102之间开设有连通第一主体收纳槽101和第二主体收纳槽102的取放槽103,取放槽103于前后方向上的长度小于第一主体收纳槽101于前后方向上的长度,且小于第二主体收纳槽102于前后方向上的长度。

在此需要说明的是,相关行业内,无线耳机100’多配对使用,以分别佩戴于使用者的左耳和右耳。对应地,本实施例中,耳机收纳座100于左右方向上间隔开设有第一主体收纳槽101和第二主体收纳槽102,以分别限位收纳一对无线耳机100’的耳机主体110’。在耳机主体110’收纳于第一主体收纳槽101或第二主体收纳槽102后,第一主体收纳槽101或第二主体收纳槽102能够限制耳机主体110’相对耳机收纳座100平面移动,从而可实现耳机主体110’的有效、可靠、稳定收纳。

在此还需要说明的是,第一主体收纳槽101和第二主体收纳槽102之间存在既有空间。为便于耳机主体110’的拿取作业,且不扩大化耳机收纳座100的整体尺寸,本实施例于第一主体收纳槽101和第二主体收纳槽102之间开设有取放槽103。取放槽103与第一主体收纳槽101连通设置,基于此,可在使用者欲拿取容纳于第一主体收纳槽101内的耳机主体110’时,通过将其手指探入取放槽103,并朝第一主体收纳槽101一侧移动,以抓取到容纳于第一主体收纳槽101内的耳机主体110’,从而可有效提高从第一主体收纳槽101内拿取耳机主体110’即无线耳机100’的拿取便利性;取放槽103又与第二主体收纳槽102连通设置,基于此,可在使用者欲拿取容纳于第二主体收纳槽102内的耳机主体110’时,通过将其手指探入取放槽103,并朝第二主体收纳槽102一侧移动,以抓取到容纳于第二主体收纳槽102内的耳机主体110’,从而可有效提高从第二主体收纳槽102内拿取耳机主体110’即无线耳机100’的拿取便利性。

在此还需要说明的是,取放槽103于前后方向上的长度应小于第一主体收纳槽101于前后方向上的长度,基于此设置,可有效避免因取放槽103的开设而破坏第一主体收纳槽101的面向取放槽103一侧的槽壁对耳机主体110’的限位效果,从而可避免耳机主体110’在容纳于第一主体收纳槽101后仍可相对耳机收纳座100平面移动,即可在提高从耳机收纳座100上拿取耳机主体110’的拿取便利性的基础上,保障第一主体收纳槽101对耳机主体110’的限位效果。同理,取放槽103于前后方向上的长度应小于第二主体收纳槽102于前后方向上的长度,基于此设置,可有效避免因取放槽103的开设而破坏第二主体收纳槽102的面向取放槽103一侧的槽壁对耳机主体110’的限位效果,从而可避免耳机主体110’在容纳于第二主体收纳槽102后仍可相对耳机收纳座100平面移动,即可在提高从耳机收纳座100上拿取耳机主体110’的拿取便利性的基础上,保障第二主体收纳槽102对耳机主体110’的限位效果。

综上所述,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耳机收纳座100可通过第一主体收纳槽101和第二主体收纳槽102分别收纳一无线耳机100’的耳机主体110’,且还于第一主体收纳槽101和第二主体收纳槽102之间设有取放槽103,并将取放槽103的宽度小于第一主体收纳槽101和第二主体收纳槽102在前后方向上的长度设置,以避免取放槽103对第一主体收纳槽101和第二主体收纳槽102对耳机主体110’的收纳效果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基于此,在使用者欲拿取无线耳机100’时,使用者可将其手指探入取放槽103中并轻松抓取无线耳机100’,从而可有效提高从耳机收纳座100拿取无线耳机100’的拿取便利性,且由于取放槽103占用的是第一主体收纳槽101和第二主体收纳槽102之间的既有空间,并不会大幅扩大化耳机收纳座100的整体尺寸,从而可利于耳机收纳座100的小型化设计,在一定程度上可保障甚至提高耳机收纳座100的携带便利性。

