肘拐杖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12884阅读:846来源:国知局
肘拐杖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行走辅助工具领域,特别是涉及肘拐杖。



背景技术:

拐杖是一种辅助行走的常见的器械,其最基本的组成部分为一根木制或金属棍子。拐杖是一种重要的医疗康复辅助用具,其具体可分为手拐杖、肘拐杖、腋拐杖等类型。其中,肘拐杖具有支撑体重、减轻患肢承重,提高站立行走稳定性的优点,实现辅助行走的功能。

传统的肘拐杖中,由于肘拐杖本体较长,在不进行使用时,肘拐杖会占据大量的存放空间,不便于存放,给使用者带来了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提供一种便于存放的肘拐杖。

一种肘拐杖,包括:

手杖部,所述手杖部包括主杆体及手柄,所述手柄设置于所述主杆体的一端;

调节座,可滑动设置于所述主杆体上;

肘杖部,包括主肘杆及护肘,所述护肘设置于所述主肘杆的一端,所述主肘杆的另一端固定于所述调节座上;及

第一锁紧件,能够锁紧所述调节座,以将所述调节座固定于所述主杆体上。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调节座上开设有主杆连接孔及肘杆连接孔,所述主杆连接孔与所述肘杆连接孔间相互独立,且所述主杆连接孔与所述肘杆的延伸方向间形成夹角。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主杆体为空心结构,所述主杆连接孔的侧壁上还开设有第一锁紧孔,所述第一锁紧件为第一弹性件,所述第一弹性件包括第一自由端,所述第一弹性件固定于所述主杆体内部,且所述第一自由端穿设所 述主杆体的侧壁,并穿设所述第一锁紧孔,以使所述调节座固定于所述主杆体上;

其中,按压所述第一自由端,以使所述第一自由端脱离所述第一锁紧孔,以解锁所述调节座,所述调节座能够在所述主杆体上滑动。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主肘杆包括第一肘管、第二肘管及第二锁紧件,所述第一肘管与所述第二肘管可伸缩连接,所述第二锁紧件能够将所述第一肘管与所述第二肘管锁紧,以使所述第一肘管与所述第二肘管相固定。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二肘管套设于所述第一肘管外,所述第二肘管的侧壁上开设有多个第一调节孔,多个所述第一调节孔沿所述第二肘管的延伸方向排布,所述第二锁紧件为第二弹性件,所述第二弹性件包括第二自由端,所述第二弹性件固定于所述第一肘管内部,所述第二自由端穿设所述第一肘管的内侧壁,并穿设其中一所述第一调节孔,以使第一肘管与所述第二肘管相固定;

其中,按压所述第二自由端,以使所述第二自由端脱离所述第一调节孔,所述第一肘管与所述第二肘管间能够相对滑动。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主杆体包括第一直管、第二直管及第三锁紧件,所述第一直管与所述第二直管可伸缩连接,所述第三锁紧件能够将所述第一直管与所述第二直管锁紧,以使所述第一直管与所述第二直管相固定。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直管套设于所述第二直管外,所述第一直管的侧壁上开设有第二锁紧孔,所述第三锁紧件为第三弹性件,所述第三弹性件包括第三自由端,所述第三弹性件固定于所述第二直管内部,所述第三自由端穿设所述第二直管的内侧壁,并穿设所述第二锁紧孔,以使第二直管与所述第一直管相固定;

其中,按压所述第三自由端,以使所述第三自由端脱离所述第二锁紧孔,所述第一直管与所述第二直管间能够相对滑动。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主杆体还包括第三直管及第四锁紧件,所述第二直管与所述第三直管可伸缩连接,所述第四锁紧件能够将所述第二直管与所述第三直管锁紧,以使所述第二直管与所述第三直管相固定。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二直管套设于所述第三直管外,所述第二直管的侧壁上开设有多个第二调节孔,多个所述第二调节孔沿所述第二直管的延伸方向排布,所述第四锁紧件为第四弹性件,所述第四弹性件包括第四自由端,所述第四弹性件固定于所述第三直管内部,所述第四自由端穿设所述第三直管的内侧壁,并穿设其中一所述第二调节孔,以使第三直管与所述第二直管相固定;

其中,按压所述第四自由端,以使所述第四自由端脱离所述第二调节孔,所述第三直管与所述第二直管间能够相对滑动。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三直管上开设有通孔,所述通孔开设于所述第三直管的一端,所述第四弹性件穿设所述通孔,并穿设其中一所述第二调节孔,以使第三直管与所述第二直管相固定。

