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切痕创可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78514阅读:420来源:国知局
有切痕创可贴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生活用品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有切痕创可贴。



背景技术:

目前,公知的创可贴又名苯扎氯铵贴,俗称杀菌弹性创可贴,顾名思义,许多人一有了创伤就贴上,它是人们生活中最常用的一种外科用药,因此俗称“止血膏药”,由一条长形的胶布,中间附以一小块浸过药物的纱条构成。由于它的结构的限制创可贴主要由平布胶布和吸水垫组成,具有止血,保护创口的作用,但是,常规的创可贴无法很好地对指尖等面积较小的地方的创口进行包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方便改变大小形状的有切痕创可贴。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有切痕创可贴,包括创可贴本体,该创可贴本体包括离型纸层、药棉层、胶黏层和棉布层;所述的胶黏层覆盖在所述的棉布层上;所述的药棉层设置于所述的离型纸层和所述的胶黏层之间;

所述的棉布层、胶黏层和离型纸层均由从前至后依次设置的第一区、第二区和第三区组成,棉布层、胶黏层和离型纸层的第一区、第二区和第三区均重叠;棉布层、胶黏层和离型纸层的第一区、第二区 和第三区的宽度依次递增;棉布层、胶黏层和离型纸层的第一区、第二区和第三区连接处均设置有方便撕裂的切割线;胶黏层的第一区与离型纸层的第一区之间设置有宽度与胶黏层的第一区宽度相等的矩形药棉层A;胶黏层的第二区的与离型纸层的第二区之间设置有宽度与胶黏层的第二区宽度相等的矩形药棉层B;胶黏层的第三区与离型纸层的第三区之间设置有圆形药棉层;棉布层、胶黏层和离型纸层的第三区均由主体部分和可分离部分组成,主体部分和可分离部分连接处设置有切割线;所述的可分离部分包括设置于圆形药棉层底部的圆形区域和与圆形区域连接的固定臂。

进一步地,所述棉布层、胶黏层和离型纸层中任何一层的第二区的宽度为棉布层、胶黏层和离型纸层中任何一层的第一区的2倍;棉布层、胶黏层和离型纸层中任何一层的第三区的宽度为棉布层、胶黏层和离型纸层中任何一层的第二区的2倍。

进一步地,所述的固定臂包括均匀分布于圆形区域外周的第一矩形臂以及垂直于第一矩形臂的第二矩形臂。

进一步地,第一矩形臂和第二矩形臂通过圆弧过度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的圆形区域外周连接有4个固定臂。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可以根据伤口的不同位置采用不同宽度的创可贴,采用较窄的创可贴,使贴在手指关节处时更加灵活且不容易进灰尘;做菜或者缝纫时更容易伤害到手指头,采用第三区域内的可分离部分和圆形药棉层,能够更好的固定。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棉布层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A向剖视图。

图4为B向剖视图。

图5为C向剖视图。

图6为可分离部分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详细说明。

如图1-6所示为本实用新型的有切痕创可贴,包括创可贴本体,该创可贴本体包括离型纸层1、药棉层、胶黏层2和棉布层3;胶黏层2覆盖在棉布层3上;药棉层设置于离型纸层1和胶黏层2之间。

棉布层3、胶黏层2和离型纸层1由从前至后均依次设置第一区4、第二区5和第三区6组成,棉布层3、胶黏层2和离型纸层1的第一区4、第二区5和第三区6均重叠;棉布层3、胶黏层2和离型纸层1的第一区4、第二区5和第三区6的宽度依次递增;棉布层3、胶黏层2和离型纸层1的第一区4、第二区5和第三区6的连接处设置有方便撕裂的切割线7;胶黏层2第一区4与离型纸层1的第一区4之间设置有宽度与胶黏层2第一区4宽度相等的矩形药棉层A8;胶黏层2的第二区5与离型纸层1的第二区5之间设置有宽度与胶黏层2的第二区5宽度相等的矩形药棉层B9;胶黏层2的第三区6与离型纸层1的第三区6之间设置有圆形药棉层10;棉布层3、胶黏层2和离型纸层1的第三区6均由主体部分61和可分离部分62组成,主体 部分61和可分离部分62连接处设置有切割线7;可分离部分62包括设置于圆形药棉层10底部的圆形区域62a和与圆形区域62a连接的固定臂62b。

在本实施方式中,棉布层3、胶黏层2和离型纸层1的第二区5的宽度为棉布层3、胶黏层2和离型纸层1的第一区4的2倍;棉布层3、胶黏层2和离型纸层1的第三区6的宽度为棉布层3、胶黏层2和离型纸层1的第二区5的2倍。

在本实施方式中,固定臂62b包括均匀分布于圆形区域62a外周的第一矩形臂1a以及垂直于第一矩形臂1a的第二矩形臂1b。

在本实施方式中,第一矩形臂1a和第二矩形臂1b通过圆弧过度连接。

在本实施方式中,圆形区域62a外周连接有4个固定臂62b。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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