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灰指甲的药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04968阅读:582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除灰指甲的药物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除灰指甲的药物。
背景技术
灰指甲是一种皮肤病常见病、多发病,医学名称为甲癣,其病因是真菌感染指(趾) 甲所致,乃皮肤科顽症,传染性强。罹患甲癣后,指甲逐渐增厚、变形,颜色发生异常,呈黄褐色或者灰黑色,没有指(趾)甲应有的光泽,其边缘有时像虫蛀一样残缺不齐,甲板表面凹凸不平,有时还会翘起或者向下弯,极为难看,影响了手足外观,有损形象。常言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特别是年轻人,常常因得了灰指甲影响美观而更对之深恶痛绝,但又苦于缺乏方便有效的治疗和根除方法。用于临床的抗真菌药皆因不能渗透角质而对治疗灰指(趾)甲无效。从前的主要治疗方法为手术拔除指(趾)甲多人畏其疼痛而为难,成为许多人特别是年轻人心头之烦恼。 目前,用于治疗灰指甲的方法有口服药和外用药两大类。口服药主要是抗真菌药物类,如斯皮仁诺(别名伊曲康唑、依康唑、伊康唑、依他康唑),但口服药往往会给人体带来较大的伤害。斯皮仁诺问世并用于临床以来,口服斯皮仁诺治疗灰指甲成为了主要的有效治疗方法,但因其有诸多副作用而令人望而却步,其副作用计有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血清病、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反应、变态反应、高甘油三酯症、低血钾症、外周神经炎、感觉异常、头痛、晕眩、视觉障碍,包括视力模糊和复视、耳鸣、短暂性或永久性听力丧失、充血性心力衰竭、肺水肿、胰腺炎、腹痛、腹泻、呕吐、消化不良、恶心、便秘、味觉障碍、严重肝毒性(包括致命性肝脏衰竭、肝炎、可逆性肝酶升高、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史一约氏综合症、多形性红斑、剥脱性皮炎、白细胞分裂型脉管、荨麻疹、 脱发、光过敏、皮疹、瘙痒、肌肉痛、关节痛、尿频、尿失禁、月经失调、勃起障碍、水肿、发热等等),使斯皮仁诺这种治疗灰指(趾)甲特效药物的临床应用大大的受到限制。外用药物, 如硝酸咪康唑、复方苯甲酸软膏等西药类,通过涂抹患处,杀灭真菌治疗,但是此类药物往往具有很大的刺激性,使用时还可能会带来灼烧感和刺痛感,严重时难以忍受,且复发率较高。因此,越来越多的研究是从中医的角度,利用苦参、丁香、虎杖、雄黄、花椒、白薇等,结合水杨酸和/或苯甲酸提取,制备成剂型,如中国专利ZL :200910016829. X 治疗灰指甲的洗剂。但中药外用药普遍存在渗透性差,治疗时间长的不足,药材多,且当配方中有昂贵的药材时,往往导致较高成本。对于斯皮仁诺这种特效药,其具有独到的高度亲角质性,可以渗透指甲、亲脂性好,后遗效应强,治疗后,在指甲内部可以维持6、个月的有效治疗浓度,且与真菌细胞 P450酶具有高度选择性,因此,目前来说,斯皮仁诺仍是治疗灰指甲的唯一有效药物,而其作为口服药的不足需要克服,才能更有效地发挥其在灰指甲治疗上的独到功效。

发明内容
本发明目的是克服斯皮仁诺在用作口服药上的不足,提供一种疗效好、疗程短、副作用小、使用方便且制备方法简单的治疗灰指甲的外用药膏。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所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本发明除灰指甲的药物由伊曲康唑和凡士林组成。所述的除灰指甲的药物是按照每l(T20mg的伊曲康唑原料配IOg凡士林的比例, 混合均勻制成。所述的伊曲康唑原料为伊曲康唑粉剂。所述的除灰指甲的药物是医学上认可的外用剂型。本发明的除灰指甲的药物的具体用法是将除灰指甲的药物外敷于灰指(趾)甲, 每次敷7天,然后停药;每月敷一次,敷共三次,疗程为21天。本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的有益效果是
(1)可充分利用斯皮仁诺这种特效药的高度亲角质性、对指甲可以渗透、亲脂性好、后遗效应强且与真菌细胞P450酶具有高度选择性的独到功效,将其制备成外用药,人体难以吸收,可避免其在用作口服药上的繁杂的副作用;
(2)制备成外用药,其治疗疗效好、疗程短、副作用小、使用方便,且目前市面上鲜有此类产品;
(3)制备方法简单,成本较低,患者易于接受。
具体实施例方式下面通过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进一步详细说明,这些实施例仅用来说明本发明,并不限制本发明的范围。实施例1 将IOmg的伊曲康唑粉剂与IOg的凡士林混合均勻,制成除灰指甲的膏。实施例2 将20mg的伊曲康唑粉剂与IOg的凡士林混合均勻,制成除灰指甲乳膏。实施例3 将30mg的伊曲康唑粉剂与20g的凡士林混合均勻,制成除灰指甲霜。实施例4 使用本发明除灰指甲的药物的临床数据如下本品经海南省工人疗养院门诊部、海南中西医结合医院、海南医学院华美门诊部、海南省农垦医院广场门诊部等单位的500例皮肤病患者使用并临床观察,患者进行21天疗程的治疗即每次敷药7天,然后停药,如此连敷三个月后,痊愈率为85. 4%,好转率为14. 6%。
权利要求
1.一种除灰指甲的药物,其特征是由伊曲康唑和凡士林组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灰指甲的药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除灰指甲的药物是按照每l(T20mg的伊曲康唑配IOg凡士林的比例,混合均勻制成。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除灰指甲的药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伊曲康唑为伊曲康唑粉剂。
4.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除灰指甲的药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除灰指甲的药物是医学上认可的外用剂型。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除灰指甲的药物。本发明除灰指甲的药物按照每10~20mg的伊曲康唑原料配10g凡士林的比例,将二者混合均匀制成。本发明的除灰指甲的药物充分利用了斯皮仁诺在治疗灰指甲方面的独到功效,制备成外用剂型,可避免其在用作口服药上的繁杂的副作用,且治疗疗效好、疗程短、副作用小、使用方便。
文档编号A61P17/00GK102335175SQ20111021217
公开日2012年2月1日 申请日期2011年7月27日 优先权日2011年7月27日
发明者陈忠和 申请人:陈忠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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