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治疗骨科疾病的膏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71711阅读:36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治疗骨科疾病的膏药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外用中成药,尤其是采用中药成分治疗骨质增生、椎间盘突出及股骨头坏死等骨科疾病的外贴型膏剂。
背景技术
目前,骨科疾病一般很难治疗,尤其是骨质增生、椎间盘突出及股骨头坏死更被认为是骨科中的癌症,很难除根。在中医上多用舒筋活络、活血化瘀等内服药或针灸按摩等方法治疗,这种方式的缺点是治疗时间长、疗效慢,易复发;而在西医上,多用消炎止疼或激素等药口服,或采用牵引等物理方法治疗,其缺点是治标不治本,且手术危险性极高。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外贴型膏剂,能快速根治上述骨科疾病。
本发明是由下列成份麝香1-5g,石决明15-20g,自然铜5-10g,桃仁20-30g,杜仲20-30g,川断20-30g,木瓜20-30g,荆芥20-30g,麻黄20-30g,牛膝20-30g,血竭5-10g,金蝎10-15g,桑寄生20-30g,破故纸15-25g,骨碎补15-30g,五加皮20-30g,透骨草20-30g,千年健20-30g,冰片10-20g,红花20-30g,没药20-30g,当归20-30g,穿山甲5-10g,地龙10-20g按传统工艺制成膏剂。
本发明的膏剂采用中药传统理论,组方中根据功效分为四大组成其中桃仁、红花、乳香、没药、血竭、地龙可起到活血化瘀的功效,荆芥、木瓜、麻黄、透骨草、千年健、五加皮可起到祛风散寒的功效,麝香、金蝎、破故纸、桑寄生、杜仲、川断、石决明、冰片可起到解痉止痛的功效,自然铜、骨碎补、穿山甲、牛膝可起到养骨壮骨的功效。本发明经皮给药后吸收快、止痛快,养骨可软化骨刺、消除椎间盘突出带来的炎性水肿,解除神经根的压迫;壮骨可使骨细胞再生,修复股骨头坏死、根治坏死。
具体实施例方式
实施例一本发明中各组分的优选配比为麝香5g,石决明15g,自然铜10g,桃仁15g,杜仲20g,川断20g,木瓜20g,荆芥20g,麻黄20g,牛膝20g,血竭10g,金蝎10g,桑寄生20g,破故纸20g,骨碎补20g,五加皮20g,透骨草20g,千年健20g,冰片10g,红花30g,没药30g,当归30g,穿山甲10g,地龙15g。将上述中药制成外用型膏剂实施例二本发明各组分的配比还可为麝香3g,石决明20g,自然铜5g,桃仁20g,杜仲30g,川断30g,木瓜30g,荆芥30g,麻黄15g,牛膝30g,血竭5g,金蝎15g,桑寄生25g,破故纸20g,骨碎补30g,五加皮30g,透骨草30g,千年健30g,冰片20g,红花30g,没药20g,当归30g,穿山甲5g,地龙10g。将上述中药制成外用型膏剂。
本发明在使用时用火烤软后,即可贴于病痛部位,7日为一疗程,中间可烤一次再贴。
典型病例国×× 男25岁患椎间盘突出症五年有余,伴左下肢放射性疼痛、麻木,多方求医医治无效,腰椎用药两天后,症状明显减轻,椎间盘周围炎性水肿消失,继续用药两贴后康复。
刘× 女31岁患颈椎骨质增生自觉头晕,手臂麻木,颈项强痛,半年有余,吃药打消炎针未见明显疗效,来诊后,用药1贴贴患处,疗程6天症状减轻,复诊加用1贴,骨刺被软化,康复如初。
贾×× 男46岁患双侧骨股头坏死,伴下肢轻度肌肉萎缩,多方医治未见明显好转。烤电后用药贴患处,一次见效,贴用月余骨细胞再生,骨痂形成,继用三贴,症状消失,已正常走路。
权利要求
1.一种治疗骨科疾病的膏药,由组方后的中药熬制成的膏剂,其特征在于组方如下麝香1-5g 石决明15-20g 自然铜5-10g桃仁20-30g 杜仲20-30g川断20-30g木瓜20-30g 荆芥20-30g麻黄20-30g牛膝20-30g 血竭5-10g 金蝎10-15g桑寄生20-30g 破故纸15-25g 骨碎补15-30g五加皮20-30g 透骨草20-30g 千年健20-30g冰片10-20g 红花20-30g没药20-30g当归20-30g 穿山甲5-10g 地龙10-20g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治疗骨科疾病的膏药,其特征在于组方的优选配比为麝香5g 石决明15g 自然铜10g 桃仁15g杜仲20g川断20g木瓜20g荆芥20g麻黄20g牛膝20g血竭10g金蝎10g桑寄生20g 破故纸20g 骨碎补20g 五加皮20g透骨草20g 千年健20g 冰片10g红花30g没药30g当归30g穿山甲10g 地龙15g
全文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治疗骨科疾病的膏药,它是由麝香,石决明,自然铜,桃仁,杜仲,川断,木瓜,荆芥,麻黄,牛膝,血竭5-10g,金蝎,桑寄生,破故纸,骨碎补,五加皮,透骨草,千年健,冰片,红花,没药,当归,穿山甲,地龙按传统工艺制成膏剂。它具有快速根治骨质增生、椎间盘突出及股骨头坏死的特点。
文档编号A61K9/06GK1539476SQ20031010546
公开日2004年10月27日 申请日期2003年10月29日 优先权日2003年10月29日
发明者颜鹏, 颜 鹏 申请人:颜鹏, 颜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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