请参阅图1、图2、图3,在本实施例中,取放槽103沿左右方向延伸设置。通过采用上述方案,一方面,可使取放槽103的延伸方向基本能够顺应使用者惯用的施力方向,利于使用者的手指沿着取放槽103顺势拿取耳机主体110’,从而可进一步提高从耳机收纳座100拿取无线耳机100’的拿取便利性,进一步提高耳机收纳座100的使用性能;另一方面,可有效缩小化取放槽103相对耳机收纳座100的占用面积,从而可在提高从耳机收纳座100上拿取耳机主体110’的拿取便利性的基础上,降低取放槽103对耳机收纳座100的整体强度的影响程度。

请参阅图1、图2、图3,在本实施例中,耳机收纳座100于取放槽103的后侧开设有与取放槽103、第一主体收纳槽101和第二主体收纳槽102均连通设置的助拿槽104,助拿槽104的后槽壁呈弧状设置。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在实际应用场景中,使用者通常将耳机收纳座100的前侧面向自己,以便于观察并取放无线耳机100’。通过采用本实施例的方案,一方面,可通过助拿槽104,略微扩大化耳机收纳座100的能够供使用者的手指探入的空间,从而可进一步提高从耳机收纳座100拿取无线耳机100’的拿取便利性,利于进一步提高耳机收纳座100的使用性能;另一方面,可通过呈弧状设置的助拿槽104的后槽壁,为使用者提供更多元化的施力方向,即使用者可根据自身习惯从舒适的施力位置和施力方向对耳机主体110’进行施力,以实现耳机主体110’的拿取作业,从而可进一步提高从耳机收纳座100拿取无线耳机100’的拿取便利性和舒适度,利于进一步提高耳机收纳座100的使用性能。

请参阅图1、图2、图3,在本实施例中,取放槽103的槽深小于或等于第一主体收纳槽101的槽深,且小于或等于第二主体收纳槽102的槽深。通过采用上述方案,可相应缩小化取放槽103相对耳机收纳座100的占用空间,基于此,一方面,可在提高从耳机收纳座100上拿取耳机主体110’的拿取便利性的基础上,降低取放槽103对耳机收纳座100的整体强度的影响程度;另一方面,可避免大幅压缩耳机收纳座100的其他部件的存储空间,从而可对耳机收纳座100的使用性能进一步进行保障。

请参阅图1、图2、图3,在本实施例中,耳机收纳座100于第一主体收纳槽101的槽底开设有第一耳塞收纳槽105,且于第二主体收纳槽102的槽底开设有第二耳塞收纳槽106,第一耳塞收纳槽105和第二耳塞收纳槽106均用于收纳耳塞120’,其中,第一耳塞收纳槽105设于第一主体收纳槽101背离取放槽103的一侧,第二耳塞收纳槽106设于第二主体收纳槽102背离取放槽103的一侧。

在此需要说明的是,通过第一耳塞收纳槽105可在耳机主体110’收纳于第一主体收纳槽101时对耳塞120’进行限位收纳,以防护耳塞120’并有效限制耳塞120’相对耳机收纳座100平面移动;同理,通过第二耳塞收纳槽106可在耳机主体110’收纳于第二主体收纳槽102时对耳塞120’进行限位收纳,以防护耳塞120’并有效限制耳塞120’相对耳机收纳座100平面移动。

在此还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通过将第一耳塞收纳槽105设于第一主体收纳槽101背离取放槽103的一侧,且将第二耳塞收纳槽106设于第二主体收纳槽102背离取放槽103的一侧,一方面,可均衡、优化开设于耳机收纳座100上的第一主体收纳槽101、第二主体收纳槽102、取放槽103、第一耳塞收纳槽105和第二耳塞收纳槽106的布局,从而可降低取放槽103对第一耳塞收纳槽105和第二耳塞收纳槽106的收纳效果的干扰影响;另一方面,在相关行业内,由于耳塞120’需被佩戴于使用者的耳道,耳塞120’大多会相对耳机主体110’凸出一部分,基于此,在使用者欲拿取无线耳机100’时,第一耳塞收纳槽105和第二耳塞收纳槽106可辅助取放槽103并发挥与取放槽103类似的作用,以供使用者在取放槽103的对侧也对无线耳机100’进行施力,从而可进一步提高从耳机收纳座100上拿取耳机主体110’的拿取便利性,且不会大幅扩大化耳机收纳座100的整体尺寸,从而可进一步提高耳机收纳座100的性能。

