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手术病人转运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00248阅读:982来源:国知局
一种手术病人转运车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手术病人转运车。



背景技术:

目前,临床上医护人员为了方便将病人转移到病床上,或者将受伤的病人转移到手术台上,主要通过对接车和手术推车实现转移,而将病人搬移至病床或手术台上时,一般采用多人抬抱的方式进行。为了不让病人因体位改变而影响病情,或者因伤口撕裂增加病人痛苦,通常需要若干名医护人员或/和病人家属同时参与搬动病人。

但是,本实用新型的发明人经过研究发现,这种方式不仅增加了医护人员和病人家属的劳动强度,而且容易对受伤的病人造成痛苦甚至导致病情加重,特别是对于手术后卧床的病人来说更容易造成再次伤害。因此,为了可以省力安全的将病人搬移至病床或者手术台上,以减轻医护人员和病人家属的劳动强度,亟需一种手术病人转运车。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将病人搬移至病床或手术台上的方式,不仅增加了医护人员和病人家属的劳动强度,而且容易对受伤的病人造成痛苦甚至导致病情加重,特别是对于手术后卧床的病人来说更容易造成再次伤害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新型手术病人转运车。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手术病人转运车,包括车架底板,所述车架底板的下方转动安装有可上下伸缩的四个脚架,所述四个脚架的底部安装有万向轮,所述车架底板的长侧边缘还设有可沿所在侧边缘上下翻转的护栏,所述车架底板的上方安装有可移动的托板架,所述托板架的底部开设有一段沿托板架的短侧边方向贯通的凹槽,所述凹槽的相对侧壁上设有引导机构,所述引导机构上配合设有车板架,所述车板架可与引导机构滑动配合,以在所述护栏向下翻转时,拉动所述车板架可沿所述引导机构的引导方向来回滑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手术病人转运车,在车架底板的长侧边缘设有可沿所在侧边缘上下翻转的护栏,车架底板的上方安装有可移动的托板架,托板架的底部开设有一段沿托板架的短侧边方向贯通的凹槽,凹槽的相对侧壁上设有引导机构,引导机构上滑动配设有车板架,以在护栏向下翻转时,拉动车板架即可沿引导机构的引导方向来回滑动,由此可将车板架从转运车的侧面移动到病人的床上,在床上帮病人稍微挪动身体即可把病人转移到病床,然后抽下车板架顺着引导机构复原,这样转移病人不仅不费力,而且可不需要多人帮忙,减轻了医护人员和病人家属的负担,更重要的是避免抱着转移病人时容易撕裂伤口,减轻了病人疼痛。

进一步地,所述引导机构为设置在所述凹槽相对侧壁上的第一滑轮,所述车板架的侧边设有与所述第一滑轮对应的滑槽。

进一步地,所述引导机构为若干平行设置的引导杆,若干所述引导杆转动地设置在所述凹槽相对的侧壁上,且沿所述托板架的长侧边方向分布。

进一步地,所述车板架的底部还设有可沿所述引导杆引导方向滑动的第二滑轮。

进一步地,所述车架底板右侧的两个脚架之间还连接有第一横杆,所述第一横杆和所述车架底板的右侧底部之间还斜向连接有第一自动伸缩支架,所述车架底板左侧的两个脚架之间还连接有第二横杆,所述第二横杆和所述车架底板的左侧底部之间还斜向连接有第二自动伸缩支架,所述第一自动伸缩支架和第二自动伸缩支架内均设有压力传感器。

进一步地,所述托板架的左右侧底部还设有四个滚轮。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手术病人转运车分解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标注A处的放大结构示意图。

图中,1、车架底板;2、脚架;21、第一横杆;22、第二横杆;3、万向轮;4、托板架;41、凹槽;42、第一滑轮;43、滚轮;5、护栏;6、车板架;61、滑槽;7、第一自动伸缩支架;8、第二自动伸缩支架。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图示,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纵向”、“径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请参考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手术病人转运车,包括车架底板1,所述车架底板1的下方转动安装有可上下伸缩的四个脚架2,所述四个脚架2的底部安装有万向轮3,所述车架底板1的长侧边缘还设有可沿所在侧边缘上下翻转的护栏5,所述车架底板1的上方安装有可移动的托板架4,所述托板架4的底部开设有一段沿托板架的短侧边方向贯通的凹槽41,所述凹槽41的相对侧壁上设有引导机构,所述引导机构上配合设有车板架6,所述车板架6可与引导机构滑动配合,以在所述护栏5向下翻转时,拉动所述车板架6可沿所述引导机构的引导方向来回滑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手术病人转运车,在车架底板的长侧边缘设有可沿所在侧边缘上下翻转的护栏,车架底板的上方安装有可移动的托板架,托板架的底部开设有一段沿托板架的短侧边方向贯通的凹槽,凹槽的相对侧壁上设有引导机构,引导机构上滑动配设有车板架,以在护栏向下翻转时,拉动车板架即可沿引导机构的引导方向来回滑动,由此可将车板架从转运车的侧面移动到病人的床上,在床上帮病人稍微挪动身体即可把病人转移到病床,然后抽下车板架顺着引导机构复原,这样转移病人不仅不费力,而且可不需要多人帮忙,减轻了医护人员和病人家属的负担,更重要的是避免抱着转移病人时容易撕裂伤口,减轻了病人疼痛。

