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骨折锁定外固定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43969阅读:25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便携式骨折锁定外固定架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医疗器械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便携式骨折锁定外固定架。
背景技术
现在治疗骨折使用的固定架有很多种,但是都存在结构复杂,构成部件多的缺点,骨折病人安装使用后携带不便,满足不了战事、野外急救使用的需求。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便携式骨折锁定外固定架,骨外固定可靠性高,同时结构简单,组成部件少,安装简单,安装后便于携带。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便携式骨折锁定外固定架,其特征在于,包括主架杆,主架杆的杆体上开有方向与主架杆走向相垂直的竖直向螺纹通孔,主架杆的杆体上还开有方向与主架杆走向斜交的斜向螺纹通孔;还包括多个固定针,固定针的中段设置有与竖直向螺纹通孔或斜向螺纹通孔相配合的外螺纹,固定针的一端为自攻自钻针头,固定针通过螺纹配合安装在主架杆上。述竖直向螺纹通孔的数量为多个且均匀分布在主架杆杆体中段。斜向螺纹通孔分布在主架杆杆体的一端或两端。位于主架杆一端的斜向螺纹通孔的数量为三个,该三个斜向螺纹通孔成三角形分布且朝向互相不平行。竖直向螺纹通孔和斜向螺纹通孔的大小相同。主架杆的横截面为半椭圆形。主架杆的平面表面为粗糙面。本实用新型的另一技术方案是,一种便携式骨折锁定外固定架,其特征在于,包括两个主架杆,两个主架杆大小和形状相同,主架杆的杆体上开有方向与该主架杆走向相垂直的竖直向螺纹通孔,主架杆的杆体上还开有方向与该主架杆走向斜交的斜向螺纹通孔;在两个主架杆上下对称设置时,两个主架杆上各螺纹通孔相互贯通;还包括多个固定针,固定针的中段设置有与竖直向螺纹通孔或斜向螺纹通孔相配合的外螺纹,固定针的一端为自攻自钻针头,所述固定针通过螺纹配合安装在一个主架杆或两个主架杆上。竖直向螺纹通孔的数量为多个且均匀分布在主架杆杆体中段,所述斜向螺纹通孔分布在主架杆杆体的一端或两端,所述各竖直向螺纹通孔和各斜向螺纹通孔的大小相同。两个主架杆的横截面均为半椭圆形,且其具有的平面表面为粗糙面。本实用新型便携式骨折锁定外固定架的有益效果是:主架杆为椭圆形,方便各主架杆与固定针的安装,使连接可靠;通过设置斜向螺纹通孔,使固定针能从不同方向打入人体骨折部位后与主架杆锁定,提高了抗拔出应力,满足了不同骨折情况的固定需要,尤其适合粉碎性骨折和骨质疏松性骨折患者的固定需要,避免了固定失效;本实用新型由主架杆和多个固定针组成,组成部件少,连接安装方便,在不使用时以及使用佩戴时都十分方便,满足了战事、野外使用的需求。另外,在使用两个主架杆时,相比与使用一个主架杆,能满足更大固定强度和更长固定长度的需要。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中的主架杆的结构示意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中的固定针的结构示意图;图3是本实用新型便携式骨折锁定外固定架的实施例1的结构示意图;图4是本实用新型便携式骨折锁定外固定架的实施例2的使用状态示意图之一;图5是本实用新型便携式骨折锁定外固定架的实施例2的使用状态示意图之一。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如图1至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一种便携式骨折锁定外固定架,包括由碳纤维材料制成的主架杆I和多个固定针2。碳纤维材料刚度高,重量轻,且可透过X线。主架杆I长20cm,宽2cm,高L 5cm,横截面为半椭圆形。主架杆I的杆体中段开有均勻排列的九个竖直向螺纹通孔D,该九个竖直向螺纹通孔D的方向与主架杆走向相垂直且位于主架杆I的对称线上,该九个竖直向螺纹通孔D中相邻的两个之间间距1.5cm,最外端的两个竖直向螺纹通孔D与主架杆I的对应端外缘相距4cm。主架杆I的杆体两端均开有对称的第一斜向螺纹通孔A、第二斜向螺纹通孔B以及第三斜向螺纹通孔C,三者之间相距1cm,第一斜向螺纹通孔A、第二斜向螺纹通孔B以及第三斜向螺纹通孔C的方向与主架杆I走向斜交,成三角形分布且朝向互相不平行,具体是:第一斜向螺纹通孔A位于杆体最外端且孔中心线向外倾斜10°,第二斜向螺纹通孔B位于杆体的上端且孔中心线向内倾斜5°,第三斜向螺纹通孔C位于第一斜向螺纹通孔A和第二斜向螺纹通孔B的水平位置之间的杆体下端,第三斜向螺纹通孔C的孔中心线向内倾斜5°。九个竖直向螺纹通孔D以及第一斜向螺纹通孔A、第二斜向螺纹通孔B以及第三斜向螺纹通孔C的直径均为5_。固定针2的中段设置有与竖直向螺纹通孔或斜向螺纹通孔相配合的外螺纹,固定针2的一端为锥形自攻自钻针头。通过各固定针2中段外螺纹与对应的九个竖直向螺纹通孔D以及第一斜向螺纹通孔A、第二斜向螺纹通孔B以及第三斜向螺纹通孔C的螺纹配合,将固定针2锁定安装在主架杆I上。个固定针2的锥形自攻自钻针头用于固定人体骨。各固定针2根据需要固定的手足、上肢或下肢的不同有三种型号(即I号针、2号针和3号针),其中段直径均为5mm,其针体总长度、中段外螺纹长度、以及锥形自攻自钻针头端长度分别为:I 号针:10cm、l.5cm、3mm ;2 号针:15cm、2.5cm、4mm ;3 号针:20m、3.5cm、5mm。