请参阅图3、图4、图5,在本实施例中,耳机收纳座100包括设于第一主体收纳槽101的槽底的第一盒侧磁性件110以及设于第二主体收纳槽102的槽底的第二盒侧磁性件120;耳机收纳座100还设有与第一盒侧磁性件110相适配且用于限位收纳第一盒侧磁性件110的第一限位结构107,以及与第二盒侧磁性件120相适配且用于限位收纳第二盒侧磁性件120的第二限位结构108。

在此需要说明的是,无线耳机100’于耳机主体110’内连接有耳机侧磁性件或耳机侧铁基,对应地,耳机收纳座100于第一主体收纳槽101的槽底的底侧连接有第一盒侧磁性件110,如此,在耳机主体110’容纳于第一主体收纳槽101时,第一盒侧磁性件110将会磁吸耳机主体110’,以使耳机主体110’快速落位,从而可进一步提高从耳机收纳座100上拿取无线耳机100’的便利性,并可通过盒侧磁性件使耳机主体110’精准对位且固定容纳,从而利于耳机主体110’与第一主体收纳槽101准确、有效地建立稳定、可靠的位置关系和连接关系。同理,耳机收纳座100也于第二主体收纳槽102的槽底的底侧连接有第二盒侧磁性件120,如此,在耳机主体110’容纳于第二主体收纳槽102时,第二盒侧磁性件120将会磁吸耳机主体110’,以使耳机主体110’快速落位,从而可进一步提高从耳机收纳座100上拿取无线耳机100’的便利性,并可通过盒侧磁性件使耳机主体110’精准对位且固定容纳,从而利于耳机主体110’与第二主体收纳槽102准确、有效地建立稳定、可靠的位置关系和连接关系。可选地,上述第一盒侧磁性件110和第二盒侧磁性件120均可为但不限于为永久磁铁或电磁铁。

在此还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还通过第一限位结构107限位收纳第一盒侧磁性件110,并通过第二限位结构108限位收纳第二盒侧磁性件120,以使第一盒侧磁性件110和第二盒侧磁性件120相对于耳机收纳座100的位置相对固定,如此,利于进一步保障第一盒侧磁性件110和第二盒侧磁性件120的效用有效性。

请参阅图3、图4、图5,在本实施例中,第一盒侧磁性件110于其左侧或右侧凸设有至少一个第一定位结构111;第二盒侧磁性件120于其左侧或右侧凸设有至少一个第二定位结构。

在此需要说明的是,第一盒侧磁性件110需对容纳于第一主体收纳槽101内的耳机主体110’产生磁吸力,而不是排斥力,因而,第一盒侧磁性件110面向第一主体收纳槽101一侧的磁极应是有要求的,若不慎将第一盒侧磁性件110装反,要么导致耳机收纳座100需重新进行拆装,要么导致耳机收纳座100会被作为不合格品而报废,且会对耳机收纳座100的性能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基于此,本实施例通过于第一盒侧磁性件110的左侧或右侧凸设至少一个第一定位结构111,以在第一盒侧磁性件110被对应容纳至第一限位结构107时,使得第一盒侧磁性件110于左右方向上存在相对确定的摆放状态,即,第一定位结构111能够利于操作人员对第一盒侧磁性件110的左右进行区分,从而可确保第一盒侧磁性件110被装至第一限位结构107时,其磁极正确的一侧均面向第一主体收纳槽101,从而可提高耳机收纳座100的安装便利性,并减少第一盒侧磁性件110被装反的可能性。