作为一种具体实施例,请参考图1和图2所示,所述引导机构为设置在所述凹槽41相对侧壁上的第一滑轮42,所述车板架6的侧边设有与所述第一滑轮42对应的滑槽61,即所述托板架4支撑在车板架6两侧边,而所述车板架6可以自由地在凹槽41形成的空间内进行来回移动。当把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手术病人转运车移动到病人的病床前,并通过脚架2将转运车的高度调节到与病床相平后,将所述车板架6从托板架4底部的凹槽41中拉出,此时所述车板架6中的滑槽61将沿着所述托板架4的第一滑轮42滑动,从面而把车板架6移动到病人的病床上,最终完成病人的转移工作。

作为另一种具体实施例,所述引导机构为若干平行设置的引导杆,若干所述引导杆转动地设置在所述凹槽41相对的侧壁上,且沿所述托板架4的长侧边方向分布,即所述托板架4支撑在车板架6的底面,而所述车板架6的底面可以设置成光滑表面,由此可以减少移动过程中的摩擦力。当把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手术病人转运车移动到病人的病床前,并通过脚架2将转运车的高度调节到与病床相平后,将所述车板架6从托板架4底部的引导杆中拉出,此时所述引导杆将沿着所述托板架4的长侧边方向发生转动,并把车板架6移动到病人的病床上,最终完成病人的转移工作。

作为具体实施例,所述车板架6的底部还设有可沿所述引导杆引导方向滑动的第二滑轮,由此可以减少车板架6在引导杆上面的滑动阻力,增加用户的操作手感。

作为具体实施例,请参考图1所示,所述车架底板1右侧的两个脚架之间还连接有第一横杆21,所述第一横杆21和所述车架底板1的右侧底部之间还斜向连接有第一自动伸缩支架7,所述车架底板1左侧的两个脚架之间还连接有第二横杆22,所述第二横杆22和所述车架底板1的左侧底部之间还斜向连接有第二自动伸缩支架8,所述第一自动伸缩支架7和第二自动伸缩支架8内均设有压力传感器。在本实施列中,所述第一自动伸缩支架7和第二自动伸缩支架8内的压力传感器,可以实时检测自动伸缩支架受到的压力,从而对自动伸缩支架的伸缩情况进行控制。具体地,当对应的自动伸缩支架受到的压力增大时,自动伸缩支架内的压力传感器将会及时检测到,并将该检测信号反馈给自动伸缩支架本身,自动伸缩支架会认为该侧的压力有增大的趋势,从而会对该侧的自动伸缩支架和脚架进行收缩控制,对应地该侧的所述托板架4会自动下降;反之亦然。作为一种应用实施例,当需要把病人从转运车上转移到救护车单架或手术台等物体上时,可将第一自动伸缩支架7所在一侧的托板架4先挂在手术台上,此时远离手术台一侧的两个脚架向下的受力会增大,根据前述的描述可知,此时该侧的压力将会被自动伸缩支架内的压力传感器检测到,会自动收缩该侧的伸缩支架及脚架的高度,即将该侧的托板架4向下降,方便了该侧的医护人员对托板架4进行搬移,使托板架4能够顺利地向下转移到手术台,实现了病人从转运车到手术台的轻松转移。与此同时,转移到手术台等物体上的托板架4下方的滚轮43将架搭在物体上着力,起到支持和滚动作用;而当自动伸缩支架和脚架上的受力消除后,还可以自动复原到原来的高度。而当救护车单架或手术台等物体接触到第二自动伸缩支架8所在的一侧时,与前述的工作过程类似,在此不再赘述。

作为优选实施例,所述托板架4的左右侧底部还设有四个滚轮43,由此可以更加方便所述托板架4在手术台上的移动和转移,省时省力,减轻了医护人员和病人家属的负担。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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