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体液样品收集、运输和处理的系统、装置和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6860682发布日期:2019-02-15 19:47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样品收集装置,包括:

(a)主体,其包含多个收集通道,每个收集通道包括第一开口和第二开口,并且被配置用于经由毛细作用从所述第一开口朝向所述第二开口吸入体液样品,其中每个收集通道的一部分包括流动特征以减少在至少一个轴上的通道尺寸,从而引导样品在该部分流动;

(b)基座,其包含用于接收所述体液样品的样品器皿,所述样品器皿可与所述收集通道相接合,具有真空内部,并且具有被配置用于接收通道的帽;以及

(c)支架,

其中,

所述主体和所述基座连接至所述支架的相对端,并且被配置成可相对于彼此移动,以使得样品收集装置被配置成具有伸展状态和压缩状态,其中所述基座的至少一部分在所述装置的所述压缩状态中比在所述伸展状态中更靠近所述主体,

所述收集通道的第二开口被配置用于穿透所述样品器皿的所述帽,

在所述装置的所述伸展状态中,所述收集通道的所述第二开口不与所述样品器皿的所述内部相接触,并且

在所述装置的所述压缩状态中,所述收集通道的所述第二开口穿过所述器皿的所述帽,延伸至所述样品器皿的所述内部中,从而提供所述收集通道与所述样品器皿之间的流体连通;

至少一个信息存储单元附接至所述样品器皿;

其中,多个收集通道被配置为从装置的单端口吸入体液、并分流成至少两部分,流动特征是导轨,其设置在每一个收集通道的第一开口处。

2.一种样品收集装置,包括:

(a)主体,其包含多个收集通道,每个收集通道包括第一开口和第二开口,并且被配置用于经由毛细作用从所述第一开口朝向所述第二开口吸入体液样品,其中每个收集通道的一部分包括流动特征以减少在至少一个轴上的通道尺寸,从而引导样品在该部分流动;

(b)基座,其包含用于接收体液样品的样品器皿,所述样品器皿可与所述收集通道相接合,具有真空内部,并且具有被配置用于接收通道的帽;

(c)支架,以及

(d)适配器通道,其具有第一开口和第二开口,所述适配器通道的第一开口被配置用于接触所述收集通道的第二开口,并且所述适配器通道的第二开口被配置用于穿透所述样品器皿的所述帽,

其中,所述主体和所述基座连接至所述支架的相对端,并且被配置成可相对于彼此移动,以使得样品收集装置被配置成具有伸展状态和压缩状态,其中所述基座的至少一部分在所述装置的所述压缩状态中比在所述伸展状态中更靠近所述主体,在所述装置的所述伸展状态中,所述适配器通道不与所述收集通道以及所述样品器皿的所述内部中之一或全部两者相接触,并且在所述装置的所述压缩状态中,所述适配器通道的第一开口与所述收集通道的第二开口相接触,并且所述适配器通道的第二开口穿过所述器皿的所述帽,延伸至所述样品器皿的所述内部中,从而提供所述收集通道与所述样品器皿之间的流体连通;

至少一个信息存储单元附接至所述样品器皿;

其中,多个收集通道被配置为从装置的单端口吸入体液、并分流成至少两部分,流动特征是导轨,其设置在每一个收集通道的第一开口处。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主体包括两个收集通道。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装置,其中一个或多个收集通道的内部涂覆有抗凝剂。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主体包括第一收集通道和第二收集通道,并且所述第一收集通道的内部涂覆有与所述第二收集通道的内部不同的抗凝剂。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装置,其中第一抗凝剂是乙二胺四乙酸(EDTA),而第二抗凝剂不同于EDTA。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装置,其中第一抗凝剂是柠檬酸盐,而第二抗凝剂不同于柠檬酸盐。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装置,其中第一抗凝剂是肝素,而第二抗凝剂不同于肝素。

9.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主体由光透射材料形成。

10.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装置包括与收集通道数目相同的样品器皿。

11.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装置包括与收集通道数目相同的适配器通道。

12.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基座包含光学指示器,所述光学指示器提供对于样品是否到达所述基座中的所述样品器皿的视觉指示。

1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基座是窗口,其允许用户查看所述基座中的所述器皿。

1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支架包括弹簧,并且弹簧施加力以使得当所述装置处于其自然状态时,所述装置处于所述伸展状态。

1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收集通道或所述适配器通道的第二开口由套筒所封盖,其中所述套筒不阻止体液样品经由毛细作用从所述收集通道的第一开口朝向所述收集通道的第二开口的移动。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套筒包含排放孔。

1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装置,其中每个收集通道可容纳不大于500uL的体积。

1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装置,其中每个收集通道可容纳不大于200uL的体积。

19.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装置,其中每个收集通道可容纳不大于100uL的体积。

20.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装置,其中每个收集通道的横截面的内周长不大于16mm。

21.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装置,其中每个收集通道的横截面的内周长不大于8mm。

22.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装置,其中每个收集通道的横截面的内周长不大于4mm。

23.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内周长是圆周。

2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主体包括第一收集通道和第二收集通道,并且所述第一收集通道的开口相邻于所述第二收集通道的开口,并且所述第一收集通道的开口和所述第二收集通道的开口被配置用于同时从单滴血液采血。

25.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收集通道的开口和所述第二收集通道的开口具有小于或等于约5mm的中心至中心间距。

2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装置,其中每个样品器皿具有不大于与其可接合的所述收集通道的内部容积的二十倍的内部容积。

27.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装置,其中每个样品器皿具有不大于与其可接合的所述收集通道的内部容积的十倍的内部容积。

28.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装置,其中每个样品器皿具有不大于与其可接合的所述收集通道的内部容积的五倍的内部容积。

29.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装置,其中每个样品器皿具有不大于与其可接合的所述收集通道的内部容积的两倍的内部容积。

30.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收集通道与所述样品器皿之间的流体连通的建立导致所述收集通道中的所述体液样品的至少90%向所述样品器皿中的转移。

31.根据权利要求30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收集通道与所述样品器皿之间的流体连通的建立导致所述收集通道中的所述体液样品的至少95%向所述样品器皿中的转移。

32.根据权利要求3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收集通道与所述样品器皿之间的流体连通的建立导致所述收集通道中的所述体液样品的至少98%向所述样品器皿中的转移。

3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收集通道与所述样品器皿之间的流体连通的建立导致所述体液样品向所述样品器皿中的转移,并且导致不超过10uL的体液样品保留在所述收集通道中。

34.根据权利要求33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收集通道与所述样品器皿之间的流体连通的建立导致所述体液样品向所述样品器皿中的转移,并且导致不超过5uL的体液样品保留在所述收集通道中。

35.根据权利要求34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收集通道与所述样品器皿的接合导致所述体液样品向所述样品器皿中的转移,并且导致不超过2uL的体液样品保留在所述收集通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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