实施例2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区别之处在于:1、使用大小相同的第一主架杆1-1和第二主架杆1-2,在第一主架杆1-1和第二主架杆1-2上下对称设置时,第一主架杆1-1和第二主架杆1-2上对应的各螺纹通孔相互贯通,以便安装同一固定针2。2、为增加两个主架杆相互之间的摩擦力,第一主架杆1-1和第二主架杆1-2具有的平面表面为粗糙面。第一主架杆1-1和第二主架杆1-2以及固定针2的参数均与实施例1中相应参数相同。[0025]如图4和图5所示,本实施例在使用时,能根据固定强度和/或固定长度的需要,将第一主架杆1-1和第二主架杆1-2完全重合方式对称设置,或者将第一主架杆1-1和第二主架杆1-2部分重合方式对称设置,此时,可将固定针2安装在第一主架杆1-1和第二主架杆1-2的重合和非重合部分的螺旋通孔上,位于第一主架杆1-1和第二主架杆1-2的重合部分上的固定针2在起到固定人体骨的同时,还起到固定第一主架杆1-1和第二主架杆1-2相对位置的作用。本实用新型便携式骨折锁定外固定架在使用时,固定针2可经医用电钻直接打入骨质,避免了以往需要钻孔、攻丝等繁琐程序。各固定针2根据不同骨折部位而设计的型号大小亦不相同,但其主体部分尤其是设置有外螺纹的中段部分的直径均与主架杆I上各螺纹通孔的直径相同,既保证了固定针2与主架杆I之间的固定强度,又适用于不同部位骨折固定的需要。截面为半椭圆形的主架杆I方便了固定针的固定,固定针2经主架杆I上的竖直向螺纹通孔或斜向螺纹通孔打入人体骨后直接与主架杆I锁定,既提高了抗拔出应力,又简化了构成部件,操作简易、使用方便,避免了以往外固定架结构复杂、操作繁琐的情况。主架杆I可使用两个配合使用的方式,形成截面为完整椭圆形的整体,并通过固定针2固定连接。本实用新型组成部件少,操作简易,连接安装方便,实用性强,满足了战事和野外急救使用的需求。
权利要求1.一种便携式骨折锁定外固定架,其特征在于,包括主架杆,所述主架杆的杆体上开有方向与所述主架杆走向相垂直的竖直向螺纹通孔,所述主架杆的杆体上还开有方向与所述主架杆走向斜交的斜向螺纹通孔;还包括多个固定针,所述固定针的中段设置有与所述竖直向螺纹通孔或斜向螺纹通孔相配合的外螺纹,所述固定针的一端为自攻自钻针头,所述固定针通过螺纹配合安装在主架杆上。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骨折锁定外固定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竖直向螺纹通孔的数量为多个且均匀分布在主架杆杆体中段。
3.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骨折锁定外固定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斜向螺纹通孔分布在主架杆杆体的一端或两端。
4.按照权利要求3所述的便携式骨折锁定外固定架,其特征在于,位于所述主架杆一端的斜向螺纹通孔的数量为三个,该三个斜向螺纹通孔成三角形分布且朝向互相不平行。
5.按照权利要求1、2、3或4所述的便携式骨折锁定外固定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竖直向螺纹通孔和斜向螺纹通孔的大小相同。
6.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骨折锁定外固定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架杆的横截面为半椭圆形。
7.按照权利要求6所述的便携式骨折锁定外固定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架杆的平面表面为粗糙面。
8.一种便携式骨折锁定外固定架,其特征在于,包括两个主架杆,所述两个主架杆大小和形状相同,所述主架杆的杆体上开有方向与该主架杆走向相垂直的竖直向螺纹通孔,所述主架杆的杆体上还开有方向与该主架杆走向斜交的斜向螺纹通孔;在所述两个主架杆上下对称设置时,所述两个主架杆上各螺纹通孔相互贯通;还包括多个固定针,所述固定针的中段设置有与所述竖直向螺纹通孔或斜向螺纹通孔相配合的外螺纹,所述固定针的一端为自攻自钻针头,所述固定针通过螺纹配合安装在一个主架杆或两个主架杆上。
9.按照权利要求8所述的便携式骨折锁定外固定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竖直向螺纹通孔的数量为多个且均匀分布在主架杆杆体中段,所述斜向螺纹通孔分布在主架杆杆体的一端或两端,所述各竖直向螺纹通孔和各斜向螺纹通孔的大小相同。
10.按照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便携式骨折锁定外固定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个主架杆的横截面均为半椭圆形,且其具有的平面表面为粗糙面。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便携式骨折锁定外固定架,包括由碳纤维材料制成的一个或两个主架杆,主架杆的杆体上开有方向与主架杆走向相垂直的竖直向螺纹通孔,主架杆的杆体上还开有方向与主架杆走向斜交的斜向螺纹通孔;还包括多个固定针,固定针的中段设置有与竖直向螺纹通孔或斜向螺纹通孔相配合的外螺纹,固定针的一端为自攻自钻针头,固定针通过螺纹配合安装在主架杆上。本实用新型骨外固定可靠性高,同时结构简单,组成部件少,安装简单,安装后便于携带。
文档编号A61B17/60GK202908824SQ20122040824
公开日2013年5月1日 申请日期2012年8月17日 优先权日2012年8月17日
发明者刘建, 高嘉锴, 孟国林, 段春光, 程建岗, 袁志, 杨鹏 申请人:刘建, 高嘉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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