上述肘拐杖中,使用者可以通过解锁第一锁紧件,以使肘杖部能够随调节座在主杆体上滑动,使用者可通过滑动调节座,将肘杖部收回,以降低肘拐杖整体的长度,进而减小存放空间,便于肘拐杖的存放。

此外,上述肘拐杖可以对手杖部及肘杖部的长度进行调节,以适应不同使用者的使用需求,以使使用者获得更好的使用体验。使用者只需要调整一次肘拐杖的长度,在后续使用中无需在进行调节,只需要将伸缩的部分拉出即可使用。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实施例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肘拐杖的爆炸图;

图2为图1所示肘拐杖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1所示肘拐杖另一状态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图1所示肘拐杖的局部剖视图;

图5为图1所示肘拐杖另一状态的结构示意图;

图6为图1所示肘拐杖的另一局部剖视图;及

图7为图1所示肘拐杖另一状态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方式。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方式的目的是使对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内容理解的更加透彻全面。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实施方式。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方式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请参阅图1及图2,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的肘拐杖10,包括手杖部100、调节座200、肘杖部300及第一锁紧件400。

手杖部100包括主杆体110及手柄130,手柄130设置于主杆体110的一端。手柄130具体可包括内芯131、把手内木块133及把手135,内芯131大致为“V”字形,其一端与主杆体110的一端相连接,把手内木块133及把手135套设于内芯131的另一端。

调节座200可滑动设置于主杆体110上。调节座200上开设有主杆连接孔(图未示)及肘杆连接孔(图未示)。主杆连接孔与肘杆连接孔间相互独立,且主杆连接孔与肘杆的延伸方向间形成夹角。

肘杖部300用于支撑使用者的肘部,其能够支撑体重、减轻患肢承重,提高站立行走稳定性。肘杖部300包括主肘杆310及护肘330。护肘330设置于主肘杆310的一端,主肘杆310的另一端固定于调节座200上。

第一锁紧件400能够锁紧调节座200,以将调节座200固定于主杆体110上。

上述肘拐杖10中,肘杖部300可通过调节座200在主杆体110上滑动,使用时,使用者可将肘杖部300从主杆体110上拉出,并通过第一锁紧件400锁紧调节座200锁,以使肘杖部300与主杆体110相固定,以方便使用者的使用。

而不需要使用时,请一并参阅图3,使用者可以解锁第一锁紧件400,以使肘杖部300能够随调节座200在主杆体110上滑动,使用者可通过滑动调节座200,将肘杖部300收回,以降低肘拐杖10整体的长度,进而减小存放空间,便于肘拐杖10的存放。

具体在本实施例中,请一并参阅图4,主杆体110为空心结构。主杆连接孔的侧壁上还开设有第一锁紧孔210。

第一锁紧件400为第一弹性件410,第一弹性件410包括第一自由端,第一弹性件410固定于主杆体110内部。具体的,第一锁紧件400还包括第一固定座430,第一弹性件410安装于第一固定座430上,并通过第一固定座430固定于主杆体110内。

第一自由端穿设主杆体110的侧壁,并穿设第一锁紧孔210,以使调节座200固定于主杆体110上。

具体在解锁时,使用者可以按压第一自由端,以使第一自由端脱离第一锁紧孔210,以解锁调节座200,调节座200能够在主杆体110上滑动。

主肘杆310可包括第一肘管311、第二肘管313及第二锁紧件315。第一肘管311与第二肘管313可伸缩连接,第二锁紧件315能够将第一肘管311与第二肘管313锁紧,以使第一肘管311与第二肘管313相固定。

通过第一肘管311与第二肘管313可伸缩连接,可调节主肘杆310的长度,以适应不同身高的使用者的需求。

具体在本实施例中,第二肘管313套设于第一肘管311外。第二肘管313的侧壁上开设有多个第一调节孔313a。多个第一调节孔313a沿第二肘管313的 延伸方向排布。

第二锁紧件315为第二弹性件(图未示)。第二弹性件包括第二自由端。第二弹性件固定于第一肘管311内部。具体的,第二锁紧件315还包括第二固定座(图未标),第二弹性件安装于第二固定座上,并通过第二固定座固定于第一肘管311内。

第二自由端穿设第一肘管311的内侧壁,并穿设其中一第一调节孔313a,以使第一肘管311与第二肘管313相固定。

在使用时,使用者可按压第二自由端,以使第二自由端脱离第一调节孔313a,以使第一肘管311与第二肘管313间能够相对滑动,并选择合适的第一调节孔313a,重新将第二自由端与第一调节孔313a相配合,以将主肘杆310调节到合适的长度。