同理,第二盒侧磁性件120需对容纳于第二主体收纳槽102内的耳机主体110’产生磁吸力,而不是排斥力,因而,第二盒侧磁性件120面向第二主体收纳槽102一侧的磁极应是有要求的,若不慎将第二盒侧磁性件120装反,要么导致耳机收纳座100需重新进行拆装,要么导致耳机收纳座100会被作为不合格品而报废,且会对耳机收纳座100的性能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基于此,本实施例通过于第二盒侧磁性件120的左侧或右侧凸设至少一个第二定位结构,以在第二盒侧磁性件120被对应容纳至第二限位结构108时,使得第二盒侧磁性件120于左右方向上存在相对确定的摆放状态,即,第二定位结构能够利于操作人员对第二盒侧磁性件120的左右进行区分,从而可确保第二盒侧磁性件120被装至第二限位结构108时,其磁极正确的一侧均面向第二主体收纳槽102,从而可提高耳机收纳座100的安装便利性,并减少第二盒侧磁性件120被装反的可能性。

请参阅图3、图4、图5,在本实施例中,第一盒侧磁性件110于其设有第一定位结构111的同一侧凸设有至少一个与第一定位结构111前后间隔设置的第三定位结构112;第二盒侧磁性件120于其设有第二定位结构的同一侧凸设有至少一个与第二定位结构前后间隔设置的第四定位结构。

在此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在第一盒侧磁性件110被对应容纳至第二限位结构108时,先通过第一定位结构111使得第一盒侧磁性件110于左右方向上存在相对确定的摆放状态,再通过第三定位结构112使得第一盒侧磁性件110于前后方向上存在相对确定的摆放状态,即第三定位结构112能够利于操作人员进一步对第一盒侧磁性件110的前后进行区分,从而可确保第一盒侧磁性件110被装至第一限位结构107时,存在唯一的摆放状态,如此不仅可保障第一盒侧磁性件110的磁极的朝向的正确性,还可利于保障第一盒侧磁性件110的位置精度,以进一步保障第一盒侧磁性件110的效用。

同理,本实施例在第二盒侧磁性件120被对应容纳至第二限位结构108时,先通过第二定位结构使得第二盒侧磁性件120于左右方向上存在相对确定的摆放状态,再通过第四定位结构使得第二盒侧磁性件120于前后方向上存在相对确定的摆放状态,即第四定位结构能够利于操作人员进一步对第二盒侧磁性件120的前后进行区分,从而可确保第二盒侧磁性件120被装至第二限位结构108时,存在唯一的摆放状态,如此不仅可保障第二盒侧磁性件120的磁极的朝向的正确性,还可利于保障第二盒侧磁性件120的位置精度,以进一步保障第二盒侧磁性件120的效用。

请参阅图3、图4、图5,在本实施例中,第一定位结构111的尺寸与第三定位结构112的尺寸不同,第二定位结构与第四定位结构的尺寸不同。在此需要说明的是,通过将第一定位结构111的尺寸设置地与第三定位结构112的尺寸不同,可利于操作人员进一步对第一盒侧磁性件110的前后、左右进行精准地区分,从而可进一步降低第一盒侧磁性件110被装反的风险,利于提高耳机收纳座100的安装便利性。同理,通过将第二定位结构的尺寸设置地与第四定位结构的尺寸不同,可利于操作人员进一步对第二盒侧磁性件120的前后、左右进行精准地区分,从而可进一步降低第二盒侧磁性件120被装反的风险,利于提高耳机收纳座100的安装便利性。

请参阅图1,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耳机充电盒,用于收纳一对无线耳机100’,并对各无线耳机100’进行充电,包括耳机收纳座100以及能够盖合耳机收纳座100的耳机收纳盖200,耳机收纳座100于其面向耳机收纳盖200的一侧开设有第一主体收纳槽101、第二主体收纳槽102和取放槽103。在此需要说明的是,耳机充电盒采用上述耳机收纳座100收纳一对无线耳机100’,且具有从耳机收纳座100拿取无线耳机100’的便利性较高、尺寸优化、可进行小型化设计、便于携带等优点。耳机充电盒还通过耳机收纳盖200盖合耳机收纳座100,以在无线耳机100’收纳于耳机收纳座100后对无线耳机100’进行防护,且耳机收纳盖200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够对第一主体收纳槽101、第二主体收纳槽102和取放槽103形成一定的防尘效果。

以上所述仅为本申请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申请,凡在本申请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申请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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