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祛痘作用的组合物及其应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98073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具有祛痘作用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包含茴香籽提取物,还包含黑柳树皮提取物和/或丹参提取液,所述茴香籽提取物为1~5重量份,所述黑柳树皮提取物为1~10重量份,所述丹参提取液为1~10重量份。

2.如权利要求1所述具有祛痘作用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茴香籽提取物为1~3重量份,所述黑柳树皮提取物为6~10重量份,所述丹参提取液为4~6重量份。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具有祛痘作用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还包含1~5重量份的辣薄荷叶提取液。

4.如权利要求3所述具有祛痘作用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还包含0.2~3重量份的不老草提取物。

5.如权利要求4所述具有祛痘作用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还包含0.2~3重量份的积雪草提取物。

6.如权利要求5所述具有祛痘作用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还包含1~3重量份的牛至叶提取物和/或1~10重量份薰衣草提取液。

7.如权利要求6所述具有祛痘作用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包含以下重量份的组分:黑柳树皮提取物10份,丹参提取液5.5份,茴香籽提取物2份,辣薄荷叶提取液2份,不老草提取物0.5份,积雪草提取物0.5份,牛至叶提取物1份,薰衣草提取液2份。

8.一种含有如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组合物的化妆品、药品或护理品。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化妆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妆品还包括1~25重量份的辅料;优选地,所述辅料为1~20重量份;优选地,所述辅料为1~15重量份。

10.一种如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组合物在化妆品、药品或护理品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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