主杆体110还可包括第一直管111、第二直管112及第三锁紧件113。第一直管111与第二直管112可伸缩连接,第三锁紧件113能够将第一直管111与第二直管112锁紧,以使第一直管111与第二直管112相固定。

通过第一直管111与第二直管112可伸缩连接,不需要使用时,请一并参阅图5,使用者可以解锁第三锁紧件113,以使第一直管111与第二直管112间相对滑动,以降低主杆体110整体的长度,进而进一步减小存放空间,便于主杆体110的存放。

具体在本实施例中,第一直管111套设于第二直管112外。第一直管111的侧壁上开设有第二锁紧孔(图未示)。

请再次参阅图4,第三锁紧件113为第三弹性件113a,第三弹性件113a包括第三自由端,第三弹性件113a固定于第二直管112内部。具体的,第三锁紧件113还包括第三固定座113b,第三弹性件113a安装于第三固定座113b上,并通过第三固定座113b固定于第二直管112内。

第三自由端穿设第二直管112的内侧壁,并穿设第二锁紧孔,以使第二直管112与第一直管111相固定。

在使用时,使用者可按压第三自由端,以使第三自由端脱离第二锁紧孔,第一直管111与第二直管112间能够相对滑动。以将第一直管111套设于第二直 管112外,降低主杆体110的长度。

具体在本实施例中,请一并参阅图6,使用者解锁第一锁紧件400之后,可使得调节座200相对主杆体110可滑动。调节座200上的主杆连接孔的开口一侧设有一斜面220,当调节座200运动至第一直管111的一端时,主杆连接孔的开口上的斜面220与第三弹性件113a的第三自由端相抵触,以将第三弹性件113a的第三自由端从第二锁紧孔中压回,以使得第三锁紧件113直接被解锁,第一直管111与第二直管112间能够相对滑动。将第一直管111套设于第二直管112外,降低主杆体110的长度。

上述肘拐杖10中,使用者只需要对第一锁紧件400进行一次解锁的操作,即可将第三锁紧件113也进行解锁,具备了一键收折到最小体积的优点,极大的方便了用户的使用。

主杆体110还包括第三直管114及第四锁紧件115。第二直管112与第三直管114可伸缩连接,第四锁紧件115能够将第二直管112与第三直管114锁紧,以使第二直管112与第三直管114相固定。

通过第二直管112与第三直管114可伸缩连接,可调节主杆体110的长度,进一步适应不同身高的使用者的需求。

具体在本实施例中,第二直管112套设于第三直管114外。第二直管112的侧壁上开设有多个第二调节孔112a。多个第二调节孔112a沿第二直管112的延伸方向排布。

第四锁紧件115为第四弹性件(图未示),第四弹性件包括第四自由端,第四弹性件固定于第三直管114内部。具体的,第四锁紧件115还包括第四固定座(图未标),第四弹性件安装于第四固定座上,并通过第四固定座固定于第三直管114内。

第四自由端穿设第三直管114的内侧壁,并穿设其中一第二调节孔112a,以使第三直管114与第二直管112相固定。

在使用时,使用者可按压第四自由端,以使第四自由端脱离第二调节孔112a,第三直管114与第二直管112间能够相对滑动,并选择合适的第二调节孔112a,重新将第四自由端与第二调节孔112a相配合,以将主杆体110调节到合 适的长度。

第三直管114上开设有通孔114a,通孔114a开设于第三直管114的一端。使用时,第四弹性件穿设通孔114a,并穿设其中一第二调节孔112a,以使第三直管114与第二直管112相固定。

请一并参阅图7,使用者可以按压第四自由端,以使第四弹性件从第二调节孔112a及通孔114a中脱离,第三直管114的绝大部分都可以收容进第二直管112中,以进一步降低主杆体110的长度,便于肘拐杖10的存放。

上述肘拐杖10中,使用者可以通过解锁第一锁紧件400,以使肘杖部300能够随调节座200在主杆体110上滑动,使用者可通过滑动调节座200,将肘杖部300收回,以降低肘拐杖10整体的长度,进而减小存放空间,便于肘拐杖10的存放。

此外,上述肘拐杖10可以对手杖部100及肘杖部300的长度进行调节,以适应不同使用者的使用需求,以使使用者获得更好的使用体验。使用者只需要调整一次肘拐杖10的长度,在后续使用中无需在进行调节,只需要将伸缩的部分拉出即可使用。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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